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思想的现实性论析
2014-03-30苑申成
苑申成
(周口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南 周口 466001)
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思想的现实性论析
苑申成
(周口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南 周口 466001)
在邓小平看来共同富裕是一个大政策,关系到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就当下中国来讲,共同富裕无疑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最具尖端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思想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确保共同富裕的实现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消除两极分化。
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理论建构;现实性
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基本动因。在邓小平看来,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1](P374)。为了确保共同富裕的实现,邓小平还把打破平均主义、恢复和实行按劳分配政策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很大的问题”[2](P30)。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这个“大政策”和“很大的问题”如果处理得当就能够促进和带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相反,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先富后富的关系或者操作不当,就会产生很大的负面作用或者不良影响。当前,在建设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以及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背景下,重温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思想的逻辑理路、制度前提、理论本意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制度前提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所有制问题是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问题,不同的所有制决定着不同社会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区别。改革开放以来,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一个创造性发展。邓小平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P142)这样,邓小平就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实现共同富裕联系起来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最终决定了共同富裕实现的可能性。在邓小平看来,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保障,而且还是避免两极分化的需要。邓小平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P149)之所以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就是因为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可以保证“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1](P123)。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可以避免两极分化,使整个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实践中,对所有制问题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一种是全面私有化主张;一种是单一公有制主张。这是我们必须反对的两种错误倾向。主张全面私有化的人有一个基本的判断,那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恢复和发展各种私有制经济的结果。我国的改革开放要想要继续取得更大的进步就必须进一步发展私有制经济,在城市把国有企业私有化,在农村把土地私有化。主张单一公有制的人认为,非公经济的发展虽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是非公经济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导致人们盲目追求金钱,败坏社会风气,是贪污腐化的温床,是道德沦丧的催化剂,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危及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的性质。事实上,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都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与共同富裕的方向背道而驰的。邓小平指出:“我们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不走资本主义的邪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1](P123)对于为什么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说:“中国……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1](P207-208)改革开放之前社会主义建设的教训同样告诉我们,单一的公有制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违背客观经济发展规律,缺乏生机与活力,最终只能导致共同贫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双向构建”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确保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发展非公经济为共同富裕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这两点都是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所不能达到的。所以,在对待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基本态度就是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所一直强调的那样: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3](P11)
二、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逻辑起点是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受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和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局限,在分配领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平均主义倾向。平均主义是对社会主义的曲解,既不能体现效率又不能体现公平。早在1975年邓小平在主持中央工作时,就提出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并以此作为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手段。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针对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问题指出:“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民生活水平永远改善不了,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1](P157)因此,邓小平就强调改革从打破平均主义开始,把反对平均主义和实现共同富裕联系起来,把打破平均主义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逻辑起点。1986年,邓小平说:“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1](P155)邓小平认为,不打破平均主义就不能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就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当然共同富裕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如果说反对平均主义是“破”,那么提倡按劳分配就是“立”。1978年邓小平又专门做了《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讲话》,为按劳分配正名,肯定物质利益的正当性,认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在实践探索和认识深化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4](P32)党的“十五大”上最终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无论是打破平均主义思想的禁锢,还是确立按劳分配的原则,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然分配中还会有差别,但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1](P255)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来讲,平均主义思想在我们国家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代,由于广大农民阶级受到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他们要求在政治上平等,在经济上平均,平均主义思想成为了古代思想家和历代农民起义领袖的思想武器。从思想根源的角度来讲,平均主义思想根源于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生产方式。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下和物质财富比较匮乏的情况下,平分财富成为多数人向往的分配原则。毛泽东指出:“绝对平均主义的来源,和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一样,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不过一则见之于政治生活方面,一则见之于物质生活方面罢了。”[5](P51)对于平均主义在我国产生的现实根源,江泽民指出:“在我国,小农经济的平均主义观念源远流长,消除其对人民的影响,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生产力水平还很低的情况下,体现社会公平,使人民群众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是一项重要的分配原则,由此强调公平、忽视效率的平均主义往往容易滋长。”[6](P49)近年来,受贫富差距拉大的现实影响,平均主义思想在现实生活中有所抬头,因此,对于平均主义错误思潮依然不能放松警惕。2014年1月8日,《人民日报》撰文《公务员养老制度并轨不是平均主义》。在养老的问题上,目前我国存在着两种制度设计:公务员是一套制度设计;企业职工是一套设计。从改革的视角来看,将公务员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内,实现体制并轨是改革的统一方向。但是,像一些人所提出的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统一拉平,搞“一刀切”,就是把公平推向了平均主义。以平均主义偷换公平的概念,忽视了不同职业之间的差异,将会产生新的社会不公。在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警惕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既反对两极分化,又反对平均主义,始终坚持基本分配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既体现效率,又体现公平,共同富裕的实现目标才有所保证。
三、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方法途径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
