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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传》赋诗活动看“微言相感”的语用功能

2014-03-29霍永寿

当代外语研究 2014年6期
关键词:赋诗微言左传

霍永寿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510420)

1.引言

在先秦时期的用诗活动中,赋诗是一种极为独特的言说方式、话语型式和活动类型。其特点是:在语言交际活动(经常是外交朝聘、盟会活动中的宾主宴享,国内政治活动中的君臣应对,以及臣子、同僚间的日常交际)的某些情况下,互动双方在使用日常语言来传递各自的互动意图的同时,也会选取和朗诵(即本文的“赋”)《诗经》中某一首诗的某一章节(经常是首章)来作为语言交际的话步(move)或话轮嵌入日常语言交际,从而达到交流某些思想、传递某些意图的目的。孔子“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①)便是对这种用诗活动中诗歌功能重要性的绝妙概括。班固《汉书·艺文志》“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转引自俞志慧2005:76)是对赋诗活动及其政治功能的生动描写。

近年来,国内汉语界的学者分别从文学(如沈立岩2005)、传播学(如马银琴2003)、文化学(如李春青2003)、诗学(如钱钟书2002;傅道彬2004,2010)以及美学(如陈彦辉2007)等角度对这一语言使用活动类型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本文以《左传》记述的30例赋诗个案为语料,以霍永寿(2004)和钱冠连(2005)的活动类型分析模式为基本理论框架,考察赋诗活动中“微言相感”的语用特征。同时,研究将根据赋诗活动的具体情况对上述理论框架作一定的改进,以使之适应于本文语料的分析。

2.理论背景:语用调节论

语用调节论,或作为一种语言调节理论的语用学(pragmatics as a linguistic regulation theory,简称LRT),是霍永寿(2004;亦可参见钱冠连2005)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和列文森活动类型说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尝试性的语用分析模型。后期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 2009)主张把语言(语词和话语)放到其使用的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中去考察,从而得出“意义在于使用”的语用意义观。列文森(Levinson 1979)在语言游戏说和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活动类型(activity type)语用分析模型。他主张把语言放到具体活动类型(如法庭庭审、体育比赛等)中去考察,并提出了制约活动类型中语言使用的结构限制(包括活动片段的组织方式、序列的规约结构、序列中话轮分配的常规、参加者的身份及其所扮演的角色、参加者可以说的话、活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话题的衔接以及相对于活动而言参加者所说话语的功能充分性)以及活动类型特有的推理图式(inferential schemata)等概念。

语用调节论研究人们如何使用语言来调节其社会行为,从而使人类生活在社会行为层面保持最佳和谐状态(霍永寿2004;亦可参见钱冠连2005)。该理论认为,人类社会行为有两个相互矛盾但又相互依存的趋势:和谐与冲突。二者作为两个极点构成一个连续量表,语言的调节作用就表现为它使该量表的两极间保持有一种张力,使人类的社会互动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处于一种介于和谐与冲突的最佳平衡状态。语言对人类社会行为的调节发生于活动类型中,调节的基本单元为话步(或作为话步表现方式之一的言语行为)。作为构成活动互动的具体步骤,话步的实施是导致冲突的直接原因。活动互动在社会、物理、心智三个维度上展开,冲突也是由某一具体言语行为的实施和三个维度上的相应活动限制所引发。因而,语言的调节也在这三个维度上运作。调节的语言保证是语言本身在结构、语义、语用各层面上的变异性、协商性和适应性,其认知前提是作为人类认知自返性在语言使用过程中的体现的元语用意识(metapragmatic awareness)。

根据语用调节论的基本观点,可以认定:(1)赋诗活动是一种活动类型,其独有特征是活动中的某些话步表现为说话人对诗节的选用和朗诵;(2)赋诗活动中诗节的选用是活动类型的限制功能发挥作用的结果;(3)赋诗话步作为活动类型语言使用的特征是说话人为了消除或减弱活动冲突,保持活动和谐这一总目标而动用的语用策略;(4)活动类型中赋诗策略的选用反映了活动参加者不同程度的元语用意识。

