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旨向自由与以自由看待发展
——马克思与阿玛蒂亚·森关于人的发展问题辨析
2014-04-01胡丹丹韩东屏
胡丹丹,韩东屏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以发展旨向自由与以自由看待发展
——马克思与阿玛蒂亚·森关于人的发展问题辨析
胡丹丹,韩东屏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马克思以深邃的历史洞见揭示人的发展问题的历史必然之道——以发展旨向自由,并将人的发展蕴含在人类解放的大视野里,他的主张始终影响着人类进步与社会发展。阿玛蒂亚·森则以明睿的现实眼光来审视人的发展问题的可行之道,以自由看待发展,在既有的社会形态下改良社会安排,着重强调弱势阶层提升个人能力以自我解救。他们都以人为主体,立足于自由对人的发展有着不同诠释,并对探索研究人的发展问题皆具启示。
人;自由;发展
人类历史实质上是追求自由的发展史,人的发展问题自古以来即为先哲探索,并留下诸多理论和乌托邦构想,唯有以实现人类解放为毕生奋斗目标的马克思,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下简称“人的发展”)由空想变成科学并始终影响着人类进步与社会发展。而当代著名经济学家和哲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长期研究中也形成独特的发展理论,并被《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所采纳,并用作分析当代社会发展的基本概念框架,并以此从动态上测量人类发展状况。值得一提的是,森虽然不是马克思的追随者,但正如森本人所言:马克思的理论曾深刻影响他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二者分处不同时代、不同思想阵营却有共同关切,虽都将自由作为人的发展的主要线索但终极价值主张迥异。本文将主要从主体、实现路径和最终目标这三个特定视角,考察森较之于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问题上的研究及诠释。
一、实践的人与实践的理性人
从文艺复兴时期对人性的认知到18世纪启蒙运动对人性的肯定,直至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对人的全面发展的研究都是以虚幻、抽象之人为出发点。马克思对此予以批判并直言不讳:“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他主张“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才是“符合实际生活的观察方法”[1]30。他认为人在客观世界中的活动具有自觉自发的能动特性。这正符合自由的本质规定并将人与自由有机的统一起来,揭示出自由绝非天赋神授而是内在于人的本质,是有别与其他客体的根本属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将人既视作自然存在物,又视为社会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人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不仅能够让人适应自然,而且能够使他们通过实践认识并改造自然。人通过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在对自然实践中得到能力的提升,成为与自然相对的能动主体,为其自身提供了天然的物质基础。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他通过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所构筑的社会关系来不断完善自我。由于人不同于其他生命的本质在于能动的创造,因而可以将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共性反映出来,其发展过程也是人对外部世界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冲破限制获得自由的过程。马克思同时指出,人不仅是一般性的存在,也是所有个体人的集结。人类社会不是由脱离现实的抽象之人所创造的空中楼阁,而是长期在历史、地理、文化等现实条件影响下的具体之人彼此联系的结果。因而在这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里,人既有类的普遍性,又蕴涵各种生存手段、生活方式、思想意识等为一体的独特个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2]24。人不是单纯依靠本能的欲望和肉体的需要去驱使自身,而是通过实践不断的创造和发现能动地推动自身的发展。因此,只有从现实出发,以实践来看待人,才能让人本身的共性与个性全面的发展得以实现。此外,从人的发展历程来看,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就是追求自由的发展史,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自由,个体的人的发展与无产阶级争取自由和全人类获得彻底解放之路是一致的。
森虽然赞同马克思这种从现实的实践视角考量作为发展主体的人,但他认为,促进人的发展不光需要人能够进行能动性的实践活动,更重要的是推动这种实践行为背后的思考方式,他将这种独特的思考方式归功于理性。在森看来,人的实践活动不排除以自利为目的所展开行动,而理性能够让人对自身行为活动保持一种更加客观的认识。他认为理性思考下的活动能够让人超越狭隘的自利观是明智的展现。人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才能使自己对自身的利益、目标和价值更明晰,从而能让自己在实践活动中在追逐私利的同时也能意识到自身的行为会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影响,进而让自己的行为更得体,并从这种实践行为中获益。“只有一起跨过自利的局限,才能审慎地确立我们的目标。同时,由于遵循允许他人追求其目标(无论是否是自利性的)的行为规范,我们有时也会去合理地遏制自己对于自身目标的追求(姑且不论这些目标是不是完全自利的),毕竟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3]28~29。
