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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中的应用

2014-03-29杨夏林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15期
关键词:白玫瑰借款辩论

杨夏林

(甘肃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中的应用

杨夏林

(甘肃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是一门集综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于一体的金融学专业必修课,因此案例教学在其课程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探讨辩论式案例教学的含义出发,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展示辩论式案例教学怎样改善传统案例教学存在的诸如学生积极性不高、课堂气氛不活跃、信息单向传输等问题,从而证明辩论式案例教学是可以激发学生能动性、提高学习兴趣、创新能力、表达能力的一种全新的案例教学模式.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案例教学;辩论

传统的案例教学主要着眼于教师介绍案例,分析问题,学生讨论等传统式教学方法,由于学生缺乏课前准备,教师案例介绍和分析的环节基本是信息的单向传输,学生积极性不高,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与教师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性不强.本文以《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为例,说明辩论式案例教学方法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对于学生活跃思维、深化认识、发展独立性和批判性思维等具有重要意义.

1 辩论式案例教学概述

辩论式案例教学是指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组织学生通过对问题答案观点进行辩论的方式进行案例的学习,以达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习效果的互动教学模式.

辩论式教学要求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潜力以便学生施展才华;同时,辩论式教学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教师设计的问题必须具有启发性和探讨的价值.

辩论式案例教学具有独特的作用和效果.辩论式案例教学能够有效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学生思维和表达能力,体现和促进教学理念与方法的创新[1].

1.1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管类课程大都采用案例教学,教师口若悬河,学生缄默无语是传统案例教学的生动写照.教师在教学中很少考虑学生的需求,学生也难以发现自己的潜力,表现自己的能动性.而辩论式案例教学迫使学生思考、主动查阅资料、表达自己的观点、积极发言锻炼口才.在教师的引导下,辩论会出现高潮,形成热烈的气氛,学生们急于知道问题的答案,并且会对问题的来龙去脉记忆犹新.

1.2 将学生吸纳新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以及表达能力有机结合

辩论式案例教学不仅要得出正确的案例处理方法,更为重要的是要学生能感受、思考整个学习的过程,并在这种体验中锤炼出主动探索、主动发现甚至创新的精神.辩论式案例教学注重多种能力的培养、实现的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辩论式案例教学可以把事物矛盾的多样性和解决问题途径的多样性在这一过程中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将“授之于鱼”变为“授之于渔”.

1.3 注重信息的多向传输,着眼于促进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辩论式教学能够使得沉闷的课堂气氛变得活跃,教师与学生互动,学生与学生互动,特别强调提供充分的问题空间和思维空间,让学生畅所欲言.教师不是简单的灌输,更多的是指导和引导,不是提供惟一的正确答案,而是鼓励开拓创新,使信息多项传输,达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共同提高的目的.

1.4 体现教学理念与方法的创新

辩论式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和启发式教学,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精选与设计相关案例供学生思考,引导和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辩论式案例教学是一种参与式教学,学生课前需要准备相关理论知识,课程中要参与辩论,课后要进行总结,使学生始终置身于具体案例中,提高了学生的参与意识;辩论式案例教学是一种互动式教学,通过教师主导,学生参与,使学生对问题的认知更加深刻[2].

2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辩论式案例教学模式设计

辩论式案例教学模式设计包括教师选题、流程培训、判分规则、资料准备、课堂辩论、辩后总结等方面,良好的辩论式案例教学模式设计是教学效果发挥的前提.

2.1 教师选题

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注重以下原则:(1) 突出教学目的.案例选择要综合学生的层次和能力,所选案例不仅要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的教学目标相吻合,而且还要考虑到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案例分析之间的关联度;(2)案例应具有启发性.选择案例时要注意选择内容新颖,具有首创性的案例,尽可能反映银行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和创新精神;(3) 案例篇幅不易过长.受时间及理论基础等因素的限制,不易选择篇幅过长、环节过多、信息超量的案例,应精选典型、要点提炼准确,描述有较强逻辑性的案例;(4)注意辩题设计.由于是辩论式案例教学,因此案例的选择不但要符合以上要求,更重要的在于辩题的设计应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可能发展的趋势,且辩题应具备对抗性,以便学生可以对辩题形成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观点.

2.2 流程培训

为保证辩论井然有序的进行,需要事先针对辩论式案例教学进行规则制定和流程培训.每个问题有正反两方面的观点,辩论双方各自包括 3个及以上人员,主要根据案例的大小和难易程度安排人员数量.正反方按照先正后反的顺序依次轮流发言,由主席综合各方观点进行总结后进入群众发言旁证阶段,群众发言为自由发言,人数应确定在 3-5人之间,群众发言完毕后进入正反方补充论据阶段,最后为教师总结阶段.

2.3 判分规则

辩论式案例的关键是要保证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而不能将其变为少数同学获取额外奖励分数的加分项.按一个标准班 60名同学计算,每次辩论式案例需要主席 1名、双方辩手 6-10名(按照案例大小及难易程度确定),群众发言 6-10名,共13-21名同学,60位同学共举办约 4次就能实现全部同学分角色轮流参加一次,可以占用8个课时的时间,选取经典的 8个案例进行辩论,这样每位同学就有两次机会参与.按照规则角色不能雷同,也就是说第一次的参与角色是主席的话,那么第二次要么是辩手,要么是群众.主席每次给 4-5分,辩手每次给 3-4分,群众每次给 2-3分,直接计入平时成绩,或者乘以一定的倍数作为实验成绩.

2.4 资料准备

论题确定后,学生就按照自己所持观点进行辩论前的资料搜集与整理.搜集资料的过程中要指导学生学会甄选真实、客观的资料;将搜集到的资料理顺,要有条理性和说服力;要求要有手写或打印的支持材料.

