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使的“金四月”题唱和朝鲜的“断指疗亲”风俗
2014-04-01苏岑
苏 岑
(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韩国)
一、缘 起
明朝前期,颇具文才的翰林院侍讲倪谦出使朝鲜。使行于景太元年(1450)闰正月初一进入汉城,完成出访,离开汉城的回程途中,在落脚的驿馆云兴馆旁边,倪谦发现了一块题有“孝女金四月之门”七字的石碣,他询问了朝鲜接待人员,才知道这是朝鲜王为旌表断指疗亲的孝女金四月所立。这个异域的传奇故事大大地震撼了倪谦,他没想到在这样偏远蛮荒之下邦,教化文明所难及之地,竟有如此忠孝节义的女子,不禁慨然为之题诗①倪谦的孝女诗载《庚午皇华集》,见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83页,台湾珪庭出版公司民国六十二年版。,诗前附小序,详细记载了他所听来的这个故事。
倪谦在诗和序中热情赞扬了金四月的孝行,认为她的孝行感动神明,将她比作曹娥和《召南》中的齐季女,并进而指出这是“我朝列圣教化”远被朝鲜的表现。据《朝鲜王朝实录》记载,金四月的故事发生在世宗四年(1422),已是倪谦出使朝鲜28年前的事情。②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条。
倪谦作为第一位出使朝鲜的高级文臣,是后来明代使朝文臣学习的榜样,其作品被编辑成《皇华集》出版。因此,被倪谦写入诗歌的金四月也不断成为明使题唱的对象,其作为忠孝典范的形象不断得到确认和提升。
二、明使的“金四月”题唱
七年后,即明天顺元年(1557),陈鉴继倪谦之后出使朝鲜。路过郭山郡金四月石碣时,他也题诗一首,诗前附小序,简单言明了他作诗的动机:“郭山郡道旁,有石表题曰:孝女四月之门。乃郡之民女金氏,断指以疗母疾,藩王树之以旌其孝者也。予怜其志,抒之以辞,虽不能如高愍女之碑之必传,然读斯文者,亦足以知孝女之心矣。”③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140页。
朝鲜会把明使所作诗歌做成诗板,悬挂于其所经过的驿馆。陈鉴若未直接从倪谦口中得知此事,必定也会由倪谦的题诗了解到金四月的故事。他在序中所说的高愍女乃唐代著名孝女,其母兄为贼所执后,不愿独生,与母兄一同就义,年仅7岁。陈鉴显然认为金四月堪与之相比。陈鉴的楚辞体诗作,一唱三叹,将金四月描写成一位婉娈毓秀的女子:“吁嗟孝女之婉且娈,萃和毓秀兮凝其全。”热情赞扬她的孝行:“匪由学问兮启其天,孝发于中兮身可捐。”对她挥刀断指的描写更为形象动人,如“一挥俄尔兮落春葱,纷纷血隆兮衣裳红”,仿佛亲眼目睹一般。
陈鉴之后的陈嘉猷、张宁、金湜、祈顺等几次使行,作诗都不多,亦未曾言及金四月。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董越使朝,继承倪谦开创的传统,作《郭山孝女》一首:“曾读文僖孝女诗,久知东国重民彜。死生已落千年梦,表树犹存三尺碑。云锁北山天漠漠,水声南涧草离离。经春使节还过此,欲继前人觉思迟。”①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由董越之作可知,他来朝鲜之前已读过倪谦所作《郭山孝女诗》,对金四月是慕名而来。副使王敞也作有一首《题孝女金四月诗》,诗中将孝女想象成一位弱质温婉的女子,她面对母病难治而满怀忧愁,称赞她的孝行能传千秋。②
明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唐皋和史道使朝。唐皋以“孝女金四月之门”七字为韵,接连创作了两组七绝,赞美金四月的孝行不遗余力,如“孝女埋山骨已金,芳名耿耿到如今”“为问云兴盈尺板,何如黄娟色丝碑”,并说“藩邦空有《朝鲜志》,留取贞名与史存”,质问《朝鲜志》里为什么没有记载。唐皋对金四月弱质女流却能有如此孝行赞叹不已,进而大胆想象:“夜半谁来叩寝门,女郎应有未销魂。春风一破元无意,为报诗存迹亦存。”③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这种女鬼报恩,以身相许的幻想,温柔旖旎,足堪续尾崔致远《双女坟》,透露了唐皋心中对金四月由钦佩而生的仰慕之情。唐皋的书写为金四月的故事抹上了一缕浪漫的色彩,让这个忠孝节义的女子更为动人。副使史道也作有次韵组诗,在诗中他首次将金四月比作汉代的缇萦:“汉家唯有缇萦孝,代父捐生生可报。金娥断指疗母心,岂是闻风知所效。”④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
