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家庭农场(上)
2014-03-31湖南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聂建刚
湖南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聂建刚
时下,对家庭农场的界定众说纷纭,笔者通过调研认为:家庭农场是农村户籍家庭,以自己承包经营土地为基础,以依法流转稳定获得土地为扩充,通过实行集约化经营方式,运用现代化经营手段,采取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且生产专业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较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当地农业生产平均水平的生产经营主体。其内涵标准主要有:
1.以农村家庭为基本单元 对于家庭的界定,有许多观点。一种是以传统的家庭为基础,即子女分家后就算一个家庭;也有人建议以大家庭为基本单元;还有的提出,家庭成员占经营人员的比例至少80%,也可以聘请临时工或长期工;另外一部分人认为,家庭农场主不应局限于农村户口。笔者认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家庭的涵义可以扩大到祖辈、父辈、儿孙辈甚至其他亲属。家庭农场业主以农村户籍为宜,城市人员、工商资本可以进入农业领域,但目前不宜纳入家庭农场范畴。
2.以第一产业为基础 家庭农场必须以第一产业发展为基础,可以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在调研中,许多人反对将以休闲旅游即第三产业为主,附带第一产业的农庄纳入家庭农场范畴,笔者也认同这一观点。
3.适度规模经营 规模的确定,应以资源利用效率的科学化、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的最大化为标准,无论养殖业还是种植业,人平或每667平方米产值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笔者认为经营规模大小应由各省自定,并且分为小、中、大型3类标准。就湖南而言,种植业应将每户用地3.3公顷(蔬菜2公顷、果树中药材6.7公顷)~20公顷定为小型,每户用地20~67公顷定为中型,每户用地67公顷以上定为大型;养殖业应根据不同的畜禽种类确定小、中、大型,即养猪分为年出栏100~500头、500~3000头、3000头以上3个档次,养牛年出栏 60~100头、100~1000头、1000头以上3个档次,养羊年出栏200~500只、500~5000只、5000只以上3个档次,家禽年出栏2万~5万羽、5万~20万羽、20万羽以上3个档次等等;综合类家庭农场的小、中、大型标准以种植和养殖家庭农场规模划分标准为基础,只要达到一项标准或者种养比例相加达到标准,即可确定小、中、大型。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