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岛”之困在保障
2014-03-28潘洪其
潘洪其
试运行48天后,广州市社会福利院设置的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近日暂停试点。
“婴儿安全岛”俗称“弃婴岛”,一般由地方社会福利院设置,专门接收因故被遗弃的婴儿。近几年,石家庄、西安、南京等地探索设置弃婴岛,均引起较大争议。最初的争议来自伦理上的困境。有人认为,以前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家长遗弃婴儿多少都有些顾虑和不忍,现在有了福利机构设置的弃婴岛,家长可以放心、坦然地将婴儿送到弃婴岛,可见设置弃婴岛客观上默许、鼓励了弃婴行为(多地设置弃婴岛后,福利院接收弃婴大幅增加),这有悖于基本的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
相反的看法认为,弃婴大多是残障者或患有严重疾病,否则其父母不会轻易遗弃,以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有了弃婴岛之后,许多弃婴被集中到一个地方,给人造成弃婴数量骤增的印象,实际上,弃婴岛未必会直接导致弃婴行为增多。弃婴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依法惩处,而不能加以默许、鼓励,但为被弃婴儿提供安全保障,其积极意义无论如何不能否定。
现在看来,各地设置的弃婴岛已经走出了伦理困境,认为弃婴岛默许、鼓励了弃婴行为,以此质疑弃婴岛合理性的人越来越少。去年7月,民政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方案,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弃婴岛试点正式获得民政部门的肯定。人们更多地担心,由于福利机构的人员、设施、经费等短期内难有明显改善,弃婴岛试点到底能坚持多久。
解决弃婴岛保障不足、难以承担抚养成本的问题,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福利机构的投入,需要政府预算专门立项予以保障。无论是以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人们将发现的弃婴送到福利机构,还是现在家长将婴儿送到福利机构设置的弃婴岛,福利机构都有责任对弃婴提供抚养服务,公共财政也有责任保障福利机构的正常运行。即便现在这笔投入较以往更大,公共财政也没有理由推卸保障责任。
从长远计,需要从夯实医保社保、强制婚检等制度环节入手,一方面加强对家庭抚养残障、严重疾病儿童的国家保障支持,减轻普通家庭抚养残障、重疾儿童的物质负担,弱化他们的弃婴动机;另一方面,应推行全民强制免费婚检,把好优生优育关口,有效降低残障、重疾婴儿出生率。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和社会文明教育,推动形成平等对待、高度关爱残障、重疾儿童的社会氛围,帮助残障、重疾儿童的父母正确认识困难、缓解压力,树立抚养子女的自信,强化作为子女监护人的社会责任。
广东首个弃婴岛暂停试点,其他地方的弃婴岛有的也已不堪重负,有的仍在勉力支撑,各地弃婴岛的运行状况,凸显了我国弃婴收养工作面临的困境。惟有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弃婴行为,各地弃婴岛接收的弃婴才会越来越少——假如弃婴岛因无弃婴接收而关门歇业,那无疑是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