明世宗嘉靖十六年(1537),龚用卿使朝,作诗称赞金四月的孝行。由“空山故宅走鹿麋,落花荒草没残碑。慾寻遗址不可得,怅望园林春露滋”⑤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的描写来看,他是专门找寻而来。明世宗嘉靖十八年(1539),华察和薛廷宠以正副使出使朝鲜。华察也写诗赞美金四月:“所以殷勤意,几希大丈夫。缇萦尚存父,曹女独传娥。”⑥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将金四月的孝行类比缇萦和曹娥。薛廷宠在诗中甚至认为金四月的孝行已经超过了缇萦:“从前缇萦感汉皇,未有此女行奇绝。”认为其名将与山岳共存:“绰约兰芳闺女流,孝心天地为昭灼。”“宜知此女名不磨,贯日行空齐山岳。”⑦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对金四月的赞扬,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明使对金四月的不断题唱,也引起了朝鲜王朝的注意。例如,这次全程陪伴华察的苏世让,在明使回国后,就向朝鲜中宗大王提出了修缮金四月之碑的建议。⑧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条。
明世宗嘉靖二十四年(1545),张承宪使朝⑨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许国使朝,二人都作诗赞美金四月,尤其是许国,他在诗中写道:“穷荒下女天性有如此,绝裾枉自称男子。”⑩台湾 珪庭 出版 社编:《 皇华集 》,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 。使用了温峤绝裾的典故来衬托金四月。明穆宗隆庆二年(1568),成宪使朝,作《金孝女》诗一首[11]台湾珪庭出版社 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 。,赞美金四月毫不吝惜,如“川原万里生颜色,姓名千载辉图史”。尤可注意的是“试观落指儿,何如分羹子”一句,使用了汉高祖“烹父分羹”的典故,用刘邦的无情无义来反衬金四月的卓越孝行。以帝王来反衬下邦民女,其对金四月的赞美可谓登峰造极了。
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韩世能使朝,也作诗赞美金四月的卓越孝行:“男儿口诵圣贤书,染指功名忍绝裾,胡迺真心不女如?”[12]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同样使用了温峤绝裾的典故,以读书男子的不孝来反衬金四月这个民间女子的深明大义。明神宗万历十年(1582),黄洪宪使朝,作《孝女碑》,诗前有小序:“割股非孝也,其事不经见。高皇帝时,有割股疗亲者,始见旌异。后卒深禁之。虽然,汉俎分羹,晋裾割别,士也罔极于女,有惭德矣,低回感咽,情见于词。”序中所提到的高皇帝时的割股疗亲者,即孝妇刘真定,后来作为有明一代孝女的代表被载入《明史》中 。黄洪宪对这类极端的行为似乎颇有微词,但他随即又举出刘邦烹父分羹和晋代温峤绝裾的故事,认为他们的不孝行为和金孝女比起来“有惭德矣”,“悬思俎上分羹语,可似闺中断指情”,实际上仍是在感叹金四月孝行的卓绝特出。[13]
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1606),朱之藩使朝,其对于金孝女的故事也有题唱。[14]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他详细描写了孝女在母病后的忧愁和挥刀断指的坚决,称赞她“与母 ② 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 848,997,1143,1141,1454,2006,2009,2542,2719,2823,2870,3319 页。2870,3319 页。[13]黄洪宪所作孝女诗及序,见台湾珪庭出版社编:《皇华集》,第3036页。骨同朽,不朽留英芳。碑受苍藓蚀,名争日月光”。本诗最可注意的是最后一句“圣朝孝治广,箕封古教长。勉旌敦伦纪,庶不愧冠裳”,进一步点出了金孝女产生的原因,将产生的根源追溯到明朝孝道的广泛和箕子对朝鲜的教化。