森赋予实践的人所具有的理性并非是一个神秘之物,它对于人来说,是“一个需要,或能够以一个更为基本的概念来进行理性哲学阐释的事物”[4]3。人们所进行的任何实践活动都建立在一种理性的客观性评价之上。为此,森引用了亚当·斯密“公正的旁观者”的设计理念为理性提供了一条可实现的线索,也即是以客观的态度引入多方面的视角和观点,在“一定的距离之外”审视自己的感受。从而既能让自身的行为选择具有多样性,而不必根据既有的强制性单一原则来决定所要展开的行为方式,又可以通过理性来审视包括情感在内的多种不同缘由,获得尊重与包容,从而避免理性成为“草率且不当的自负”的集权与独裁或者冰冷无情的精于计算。因此,在森的视域里,理性对于实践的人来说是一种宽泛的概念,“它将个人的选择——行动、目标、价值和优先性——置于合理审查之下的方式”[5]4。从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视角上看,理性能够让人克服对自身所处位置的限制来看待周围的事物。森认为人们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过程实际也是其自身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与探索的过程。人们所见事物与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所处的位置(不仅包括了方位或者空间上的位置,同时也涵盖了任何一般性非精神上的条件,如:失明。同一种失明虽然会发生在不同人身上,但是其结果都是一致的即视力丧失到全无光感或者双眼失去辨识周围环境的能力)以及想要得到的东西等都是息息相关的,并且能够反过来影响人们对世界的信仰、认识与决定。而理性能够帮助人们根据位置的不同变化,在人们已有的社会背景、知识层面、生活习惯以及社会地位上突破固有位置的视野局限性和知识的相对狭隘性,拓宽思考的视野,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各种信息来发现隐藏于世界之中的“事物”。从思考的内容上看,理性能够让实践的人通过一种能够宽泛的对个人的选择,包括行动、目标、价值和优先性,以合理审查和理智审思的方式反映出来。整个思考过程既能让人们的选择置于可以通过反思得以持续的推理之上,又能让人们的选择,以及他们的行为与目标、价值与优先判断都必须经得起自身的批判性思考的检验。简单来说,就是让理性选择与各种选择的理由之间保持一种可持续性的理智思考。从思考的目的来看,理性的思考能够让实践的人以宽泛与包容态度对不同的行为理由进行审思从而选择最终合理的结果。森认为这一结果虽然是事物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来自人们关注的所有影响决策的因素,它包括行为、规则或倾向。尽管人们不可能对所有事物状态都进行“彻底”描述,却能够透过对事物的基本状态的认识掌握到丰富的信息,并注意到人们认为重要的所有特征),但是理性思考的目的能够帮助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得到一种完整的结果[3]201。与那种被视为与过程、主体性和诸多关系无关,只关注某种选择所带来的后果或者只重视某种选择的理由所产生的简单后果,也被森称为“终极结果”。不同的是,这种由事物的状态,或者被森认为是在有待考量的选择情况下所产生的完整的结果,既包含选择的过程,又包括人们所采取的行为、相关的主体性、所经历的过程、以及“终极结果”本身。因此,森认为“全面的结果”是作为实践的人能够通过理性展开合理的能动活动的追求所在。
二、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彻底解放
马克思通过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发现,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从而揭露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分工限制了人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意味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意味着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收益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他尖锐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虽然具有历史进步作用,但它以不自由的境况束缚了人,让人以一种畸形的方式进行自我发展。以此为切入点研究、分析人的发展与自由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个性的自由充分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本质体现和根本内涵,即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的全面发展。为此,马克思将人的发展的视为人的本质由内而外的彻底解放。马克思将人的发展与社会结构革命性改造关联起来认为只有以人的彻底解放为目标才能实现真正发展。他认为应当从制度层面找出无产阶级贫困根源、提出解决方式;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中揭示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同时指明了与人的发展紧密关联的三个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6]104由此马克思揭示出人与社会发展的辩证进程以及人的发展与人类发展的逐步趋同的历史进程。其中,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应于第一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对应于第二阶段;最终,只有超越前两个阶段达至“自由个性”阶段,才有可能使个体的人的发展聚合成至善,即全人类的彻底解放,这也是“真正的人的自由”达至最高境界即“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赋予人和自由以鲜明的阶级性,指出以往的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总是以牺牲某些人或某些阶级的发展为代价的,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93。未来“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不仅集所有至善于一体,而且每个人自由发展与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不再对立而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并明确把人的发展也概括为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马克思将人的发展蕴含在人类解放的大视野里,以惠泽天下的普适性完美呈现,明确了人的发展不单只是理论目标,同时还具有客观实际的可行性,其不断向彻底解放的自由趋进是历史的必然。
