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利共赢的两岸经贸关系思考
2014-03-30薛莹莹
○薛莹莹 陈 军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引言
台湾由台湾本岛及兰屿、绿岛、钓鱼岛等21个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64个岛屿构成,1949年后所称的台湾地区还包括靠近大陆的金门与马祖等岛屿,为中国的“多岛之省”。台湾海峡为中国南北方之间的海上交通要道,是著名的远东海上走廊,与庙岛群岛、舟山群岛、海南岛,构成一条海上“长城”,为中国东南沿海的天然屏障。在中国古代文献里,台湾被称为“蓬莱”、“瀛洲”、“夷州”、“流求”等,台湾社会的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恢复了台湾省的行政管理机构。
从20世纪40年代末起,海峡两岸处于相互封锁隔绝状态长达30年,两岸亲人相望而不能往来。但是从70年代末开始,两岸经贸关系迅猛发展,人员交往急剧增加,势不可挡。目前,通过台湾对大陆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对比显示,大陆已经成为第一大贸易顺差地区,且台湾总体的顺差额小于对大陆贸易的顺差额,未来两岸经贸合作能继续维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势必将会扩大台湾对外贸易市场。将台湾建设为高科技产业为主的制造中心,是台湾建立亚太地区营运中心的重要内涵之一,而大陆对高科技及其产品均有较大的需求,若能与大陆发展进一步的经贸关系,无疑对台湾建设亚太地区制造中心有促进作用。
二、新世纪以来台湾与内地经贸交往的形势分析
1、经济交往背景
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均收入也不断提高,但同时也面临一个严重问题。在一个国家里国内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后,经济的持续增长会导致两极分化严重,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水平无法提高。在“十一五规划”中,党和政府强调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郑宝银,2005)。
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2008年底,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2009年12月,海协会、海基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这份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进议题。2010年1月,关于ECFA的海协会、海基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此后的五个月,海协会、海基会都分别在台湾桃园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商谈,逐渐敲定协议文本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可以说,ECFA是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达成的,它的正式签署给两岸为时两年的艰苦谈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经济交往方式
2010年9月12日,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当天生效,两岸由此跨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新时代”。2012年8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又先后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和《海峡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加快了两岸贸易及投资便利化过程。与此同时,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等后续协商也在稳步进行,两岸经贸合作领域逐步从传统的贸易、投资,扩展到金融、旅游、服务等多个方面。
ECFA的签订是两岸共同采取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的关键性一步,是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的一个里程碑,是继“三通”之后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的又一个具有历史性转折意义的事件。
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基本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包括对现有机制的补充与完善,对未来合作的展望与开拓,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防范和争端解决。据此次ECFA的早期收获清单,两岸共计有800多项产品将在两年内分3步实现零关税(刘雪琴、白光裕,2011)。
3、互利共赢的成就
第一,大陆对台湾的进口明显增加。自ECFA实施以来,大陆自台湾进口总体保持良好态势。2011年,大陆自台湾累计进口达1249.2亿美元,同比增长7.9%,2012年前11个月,大陆自台湾累计进口1194.81亿美元,同比增长4.7%。