明代文臣出使朝鲜共25次,其中13次使行都有金四月题唱,除去早期和晚期一些文采不够、作诗不多的使臣外,中期的大部分使臣,特别是从唐皋到朱之藩的这10余次,只有1602年的顾天峻未有题唱。总共统计下来,13次使行共有正副使19人题写了金四月诗歌40多首。①此数据根据台湾珪庭出版社所编《皇华集》统计,故未收入刘鸿讯1621年使朝后所编的《辛酉皇华集》,笔者亦未曾寓目,故未统计。这些诗歌在内容上大同小异,从上述分析可知,一方面不断强化对金四月孝行的赞扬,不仅将其比拟中国古代如缇萦和曹娥等孝女代表,而且用刘邦和温峤的例子来反衬金四月孝行的卓绝;另一方面,诗歌在结尾处又都不忘将这种孝行产生的根源归结于圣朝教化遍及东藩,实际上在传统宗藩关系下,这是身为使臣的一种当然态度。中国古代的许多孝亲记载中,不乏如割心、割肝以疗亲疾的比金四月断指疗亲更为特出者,但是金四月作为下邦民女的这种身份和她的卓越孝行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正是这种反差引起了明史的感叹,他们把金四月的孝行归因于圣朝的教化,无疑能极大地证明这种教化的成功。金四月的孝行既是这种教化的结果,也是这种教化成功的一种表现,所以明使不遗余力的赞美金四月,实际上是在赞美自己所代表的这种文化和文明。正是这种文化有力量让一个下邦的女子变得如此深明大义,从这个女子身上,明使们感受到的无疑是对自己所代表的这种文化的深深肯定。
总之,明使对金四月的认同就是对中华礼乐文明的认同。正是在这样意识的左右下,明使不断强化着对金四月孝行的褒扬。
三、朝鲜的“断指疗亲”风俗
金四月断指疗亲,既不是朝鲜历史上此类事件唯一的记载,也不是最早的记载,更不是最为惨烈的一例。在她之前和之后此类事件皆有发生,有些甚至更为骇人听闻。比较而言,金四月并不算突出。但只有金四月因偶然得到明使赞扬题唱而声名远播,幸运地成为此类记载中最著名的一例。
根据现存文献记载,最早一例断指疗亲事件发生在朝鲜太宗十二年(1412)。②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条。世宗二年(1420)又发生了石珎断指疗亲的事件。③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二年十月十八日条。这两例不仅比金四月断指疗亲发生得早,事例主人公纯孝的行为也丝毫不逊色于金四月,尤其是石珎还被朝鲜王朝当作孝子的典型编写进了《三纲行实图》一书中,可以说其典型意义超越了金四月,但只可惜其未为明使所知。在石珎和金四月断指疗亲事件发生后,朝鲜国内断指疗亲的事迹逐渐增多,世宗年间就发生多例。仅根据《朝鲜王朝实录》里的记载简单统计,总数就有约百例之多。④笔者在《朝鲜王朝实录》网站分别以“断指”和“人骨”为关键词检索,得结果如下:太宗朝1例,世宗朝8例,端宗朝10例,世祖朝1例,睿宗朝1例,成宗朝1例,燕山君朝1例,中宗朝26例,仁宗朝1例,明宗朝24例,宣祖朝3例,光海君朝1例,仁祖朝5例,孝宗朝2例,显宗朝2例,英祖朝5例,共计92例。但考虑到检索词的局限,遗漏当不在少数,《朝鲜王朝实录》里记载的断指疗亲总数肯定超过百例。如世宗二十一年四月五日条:
礼曹启:“全罗道万顷县人金佛守父仁哲患急疾,弗守断指治疗,请旌门叙用。”从之。端宗二年八月十七日条: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黄海道凤山郡金德连、忠清道扶馀县徐恭、礼山县李开祐、庆尚道庆州许调元、彦阳县朴孝元、金海府宋允和等,其亲得恶疾,并断指和药以进,疾皆愈。”
早期的这些记载主要发生在士人和平民中,但是从中宗年间开始,断指疗亲的记载不仅暴增,其发生的阶层也进一步扩展到奴婢阶层。如中宗十二年八月十九日条:
私奴多勿年十二时,其父银孙得急疾,良久气绝,多勿,以斧自断其左手无名指,取血饵父,以其断指,待干磨进,父病即差。节孝可嘉,请旌门复户。中宗六年七月六日条:
命旌私奴金石门,以事母尽孝,所行卓异。其母暴死,断指救活,有是命。中宗三十七年三月十日条:
私奴巾金,其母得恶疾气绝,自截其指,出血和酒饮之,烧其指骨又和酒饮之,其母复生而还死,孝行尤异。
同时,断指疗亲的对象也变得多样,虽然仍然以子女断指治疗父母疾病为主,但也出现了孙辈为祖父母、妻子为丈夫、弟弟为兄长断指疗疾的例子。如中宗二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条:
义兴居良女有今,不惜身体,断指和药,以救祖父之病。
中宗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条:
平安道价川郡居良女莫时,断指烧火,以救病夫。
明宗十二年八月十二日条:
道内蔚珍居学生崔世累年宿病,其妻召史断指馈之,其病即差。
中宗三十七年三月十日条:
营奴江哲,年十三岁时,其兄得恶疾,断指饲之,使瘳其病,友受益笃。
甚至还出现了奴婢为主人断指的记载,如显宗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条:
