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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思考

2014-03-30

大众科技 2014年2期
关键词:广西科技服务

李 婷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2)

广西紧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市又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因此,广西在中国-东盟国际区域合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随着每年一度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不断深入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为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此大好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开展新一轮的中国-东盟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服务,吸引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向东盟自由贸易区流动,加速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和产业化,是新时期值得探讨的科技合作与技术创新问题。本文以促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为研究视角,分析当前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中存在的不足,探讨积极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的对策。

1 技术转移服务的内涵

1.1 技术转移服务的概念

技术转移就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组织或个人)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拥有的生产技术、销售技术、管理技术或者有关的专利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整个活动过程。技术转移在国际经济理论和技术理论中首次被使用是在20世纪60年代,技术转移的含义被归结为两点:一是源于二战后初期的开发援助,当时,联合国支援发展中国家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的自立发展,无疑要依赖于来自发达国家的知识和技术转移;二是源于二战时开发的军事技术向民需领域的转移。20世纪70年代,技术转移从后进国家的政府行为发展到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扩大海外投资的策略。自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来,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了开发和推销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形成了技术转移企业战略联盟,在这种技术转移企业战略联盟中,技术转移已不是单向的转移,而是双向或多项转移的,企业战略联盟各方共享技术转移的成果,从而减少研究开发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或开支,共担风险,拟制竞争。这类技术转移企业战略联盟首先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先进材料等领域组成。

从技术转移的发展历史看,技术转移首先在国家之间转移。从国家层面来说,技术转移是指一国的发明(包括新产品和新技术)转移到另一国的过程。它强调技术转移时政府和企业之间有计划、合理的技术移动,强调技术转移的有序性和制度性。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国际间的技术转移日趋频繁,体现为技术伴随国际贸易和投资在国和国之间进行转移,技术转移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重要地位越发明显。

1.2 技术转移服务的方式

由于技术在空间或区域上发展的不平衡,是技术转移的基础条件及内在需求的根本动力。一般来说,技术都是由高势位向低势位发生转移,具体表现为技术上先进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向技术落后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进行技术转移,前者是技术的输出者,后者是技术的吸纳者。技术转移的方式很多,其基本形式可大致归纳为如下几类:技术许可证、产学研结合、设备和软件购置、信息传播、技术帮助、创办新企业、企业孵化器等等。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技术转移的方式是不同的,产业革命前,技术转移主要是通过上级流动来实现;产业革命后,主要是通过向外进行强制性的生产资本投资来实现。而今天,技术转移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的商业形式来实现的。

国际间技术贸易的不断增长,直接促进了国际技术转移的发展,随着技术转移的不断发展,围绕技术转移开展的各种技术转移服务越来越多。技术转移服务是指利用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整个服务过程。技术转移服务的核心就是围绕技术成果的转化、吸收、交流和推广普及等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

1.3 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作用

技术服务机构是伴随着技术转移服务的开展而产生的,是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的过程而产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包括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技术经纪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机构以及技术集成和经营服务机构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通过诸如技术成果交易会、博览会、对接会、洽谈会、技术难题招标会、技术交易所、信息网络及技术市场等形式,为技术供需双方交易提供一个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承担技术展示交易等技术转移服务。技术经纪服务机构。主要是通过技术经纪人,为现有企业技术难题的解决、技术引进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技术转移服务,技术经纪人寻找技术成果拥有机构,同时把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推介给企业。这其中包括与技术成果转化相关的政策咨询、管理咨询、投融资咨询等深层次的技术转移服务。这类机构也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咨询机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技术转移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等。创业服务机构(孵化器)。对新办科技型企业进行培育并提供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中介咨询服务,包括选择、引进孵化项目或企业,提供场地和公用设施,帮助培训管理队伍,提供诸如法律、投融资方面的服务等。一些专业孵化器还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如产品的检测、人才培训、大型仪器设备的共用等。技术集成和经营服务机构。指利用自身的二次开发能力和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有较好的产业化基础和市场经验的机构,通过购买有产业化前景的小试技术成果,然后自己投资生产、合作或转让,实现产业化。这类机构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特别是一些转制研究院所或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企业及一些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在我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前期主要是由政府推动设立为主,各级政府部门在科技系统推动下设立了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是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转移过程中起着组织、协调、整合、服务、承载等作用,是促进技术转移行动的重要抓手。技术市场以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宗旨,组织技术成果展览展示,技术合同登记;生产力促进中心背靠政府,面向企业,组织社会科技力量,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如检索查新、企业诊断、项目包装策划等;工程中心旨在研究开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的主要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着重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这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活跃于技术需求者与技术持有者之间,通过搭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开展技术成果展览展示、组织境内外项目培训考察等途径沟通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技术供给与需求信息,促进创新体系内主体间互动,实现技术转移所需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整合。