本研究以《左传》记述的30个赋诗活动案例作为分析语料②。上述案例中,最早的案例发生于公元前637年(即鲁僖公二十三年),最后一例赋诗活动发生于公元前506年(即鲁定公四年),时间跨度为131年。上述30例赋诗活动共涉及诗歌68首/次,其中逸诗2首,其余皆引自《诗经》。另外,《左传》的赋诗活动并非全部由赋诗话步组成,经常的情形是,赋诗话步作为活动的一部分嵌入活动中,其前述或后述话步经常由日常语言话步(言语行为)充当。赋诗话步的这种分布特征使我们采取了这样一种分析方法:参照活动的整体以及活动中赋诗话步的前、后述日常语言话步来分析和确认赋诗话步的互动意图和语用功能。这样的分析方法正是语用学家(如Thomas 2010)通常采用的语言分析法。

3.微言与活动互动的建构

3.1 赋诗作为微言的一种表现形式

何谓微言?按《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陈国庆1983:1)的解释,微言乃是“隐微不显之言”(李奇注解)或“精微要妙之言”(颜师古注解)。显然,前者关注的是微言的表意方式,后者关注的是微言表达的内容。简单说来,就是用“隐微不显”的方式表达“精微要妙”的内容。窃以为,这样的解释与本文研究的赋诗活动是凿枘相符的。

从本文的理论视角出发,可以说,作为微言表现形式的赋诗是说话人选择的一种语用调节策略,是说话人语言选择的结果。这样一来,赋诗作为微言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看作是《左传》赋诗活动类型中说话人为达到某种交际意图而选择的语用策略,是说话人的互动意图与活动类型在上述社会、物理、心理三个维度上的活动限制相互作用的结果。

那么,赋诗活动的活动限制在社会、物理、心智三个维度上情形如何呢?首先,赋诗策略的选择和使用是先秦时期礼乐文化影响语言使用过程的结果,这一点可以从赋诗活动的终结与礼乐文化的崩溃相伴随这一事实得到印证。这样一来,赋诗策略的成功与失败与该策略的使用是否合乎礼有了密切关系:如果赋诗不合于礼,那么交际的失败就会发生。下面是公元前623年(即鲁文公四年)发生于鲁国和卫国间的一个赋诗失败案例:

(1)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

本例中,鲁文公乃鲁国国君(诸侯),宁武子是卫成公派来聘问的使臣。宴享是正式的外交场合。鲁文公所赋的《湛露》及《彤弓》均为《诗经·小雅》中的篇名,其中《湛露》为周王(天子)宴诸侯的诗,《彤弓》为周王宴赏有功诸侯的诗。鲁文公赋之,使作为使臣的宁武子深感此举有僭越之嫌,不合于礼,故而不辞不答。虽然当鲁文公派外交人员私下询问原因时宁武子先是托言不知(以为鲁文公是在练习),然后点出两诗的意义,实际上是批评鲁君超越身份僭用天子之诗。简言之,赋诗活动要与活动参加者的身份相符合。可见,赋诗策略的选择和使用受到周礼文化背景下社会等级制度的制约,这种制约正是赋诗活动类型社会限制的构成成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宁武子的做法虽维护了礼,却明显损伤了鲁文公的正面子(positive face,参见Brown &Levinson 1987),并违背了Leech(1983)礼貌原则下的同意准则。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于赋诗活动的参加者来说,合于礼才是礼貌的总原则,面子和准则是可以牺牲的。这或许也是《左传》赋诗活动社会限制的另一方面的内容。

赋诗活动是否有物理层面的限制?答案是肯定的。在Verschueren(1999)看来,任何语言交际都必须锚定于现实世界的物理情景中,都必然会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虽然这些限制在《左传》赋诗活动中表现不是十分明显,但其存在是不言而喻的。前述班固《汉书·艺文志》“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和“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转引自俞志慧2005:76)中,“登高”③以及“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便是对外交场合赋诗活动的物理限制,上述的宴享赋诗也是这种活动的另一种物理限制。若无面对面的、当下的互动场合,赋诗活动怎能得以开始、展开和推进呢?

