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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章句》文献解读

2014-03-31郭伟宏

关键词:告子文王孟子

郭伟宏

(山东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东汉末年赵岐的《孟子章句》是流传至今最早的孟子注本,在孟学诠释史上有着开创性的地位,是研究汉代孟子学唯一可靠的研究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也为后代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多方面的基础。

章句之学,是离章辨句的简称,是分析古书章节句读的意思。作为一种注释,章句不像传注类注释那样以解释词义为主,而着重于逐句逐章串讲、分析大意。《孟子章句》是对《孟子》原文分章断句,解词串讲,在原文每章末尾还用韵语概括“章指”,简明准确,益于后人研习。清代焦循对《孟子章句》评价颇高,称其“叠诂训于语句之中,绘本义于错综之内,于当时诸家,实为精密而条畅”[1](P3)。然而正如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序录》中所说:“注既释经,经由注显,若读注不晓,则经义难明。”[2](P5)注释是理解经文的主要渠道,但如果注释的不正确或不准确,便会影响人们对经义的理解。赵岐的注释对《孟子》文本的解释虽然有许多闪光之处,但也难免有些不足的地方。赵岐在书中提供了许多人名、地名、历史事件、古书引用等背景材料方面的信息,“盖其说虽不及后来之精密,而开辟荒芜,俾后来得循其途而深造,其功要不可泯也”[3](P289)。本文对《孟子章句》中有关背景材料方面信息解读的不当之处,提出了疑问,将一一分析纠正。

一、人名解读错误之处

辨疑一:孟施舍之所养勇也。孟,姓。舍,名。施,发音也。施舍自言其名则但曰舍[1](P191)。

阎若璩《释地又续》云:“原赵氏之意,以古人二字名,无单称一字者。今曰舍,则舍其名也。古未见有复姓孟施者,则孟其姓也。遂以发音当施字。不知发声在首,如吴曰勾践,越曰于越。若在中,则语助词多用之字,未闻以施字者。且孔子时鲁有少施氏,安知孟施非少施一例乎?”翟灏《考异》云:“古人二字名,或称一字,如纣名受德,《书》但称商王受。曹叔名振铎,《国语》但称书振。晋文公名重耳,《左传》但称晋重。鲁叔孙氏名何忌,《春秋》经定六年但称忌,孟施舍不嫌其自身称舍也。”也就是说,“施舍”应该是他的名字,“施”未必按赵岐说的是发音词。所以,赵岐对人名的这种理解或许并不恰当。

辨疑二: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二子,孟子弟子也。季孙知孟子意不欲,而心欲使孟子就之,故曰:异哉,弟子之所闻也,子叔心疑惑之[1](P299)。

在这里,赵岐认为,季孙与子叔为孟子的两个弟子,对“子叔疑”三个字的解释为“子叔疑惑”。实际上,子叔疑是一个人名,朱熹在《孟子集注》中纠正了赵岐的这一错误理解:“此孟子引季孙之语也。季孙、子叔疑,不知何时人。……盖子叔疑者尝不用,而使其子弟为卿。”而且赵佑的《四书温故录》以及焦循的《孟子正义》都进一步做了考证,一者子叔疑实为一个人名,二者季孙与子叔疑并不在一个时代,不可能与孟子是师生关系。赵岐的注释令后代学者不敢苟同。

辨疑三:阳货欲见孔子,而恶无礼。阳货,鲁大夫也[1](P441)。

《滕文公上》中“阳虎曰:‘为富不仁矣’。”赵岐注释为:“阳虎,鲁季氏家臣。”在赵岐看来,阳货乃鲁大夫,与鲁氏的家臣阳虎不是一人。但何晏的《论语集解》认为两者是同一个人。《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成大夫公孙朝为孟孙氏邑朝是孟氏家臣,而称大夫。阳虎也是以大夫自命。孔子当时在鲁国,阳虎欲见,不能不以大夫礼报。综上可知,阳货、阳虎两者实际上应为一个人。

辨疑四: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孟子言仲子,齐之世卿大夫之家,兄名戴,为齐卿,食采于盖,禄万钟[1](P468)。

孔广森《经学巵言》云:“元李治《敬斋古今黈》,读‘兄戴盖’为句,云‘戴盖,只是乘轩’。愚按:盖既为王邑,不当又为仲子兄邑。《扬子》八十一《家务之次》四曰:‘见矢自升,升羽之朋,盖戴车载。’是李氏‘戴盖’之语未为无本矣。”孔氏认为,戴盖为人名。如果按赵岐的理解方式,仲子之兄名戴,在盖地食禄,似乎不及孔氏的解释通顺、合理。