2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的现状

2.1 我国技术转移发展状况

我国技术转移工作兴起于 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初始发展阶段、引导调整阶段、规划发展阶段三个阶段。①初始发展阶段。国家在政策和法律上承认技术成果也是商品,建立按照价值规律有偿转让的机制;② 引导调整阶段。国家在“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科技方针主导下,经过“八五”期间技术转移工作的发展,以“九五”技术转移发展政策的出台为标志,建立结构合理、运行有序的技术转移体系;③ 规划发展阶段。随着国家“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起步,为加快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和产业创新能力,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运而生。技术转移工作的空间越来越广阔,在发展中逐步趋于体系化、规范化、产业化。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技术转移工作日益规模化和规范化。

2.2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的现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涵盖了19亿人口,GDP 接近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 4.5亿美元,这对中国和东盟之间的经济往来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以来,双方互利共赢的经贸合作显示出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中国已连续三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以广西为例,2012年,广西对东盟进出口达120.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 26%,高于同期我国与东盟双边的贸易增速 15.8个百分点,进出口规模居西部12省市区之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为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工作较早。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广西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广西农科院等科技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就开展了以技术成果会展、建设科技示范园区、农业新品种输出为主要形式,以越南等东盟国家为主要对象的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工作,通过组织“赴越南农业技术成果展览”、“越南农药采购考察团”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广农业新品种等为内容的技术转移配对交流活动,将具有广西特色的生物、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科技成果转移到越南等东盟国家,为我区一批中小企业,如南宁中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万川种业公司、广西吉宽太阳能有限公司公司等走进东盟国家,搭建起技术转移交流合作平台,成为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1)以技术成果展览形式,开展技术转移

从2004年,广西南宁市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每年举办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博览会上,广西科技厅配合国家科技部,组织全国各省区的农业成果新技术,专门设立了“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先进适用技术专题展馆”, 展示适合东南亚地区的农业种养新品种、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小型农机具及农业生物肥料等。仅第一届到第四届博览会的“先进适用技术专题展馆”共有来自全国的共1916个项目参展,签约项目164项,签约金额25.87亿元,专题馆累计接待观众超过31万人次,接待东盟客商6000多人次。2010年到2012年共组织了170项专利技术和产品参加技术转移交易活动,其中2010年72件,2011年98件。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到2012年技术转移交易额250多万元,其中,2010年现场零售交易金额51100元,签订供货意向合同约34万元,18个专利项目寻找到投资意向者,现场咨询人数近两百人。通过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先进适用技术专题展”,使我国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了良好的开端,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技术转让与合作。

