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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例器官捐献者家属的心理变化和护理干预

2014-04-01范艳黔李敏徐溧婕李惠芳雷英李惠敏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ICU云南昆明650034

实用器官移植电子杂志 2014年3期
关键词:捐献者本院器官

范艳黔,李敏,徐溧婕,李惠芳,雷英,李惠敏(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ICU,云南 昆明 650034)

近年来,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发展迅速,但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遇到了器官来源不足的情况,器官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发展的瓶颈。原国家卫生部于2010年3月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我国19个省份陆续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3年8月,全国共实现1 006例器官捐献,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占移植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原来的几乎为零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中国器官移植向公益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本院于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间成功完成24例无偿器官捐献手术,所有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变化,针对家属出现的心理变化进行相应的护理干预,使家属情绪稳定,能积极面对逝者、家庭和社会。现将护理体会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本院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CD)共计24例,其中男性21例,女性3例;年龄6~62岁,平均33岁。所有患者均由3名以上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及重症监护病房(ICU)教授会诊,依据脑死亡判定标准[1]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2次脑电图检查间隔时间在12小时以上,检查提示脑电波平直;拟诊脑死亡,12小时再次会诊确认脑死亡。所有患者家属均在本院DCD办公室、红十字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无偿器官捐献知情同意程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论证该手术符合供体器官捐献原则并同意捐献[2]。

2 家属的心理变化问题

2.1 震惊、否认

患者突然出现意外,家属缺乏思想准备,本组患者平均年龄33岁,均属于青壮年,是家庭的生活重心或经济支柱,其家人难以接受事实,因此,大部分DCD器官捐献家属在初期面对患者的病情会感到震惊,表现出易冲动、紧张、多疑,采取否认现实的态度。

2.2 焦虑、悲伤

此时期由于患者的病情始终无法好转,家属处于一个茫然不知所措的时期,面对自己的亲人坚持治疗却无希望,放弃治疗也无法勇敢地决定,家属逐渐出现焦虑、悲伤的情绪,焦虑情绪是DCD器官捐献家属最常见的一种负性情绪,是一个不良的应激源。在不良应激源的作用下,患者家属会出现烦躁、睡眠差、疲惫、反应能力下降、易怒等不健康状态。

2.3 不解、犹豫

器官捐献是近年来为解决移植器官来源短缺的方案,多数人对捐献的目的以及意义了解并不透彻,受到儒家思想文化教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属对捐献的态度常常是矛盾的,既希望看到生命得到延续,同时对捐献者又有强烈的负罪感,面对传统观念的束缚或是社会舆论的压力,多数家属抱有不愿意将事情扩大的心理。

2.4 理解、欣慰

由于自己亲人的捐献器官挽救了一些垂死的生命,多数家属会十分关注器官的走向,甚至希望与器官受者见面,希望切实看到亲人生命的延续并为此而感到欣慰。

3 护理措施

3.1 建立良好的心理环境,加强护患沟通

整洁的医疗环境可以给家属带来安全感,使家属在患者接受救治时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3],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安静,为家属提供人文关怀,让家属感到温暖,减少家属的不安。

有效的交流和娴熟的沟通技巧是心理健康护理的基础,恰当的语言是减缓家属不良心理的重要保证[3]。护理人员应该加强与家属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家属不同时期的需求,并给予最大的帮助。

3.2 不同时期的心理干预

3.2.1 震惊、否认期

此期间的家属由于无法接受现实,大部分人会存在抵触情绪,易激惹,护理人员应该充分理解家属的行为,在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应该表现出娴熟的操作技能、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冷静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属的信任度,同时满足患者家属对患者疾病的信息需求,及时告知家属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如患者病情进展情况、所用仪器设备的相关知识等,使家属感到放心、安心,能够逐步接受患者的病情。

3.2.2 焦虑、悲伤期

此期间护理人员应该理解、尊重家属心情,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提供情感支持,如关注家属身体情况,为家属提供适当的场所和机会,鼓励家属宣泄内心悲伤,及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同时护理人员的态度要和蔼,仪表要端庄,言语要亲切,给家属留下良好的印象,对于缓和家属焦虑、悲伤情绪有巨大作用[3]。

3.2.3 不解、犹豫期

此期间对于家属的引导应该是正性方向的,由于器官捐献知识的缺乏,DCD协调员应该明确地让家属知道目前患者的情况,宣传器官捐献的目的意义,可以通过发放宣传画册、介绍捐献的成功案例等多种形式、让家属清楚知道器官捐献意义之所在,鼓励家属抛开世俗的偏见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护理人员应该肯定家属做出器官捐献的决定是爱的延续,是对生命的尊重,是让每一个人都为之动容的义举。

3.2.4 理解、欣慰期

捐献者完成捐献后,我们要充分尊重家属意愿,对捐献是否公开由家属自行决定。同时对于捐献者身后事的处理要合理、人性化,如建立纪念卡、网络纪念碑等,以安抚失去亲人的悲伤,同时对于家属关心的器官走向、捐献器官分配、与器官受者见面等问题应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家属说明,让家属明确亲人的捐献过程是规范的、符合法律程序的。

4 总 结

在器官移植的艰难历程中,成千上万的生命垂危者,因为陌生人的遗体器官捐献,摆脱了死亡的威胁,有人把人体器官捐献称之为“生命的接力”,即一个人的生命在另一个人身体上的延续,这是爱心与高尚情怀的“生命的接力”[4],在这一过程中家属的心理变化过程不容忽视,我们需要关注患者家属不同阶段的心理改变,正确对待其出现的不良情绪,及时给予护理干预,利用心理护理方法加以疏导、宣泄,改善患者家属的情绪,解除不必要的心理顾虑,使其配合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为下一个生命的延续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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