如永兴私奴万金之为主断指……皆古今卓绝之行,宜令该曹,首施旌表之典。
与早期相比,此一时期断指者的年级也越来越小。金四月的年纪为19岁①《稗官杂记》的记载颇详细:“郭山郡有孝女金四月,年十九,母得狂疾,经年不愈,为夫所弃。四月闻生人之骨可已疾,自断手指,为药以进,病即愈。”,固然仍属少女,但如中宗十二年所记载的私奴多年仅12岁,中宗三十七年为兄长断指的江哲也才不过13岁,都还是孩童。中宗八年记载的元寿为父断指,年仅15岁,显宗六年为父断指的择建仅有13岁,显宗二十一年记载的先后为父母断指的稷山人郑世廉女儿只有14岁,这些都还不算最小,明宗二十一年为母亲断指疗疾的司奴龙鹤只有9岁,英祖三十五年的尹殷聘年仅8岁。
断指疗亲的风气从中宗朝开始流行,并在士人阶层普及,士大夫中断指疗亲的事例层出不穷。如中宗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条:
是日,文科出榜,取八人。生员李贤谠居首,幼学姜应台与焉。应台,晋州人也。其父患恶疾,断指和药以进,病即愈。
明宗十年三月二十九日条:
南部居参奉金大观,友爱兄弟,同居一室,父得重病,断指以进,其病即愈。
东部居生员洪润妻李氏,其夫得疾,医云:“当饵生人肉”,即以刀割断足指,自磨和药以进,夫病向歇。
不仅《朝鲜王朝实录》中记载了许多士人断指疗亲的例子,《韩国文集丛刊》中也记载了大量断指疗亲的事例。断指疗亲作为一种孝行的标志被广泛地赞美和肯定,甚至被写进了很多人的行状和墓志中。如:
母尝疾病垂绝,公断指和药以进,母复生。时公年未十岁矣。——《孤青居士徐公墓碣铭》②见《守庵先生遗稿》卷之二,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34册,第126页。
十六岁,厥考疾革。君龥天闷绝,斫断指骨为药,创重几死。——《奉教李君墓碣铭》③见《栗谷先生全书》卷之十七,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34册,第126页。
属公疾甚危,仓卒无医,夫人断指和药以进。——《贞夫人卢氏墓志铭》④见《芝峯先生集》卷之二十三,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66册,第231页。
君诚孝天得,服礼无违,方先生疾病之时,断指进血。——《龙宫县监赵君行状》⑤见《白轩先生集》卷之三十五,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96册,第316页。
母夫人疾革,断指进血。——《赠户曹正郎闵公墓碣铭并序》⑥见《宋子大全》卷一百七十六,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114册,第68页。
通德公疾革,公断指以进之。——《孤山先生文集附录行状》⑦见《孤山先生文集》附录卷之一所载《行状》,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126册,第159页。
天性至孝,父母病革,皆断指。——《抚松孙公墓碣铭并序》⑧见《立斋先生文集》卷之三十八,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254册,第129页。
以上几例只是从《韩国文集丛刊》中简单抄录而出,据笔者粗略统计,其总数当不下两百条,分布极为广泛,给人一种如若不曾断指疗亲便不足以称孝的感觉。可见当时朝鲜社会从底层到上层,无不信奉断指能疗亲疾。即使是文化层次较高的两班士族,在亲人抱疾之际,断指以救疾也是被大量采用的方法,当时这似乎已成为一种普遍风气。作为掌握知识和权力的两班阶层,他们对断指疗亲的实践无疑让这种孝亲行为更加合理化。这种风气甚至波及到朝鲜王室,如《朝鲜王朝实录》仁宗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条记载,仁宗病危,王后情急之下,即欲断指:
申时,上证极为危急。中宫无可奈何,欲断指以进之。言洩于外,领相尹仁镜等亦泣数行下,仍以断指事无益于此证,请止之。
又仁祖十三年十二月九日条记载,仁祖王后气绝,世子即欲断指:
后气绝,世子欲断指,上止之。
又仁祖十七年五月八日条记载,时仁祖病危,世子即断指:
世子左手指血出淋漓,盖世子断指,而赖大君救之,得不断骨。
作为当时朝鲜的最高统治者,竟然对断指疗亲的说法也深信不疑,足见当时社会上这种风气之浓厚。随着断指疗亲观念的深入人心,似乎断指本身真能具备神奇的药力,以致于出现了残害他人生命以截取手指的极端事例发生。据明宗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条记载,就有人杀害小儿以取指治病。