(2)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平台”,搭建技术转移的桥梁

针对广西技术转移工作特点,在广西科技厅的组织领导下,广西建立了许多与东盟在科技合作交流方面的网站。如2002年构建的中越科技贸易网,以中文、越文、英文三中版本的形式为中越双方的企业提供科技、经贸信息收集与分析、投资策划、行业市场调查、科技会展、科技商务考察,技术中介、产品贸易等。2004年建设的广西国际科技合作网,开发境外专家库、境外合作渠道与科技中介机构库、外事活动数据库等一大批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专业数据库。还有以广西科技信息网为门户中心的网络平台,涵盖了“三农”科技服务网、中小企业创新科技服务网、引进创新科技服务网等网络服务资源,在此基础上整合网络资源,搭建了广西技术转移网。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广西技术转移网门户网站”。该网站开通了广西技术市场、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河池市等13个技术转移网站服务网络节点,实现了各服务节点的远程数据录入、传输与发布,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网络协同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有效充实了网络平台的信息及数据量。形成了一个联结各市、覆盖全区的技术转移网络服务体系,实现了资源的共建与共享。截止2012年底,共建设(维护)各类数据库72个,累计收录资源数据 27358条。这些技术转移数据库和网站的建立为开展广西对东盟国家的技术转移服务搭建了基础平台。

2007年,国家科技部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部区会商机制,确定了“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为重点建设项目。为今后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展览交易、技术培训、科技信息与中介服务等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

(3)中国-东盟农业科技合作方兴未艾

早在2004年,广西与东盟各国以农业、农村适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民间技术转移合作项目方兴未艾。例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就在老挝合作建立了60公顷“中老农业合作试验基地”,重点开展西红柿、辣椒等蔬菜和咖啡的种植以及玉米的制种。此外,还在柬埔寨开展户用沼气示范与推广项目,沼气专家为当地农户援建了50个户用沼气池,配套改厕、改厨、改栏和技术培训,为柬埔寨解决农村能源、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供了具有现实意义的经验;广西旺旺大农牧有限公司在文莱巴东地区实施的“中-文合作研发水稻试验示范项目”大获成功,其试种的10个水稻品种平均每公顷干谷产量达6.86吨;东兴市京华实业公司在柬埔寨合作建设的木薯淀粉加项目和高产优质木薯原料生产基地;明阳生化集团在柬埔寨合作建设的木薯种植开发合作项目,国宏集团在柬埔寨投资建设的大米加工厂项目,兴桂农业机械展示交易公司在柬埔寨的水稻、马铃薯种植及机械收割项目。此外,广西格霖农业科技公司、广西剑麻集团公司、广西华亚金桥农业公司等一大批企业正纷纷与越南边境省合作建立蚕桑、剑麻、木薯及马铃薯生产加工基地,桂林科丰机械公司开始在越南等国家推广多功能小型收割机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共有30多家企事业单位赴境外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对外投资额超过10亿元。

(4)建立技术转移示范园

在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的“中国-东盟农业科技合作基地”涵盖了优良品种繁育技术示范园、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园、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东盟国家蔬菜大棚栽培技术示范园、甘蔗栽培技术示范园。2012年4月同时开园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和“马中关丹产业园区”, 园区将依据中马两国企业开拓对方市场及产业转型、高端化发展的需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材料与新材料、生物技术以及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打造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目前已有食品加工、生物技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工程机械等6个项目签约入园,投产后将实现年产值100亿元以上。按照规划,产业园区将在两国政府的共同推动下,致力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区域性先进制造基地、信息智慧走廊、文化生态新城和合作交流窗口,打造一个集工业、商业、居住三位一体的产业新城。目前,这些示范园虽然形成了科技开发、转化、推广等良性发展行为。

2.3 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存在的问题

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中央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战略的深入推进,广西对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工作”服务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主要表现在:

(1)对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技术转移服务工作支持力度还要加大

广西一直将加强与东盟的科技合作、打造中国一东盟科技合作平台作为战略发展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与技术转移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技术转移营造了环境;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的技术转移机构。但是,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对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在人力上、财力上支持不足,没有设立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广西大部分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持范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技术市场发展不完备、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完全靠市场化运行,是难以高效地完成赋予的技术转移服务职能的。