赋诗活动心智层面的限制表现如何?这里,赋诗活动的心智维度主要指由于活动的实施而激活的个性、情感、信念、欲求、愿望、动机和意图等心智状态(Verschueren 1999;霍永寿2004)。以下是公元前637年(鲁僖公二十三年)发生于秦穆公和晋公子重耳间的一次赋诗案例(也是《左传》记述的第一个赋诗案例):

(2)秦伯纳女五人,怀赢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赵衰曰:“重耳拜赐!”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晋公子重耳因骊姬之乱而流亡在外,几经辗转到了秦国,受到秦穆公的礼遇。穆公送他五个女子作为妻妾,其中还包括自己的女儿怀赢。但重耳却并未珍惜穆公的礼遇(“奉匜沃盥,既而挥之”),以致于和怀赢发生龃龉,事后倍感恐惧。在秦穆公为他专设的享宴上,重耳赋《河水》一诗,表示自己愿意如河入海般侍奉秦国。穆公会意,赋《六月》,重耳心领神会,连忙拜谢。《六月》本是《诗经·小雅》的篇名,原诗颂赞尹吉甫佐周宣王征伐北狄猃狁族,大获全胜之功。穆公赋此显然意在表明重耳将来定能称霸诸侯,辅佐周天子。仅就所赋之诗而言,可以说与本活动实乃风马牛不相及,但被二人在此时此地选用,又加上二人此时的心智状态,就能使双方在一赋一答间心照不宣地完成了一次重要的政治交易。诗歌作为微言(即前述隐而不显之言)的表意作用是日常语言无法企及的。

显然,赋诗作为微言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说话人在上述活动限制下为建构活动互动、实现互动双方的交际意图而作出的语言选择。

3.2 赋诗语言的语义特征

按照语用调节论,语言的调节功能之所以得以发挥是因为语言本身在结构、语义、语用各层面上的变异性(variability)、协商性(negotiability)和适应性(adaptability)。语言的变异性在结构层面上表现为语言选择的范围在历时和共时两个轴上的可变性(Verschueren 1999),在语义层面上表现为语词(如动词)和语句语义力量强度的量级性,在语用(主体间)层面上表现为话语施事力量强度的量级性和可调节性(霍永寿2004)。协商性表明上述层面上的语言选择并不是由说话人按照某些固定的规则单方面作出的,而是说话人和听话人借助于某些高度灵活的原则共同作出的。适应性表明,上述各层面上选择的目的是满足互动参加者的交际需要。本文着重讨论诗歌作为语言选择的对象在语义层面上的特点,正是语义层面上的这些特征使得赋诗成为实施活动类型语用功能的策略。

哲学和逻辑学对语言意义的思考一般在语义层面上进行,其结果是语词的意义来自于语词对实在对象的指称,语句的意义来自于语句的命题与实在事态的对应,这便是各种真理符合论的基本假设。但当我们循此路径研究赋诗活动中诗歌的意义问题时,就会发现西方哲学关于意义问题的致思路径在这里是走不通的,原因即在于赋诗活动中诗歌语言的意义并不来自于这种直接的指称和对应。

诗歌指称的这种间接性造就了诗歌语言在结构、语义、语用各层面上的变异性、协商性和适应性。襄公十八年(公元前555年)冬,鲁国受到齐国的侵伐,晋国发诸侯之兵救鲁伐齐,大败齐军。次年春,季武子到晋国拜谢,晋平公在晋都绛设享礼相待。

(3)季武子如晋拜师,晋侯享之。范宣子为政,赋《黍苗》。季武子兴,再拜稽首,曰:“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赋《六月》。