针对断指疗亲观念的风行,并非无人提出质疑,如《世宗实录》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条记载,议政府启就认为“然断指则过常之事,不必如是而后以为孝也”。显然其不是很认可断指疗亲的行为。《中宗实录》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条记载,针对朝廷大量旌表断指疗亲事迹,李元湜提出异议,他指出存在有人因此而邀名的可能,提醒朝廷要注意。同时,对于“断指”这种自残身体的极端行为与儒家传统观念一定程度上的背离,也不是没有人意识到,如寒冈郑逑等不少人就曾指出断指行为不符合圣人的中行之则。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观念认为断指疗亲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孝行,子女为了父母而牺牲一点皮肉是理所当然、义不容辞的行为,其强调的是断指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精诚孝心。断指疗亲和儒家论理间的这种紧张关系,恰恰促成了一种超越的冲动,赋予了断指疗亲更为特出的价值。如《世宗实录》十四年十一月二日条记载,世宗大王针对臣下“若割指等事,虽过中制”的意见,即回应说:
学者尚未知道理邪正,况愚民不知学问,其为亲惑于佛事,惑于巫觋,以至断指之类,虽不合于正道,然其为亲心切者,则取之可也。英祖五年九月八日条:
上曰:“明太祖设禁者,为亲病断指等事也。父母病则不暇爱身,何论中与不中乎。然一一皆出于爱亲之至诚,则固不可禁,而其流必有弊,故禁之矣。……太祖亦杜其弊源而已,非禁其至情也。”
寒冈郑逑认为:“断指愈疾,虽非圣人中行之训,而实出于人子切迫哀痛之至诚。”①《寒冈先生文集》卷之十二《告李嵩墓文》,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53册,第330页。愚伏郑经世也指出:“断指之事,古人论之备矣,余无用赘。独其年方幼,未有知识,而能为父致命如此,非其深爱之得于性者,能之乎?”②《愚伏先生文集》卷之十四《断指者说》,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68册,第247页。强调的也是断指表现出来的精诚孝心。对此,木斋先生所论最为明白:
夫断指救病,孝之一节,君子以为过中。然子之支体,乃父母之所遗也,喘息呼吸,一气流通,取子之血,可以疗父之病,则其理容或可为也。霎然之顷,本心呈露,而自不能遏,岂复知其过于中道而不当为也?③《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五《李孝子璨传序》,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韩国文集丛刊》,第124册,第427页。
木斋先生的议论,显然本之于程朱性理学。性理学对《大学》“诚心正意”的阐发犹为突出,而断指疗亲正是孝子“诚心”的一种表现,所以不能以其过于中道而认为不当为,因为这种行为正是人的本心,即善的自然流露。如朱熹本人对这类自残身体的孝行也是赞赏的,他曾说:“今人割股救亲,其事虽不中节,其心发之甚善,人皆以为美。”④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十九《孟子九》。朝鲜士大夫对断指的肯定,大致与朱子的意见相同。
总之,作为一种社会风气,断指疗亲在当时的朝鲜普遍存在,其流行的程度极其广泛,下至奴婢贱民,上至王室宗亲,不论是什么身份阶层,都对此笃信不已。虽然从《朝鲜王朝实录》和《韩国文集丛刊》的大量记载来看,断指疗亲似乎确实有一定效果,当时其能广泛流行,固然与人们对其疗效的确信难以分割,但毫无疑问,其行为背后隐藏的精诚孝心,才是这种行为得到肯定的根本原因。
四、朝鲜断指疗亲风气形成的原因
断指疗亲之所以能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于人们认为人肉包括人骨和人血能治病,如朝鲜的断指疗亲事件中就主要是以断指后的鲜血淋入病人口中,或将断指磨成粉冲饮。据有关研究①参见邱仲麟:《不孝之孝——唐以来割股疗亲现象的社会史初探》,载《新史学》1995年第6卷第1期。,人肉入药的出现可能属于中国自《神农本草经》以来人部药发展的衍生现象,同时还和佛教思想密切相关。