2.5 课堂辩论

由教师对案例背景作深入的阐述,让学生对辩论的主题有清楚的认识,向学生说明辩论应达到的教学目标,强调辩论中要遵守的纪律.整个辩论过程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流程和规则进行,虽然原则上是学生自愿报名愿意充当的角色,但主席的选取尽量选择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都较强的同学来担任,因为辩论分正反双方,因此有可能引起情绪冲突,教师要特别强调并注意干预,维持好现场秩序,最后由教师做全面总结.

2.6 辩后总结

教师归纳总结学生在辩论中取得的成绩,包括新知识、新观点、新论据、以及辩论中还存在的问题,例如资料是否充分,论据是否有力,表达能力的强弱等.学生要根据自己参与整个过程的经验得失总结一篇心得体会,以期进一步的提高综合素质.

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辩论式案例教学实践

案例题目:以贷还贷中的银行风险

案情:某市昌宏公司原在某市商业银行丽东支行贷款 200万,至 2001年 3月 30日结欠利息49.58万元.同年 4月份,已无偿债能力的昌宏公司被经济实力较强的白玫瑰公司兼并,两公司合一,债权债务由白玫瑰公司承担.鉴于这种状况,丽东支行、昌宏公司、白玫瑰公司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将本息共计 250万元的贷款由昌宏公司承担,白玫瑰公司担保,并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在填写单据时,银行信贷员在“借款用途”栏中填写了“购柴油”,借款期限自 2001年 4月 30日至2003年 4月 29日.至 2003年 6月 30日,昌宏公司共计结欠利息 33万元,丽东支行在进行逾期催收时,白玫瑰公司因经济利益反悔,不肯盖章.迫不得已,银行于 2003年 7月 30日对昌宏公司依法提出诉讼,将担保人白玫瑰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一并诉讼[3].

论题:你认为白玫瑰公司在贷款银行和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况下,对昌宏公司的 250万元借款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教师:目前,基层银行经营中的以下几种情况,均可认定为以贷还贷:银行与借款人约定,以新签订借款合同的贷款,归还原欠旧贷款,只走账面手续,实际上根本没有款项贷出;新贷金额正好等于旧贷款本金加利息,又在短期内归还;款项已实际贷出,但借款人未实际使用又在短期内归还的.对以贷还贷的行为,目前没有禁止性法律规定,因此,法院一般不确认以贷还贷的行为无效.以上案例是一起因以贷还贷的不规范贷款引发的纠纷,请同学们利用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阐述各方观点.

主席:谢谢老师,辩论正式开始,根据论题,正方观点为:白玫瑰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反方观点为:白玫瑰公司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下面请正方一辩陈述理由.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陈述理由略)

反方一辩:(陈述理由略)

正反方二、三辩等依次陈述理由(内容略)

主席:正方论据主要在于贷款银行认为担保单位知道实际的借款用途是以贷还贷,理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时足额地清偿借款本息.反方论据在于借据上的借款用途是“购柴油”,而此笔贷款的实际用途却是以贷还贷.因为贷款银行和借款人改变了借款用途,故而担保单位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下面请群众发言旁证:

支持正方群众观点:既然白玫瑰公司兼并了昌宏公司,也就说明白玫瑰公司对昌宏公司目前的财务结构非常清楚,虽然借款用途上写的是“购柴油”,但因为两公司的这层关系,银行方面有足够的理由认为白玫瑰公司对昌宏公司的借款用途完全知情,因此,白玫瑰公司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支持反方群众观点:当新贷款与旧贷款是同一个保证人时,原则上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新贷、旧贷不是同一个保证人,应当以新贷的保证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合同是以贷还贷作为承担保证责任的根据.本案例中是由银行信贷员单方面在“借款用途”栏填写了“购柴油”,担保人可以证实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担保,所以,白玫瑰公司的担保行为无效,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席:下面进入正反方补充论据,自由辩论阶段(激烈的辩论,略)

教师:从本案例可以看出,在当时转借据时,担保人同意并知道是以贷还贷,但在诉讼中,银行拿不出足够证据来证明担保人知道,故使上述保证贷款落空.在当前企业改制过程中,用以贷还贷形式活化贷款存量的行为不可避免,这种做法也被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为防范贷款风险,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规范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 对转借据前后为同一个保证人的,银行在签订借款借据时,应在“借款用途”栏中直接填写“以贷还贷”或“借新还旧”;(2)对转借据前后更换担保人的,银行要明确告知担保人,并让担保人出具写明“我公司愿为××公司以贷还贷合同提供担保”的证明,并就协议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由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同借款合同书一并留档;(3) 对转借据时存在欠息的企业,只对该笔贷款本金进行转借据的,所欠利息要彻底清算收回,避免将来对这部分欠息,银行无法证实其出处,以致丧失胜诉权.

教师:(总结学生的成绩与不足,略)

4 结语

辩论式案例教学在教学中的积极作用非常明显,能够增加课程对学生的吸引力,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给学生以启迪,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发挥学生潜在的创新能力,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是一种全新的案例教学模式.但在运用此种教学方式时应当注意案例教学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以讲述为主的教学方式,应当妥善安排时间,将课时控制在 10个学时以内,以不影响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为原则.

〔1〕申艳红.辩论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功能与应用[J].教育评论,2012(06):84-86.

〔2〕皮连生.教与学的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26.

〔3〕刘忠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案例[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74.

G642

A

1673-260X(2014)08-0093-03

本研究为甘肃农业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建设项目研究成果;甘肃农业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创新人才综合培养模式改革研究”(GSAU1202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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