《黍苗》(《诗·小雅》篇名)首章起兴处有“芃芃黍苗,阴雨膏之”(膏:滋润)二行。黍苗和阴雨在日常语言中都有指称对象,但在诗歌语言中这种指称关系并非是单一、固定的。或许就是这种语义变异性使范宣子得以赋此诗,并用“黍苗”指称鲁国,用“阴雨”指称晋国,从而传递了提醒季武子感念晋国恩德、知恩图报的意图。而作为对方的季武子也心领神会,以《六月》作答,正中范宣子下怀。《六月》(《诗·小雅》篇名)为称颂尹吉甫佐周宣王征伐北狄猃狁之文韬武略之诗。但显然季武子在此并非颂扬尹吉甫之功劳,而是意在把晋侯比作尹吉甫(或用尹吉甫指称晋侯),以满足对方正面子的需要。这种指称变异既反映了季武子的意定,也得到了范宣子的理解。对比本例和上述例(1)中《六月》的使用,我们可以发现:诗歌语言对于赋诗活动的适应性由此可见一斑。当然这种适应性和诗歌语言所固有的表意方式是分不开的。

诗歌语言的语义特征使其成了互动参加者的语言选择,从而为互动的建构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3.3 赋诗策略的语用功能

语用调节论假定语言对人类行为的调节也在活动互动的社会、心智、物理三个维度上发生和运作,而且调节功能的发挥随活动类型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本文的研究正好说明了这一点。统计表明,《左传》30例赋诗活动的68个赋诗话步中,66例涉及社会维度调节,2例涉及物理维度调节。在涉及社会维度调节的66个话步中,表达类37例(占总数的54.36%),指令类19例(占总数的27.94%),承诺类10例(占总数的14.76%)。

表达类赋诗话步涉及到说话人对听话人的称赞、批评、讽刺等态度。在外交场合(尤其是涉及使臣、国君互访)的赋诗活动中,主宾双方相互称赞或是弱小一方对强大一方的称赞和赞美较为常见,这类案例在《左传》赋诗活动中所占比例较高(29例)。下面是公元前540年(即昭公二年)春发生于晋、鲁间的一次赋诗活动,是时晋平公派使臣韩宣子到鲁国聘问,得到鲁昭公的盛情款待,这里是主方季武子和客方韩宣子的赋诗应对:

(4)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韩子赋《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弥缝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赋《节南山》之卒章。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遂赋《甘棠》。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

《绵》(《诗·大雅》篇名)之卒章有“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句,原诗写周文王有参谋政事、使群臣归附、奔走效力、抵御外侮的四种臣子。这里季武子显然是把晋平公比作周文王,把韩宣子比作四种臣子,既褒扬了晋平公的英明,也称赞了韩宣子的能干。作为应答,韩宣子赋《角弓》。《角弓》乃《诗·小雅》篇名,韩宣子这里显然取诗首章中的“兄弟昏姻,无胥远矣”句,来表达兄弟之国要相互亲近,不要疏远这样一种态度。季武子大喜过望,忙赋《节南山》之卒章以作应答,后又追加了《甘棠》。《节南山》之卒章有“式讹尔心,以蓄万邦”句,季武子赋之,意在颂晋德可蓄万邦。《甘棠》(《诗·召南》篇名)原为颂扬召伯勤政爱民之诗,这里季武子赋之,显然意在称颂韩宣子。赋诗话步在社会维度上建立和维持国际关系的作用在此表现得淋漓尽致。

指令类赋诗话步多表现为请求和建议,真正意义上的发布命令在语料中没有出现(或许我们可以说,发布命令不需要采用赋诗策略)。在外交活动中,请求类赋诗话步多被弱方用于提出请求,其方式亦多种多样。鲁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年)六月,卫国国君卫献公被晋国人拘押,同年七月,齐景公(齐侯)和郑简公(郑伯)专程到晋国斡旋,请晋平公(晋侯)放人。下面的赋诗话步中,除晋平公赋《嘉乐》表示对齐、郑二君的欢迎外,其余话步均围绕卫献公展开:

(5)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二也。”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叔向曰:“郑七穆,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

