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
2014-03-29本刊编辑部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22期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
个案急呈:
申请人桂某系某单位财会人员,经与单位协商到外地学习。回来不长时间,桂某提出辞职,单位表示同意,但要求他承担在外地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用及差旅费。桂某认为差旅费不属于培训费用,在不同意支付的情况下,单位不为桂某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桂某请求仲裁机关裁决在外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不属于培训费用。
申诉人:
培训后不久我就因为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所以我愿意承担到外地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用,但差旅费都是单位给报销的,这个又不是培训的费用,我不认可。
被诉人:
我们能够提供申请人在外地学习期间的花费证明,这里包括培训费,也包括差旅费,如果不是培训,又何来差旅费?
仲裁庭:
仲裁机关没有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中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可见,用人单位的主张是有法律规定的,理应得到仲裁机关的支持。
责编/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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