根据《新唐书》记载,唐开元时期陈藏器写有《本草拾遗》一书,谓人肉可治羸疾,自是民间以父母疾,多割股肉以进。②《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五《孝友传》。宋代《册府元龟》也记载了这一说法。明代《本草纲目》对陈藏器人肉入药的记载更为详细,根据李时珍的记载,陈藏器把人肉、人骨、人血、人胆等都作为药方载入其《本草拾遗》中。③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二《人部》,第2955—2968页,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年版。这种看法的形成可能和魏晋时代佛教思想在中国的兴盛有关。据有关研究④参见金宝祥:《与印度佛教寓言有关的两件唐代风俗》,见《唐史论文集》,第35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涅磐经》和《弥勒所问本愿经》中记载有两个佛本生故事,其中讲到人肉和人血可以治病,唐朝时期人们认为“人肉治羸疾”的看法或即由此而来。可以肯定的是,人肉可治疾病的看法至唐代已经出现,并被载入医书。考虑到罗唐以来中韩交流频繁,有大量的遣唐留学生往来中韩之间,以及佛教思想很早就传入海东,高丽时佛教思想极为兴盛,所以人肉治病的看法在高丽时或许即已有之,且很可能是由僧人首先传播的。如在朝鲜第二例断指疗亲的记载中,就是僧人直接告诉石珎活人骨可以疗疾,在金四月的例子中,所谓“术有云”,或许也是僧人之术。朝鲜时代虽然佛教思想受到压制,知识阶层主要信仰儒学,但在两班体制下生活困苦的下层平民中,具有救苦救难特色的佛教信仰仍然普遍存在。同时佛教思想又常常与一些民间鬼神信仰、巫术等结合起来,共同促成了断指疗亲行为的出现,如世宗大王对此就颇有认识,他曾说:“愚民不知学问,其为亲惑于佛事,惑于巫觋,以至断指之类。”
断指疗亲思想一开始产生于平民和乡村中,如石珎和金四月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们断指疗亲,也和家庭贫困、医疗水平低下、无力医治不无关系。如成宗十八年所记载的朝鲜君臣间的对话,就透露了这方面的情况:
首孙又启曰:“孝子节妇旌表门闾者,外方则有之,京都无闻焉,岂非搜访未尽也?”上曰:“或断指疗亲之病,或搏虎捍亲之祸者,多出于乡村。京中则有药物、无豺虎而然乎?”
人肉能治病的思想一旦踫到艰苦的环境,再加上孝亲思想的刺激,就容易发生断指疗亲这类极端行为。对于断指疗亲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孝亲价值,上一节已有议论,但是断指疗亲行为的大量涌现则是因为朝鲜王朝的极力提倡和表彰。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朝鲜以儒教立国,大力提倡和表彰孝亲行为。
朱子性理学自高丽末期传入海东,及李成桂建立朝鲜,遂以之为国家意识形态。性理学反映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就是非常注重纲常名节、伦理大义,极端褒奖忠孝节烈行为。朝鲜王朝既然以朱学为指导理念,自然不会例外。
《朝鲜王朝实录》中记载了大量表彰孝亲行为的事例,如太祖李成桂在自己的即位诏书中就提到要旌表忠臣孝子:“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关系风俗,在所奖劝。令所在官司,询访申闻,优加擢用,旌表门闾。”太祖四年又下令:“今各道所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各有实迹,宜加褒赏,旌表门闾。其有役者则复之,贫乏者则周之,以励风俗。”此后,这一类旌表孝子的记录多不胜数,各种卓越孝行包括断指疗亲等事情,无不得到朝鲜王朝的表彰,表彰的目的亦即在教化民众,砥砺风俗。旌表忠臣孝子还被作为律条写进了《朝鲜经国大典》,让褒奖行为具有了可依凭的标准,后来的表彰多依此而行。
朝鲜王朝对孝亲的表彰,既能促进这些孝亲行为的传播,也能让普通民众了解到政府的支持态度,所以无疑能大大促进这类孝亲行为的发生。如果说最早表彰的“石珎断指”和“金四月断指”具有某种原发性的话,其后大量的断指疗亲行为可以说都受到前面这些典型例子的影响,是一种习得性孝亲行为。可见,政府的表彰还是非常有实效的。《世宗实录》二年十月十八日条在分析石珎断指的意义时就特别强调了他的榜样作用:“夫伤其身体,非孝之中道,然其孝行足以感动人心,……请报于朝,旌表其闾,以光圣朝之孝,以励人子之心。”从后来不断出现的断指疗亲事件来看,可以说最后是达到了“以光圣朝之孝,以励人子之心”的目的。