而森认为人的发展除应具有马克思语境中的人类彻底解放的历史延展性之外,更应重视当下现实世界中的人何以发展的可能性。他认为从人的实际的自由出发同样也能够达成人的发展。为此森引用T·H格林的话指出“自由是最大的福祉,获得自由是我们作为公民的目的”,其目标是能直接决定人们能够提高生活质量的实质自由。这种实质自由是人们所拥有的、能够有理由享受的人们所珍视的生活的可行能力。其本身也同样反映了人的发展在实际中所作的展现即:“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早亡之类)的基本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8]30对个人而言,以实质自由作人的发展目标最终聚焦于人的能力。一方面,能力标志了个人能够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能力体现的就是个人过某类生活或实现合理目标的自由,个人的能力越强,选择某种生活的自由度也就越大。实质自由的实现过程亦即“人类可行能力”的扩展过程。它赋予人们拥有免于与贫困相连的各种苦难的能力,让人们能够过上一种相当好的生活。根据森的观点,这种相当好的生活必须具备三点:健康、教育、资源占有。如果这些选择不能利用或者说如果不具备这三点,就不可能有更多其他的机会和权利,这便是森终极价值中的“至善”。它具体体现在有机会接受教育、发表言论、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等方面。森还指出这种实质自由既需要有法律规定下的各种自由权利来得以保障,同时又需要以人在发展中所要实现的,所在社会为其成员提供各种“资格”以便于与人们实际可以达到的享受相匹配。例如,每一个孩子都有资格获得义务教育,对弱势人群的经济扶持与社会保障等。从这个角度看,实质自由也可以视为一种选择和实现机会。每个人在现实中面对各种可供选择的功能性活动,从中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一定组合进行。因而,在森看来“选择”本身也可以视为一种重要功能性活动。
此外,森还指出自由本身具有内在价值,人的发展不仅表现为某种具体的财富增长,同时也应有自由的增值。“对发展的恰当定义,必须远远超越财富的积累和国民生产总值以及其他与收入有关的变量的增长”[8]10。森强调“发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扩大人类在各种领域里的选择权,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从而创造一个能使人民享受长期、健康和创造性生活的环境,这种考量反映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的人类发展指数上”[9]。对社会而言,“发展要求消除那些限制人们自由的主要因素,即贫困以及暴政、经济机会的缺乏以及系统化的社会剥夺,忽视公共设施以及压迫性政权的不宽裕和过度干预”[8]2。因此,不仅要考量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和谐等状况,还要考量人的尊严、人格、自由、平等、权利、民主、生活质量等状态,这才能体现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因此,在森看来,尽管马克思将人的彻底解放作为人的发展的目标,但这是在人本身的漫长发展进程中不断追寻的善,而现实世界中之人的每一步发展均是为人类彻底解放所作的积累与铺垫。所以,注重现实中的发展进步,以人的自由发展为目的,并以实质自由为动力,对于人的发展同样不容忽视。
三、以发展旨向自由与以自由看待发展
自由与发展一直以来被视为是促进人的发展的主要因素。自由与发展的关系深深影响着人的发展的实现路径。马克思从发展的角度去看待自由,是让每一个个体的人在自由本质的引导下通过实践让自身和外部世界的关系摆脱有限的、狭隘的必然束缚的有效方法,它能够使每个个体的人的发展在个性自由、全面彰显的过程中聚合成至善,从而实现全人类彻底解放。马克思将实践作为主体与最终目标实现的中介,并明确指出自由是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追求和表现的一种状态和境界,并将此状态和境界称之为“自由王国”。他从实践角度探索实现路径,并强调只有用充分的时间保障自由、全面发展,才能促进人与社会的关系并更有利于人的创造性的实践作用于生产力发展。同时人的发展的实现路径是在不断解决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中向前趋进,它是将人从异化状态中解放出来的彻底革命。马克思指出,“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中的时候”,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这种高级社会形态便是必然王国的彼岸,即“以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及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10]130。这便是以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为标志的“自由王国”的哲学表述。由于“自由王国”绝非阶段性目的地,也不可能在人类社会中突兀实现,所以这一终极价值目标的实现是由量的积累到质的升华的历史进程,并被不断推进、逐步实现因而具有了无限发展的生命力。
然而,在森的语境中,自由是促进人的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和工具,以自由看待发展就是将“扩展自由”视为“发展的首要目的和主要手段”。“它们可以分别称作自由在发展中所起的建构性作用和工具性作用”[8]30。当自由作为一种工具性的作用存在时,“是关于各种权利、机会和权益是如何为扩展人类一般自由”,其有效性的根据主要来自“各种类型自由的相互关联性,而且一种自由可以大大促进另一种自由”[8]152。森界定“发展的实现全面地取决于人们的自由的主体地位”[8]1~2。因此,森将发展与自由的关系界定为: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以自由看待发展彰显的是“扩展人们真实自由的过程”,因而自由不仅是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也是实现路径。人类发展包括人们享有所期望的生活的权利以及自由的拓展去提高生活质量和能力。基于对人的发展考量,森提出可行能力方法将自由赋予工具性:“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性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可行能力因此是一种自由,是实现各种可能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8]62~63为此森列举了五种工具性自由,即: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证等,这些是扩展人类自由的各种权利、机会和权益的保障,也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森认为,终极价值的实现路径实际上是扩展人们享有真实自由或过上一种美好生活的一个过程,在过程实施中应当清除妨碍自由的主要因素:如贫困、剥削压迫、社会机会不足、权利的阙失、文化教育水平低、公共福利不足以及缺乏民主等等。继而“对进步的评判必须以人们拥有的自由是否得到增进为首要标准”[8]2。这就是所谓自由程度越高,意味着发展的程度就越高,个人境遇就会变得更好。