《蓼萧》乃《诗·小雅》篇名,齐景公的相礼国景子赋之,显然是取其首章之“既见君子,我心写兮,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句,以回应晋侯之《嘉乐》,同时又有劝戒之意④,意在请晋平公放人,既开门见山,又合于礼。郑简公之相礼子展赋《缁衣》(《诗·郑风》篇名),取其中“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句,意在请晋国允许二国之请求。国景子赋《辔之柔矣》(逸诗篇名)意在恳请晋国宽政以待诸侯,犹如柔辔之御刚马,当然也意在释放卫献公了。《将仲子兮》乃《诗·郑风》篇名,子展赋之,意取其中“人之多言,亦可畏兮”句劝戒晋国释放卫献公,以免引起各国的不满。应该说,这是最有力的劝戒。

考察上述诸话轮,我们会发现第一个话轮的请求似乎更为间接,乃至于叔向故意从另一角度理解,把齐所赋诗中的“既见君子,我心写兮,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理解成祝得宗庙之安,把郑所赋诗中的“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理解为进献衣服,忠心不二了(这也说明,晋国本来是很不愿意释放卫献公的)。而后一话轮,尤其是子展的《将仲子兮》,则显得较为直接,当然也收到了更为直接的效果。不过,晋国当时并没有释放卫献公,而是在卫献公答应把女儿嫁给晋平公后才将其放回。

承诺类赋诗话步有三种功能:接受或拒绝对方的请求,以及主动提出为对方做事。文公十三年冬(公元前614年),鲁文公到晋国朝见,回国途中路过郑国,郑穆公会见文公,想请他帮忙向晋国通好。

(6)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

首先,郑国大夫子家(公子归生)赋《鸿雁》(《诗·小雅》篇名),以首章“爰及矜人,哀此鳏寡”句将郑国比为鳏寡,希望得到鲁国的帮助(或许可以说,把自己比为鳏寡是表达请求的一种方式),与晋结盟。对此请求,鲁国大夫季文子的答复是“寡君未免于此”,并赋《四月》。《四月》亦为《诗·小雅》篇名,其首章为“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季文子赋之,借言自己奔驰道路之苦而拒绝郑国的请求。子家不死心,又赋《载驰》的第四章。《载驰》乃《诗·鄘风》篇名,其第四章云:“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再次向鲁国提出请求。在此形势下,季文子只好赋《采薇》之四章,接受了郑国的请求。《采薇》为《诗·小雅》篇名,其第四章有“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安居,一月三捷”二句,文子赋之,意在承诺文公将为郑奔波,与晋讲和,缔结盟约。

这可以说是运用赋诗手段解决重大外交问题的成功范例。整个互动过程中,双方始终都以《诗经》成句作为表意媒介,既表达了互动意图,又避免了日常语言的使用可能带来的直接、尴尬和不快。而且交际双方虽然都采用了作为“微言”形式之一的诗歌,但活动互动仍如行云流水般展开、推进,诗歌语言之语用功能由此可见一斑。

4.相感与互动意图的确认

上文从说话人的角度讨论了说话人的语言选择(即作为微言形式的诗歌)对于互动推进的调节功能。那么,听话人一方是如何理解微言所传达的意图呢?这便是相感的作用。相感,从听话人的角度来看,即是听话人合作、参与互动的努力以及用于理解微言的认知投入,具体表现为指称的确定、话题关联性的确定,其最终目的是互动意图的确认。

4.1 指称的确定

话语理解在语义层面上表现为语词指称对象的确定。在正常情况下,确定一个语词指称对象的办法就是找出世界中与语词对应的实体(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西方哲学关注语言问题的结果才是真值条件语义学以及各种版本的真理符合论)。但是,就《左传》赋诗活动而言,语词指称(或语词意义)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一般来说,在《左传》赋诗活动的话语理解中,确认语词指称对象需要涉及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即上述语义层面的指称确定)的目的是确认所赋诗章中语词的指称对象,这是理解赋诗活动的关键一步。要完成这个步骤,听话人需要对原诗的写作背景及内容有足够的了解和把握(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诗歌成了当时贵族学校的教学内容)。从《左传》的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有些外交场合,参与交际的是国君,而实际的赋诗活动参加者则是相礼。相礼便是在贵族学校受过诗教的专业人士,是上述“登高能赋”因而可以胜任大夫之人。