(2)技术转移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

广西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长期以来,仅依靠举办技术成果会展、建设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建设技术转移网络、网站等形式,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服务形式单一。会展主要集中在广西南宁市一个地方举办,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简单地进行专利成果展览、技术设备展示以及项目洽谈对接等技术转移服务,观众来源受到限制,针对性不强。网络平台又受到东盟各国语言环境的影响,接受服务人群的限制,这些网络服务平台的利用率较低。

如何把广西技术转移服务链延伸到东盟国家,有利于组织和引导企业“走出去”,把东盟国家的企业“请进来”,促进中国—东盟企业间技术转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功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转移服务。

(3)技术转移供需信息交流不够通畅,成功效率不高

技术转移成功效率不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东盟多国的不同的语言环境,造成技术转移供求信息交流沟通不畅,供求双方对接困难。另一方面,技术转移机构对供需双方的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对企业信息需求的反馈不及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采集了大量的技术成果转化信息,但是最终促成技术转移交易的成功率不高。主要体现在:作为技术源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和场所的限制,大多技术成果没有经过中间放大实验,技术有待进一步孵化成熟;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储量中,单元技术、阶段性成果多,行业共性的关键成套技术相对较少,很大部分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技术指标与经济指标脱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过程研究具备很强的优势,但在工程设计、工程研究方面缺乏经验,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常常造成巨大的投资风险,阻碍了技术转移的有效实施。

(4)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广西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半路出家,没有受过系统的技术转移服务业务教育和培训,专业能力不足,普遍存在缺乏既懂技术又懂营销的市场开拓型人才,缺乏熟悉技术转移服务业务的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因而技术转移从业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3 促进促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的对策

科技进步、科技合作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技术转移是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科技与经济日益融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技术转移已从单纯的技术合作进而深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因此,加强对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和引导国内以及东盟各国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积极参与到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工作上来,组织引导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活动,构建以中国-东盟各国的技术市场为核心、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为技术转移提供全过程服务,促进我区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

3.1 充分认识促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对发展广西经济的重大意义,多途径加大技术转移服务投入

技术转移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对发展广西经济的重大意义,把技术转移服务工作作为广西区域创新能力的重点,紧紧围绕我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需要,结合广西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扎实推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工作。

广西与东盟之间发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具有极强的地缘优势,广西同时占有了东盟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圈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地缘优势,得尽天时地利,是中国与东盟的最佳海上通道和陆上通道,在中国与东盟区域合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广西与东盟之间发开展技术转移服务还具有极强的政策优势。自2001年,中国与东盟宣布将在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以来,双方先后签订、实施《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等一系列双边贸易协议,双边市场开发程度逐步加大,关税大幅度下降。而从国内政府政策支持方面来说,为推进我国对外开放迅速向纵深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2004年开始,确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每年在南宁举办。2008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又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广西作为中国对东盟开放以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前沿和平台,是东南亚进入中国的重要门户,也是中国企业进入东南亚的重要平台。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广西与东盟经贸合作、技术转移发展迅速。广西必须要抓住机遇,通过以全新的视觉、全方位地为自由贸易区内各国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服务,逐步把广西建设成中国和东盟各国技术转移交易中心,为中国内地和东盟国家的企业,商家创造交流合作的机会。

因此,充分认识我区开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的重大意义建立广西与东盟科技合作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非常必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需要大量的科技投人。广西和东盟多数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强,科技投入有限。加强广西与东盟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建设完善科技合作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广西与东盟国家科技合作提供多渠道、全方位地投融资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科技合作资金不足的困难。如通过联合设立科技合作专项资金(包括合作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等),为开展东盟技术转移服务提供必要的投融资支持,使之成为推动和促进广西与东盟国家技术转移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保障。

3.2 进一步完善中国-东盟技术转移网络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满足东盟各国的技术转移需求

