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
2014-03-31吕晓星
湖南农业 2014年1期
全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
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通过在部分大中城市、养殖密集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重点水域周边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经验,总结完善,逐步推广,尽快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深刻认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湖南省浏阳市、长沙县、攸县、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慈利县、双峰县、祁阳县名列其中。
湖南省兽医局吕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