其次,《三纲行实图》的编写和颁布对断指疗亲行为的兴盛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纲行实图》是世宗年间由世宗大王下令编写的一部教化民众的忠臣孝子烈女事迹图集。促成《三纲行实图》编纂的直接原因,是世宗十年发生了“金禾杀父”事件。①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条。世宗大王对这件大逆不道的事情极为震惊,于是决定把以前的《孝行录》《二十四孝》等记载综合在一起,编纂一本新书,以扶植纲常,敦励风俗,化民从善。②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十年十月三日条。世宗十四年此书编写完成,十五年即完成刊板,印刷颁布。世宗大王为了进一步宣扬此书,考虑到下层民众不认识文字,还安排专人训示教授。③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条。《三纲行实图》里收录的故事以中国的忠孝故事为主,朝鲜的故事并不多,但“石珎断指”被幸运的收入其中,与中国的“刘真定割股孝姑”故事一起作为自残疗亲的典型。随着《三纲行实图》的流行,断指疗亲的故事必定广为人知。《三纲行实图》颁布之前,只有赵存富、石珎和金四月等少数几例断指疗亲的事件发生,但世宗十五年此书颁布之后,就于十六年发生1例,十八年发生1例,二十一年发生3例,端宗年间就发生了10例。
后来为了便于学习,又从《三纲行实图》中挑出人所易感的孝子烈女共105人,另成一书。删定本《三纲行实图》的份量只有原书的三分之一,“石珎断指”的记载仍收录其中。中宗九年,不仅编写了《三纲行实图续》,还刊印了大字谚解本。谚解本是为不懂汉文的朝鲜下层民众所制作的。在世宗发明谚文后,《三纲行实图》是少数几种被翻译成谚文的典籍之一,可见朝鲜王朝对其有多么重视。经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尤其是删定本和谚解本颁布以后,大大方便了下层民众的学习,促进了《三纲行实图》在底层民众中的影响。在中宗之前,关于断指疗亲的记载并不多,可见其时由于卷帙和语言的关系,本书并未深入民间,但是至中宗年间,断指疗亲的记录突然暴增,有近30例发生,而且很多发生于不懂汉文的奴婢阶层,这显然当归因于删节本和谚解本的出现。中宗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条就记载有模仿《三纲行实图》中断指疗亲的事例:“阅《三纲行实》,见断指得效事,潜引斧,自断手指,烧磨调水以进,其疾遂愈。”可见,《三纲行实图》在促进断指疗亲风气的形成上起到了巨大的引导作用。
再次,明使的金四月题唱对朝鲜断指疗亲风气的形成,应该也有一定影响。
明代文臣使朝,朝鲜必然安排当时第一流的文人担当远接使和从事官员,沿途陪伴,如徐居正﹑申叔舟﹑苏世让﹑李荇﹑郑士龙﹑许筠﹑李滉﹑李珥等都是汉文造诣深厚的著名人物,他们在朝鲜的地位远超明使在明朝的地位。明使但凡有作,朝鲜官员必定次韵唱和,这些唱和之作都保留在《皇华集》中。所以,明使们的金四月题唱,朝鲜官员也多有唱和。如唐皋使朝时,以“金孝女四月之门”七字为韵,作有七绝组诗,朝鲜方面就有李荇、郑士龙、李希辅、苏世让等四人次韵唱和。后来文人金安老阅读《皇华集》,被他们的唱和所吸引,忍不住连作两组:“唐修撰皐行过郭山,以孝女金四月之门七字为韵,伴接诸从事皆和之。偶阅皇华集,戏用其韵。断指以疗母病,事闻旌门。”④《希乐堂文稿》卷之四,见《韩国文集丛刊续》,第21册,第336页。
因受明使和朝鲜官员金四月唱和的影响,朝鲜文人路过孝女门,或阅读《皇华集》时,也多次韵明使原作为诗。朝鲜文人的唱和诗作,数量超过了使臣所作。这些唱和的诗歌,从内容来看,也是追步明使,以夸耀金四月的卓绝孝行为主,同时从朝鲜的立场出发,更多将金四月的孝行归因于自己国家的忠孝传统,如苏世让所云“东方孝理著自古”等,但对金四月的赞美则是相同的。明使对金四月孝行的题唱,正符合了朝鲜君臣的自我忠孝期许,他们自然乐意顺水推舟,锦上添花。总之,因为明使上国使臣的身份,朝鲜陪同人员在朝鲜文坛的地位,以及后来朝鲜王朝隆重的《皇华集》编撰事业,金四月无疑声名远播,至少在知识阶层是这样的。金四月断指疗亲在后来变成了人人皆知的典故,如曹友仁评论白光宏所作的《关西别曲》,就认为他不应该忽略掉金四月:“金孝女之断指,李铁州之死义。究诸白词,皆不及焉。”⑤《颐斋集》卷之二《题出关词后》,见《韩国文集丛刊续》,第12册,第302页。金四月断指疗亲的行为被大力认可和赞赏,这应该也对断指疗亲风气的形成产生了一些推动作用。
最后,断指疗亲的发生可能还与贪图奖赏和规避徭役有关。