坚持技术转移工作的“网络化→集成化→国际化”的发展思路,依托计算机、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技术,针对技术转移过程的复杂性以及技术供需双方对技术转移工作的个性化、多样性需求,协调实施、跟踪反馈,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集成创新为目标,识别、筛选有效需求,整合集成技术评估、市场调查、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专利代理、律师咨询、产权交易等多种服务,形成互动衔接的技术转移服务链。

目前,广西获得科技部立项建立“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项目的支持,标志着中国对东盟的技术转移工作已上升为国家科技外交战略,成为国家对东盟的科技重点工作。“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国内外网络成员,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包括官方门户网站和技术转移对接平台,汇集中国-东盟技术转移需求信息,提供企业在线预对接、合作方协同工作等服务;组织一系列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对接活动,促进技术转移供需双方的合作对接。

随着本项目的推进,广西的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将围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启动网站建设及平台研发工作,拟在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分别建立国外分中心,依托国外分中心加快构建协作网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协同开展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技术转移工作。二是拟在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揭牌成立正式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开通官方网站,举办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合作创新大会,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的双向转移。

3.3 加强技术转移供需双方信息沟通协调,提高技术转移成效率

技术转移工作是以技术项目为载体,收集和筛选大量先进成熟的技术项目是开展技术转移的前提条件。必须深入东盟国家、区内外科研院所,利用网络资源、境内外的国际合作渠道(机构)进行技术转移供需双方调研,充分挖掘广西优势产业项目资源,如有色金属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中医药产业等,为广西企业有针对性地吸引境外投资或赴东盟创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

3.4 加强东盟各国的国际科技合作,实现人才互补,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梯队

在实施技术转移服务过程中,要根据我区技术引进的需求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广西本地专家为主,联合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一支技术转移技术支持队伍,为企业提供项目配对洽谈、项目策划、项目商业计划书编制、市场调查分析、新产品开发等技术转移咨询和服务。定期选派技术转移业务骨干到国外及区内外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较好的机构学习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进高水平人才,提高技术转移服务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5 充分发挥广西特色农业资源优势,通过示范园区的带动,扩大对东盟农业技术转移服务领域

示范园区是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实体。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示范园区的优惠政策,发挥全区的示范功能以及辐射作用,为促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服务。正在建设的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规划总投资 130亿元构建中国与东盟农业科技合作平台,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 按照规划,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占地面积 12075亩,规划投资 130亿元。园区按农业科技研发、教育文化和商贸物流三大板块和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研发、农业优新品种试验展示、农业教育培训、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物流及关联产业区、商务博览及综合管理服务等六大功能区来建设。其中包括中国-东盟农业技术研发大楼、农技研发试验基地、广西水牛奶加工研发中心、中国-东盟专家生活园、全国水牛品种资源园、畜禽优新品种试。

中国-东盟的农业合作前景广阔。长远看,广西农业“走进”东盟可从四方面着手:一是有重点地选择农业技术合作市场。通过农业技术输出和技术培训等方式,重点在农作物杂交育种、农村能源技术、植物保护、组培技术及动物防疫技术等方面加强与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以及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合作。二是为广西有优势的柑桔类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农机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开拓东盟市场。三是鼓励广西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进行甘蔗、木薯、剑麻、速生丰产林等种植,为广西发展蔗糖深加工、燃料乙醇酒精、麻制品加工、造纸等产业提供原料;同时出台技术转移优惠政策,把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的企业“请进来”,到广西投资农产品深加工、物流、休闲观光旅游等农业项目。四是加强广西农业大专院校和农业技术人员与东盟国家农业教育学校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援外人力培训项目,组织东盟国家农业技术人员到中国接受培训,帮助他们培养人才,扩大中国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

[1] 王新新.我国技术转移的发展趋势及对策选择[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07,(5).

[2] 蔡利民,余洪.广西技术转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7).

[3] 杨民.搭建中国-东盟科技合作桥梁[J].中国与东盟,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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