辨疑五:或谓孔子于卫主痈疽。痈疽,痈疽之医者也[1](P656)。

《战国策·卫策》云:“卫灵公近痈疽”。高诱注云:“《孟子》有其人,盖医之幸者。”翟灏《考异》云:“《说苑·至公篇》述此章文,孔子上无‘或谓’二字,痈疽作‘雍雎’,侍作‘寺’,瘠作‘脊’。《史记·孔子世家》‘雍渠为骖乘’,《韩非子》作‘雍鉏’。辗转相推,雍鉏雍雎为一人,而痈疽亦即雍渠,均以声同通借字耳。”阎若璩《释地又续》云:“《周礼·疡医》‘掌肿疡、溃疡之祝药’,肿疡,气聚而不散者。溃疡,血溢而将破者。虽痈浅于疽,而二疡皆有之。《战国策》:‘卫灵公时,痈疽弥子瑕专君之势,以蔽左右。’盖亦下士之职云。”另外,钱大昕《潜研堂答问》云:“《孔子世家》‘卫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骖乘,出,使孔子为次乘。’又《报任安书》云:‘卫灵公与雍渠同载,孔子适陈。’”。综合以上各家意见,不难看出雍渠当是人名,即《孟子》所称的“痈疽”,赵氏以为痈疽之医者,是缺乏说服力的。

辨疑六:孔子不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厄,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司城贞子,宋卿也[1](P659)。

《史记》以为司城贞子为孔子适陈所主,是陈卿而非宋卿。孔广森《经学巵言》云:“赵氏云‘司城贞子,宋卿也’,下又云:‘是时孔子遭厄难,不暇择大贤臣,而主贞子为陈侯周臣也。’则司城仍似陈卿。……今据称贞子,即绝非宋卿,愚故独信《史记·世家》曰‘孔子遂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家’,为读《孟子》不误也。”孔广森此说比较全面,由史料记载可知司城贞子应为陈卿,而非赵岐所说的宋卿。

辨疑七:告子者,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称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尝学于孟子,而不能纯彻性命之理[1](P731)。

赵岐在《告子》一章的开头,便指出告子与浩生不害是一个人。而阎若璩《释地又续》云:“浩生,复氏。不害,其名。与见《公孙丑》之告子,及以《告子》题篇者,自各一人。赵氏偶于《告子篇》误注曰名不害,且臆度其尝学于孟子执弟子问者。”与阎氏同时代的毛奇龄也认为赵岐此说是不正确的。崔灏《考异》云:“《管子·戒篇》:‘仁从中出,义由外作。’《墨子·经下篇》:‘仁义之为内外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内外;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告子‘仁内义外’之言,远本管子,而近受自墨子。《墨子·公孟篇》:‘二三子曰:告子言义而行甚恶,请弃之。墨子曰:不可。告子言谈甚辨,言仁义而不吾毁。’又告子受教于墨子之实验。赵氏云‘告子兼治儒墨’,非仅泛度为言。”另外,通过崔灏的考辨,可以看出告子并非象赵岐所言兼治儒墨之道,赵岐所据不可知。

辨疑八: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曹交,曹君之弟[1](P810)。

王应麟《困学纪闻》云:“《左传》哀公八年宋灭曹,至孟子时曹亡久矣。曹交盖以国为氏者。”毛奇龄《经问》云:“盛唐问:《孟子》曹交,赵岐注‘曹君之弟’,按《春秋》哀公八年‘宋人入曹’,《左传》竟云‘灭曹执曹伯以归’,如此则《孟子》时已无曹矣。其曰‘曹君之弟’何据,得非经只书入,原未尝灭乎?曰:经有书灭而并未灭者,定六年‘郑帅师灭许’是也。有书入而即是灭者,此‘宋人入曹’是也。《史记·曹世家》载‘曹伯阳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强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则曹此时信亡矣。赵岐之注,不知何所本,当是误耳。问:然则《孟子》之曹交何如?曰:此张南士曾辨之,当是曹姓而交名者。何以言之?其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邹者鲁县,邹即邾,《春秋》注‘邾本曹姓,为颛顼之后’,则曹交者,与邹君同姓,故得见邹君而假馆焉。或即邹君之弟。战国礼衰,不分宗,不分氏,弟得以其戚戚君,故兄弟同姓,未可知也。”江永《群经补义》云:“春秋之末,曹已为宋所灭,曹交非曹君之弟,或是曹国之后以国为姓,或是邹君之族人。邹本邾国,邾本曹姓,故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盖欲于其同宗之为君者假馆也,便有挟贵之意。”以上考证详细且有说服力,均与赵岐之说不同。

