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部门应发挥依托和监管作用
2014-03-31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尹惠平陈越华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尹惠平 陈越华
植保部门不是实施统防统治的最终主体,因此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制的作用,推动专业化统防统治通过市场运作不断健康发展,尤其是要发挥好依托和监管作用。
一、依托作用
植保部门要强化与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依托关系,指导服务组织制定科学的病虫防治方案,确保其服务适时、高效、低污染,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1.敦促建立制度 在日常管理中,植保部门要敦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及其所属村级服务站将服务公约、管理制度、收费标准、赔偿标准、服务承诺等上墙公示;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植保部门要认真审核服务组织与农民、村级服务站站长、机防队员所签订的合同,督促服务组织按照《合同法》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强化技术指导 植保部门在进行技术指导的同时,还应加大对服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促使服务组织早日建立技术过硬的业务队伍。
3.提供测报信息 植保部门要做好服务区的系统测报、临田调查和防治效果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为服务组织提供病虫发生信息,要将《病虫情报》提前(防治前3天) 送达服务组织。
4.制定防控方案 植保部门应及时开展新药剂和新药械的试验示范,指导服务组织科学安全用药,向服务组织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促使服务组织用好药、少用药,并为服务组织筛选成熟高效的植保机械。
5.科学仲裁化解矛盾 在统防统治服务过程中,如服务组织与农民发生了矛盾纠纷,农业植保部门应及时了解实情,分清责任,公平、公正地化解农户与服务组织的矛盾纠纷。
二、监管作用
1.制定相关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授权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县级农业植保部门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劳动成本、农民用药习惯,合理制定收费、防治、产量赔偿等指导性标准,防止恶性竞争,保护农民、机防手和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2.规范服务行为 植保部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从收费标准、施药机械推荐、农药采购、防治技术方案制定、防效评估、纠纷处理等方面加强对服务组织的指导和监管,严禁其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品种或添加隐性成分,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做到科学安全使用农药。
3.加强物资监管 各级财政每年都有政府补贴资金和物资,用于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各级农业植保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这些资金和物资按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