第二,台湾自大陆总体进口略有下滑,但ECFA产品增势强劲。台湾自大陆进口一直低于其对大陆进口,但基本呈现出较快增长势头。据台湾方面统计,2012年1—9月,台湾进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货值约10.7亿美元,同比增40.8%,台方进口利用率为37.5%,关税优惠11.9亿新台币(约合4015万美元),同比增长143%。截至2012年9月,台湾累计进口大陆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货值约59.3亿美元,关税优惠约6291万美元。
第三,两岸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大陆对台湾开放了金融、保险、证券、会计审计服务、会议服务、电脑服务、医疗服务等一批重要的服务项目。据大陆方面统计,截止到2012年9月底,在非金融领域方面,8家台湾会计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一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51家台湾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合同台资金额6.99亿美元;另外还引进台湾影片在大陆影院公映。金融领域涉及24家台湾金融机构,包括3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1年后经批准筹建分行并已获准开业,5家台资银行获准经营大陆台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14家台资金融机构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均已获得QFII投资额度(总计15.7亿美元),2家台湾保险公司通过整合或战略合并设立子公司;大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继2010年在台设立代表处之后已于2012年获批在台湾设立分行。
第四,两岸双向投资稳步发展。据大陆方面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8.754万个,台商实际投资金额565.3亿美元,占大陆实际使用境外投资总额的4.5%。另外,目前已有126家大陆企业在台湾设立了公司或代表机构,投资领域涵盖批发零售、物流、通讯、餐饮、金融等多个行业,其中不乏中远集团、中钢集团、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知名企业(刘雪琴、白光裕,2011)。
4、两岸经贸活动呈现的基本特征
新世纪以来,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呈现出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经贸年增长速度波动较大、商品贸易结构不断优化等特点。
第一,由于台湾当局拒绝两岸直接通商,两岸贸易也只能经过第三地间接进行。由于台湾当局严格禁止中国大陆的资金进入岛内从事任何投资活动,这就形成了单向性的不正常局面,同时也造成两岸贸易不平衡。
第二,中国大陆自台湾进口商品以生产资料为主。其构成按大类区分,以生产原材料及半成品为最大宗,包括电机零件、光学产品及零附件、塑料及其制品、钢铁、有机化学产品、工业用纺织及杂项化学产品等,约占80%;资本设备次之,包括电机设备、机械设备等,结构比重在10%左右;消费品最少,不到10%。在三大类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即前两类所占比重合计为90%以上,金额近达700亿美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设厂与扩产的效应。
第三,中国大陆对台湾出口商品以农业原料及半产品为主。其构成以大区分类,主要是农工原料及半成品,包括机电零件、金属、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和矿产品等,约占80%以上;消费品次之,包括动植物产品和食品、烟酒等,约占10%左右;资本设备最少,结构比重不到10%。对台出口商品结构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消费类商品虽然比重不高,但项目集中;农工原料虽然比重较高,但项目飞散。近年来,台资企业生产的半成品及制品返销台湾或经台转口至欧美市场的数量逐步增多,这对挖掘对台出口商品潜能具有积极作用(周忠菲,2007)。
此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张,两岸贸易在双边经济中地位不断提升。中国大陆成为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
三、当前台湾与内地经贸往来面临的挑战
从总体上看,加入W TO以后,两岸的经贸发展异常迅速。主要原因在于加入WTO以后关税的下降和祖国大陆经济的稳定增长。但是在目前看来,两岸之间仍有不少尚未解决的固有矛盾和分歧,又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1、后ECFA时代ECFA协议内容执行成效问题
ECFA早期收获清单以及未来两岸货物贸服务贸易、投资保障、争端解决等协议的商谈,将带动两岸货品和服务也市场自由化。但是,进入后ECFA时代,ECFA协议内容的执行成效,将是双方关切的课题。例如,台商企业在大陆普遍面临智慧财产权的申请、抢注、侵权及保护执行等问题,虽然两岸已签署《智慧财产权保护协议》,但是根据美国商会对大陆的美商企业调查,表示大陆保护智慧财产权执行不力的比例高达63%,显示类似执行成效的问题,也将是两岸当局未来必须面对的挑战。
2、两岸贸易商品构成不合理问题