辨疑九:慎子勃然不悦曰:“此则滑釐所不识也。”滑釐,慎子名[1](P851)。

翟灏称《古今人物表》中有“禽屈釐”,颜师古注即滑釐也。《吕氏春秋·仲春纪》:“许犯学于禽滑釐,孟夏、纪索、虑参学于禽滑黎,黎与釐通。”薛应旂曰:“慎子所云滑釐乃述其师,非自通其名。”《庄子·天下篇》言“慎子与彭蒙、田骈为友,学墨子弟子禽滑釐之术。”按照古书的说法,滑釐并不是慎子之名。赵岐之说不可从。

二、地名解读错误之处

辨疑十: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岐周、毕郢,地名也。……毕,文王墓,近于酆、镐也[1](P538)。

刘台拱《经传小记》云:“毕地有二,其一文王墓地也。太史公曰:‘毕在镐东南杜中。’《皇览》云:‘周文王武王周公冢在京兆长安县镐聚东杜中。’而《括地志》以为‘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毕原上’,则唐亦谓之毕原。是故有咸阳县之毕原,所谓‘文王卒于毕郢’也。有万年县之毕原,所谓‘文王葬于毕’也。一在渭北,一在渭南,异所同名,往往相乱。杜佑言‘毕,初王季都之,后毕公封焉’。此言在渭北者当矣。而以为文王所葬则失之。《帝王世纪》云:‘文武葬于毕,毕在杜南。’《晋书·地道记》亦云:‘毕在杜南。’与毕陌别,此则文武所葬不在毕陌明矣。是以裴骃辨之云:‘《皇览》曰:秦武王冢在扶风安陵县西北,毕陌中大冢是也。人以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张守节亦云:‘《括地志》云:秦惠文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北一十四里,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十里,俗名周武王陵,非也。’群书剖析,具有明文。惟颜师古注《汉书·刘向传》‘文王周公葬于毕’,用毕陌为释,而杜亦云然。自兹以降,莫不缪指秦陵,诬称周墓,传之方志,载之祀典,误所从来,非一世矣。赵岐注言‘毕,文王墓,近于酆、镐之地’,此言在渭南者当矣。而以训毕郢则失之。文王始亦宅程,《周书》称‘文王在程,作《程寤》、《程典》’。其后作邑于酆,而先君宗庙,故居宫室,犹于是乎存,因是往来旧都而末年仍卒乎此。以情事推之,昭然可见。卒于毕郢,不言为葬,而赵以墓地当之,毕地既误,何郢之可言?阙而不究,其不以此乎?”可见,赵岐对文王墓的解释不恰切。

辨疑十一: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牛山,齐之东南山也[1](P775)。

阎若璩《释地续》云:“牛山齐之东南山,是赵氏在复壁中所注,方向少错,无论。今目验在临淄县南一十里,亦在唐临淄县南二十一里,《括地志》所谓‘管仲冢与桓公冢连在牛山上’是。郦道元注:‘牛山,一名南郊山,天齐渊出焉。齐以此得名。’梁刘昭不知引何人《孟子》注云:‘南小山曰牛山。’晋左思《齐都赋》云:‘牛岭镇其南。’《列子·力命篇》:‘齐景公游于牛山,北临其国城而流涕。’夫临曰北,正以山实在南。”根据各家的详细考证,可知赵岐之说稍有误。

三、历史事件解读错误之处

辨疑十二:《梁惠王》中记载:“齐人伐燕,胜之”[1](P150)。另外,《公孙丑》中又有“齐人伐燕”[1](P289)。赵岐以为这两次记载为一次战争。

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中就“齐人伐燕”这一记载进行了详细考证:根据臧庸《齐宣王取燕十城考》记载,元代黄震叙述其乡人蒋监簿晓之说曰:“《史记》齐伐燕有二事。齐宣王伐燕,燕文公卒。易王初立,齐宣因燕丧伐之,取十城。是即《梁惠王篇》所载,问答称齐宣王者是也。齐湣王伐燕,燕王哙以燕与子之齐伐之,是即《公孙丑篇》所载,沈同问燕可伐者也。”宋翔凤认为蒋、黄之说为是,于是求证《战国策·齐策》、《战国策·燕策》、《史记·六国年表》、《史记·燕世家》、《荀子·王霸篇》等,发现前者称谥号,是因为齐宣王卒于孟子前;后者只称“王者”,因为齐湣王卒于孟子后。最后他指出“赵氏章句已蒙混不能分为二事,余因黄氏说为证明如此。”也就是说,赵岐认为《孟子》中两章记载的“齐人伐燕”是一回事,而实际上这是两次战争。

四、古书引用、解释错误之处

辨疑十三:《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汝皆亡!”《汤誓》,《尚书》篇名也。时,是也。是日,乙卯日也。害,大也。言桀为无道,百姓皆欲与汤共伐之,汤临士众誓,言是日桀当大丧亡,我与女俱往亡之[1](P49)。