摆脱贫穷,实现富裕是人类社会的一贯追求。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者一个坚定的信念是“革命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面对极左时期的种种谬论,为致富正名,鲜明地提出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的著名论断。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邓小平十分关注实现富裕途径和方法的正当性。1978年,邓小平指出:“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而成绩大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2](P152)1983年,邓小平再次强调:“在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1](P25)在这里,邓小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首先把致富的方法定位在勤劳致富和辛勤劳动。富裕一旦同劳动联系起来就不再是罪恶的渊薮,劳动也就体现了应有的价值,成为创造财富的源泉。邓小平在强调劳动致富的同时,还特别强调守法致富,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善于经营而达到致富的目的。为了确保守法致富的实现,邓小平从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两手抓”的思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邓小平这一系列“两手抓”思想,都是为了确保致富手段和方式的正当性。只有致富手段正当合法,才能取信于民,才能确保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由于我国的改革是在没有现成经验的前提下进行的,具有探索性。既然是探索,那么在探索的过程中间就难免出现一些政策上和决策上的失误。再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中,一些人不恰当地把市场经济的规则引用到社会生活中来,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通过非法致富,权钱交易,投机取巧行为,甚至于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譬如非法集资、经营“黄赌毒”等方式致富,这些人在最先富裕起来的社会群体中占有一定比例。如果从体制和法制两个角度去考量,致富的性质大概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既合法又合理的致富;一种是合法不合理的致富;一种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致富。我们要提倡既合法又合理的致富,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诚实劳动和合法收入”。通过完善制度和法律,避免合法而不合理的致富。对于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致富要坚决打击。因为,通过违法乱纪,钱权交易,投机专营,贪污受贿等不正当途径而达到的富裕,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福音,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祸害,更是思想文化的堕落和价值观念的扭曲。如果致富的手段失去了合法性,邓小平所说的先富带后富的“示范效应”也将消失殆尽,必将危及共同富裕这个“大政策”,社会主义的本质也难以实现。
四、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是不搞两极分化
在领导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邓小平从不同侧面反复论述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首先,邓小平把实现共同富裕看做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目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1](P172)“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动摇的原则。”[7](P1253)在此基础上,邓小平还把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联系起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1](P364)“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1](P123)最后,邓小平把共同富裕提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邓小平认为,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邓小平把“共同富裕”纳入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之中,归结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方向。共同富裕的对立面就是两极分化,对于什么是两极分化?邓小平明确指出:“所谓两极分化就是出现新的资产阶级。”[7](P1014)就是“富的越富,贫的越贫”[1](P172)。邓小平在从正面论述实现共同富裕重要性的同时,还从制度角度强调要避免两极分化。他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1](P374)“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P149)不仅如此,邓小平还从判断改革成败的角度,论述避免两极分化的重要性。1985年,邓小平提到:“至于不搞两极分化,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1](P139)实现共同富裕和不搞两极分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规定的。
不可讳言,当下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本状态是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以及人民群众普遍的小康生活与收入分配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着两极分化同时并存。对于已经出现的两极分化问题,邓小平在晚年表示出了极大的关注。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就敏锐地提出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避免已经出现的两极分化问题。他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1](P374)1993年,邓小平在同他弟弟邓垦的谈话中,对于解决两极分化问题的紧迫性再一次强调:“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要出问题。”[7](P1364)在实施“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实践中,两极分化对共同富裕的目标形成了极大的冲击,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困惑,使人们不断地拷问先富后富政策的正确性。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面对社会居民收入的巨大差距,如果不从理论上进一步回答人们的疑虑,在实践中遏止两极分化的趋势,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构想确实有失败的危险。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指导收入分配制度的指导方针经历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等几个阶段性变化,这种变化是对收入分配状况的实际反映。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8](P2-3)这就标志着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已经开始实现从“效率优先”向“公平优先”的转变,实现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有了现实的方针政策支撑。
总结经验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邓小平指出:“每年领导层都要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1]372在其他场合,邓小平在讲到总结经验时还讲到“不足的要加点劲”。在我国现实实践中出现的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等问题,不是邓小平“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理论出了问题。正如列宁所说:“理论和实践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从实践上解决这个问题和在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一回事。”[9](P44)邓小平关于“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思想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他要求我们既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要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避免两极分化;既要大胆利用一切形式创造财富,又要保持致富手段的正当性。共同富裕问题归根到底是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制度、道路和理论的统一,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前提、道路设计和理论指导。其所引导的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理想的一定能得到实现。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 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7] 邓小平.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3.
[9] 列宁.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董红克)
RealisticAnalysisonDengXiaoping’sThoughtabout“EarlierandLaterProsperity,EventuallyCommonProsperity”
YUAN Shen-cheng
(JournalDepartment,ZhoukouNormalCollege,Zhoukou466001,China)
In the sight of Deng Xiaoping, common prosperity is a grand policy, relating to the realization of the essence of solialism. In terms of the present China, common prosperity has undoubtedly become the most cutting-edge problem of theory and practi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Deng Xiaoping’s thought about “Earlier and Later Prosperity, Eventually Common Prosperity” is an integrated whole that it ensures that the realization of common prosperity must adhere to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and rely on honest labor and lawful operations, both opposing equalitarianism and eliminating the polarization.
earlier prosperity and later prosperity; common prosperity;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reality
2014-10-05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平等观念研究》(2014-GH-463)阶段成果
苑申成(1970—),男,河南周口人,周口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A498
: A
: 1008—4444(2014)06—00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