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战略思考
2014-03-29王显斌
○王显斌
(重庆中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401147)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划型标准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划型标准,理论界争论不一,如一些学者提出按照是否能够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为标准划分中小所和大型所,也有学者将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强所划为大型所,其它归入中小所,等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总体而言会计师事务所的划分主要有三类标准:一是按照事务所经营要素多寡进行划分,如注册会计师人数、合伙人人数、从业者人数、资产规模、客户数量等;二是按照事务所营业收入多寡进行划分;三是综合前两者并结合其它评价指标对事务所发展综合情况进行划分。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划型作出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是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是规模较小,主要提供相关专项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三类会计师事务所的划型标准和要求作了相关描述和界定。
而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中,则依据国办56号文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划型给出了更加具体可量化的标准,规定“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行业排名前10位左右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行业排名前200位左右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其它则为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本文以财会[2010]12号文件中对事务所的划型标准为依据,即会计师事务所前10名为大型所,其他则为中小所,藉此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威胁与挑战
1、会计师事务所两极分化严重,中小所面临大所的挤压和蚕食
据中注协《中国会计服务贸易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分所)7236家,分所892家,合计8128家,中小所占总数的99.87%;注册会计师共计99085人,其中中小所拥有注册会计师88213人,占比89.03%。可以看出,无论是在事务所数量还是注册会计师人数上,中小所都具有绝对优势,群体庞大。同时,报告中显示,2012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业务总收入509.65亿元,同比增长15.91%。其中大所实现业务总收入193.74亿元,同比增长18.48%,占比38.01%;中小所实现业务总收入315.91亿元,同比增长14.26%,占比61.99%。可以看出,大所无论是在业务收入还是增长速度上,都要明显优于中小所。再进行平均值比较,大所的平均业务收入为19.37亿元,中小所的平均业务收入为0.04亿元,两者相差484倍,悬殊巨大,两极分化严重:大所垄断着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优秀民营企业等优质资源;而中小所量多不精,由于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客户资源、信用等因素限制,仅能承接一些小单子,许多小所收入只够维持基本运转,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而且一些大所在开展高端业务的同时,也在向中低端客户发力,挤占中小所本已不多的资源,造成对中小所的进一步倾轧。
2、中国经济地位提升,国外事务所纷纷涌入跑马圈地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GDP达到56.88万亿元,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世界经济因次贷危机陷入增长低速时,中国仍能保持8%左右的高增长率,中国经济奇迹在赢得世界关注和赞美的同时,也让许多国外企业嗅到了机会,一些国外会计机构纷纷来华设立分所。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企业提供注册会计师服务的机构,因此其发展繁荣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相生的,而中国这些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企业对于注册会计师服务需求大增,一些国际会计机构抓住机遇抢滩中国,期望在中国市场攫取更多的利润。《中国会计服务贸易发展报告》中提及,2013年有17家国际会计网络在中国以不同形式发展了18家会计成员所,新一轮的跑马圈地拉开序幕。而且,这些国际会计机构自身的实力、高期望、高要求使得其更加青睐于同大所合作,而大所为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知名度等,也盼望同国际会计机构合作,两者一拍即合,这种“强强联合”的模式虽然在客观上促进了大所做强做大,却对中小所的发展造成更加严峻的挑战和威胁。
3、国家、企业和社会资源向大所倾斜,中小所同质化竞争激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9]56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都曾明确提到未来将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重点扶持1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国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这意味着国家资源(包括地方行政资源)必将优先向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倾斜。而中小所则仅能获得一些保障性资源,杯水车薪。同时,由于大所自身的条件、能力和品牌效应,使得大所具备资源集聚效应,如企业更愿意向大所购买审计、咨询等服务,其它社会资源也同样如此,这就加剧了本就存在于注册会计师行业中的“马太效应”,两极分化更加严重。同时,中小所由于自身业务能力、资格条件、创新意识等原因,扎堆于企业审计、验资等业务,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甚至出现压价等恶性竞争。2014年3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年检,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登记注册不再提交验资报告。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业务范围本就狭窄的中小所更是雪上加霜,有数据显示,某些地方在新政施行以后,中小所业务量锐减三成,而大所所受影响则微乎其微。
三、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策略的建议
1、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合理定位,寻求差异化发展战略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相较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事务所规模、业务能力、客户资源、资质条件、信用等级等上都不具有优势,对一些项目复杂、要求较高、资格限制的项目或市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很难进入。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就没有生存的空间,相反,中小所应该对自身准确合理定位,结合中小所企业“体积小、灵便、机动性强”等特点,加强业务创新,寻求市场差异化发展战略。中小所尤其应改变当前审计、验资等业务比重过大的不合理现象,拓展非审计业务。中小所应对当前注册会计师服务项目进行细化和分类,对照中注协修订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3年—2014年)》中13大类424项业务,结合自身优势,创新业务,扩大业务范围;对已有的业务,应深挖细化,提高服务水平。
2、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扶持和引导
理想的市场就如同大海一样,不仅应有鲸、鲨鱼这类庞然大物,也应有虾米、浮游生物这类小芝麻的存在位置,理应一视同仁。从这点看,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应仅仅只关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也应将注意力和资源放在中小所的发展上,毕竟中小所既是大所的后备力量,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加大对中小所的扶持和支持;同时通过专项资金奖励,鼓励中小所创新业务发展,开展业务试点,将行政事业单位非重点业务更多的外包给中小企业。另外,针对当前许多地方存在企业园区,结合企业园区建立会计示范基地,搭建平台对接园区内中小企业与中小所。同时,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青年创业项目同中小所对接,实现创业项目财务外包。
3、注册会计师行业应规范自身行为,提供安全稳定的行业发展环境
中小所的发展离不开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考虑制定收费指导标准,规范行业竞争行为,避免恶性竞争下的共同损失。同时,中注协应积极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规定,按照“壮大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扶持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则,提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规范,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同时,应加强人才培养,尤其是加强对中小所注册会计师的组织培训,应由各地财政部门定期组织中小所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再教育,提高中小所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应定期举办会计论坛,加强中小所同大所之间的交流和学习,组织中小所去大所观摩考察,同时加强对先进经验和典型的宣传推广。
四、结论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处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底部,却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根基,只有解决好它们的问题,会计服务行业才能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1]许家林、林振中: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与思考——以武汉市为例的分析[J].绿色财会,2013(9).
[2]褚建国:我国现阶段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竞争状况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8).
[3]詹必杰、周永芳: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思考及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S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