对于《汤誓》这句话究竟为谁所说,历来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郑玄注《汤誓》云:“桀见民欲叛,乃自比于日曰:‘是日何尝丧乎,日若丧亡,我与汝亦皆丧亡。’引不亡之征,以胁恐下民也。”他认为此言为桀自说。第二,江声在《尚书古文集注音疏》中说:“桀自比于日,民即假日以论桀,言是日何时丧乎?我将与汝皆亡,甚欲桀之亡也。予者,民自予也。及,与也。汝,汝日也。假日以论桀,实则汝桀也。”他认为此言为民自说。第三,即赵岐认为的此言为商汤自己所说。现在的理解大都支持江声的观点,郑玄的解释是今文派的说法,赵岐则是古文派的观点。相比之下,赵岐的说法更勉强一些。

焦循也在《孟子正义》中说:“赵氏以此为汤谕民之言;以予及汝皆亡,为我及汝俱往亡之。则我为汤自我,汝谓民,乃《书》文于此下云:‘夏德若兹,今朕必往。’语为重沓矣。《孟子》引《诗》称文王之德,全在而民劝乐之。引《书》言桀之失德,全在民欲与之皆亡。若作汤谕民往亡桀之辞,无以见桀之失德矣。赵氏之旨,既殊《孟子》,亦违伏、郑,未知所本。”

辨疑十四: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小弁》,《小雅》之篇,伯奇之诗也[1](P817)。

《诗经》的传授在汉代时,分为齐鲁韩毛四家。其中,齐鲁韩三家被立为官学,毛诗起初仅在民间传授。赵岐在此的解释采用了三家诗的观点,是过分拘泥于官方学说,而未参考更好的毛诗的说法。而《毛诗》认为《小弁》是写幽王事,为太子之傅所作,写其父之过大者。赵岐此注与《毛诗》异,但下文又说此言亲之过大者,仍然是依《毛诗》,所以此处的解释不恰当。

辨疑十五: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丑曰:王之庶夫人死,迫于嫡夫人,不得行其丧亲之数[1](P940)。

这是个关于古代丧礼的问题。据阎若璩《释地又续》的考证:“以经解经,莫合于《丧服记》公子为其母章以解王子为其母。此厌于父在,本无服,权为制练冠麻、麻衣縓缘,既葬而除之服。郑康成曰:‘不夺其恩也。’无厌于嫡母之说。厌嫡母,误自赵岐,沿于孔疏。明初,《大明令》载‘庶子为其所生母齐衰期’,注曰:‘谓嫡母在室者。’后《孝慈录》成,益定制,读自制序文,真有冠履倒置之叹!”

钱大昕《潜研堂答问》云:“问:‘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陈旸谓‘王子所生之母死,厌于嫡母,而不敢终丧。’古人之于嫡庶,若是其严乎?曰:陈氏之说,本于赵邠卿,谓‘王之庶夫人死,迫于嫡夫人,不得行丧亲之数’。其实不然也。礼家无二尊,故有厌降之义。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父在则期,厌于父也。礼尊君而卑臣,亦有厌降之义。天子诸侯绝旁期,大夫降,故士之庶子父在为其母期,大夫之庶子父在为其母大功,公子父在为其母无服,厌于尊也。《仪礼·丧服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既葬除之。’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大功章‘公之庶昆弟为其母’,传谓‘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盖公之庶子虽父已先卒,犹厌于父之余尊,不得伸母之服,不言厌于嫡母也。《公羊传》‘母以子贵’,故《春秋》于成风、敬嬴、定姒、齐归之薨葬,曰夫人,曰小君,成其为君母也。惟嫡母在则不得伸其母。然则天子诸侯为其生母,谓厌于嫡母,可也。公子为其母,谓厌于嫡母,不可也。”也就是说,天子以下都无需为嫡母庶母之别而守孝不同。赵岐的解释不合古礼。

赵岐在解读《孟子》时,主要失误在于有时脱离具体语境而专就一词一句作训释,其结果是句意难通或前后不符。字词在句外有多义性,在句中有单一性,因为受到了语言环境的制约。注疏词语,若是拘泥常训而不顾上下文意,就会背离原来旨意。同样,一个句子的意思也受上下文的制约,训释文句若脱离上下文就会曲解文意。另外,在部分注释上,赵岐也是凭主观臆断,缺乏严密的考证即下结论,对古书、古礼、古制甚至是古字并未核实就简单做出解释,几处解读也有断章取义之嫌,这些都不得不说是《孟子章句》的一个遗憾。

[1]焦循.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永瑢.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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