两岸贸易商品构成不尽合理,将不利于缩小两岸贸易之间的差距。大陆对台湾输出的商品中主要以民生用消费品和轻纺、家电产品为主,其中以中药材为最大宗,占输出总值的33.4%,第二位是鱼类,占27.54%,香烟则占10.07%,居于第三位,仅上述三大类产品就占了大陆对台湾转出口的70%以上。而台湾输往大陆的产品则主要集中于工业原料和机电及零配件,其中人造纤维、纱布占40.96%,电机与电子零组件占10.15%,塑胶原料9.74%,机械设备8.49%,上述产品占台湾对大陆出口的近70%。由此可见,两岸贸易商品结构呈现出落后地区对先进工业区的形态。由于大陆产品附加值较低,台湾出口的产品附加值相对比较高,因而不利于缩小两岸贸易不平衡的差距。近年来,大陆对台湾出口的产品中,附加值高的产品如机电产品及其零件有了一定增长,台湾对大陆出口的产品技术含量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两岸贸易商品结构在互补的基础上日渐趋于合理,但贸易商品结构的调整仍是两岸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3、后ECFA时代两岸反倾销和进口救济争议问题
在后ECFA时代,两岸的反倾销和进口救济争议,将无法避免。虽然ECFA早收清单未列入敏感性产品,但是根据台湾当局统计,台湾业者受进口威胁的来源国家中,以中国大陆为首,占70%。显示大陆产品已成为台湾产业最大的市场竞争来源,两岸产业的竞争,仍将是影响后ECFA时代台湾产业的重要因素。
4、人均GDP差距带来的问题
中国大陆是人均GDP比较低的发展中经济体,这个发展中经济体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的服务贸易不是很发达,很多甚至比较落后,然而台湾的人均GDP比较高,服务贸易竞争力也相对比较强。两岸经贸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行更进一步的开放,会使大陆的服务业承受相当大的压力。
5、ECFA的签订带来的政治问题
就政治方面而言,ECFA的签订引爆了近年来台湾政治上最大的政党角力。2010年6月26日,即协商完成后的第二天,民进党即发动“反一中市场,人民要公投”十万群众大示威。这次群众抗议大游行,表面上是“反一中市场”,实则是在为年底的五都选举做动员操兵。年登耄耋的李登辉也参加了此次游行并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出的“五都全赢”、“弃马保台”的口号,已经可以认作是在为反ECFA定调。这也意味着两岸经贸问题所造成的政治及社会变化,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五都选举的重点,虽然大陆已多方极力对台湾让利,但这种让利是否有利于国民党政权的维系,还犹未可知(蔡宏明,2010)。
四、拓展两岸未来经贸交往的对策建议
1、建立海峡两岸经济试验区
2010年11月30日,我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平潭岛跨海大桥——平潭海峡大桥建成通车,标志着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平潭县结束通过轮渡进出的历史,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模式正在这块岛屿上不断探索。海峡西岸经济区以先行先试对台湾金融业进行开放,鼓励台资金融机构参股或设立子公司,可以让台湾的金融业者直接参与大陆快速发展的金融需求,未来不仅台资银行有机会经营较具优势的资金及财富管理业务,海峡西岸金融业务有望成为台湾金融业的成长新引擎。大陆也可通过与台资金融业者的交流,学习先进的金融技术,双方合作趋势将越来越紧密。
2、各自利用优势资源,优化合作分工
以大陆市场的优势来培育台资企业的知名品牌,再利用台湾在世界生产和销售的网络将这些品牌产品推向全球,以逐步摆脱过去那种对代工生产模式的高度依赖,形成两岸制造业合作与分工的新布局。两岸间合理的经济分工,可以克服双方在各自经济结构中所存在着的经济反差,以两岸增长的内生合作动力来提升两岸经济竞争力。大陆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台湾的制造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为其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能够与其形成互补的基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充分利用大陆的劳动力与资源优势,同时配合台湾的高新技术与成熟的运营技巧,两岸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到世界竞争之中,将同时提升两岸的国际竞争力,达到双赢。
3、完善双边贸易政策,促进经贸对话沟通。
中国内地方面要严格遵循ECFA,执行鼓励台湾同胞来中国大陆投资和从事其它经济活动的政策,依法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就台湾方面而言,ECFA签订后,台湾当局要选择积极的政策,对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持积极态度,并着眼长远,全盘规划,主动创造条件加速两岸经贸的发展。两岸应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兼顾两岸特殊的地缘文化关系和经贸互补关系,进行两岸间的理性沟通和经贸对话,缩小认识差距,努力建立起适应新周期波动的经贸互动政策,以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
[1]赵瑾:两岸经济的互惠与双赢——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现状、问题及趋势[J].国际贸易,2005(8).
[2]蔡宏明:后ECTA时代的两岸经贸新格局[R].国政研究报告,2010-08-09.
[3]刘雪琴、白光裕:ECFA对两岸经贸合作的影响和前景[J].国际经济合作,2013(1).
[4]周忠菲:互利共赢——两岸发展科技合作初探[J].世界经济研究,2007(9).
[5]郑宝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J].国际贸易问题,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