四、结论
自由和发展对于人来说本身就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人的发展只有在以现实世界为背景的人本关怀的视角下进行探索才能发现自由与发展何以符合人的本性,才能够客观反映二者对于人的发展之辩证统一,而马克思将发展旨向自由与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都在人的发展问题上关注着自由与发展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在阐述人的发展理论时,始终站在人类发展历史的高度看待一切社会关系及人类本身的发展,对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具有巨大的革命性。他以发展旨向自由,就是使人从异化、剥削、奴役等各种束缚中得到彻底解放。因此,在马克思的语境中,作为发展主体的人是以阶级划分,并将人的发展蕴含在人类解放的大视野里,将自由定位于现实,将自由与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提出要“自由地实现自由”,构想未来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因而人的发展既是理想性与现实性结合体,又是不断超越、推进的历史过程。
森研究人的发展对自由提出的一些重要观点,包括自由与偏好相关也与个人理性相关,同时对哈耶克之类的自由意志论一厢情愿的观念提出深刻的挑战。但森认为人的发展问题不仅需要深远的历史性探索和前瞻性研究,还要兼顾现实世界对于人的发展的塑造和影响。当下世界对于人的发展的主流认识大都依赖于经济学式的研究考量,即:将人的发展简单归结为一种片面的、数字化的量化增值,却忽略了真实的人在实际活动中所涉及和获得的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森认为应当“从道德的角度和范畴探讨极其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11]。他明确指出:“被称为‘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规范分析,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复杂多样的伦理考虑,而这些伦理考虑是能够影响人类实际行为的。根据研究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家们的观点,这些复杂的伦理考虑本身就是基本的事实存在,而不是什么规范判断问题。”[12]33森以自由看待发展就是充分展现了现实的人的能动性,即把人视为能够建立目标、承担义务、实现价值等能动的存在物。他将每个人的实质自由作为人的发展的主要疆域,摒弃传统福利经济学重“物品带来福利”的狭隘物质性自由观,强调自由是实质意义上的自由,即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能力,从而使自由具有多重内涵,而人的发展是一种全面自由的扩展。森也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诸多弊端,将思考的焦点投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改善社会底层弱势阶层的境遇,并指出经济发展的目的及获得收入的方法只是人的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然而饥饿、贫困与不平等却摧残了人的自由和尊严。因而只有从人本关怀的视角以自由看待发展,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本权利等方面进行关注与改进,才能杜绝片面追求GDP增长、见物不见人的狭隘发展观。
如果说马克思以深邃的历史洞见来揭示人的发展问题的历史必然之道,那么森则是以明睿的现实眼光来审视人的发展问题的可行之道。但森立足于人的现实生活,企望通过改良社会安排的以完善社会制度去塑造人的发展,并在这种修正的理念中强调社会弱势阶层的个人能力的提升,所以,对人的发展所要实现的只是一种自我解救,在推进社会发展过程中为人本身的福利谋求拓展,所能解决的也只能是人的发展初级阶段的问题。
马克思立足于社会制度层面并致力于改变世界,从历史纵深的大视角科学前瞻人的发展及全人类的解放,将人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统一起来,将人的发展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使人的发展既是人类社会的崇高理想目标也是正在实践的历史存在、不断前行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与森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诠释人的发展,所开辟的理论境界之深度与广度各有不同,但只有将历史的和现实的视角重合叠加审视考察,才能使人的发展在人类社会的时空拓展中以自由看待发展,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延续中将发展旨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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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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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4799(2014)03-0052-05
2013-01-09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2012-QN-421
胡丹丹(1984-),女,陕西绥德人,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2009级博士研究生;韩东屏(1955-),男,辽宁大连人,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哲学与伦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