由《朝鲜王朝实录》中众多旌表断指疗亲的例子可知,很多人不仅得到了赞扬和奖励,还免去了徭役,尤其是对一些底层的奴婢来说,他们忍一时的痛苦,就有可能改变命运,是很值得的。而且当时的断指主要是断小指和无名指,这并不会对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所以不排除一些人因而铤而走险。
五、与中国割股疗亲的比较
自残身体以疗亲疾的事例,在中国古代也多有发生,但以割股疗亲的方式为主①关于中国古代割股疗亲的研究,已有较多成果,可参看邱仲麟《不孝之孝——唐以来割股疗亲现象的社会史初探》《人血与药气——割股疗亲现象中的医药观念》等文,其对此所言甚详,分别载《新史学》第6卷第1期和第10卷第4期。,断指疗亲则相对较少,这就与朝鲜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在朝鲜古代,割股疗亲的事例也有发生,但不及断指疗亲普及,数量也较少。
已有研究表明,割股疗亲的事例在唐代已不希见,宋元以后则更为盛行,各种文献中记载颇多。以《古今图书集成》的《学行典》之《孝弟部》和《闺媛典》之《闺孝部》《闺义部》《闺烈部》《闺节部》为例,初步统计有2 470多个割身体各个部位以治疗亲疾的例子。其中割股占绝大多数;其次为割臂,有140例;再次为割肝,有85例;其下为割胸、割胁、割乳,合起来有46例;此下则为断指,仅有10例;最后为割心、割肺、割耳等,也有零星个例。②此一统计转引自邱仲麟:《不孝之孝——唐以来割股疗亲现象的社会史初探》,载《新史学》第6卷第1期。从上面的统计可见,中国古代主要以割股即割大腿肉疗亲为主,割臂肉也较多见,而断指疗亲的记载相比而言就非常稀少了。但朝鲜时代,则主要以断指疗亲的记载为主,如《朝鲜王朝实录》中记载的断指疗亲事件超过100例,而割股疗亲只有17例,《韩国文集丛刊》中断指疗亲的记载不下200例,而割股疗亲则不到50例。③笔者在《朝鲜王朝实录》网站,以“割股”为关键词检索,得割股疗亲记载17例。在韩国古典综合数据库分别以“断指”和“割股”为关键词检索,统计得断指例超过200例,割股则不足50例。数据或有出入,但大体上反映出了实际情况。
中朝都信奉儒家忠孝思想,割股疗亲和断指疗亲在体现精诚孝心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异,笔者以为主要是初始时榜样的引导作用和统治阶层的宣传表彰所致。唐代已有割股疗亲的事例,但其时未有断指疗亲的事例发生。如现存最早的记载就是唐代王友贞割股肉以治疗母疾,并因此得到武后的表彰,此事被写进了《旧唐书》。④《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二《王友贞传》。这些事件可能具有某种原发性,为后来自残疗亲的人作出了榜样。从唐宋至明清,政府对此类事件以表彰为主,其间也有对割股不予鼓励的时期,但都为时甚短;整个知识阶层除韩愈等个别人,大体上也都是从诚孝的角度出发,认可了这种自残疗亲的行为。在程朱理学兴盛的明清时代,割股疗亲的风气最为流行,《古今图书集成》中所记载的众多割股疗亲的孝子孝女,大部分出现在这一时期。洪武年间曾下令表彰的割股疗亲的孝女刘真定,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有明一代最著名的孝女,最后还被写进了《明史》。⑤《明史》卷三百一《列女传》。
刘孝姑割股疗亲在明代发生最早,是第一例被旌表的割股疗亲的事件,当时在社会上流传甚广。此事发生仅30余年后,刘孝姑就被朝鲜王朝当作孝女典型记录在了《三纲行实图》中。1582年黄洪宪出使朝鲜,得知金四月断指疗亲的事迹后,首先想到的也是与之不无类似的刘真定。所以明清时代众多的割股疗亲事件,或许与此一事件的激励作用有关。总之,当时各种记载中,割股疗亲事件最多,也最典型。
朝鲜的情况则如前所述,在初始时就首先产生了断指疗亲的事件,金四月被明使广泛赞扬,石珎则载入《三纲行实图》中,成为朝鲜断指疗亲的典型,他们都受到了朝鲜王朝的大力表彰,为后来的孝子孝女们作出了榜样,引导了断指疗亲风气的形成。《朝鲜王朝实录》记载了大量对此类孝行的表彰,大大促进了这种风气的形成。《三纲行实图》同时收录了刘真定割股孝姑和石珎断指疗亲的事例,但刘真定在朝鲜的影响显然比不上石珎,这或许是因为断指比起割股,危害似乎更小,更不会危及到生命,在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的朝鲜,断指的可操作性更强,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断指疗亲中不乏小孩的频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