确认原诗语词指称对象、理解原诗相应诗章是听话人参与赋诗活动的第一步,但不是全部。要真正理解赋诗者(说话人)的语用意图,听话人还应该按照实际的赋诗活动的特点(或活动限制)确认这些语词在活动中的真正指称对象。要做到这一点,听话人一方必须根据当下活动的具体限制对原来的指称进行某种程度上的转换。鲁襄公二十年冬(公元前552年),鲁国大夫季武子自宋回国复命,鲁襄公设宴招待,君臣间的互动便有了赋诗应对。

(7)归,复命,公享之,赋《鱼丽》之卒章。公赋《南山有台》。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

按照一般的解释,季武子赋《鱼丽》之卒章意在传达鲁襄公派遣使者得时这样一个互动意图(李梦生2004:756),鲁襄公作为应对的《南山有台》则是对季武子圆满完成出使宋国这一使命的称赞和表彰。何以如此?《鱼丽》(《诗·小雅》篇名)之卒章为“物其有矣,维其时矣”。从原诗来看,“物”显然指主人用于招待客人的食物,这些食物符合时令。但是这样的理解符合原诗的语境,却不完全符合当下君臣互动的活动目的。作为归国使臣的季武子在宴享这一场合当然要说及出使这件事,而且还要对作出这一决策的国君表示称赞。这样一来,作为国君的一方就可以将“物”的指称转换为襄公派遣使者这件事,从而表达襄公派遣使者合乎时宜这一称赞意图。

那么,《南山有台》又如何被季武子理解为对其完成出使任务的表彰呢?《南山有台》(《诗·小雅》篇名)本身就有人君得贤之意(周振甫2006:237),首章后有“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二句。原诗中的“君子”显然指被祝颂之人(亦可参见禇斌杰1999:192),具体说来是治国的贤臣。但这里鲁襄公的赋诗话步是作为对季武子话步的应答,因而“君子”虽然是第三人称名词,但在当下的活动互动中,听话人(季武子)可以将其转换为对自己的指称,从而将“邦家之基”和“万寿无期”理解为襄公对自己的称颂。这样,就有了季武子后续的语言和非语言应对。(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

指称转换的另一种方式是类比。类比是“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做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可能相似的结论”(《现代汉语词典》1999年版:766)的推理方法。在赋诗活动中,类比推理的最佳体现是隐喻语词指称对象的确认。如上述例(3)“芃芃黍苗,阴雨膏之”的指称。按照上面的分析,这里“黍苗”指称鲁国,“阴雨”指称晋国,因为“黍苗”需要“阴雨”提供水分,正像鲁国需要晋国的支持和保护一样。显然,“黍苗”、“阴雨”和鲁国、晋国间存在某种相似性,或许听话人就是根据这种相似性推出了说话人的语词指称和互动意图。

在赋诗活动中,作为话步理解的重要一步,语词指称对象的确认既涉及到听话人对原诗语词指称对象的确认,也涉及到听话人根据当下活动互动的目的和意图对语词实际指称对象的确认。前者是语义层面上的操作,涉及语词指称对象的寻求与确认;后者是语用层面上的互动,涉及听话人根据活动限制对说话人发话意图的推定(亦可参见Birner 2013)。

4.2 话题关联性的确定

与指称确定同时进行的理解活动是活动话题关联性的确认。一般来说,所赋诗歌的主题和当下的活动互动必然有某种相似或关联,这至少是“歌诗必类”的部分含义(亦可参见俞志慧2005:122-23),当然也是赋诗活动的活动限制。不过,在实际互动过程中,这种关联性或话题相似性并非整齐划一。以下是发生于鲁襄公十四年(公元前559年)的一次赋诗活动。

(8)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晋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叔向退而具舟。鲁人、莒人先济。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鲁卿叔孙穆子和晋大夫叔向的互动只有一个诗章,叔孙穆子一赋《匏有苦叶》,叔向当即会意,便“退而具舟”,而鲁国、莒国的军队也果然率先渡过了泾水。问题是:叔向是如何马上就领会了叔孙穆子的用意呢?

从话题理解层面来看,我们可以说,叔向成功地进行了话题的转换。何以如此?《匏有苦叶》(《诗经·邶风》篇名)写一位女子担心男方误了婚期,因而催促他快来迎娶(禇斌杰1999:35)。因为男方迎娶要渡过一条河(济水),所以该诗首章为“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二句。其中,上句涉及渡河的条件,即渡河用的葫芦(匏)成熟(叶枯)了,济水的渡口水更深了;下句描写渡河的方法,即水深则连衣渡河(深则厉),水浅则撩起衣服渡河(浅则揭)。那么,叔向是如何成功地进行话题转换并知道说话人是在作出承诺呢?我们认为,这里叔向是根据当下活动与原诗主题的关联性(渡河),以及当下活动中的发话人(赋诗人叔孙穆子)的角色进行话题转换,从而理解叔孙穆子的交际意图的。另言之,作为当下赋诗话步的发动者(说话人),叔孙穆子当然也是渡河行动的实施者。

有趣的是,有时原诗主题和当下赋诗活动的话题关联性很弱,但是听话人仍然可以推知说话人的意图。例如,在上述例(4)中,当韩宣子赋《角弓》时,季武子赋《节南山》之卒章作为应答。《节南山》卒章为“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蓄万邦”。原诗为周王朝大臣所作的怨刺诗,旨在控诉执政者的暴虐和周王的昏庸不明(同上:219)。但按照上面的解释,季武子赋之,意在颂扬晋德可蓄万邦,这显然和当下赋诗活动的话题不尽相符。然而,若独取“式讹尔心,以蓄万邦”句,并使之与当下的赋诗活动相关联,原来的批评性主题便可变为当下的称赞性话题了。这样的理解与“歌诗必类”所要求的所赋诗句与赋诗者当下试图表达的思想具有意义的相似性(即“类”)是相符的。而且,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当下互动意图的需要是至为重要而且是占主导地位的。

这恐怕也是从听话人一方对“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见《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的很好注解。说话人一方之所以能够“断章”,并能得到“所求”,是因为听话人一方的“相感”。当然,从本节的分析来看,这种“相感”是心智层面上处理语义、语用问题的认知投入,其局部功能是确定语词的指称以及话题的关联性,最终目的是领会说话人的互动意图,达到交际的目的。

5.结语

赋诗活动是锚定于周礼生活形式中的一种语言使用活动类型。“微言相感”是这种活动类型中语言使用的根本属性,其作用是建构活动类型,并使活动向预定的互动目标展开、推进。“微言”是说话人在活动类型限制下为达到活动目标而做出的语言选择,诗歌作为一种微言形式因其特有的语义特征和语用功能而成为这种选择的结果。“相感”是听话人为达到活动互动目标而做出的认知投入,具体表现为听话人理解赋诗话步的语用意图而进行的指称转换和话题关联性转换。本文的研究还表明,无论是说话人的“微言”选择,还是听话人的“相感”投入,都是在赋诗活动类型的社会、心智、物理三个层面及其相应的活动限制下的语用运作。

当然,赋诗活动的实施可能还涉及更为复杂的语用机制,更为独特的表意方式和话语建构模式,值得我们从语用学、语言哲学、话语研究等视角对其加以考察。本文所论仅是一个初步尝试。

附注

①杨伯峻(1980:178)对这句话的翻译是“不学诗就不会说话”。

②《左传》记述的赋诗案例中,有一部分案例中说话人是创作新诗,如闵公二年许穆夫人所赋之《载弛》。本文研究的“赋”,乃取“朗诵”(诵旧作)之意,故上述二例及类似赋诗案例不予考虑。这样一来,本文对《左传》赋诗活动的统计和上述前人研究中的统计会有一定的出入。

③按赵逵夫(1996:151)的解释,这里的“登高”意为“登于朝堂盟坛之上,而不是指观览风光的山顶或台榭之上”(转引自俞志慧2005:124)。

④亦可参见方玉润《诗经原始》:“此盖天子宴诸侯而美之之词耳。然美中劝戒,而因以劝导之”(转引自周振甫200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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