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应用
2014-03-28陆超
陆超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浅析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应用
陆超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社会在发展,企业在进步,国家在和谐共进的发展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不再是简单的找找人,安排的工作的简单工作,其管理的好坏已经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可以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成败.本文就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进而提出了如何更好的把绩效管理应用好,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为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管理的作用是否符合企发展,就目前来看,还没有最终的结论,如何把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的应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一直是我们探讨的问题,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是近些年从国外的一些知名企业借鉴过来的,在我国事业单位里还处于起步阶段,也是新形势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体现,好的绩效管理真的可以大大提高和鼓励员工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更会使事业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更好的为社会做好公益性服务.
1 何为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能够走入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说明其还是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个人和部门的绩效管理.管理的指标具体包括效益类、控制类、专业类、综合类,其中效益类的指标与营运类的指标是定量指标,而专业类、控制类和综合类的指标是定性指标.权重各类指标绩效管理时,应根据所在的部门来确定工作职责,再将绩效管理的指标分解到对应的工作人员.
绩效从学科角度的定义是在特定时间内,组织中的个人或集体经过素质、能力改善后,所预计该人或集体在一定时间内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的总和.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特征明显,管理指标明确、目的性强,绩效考核、综合评定,激励作用突出,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政策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把绩效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中积极的开展起来,使我们单位不断的向前发展.
2 目前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发展状况
2.1 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力度
如今社会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下是非常迅猛的,各行各业也都伴随着快速的发展,事业单位也在不停的向前,各项制度、体系都在完善、更新,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却没有向其它方面一样,没有独立的人事资源管理部门,只有人事管理人员,一般归到单位综合办公室;再有领导的不重视,一些绩效管理制度都比较陈旧,基本就是一些物质方面的奖励,更缺乏完善的管理系统,根本谈不上绩效管理,缺乏力度,无法从人力资源方面给单位带来任何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2 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
制度都是靠人来执行,管理的水平决定着制度执行的好坏.事业单位由于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兼职,或是一些关系人员,没有真正的专业管理人员,这些人素质普遍都低,年龄老化,理念落后,已经跟不上现代的科学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
2.3 绩效管理不系统
绩效管理不是简单的进行考核、评比、奖励,其是一个非常系统的管理工作.目前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大多认为就是制定一些考核标准,按着标准去考核员工,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一些物质奖励.其实这还远远不够,没有绩效管理计划、方式方法、信息收集、反馈等,远没有达到绩效管理的真正目的.当奖励到一定程度没有提升空间时,慢慢的就会失去作用,员工就不会在把绩效考核当回事,工作失去热情,态度低迷,最终导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人心涣散,无法正常的进行日常工作.
3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工作
3.1 绩效考核的原则
3.1.1 公正、公开、公平,这是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3.1.2 绩效为导向,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及人员积极超额完成计划考核目标,从而实现计划的目的,实现集体和个人双赢;
3.1.3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对应挂沟,实现管理战略目标.
3.2 制度的制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不是管理’,事业单位由于采用传统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制度,往往总是重视结果,缺乏相对应的管理观念.首先,我们应加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的相关理念的宣传,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介绍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与此同时,鼓励更多的员工加入到绩效管理的设计中,激发其的积极性.
3.2.1 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就是通过考核来实现计划目标的完成,通过进行全面的单位内部调查,从单位各级领导到没一位员工,收集他们提出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结合目前先进的绩效考核方面的制度,制定适合自己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的方式要以保证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多一些正激励,多引导,把绩效考核工作推动起来,使得单位中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职责,端正态度,认真做事.
3.2.2 激励制度
绩效考核就是为了把竞争机制引入到日常工作中,那么制定对应的正能量的激励制度就会绩效考核的作用事半功倍.激励制度要有精神奖励也要有物质奖励,分层次、讲重点,通过制定合理、科学的激励制度,对工作出色、技术革新、突出贡献等为企业贡献大的员工、集体进行奖励,充分的肯定他们的贡献和价值,使单位发展和职工职业前途相联系在一起.提高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内部良好的竞争和工作氛围,从而促进整个事业单位的发展.
3.3 绩效管理系统化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要建立完整的系统,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重要环节,我们要通过系统化的管理,加强每个人及部门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实际管理工作中,要以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工作性质、工作状况,先制定一套科学的绩效管理计划,计划中明确各层次、各个部门的管理指标、考核指标,然后按计划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奖惩.此外还要将事业单位战略发展目标与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公正分析各级绩效的反馈信息,促进绩效管理的活动有效开展,使绩效管理逐步从单一的绩效考核转化为系统的绩效管理.
3.4 改变观念 重视发展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负责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首先要改变观念,明确新形势下的人力资源管理与以往人事管理工作性质的差别,要以重视长远战略发展的角度来对待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首先新形势下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的核心对象是以‘人’为核心,除了对‘人’的工作适应性、服从性管理外,现在更主要的是了解‘人’心中对单位、对工作的期望和发展需求,然后在结合实际的工作性质管理好‘人’.
其次新形势下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管理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因素,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是事业单位发展的有力保障.
最后新形势下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管理系统,是集组织、培训、教育等部门在一起的综合的管理部门.
3.5 人员素质提高
新形势下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对管理人的素质要求是非常高的,必须要具有经营、创新、监督、适应的全面素质.
3.5.1 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强制性“充电”,使之尽快掌握新形势下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的意义,定期组织由专业的绩效管理讲师,对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素质培训,并进行考试和评定.
3.5.2 对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深挖,把具备绩效管理能力的人员调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让他们有用武之地,充分的发挥他们的管理能力,把绩效管理工作快速开展起来.
3.5.3 从社会招聘适合绩效管理专业人才,不断的更新,不断的充实我们的管理队伍,使我们的绩效管理工作一直领先其他的管理工作.
3.6 信息时代、创新管理
现在是高速信息发展时代,网络与我们工作、生活已经不可分割,我们事业单位也要与时俱进加快步伐,跟上这时代的发展需求.信息化管理在各行各业里都已经达到非常高的应用,所以在新形势下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管理更要充分的利用和信息管理这个平台,实现现代化的绩效管理.建立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互动平台,体现管理工作更加具有人文关怀,同时又可以提高管理工作的处理、收集、分析、应用等能力.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不能只注重管理计划、管理实施、绩效考核等,还要通过这个信息平台与员工进行工作、生活、家庭等全方位的交流,从思想到感情、从工作时间到业余时间,多沟通、多交流,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对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的认知度、理解度、满意度等,当发现员工有困难时,应及时给予解决,这是管理部门的义务,同时也是基本的责任,从而促使干部职工更好的为单位服务.
4 绩效考核的一般内容
绩效管理的中心就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的重点就是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实际考核时有上一级的领导按考核制度、标准对下级进行量化时考核,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4.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量、工作成果进行考核;
4.2 工作能力与态度情况:对工作处理问题、协调问题、精艺改进、创新能力以及敬业等方面进行考核;
4.36 S管理与劳动纪律情况:对6S管理的落实、日常工作劳动纪律及参加公益活动方面进行考核.
这里面工作任务应占考核成绩的60%,其它两项各占20%,或是根据自己单位一些特定的考核再添加一些项目.
5 结束语
我们通过研究分析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应用,就是为了给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好基本的秩序保障,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不能盲从,因此新形势下实行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管理就是为了促使事业单位能够正视自己单位内的人力资源作用,从而全面的保持日常工作的效率,就是需要绩效管理在中平衡,才能使事业单位取得较高的工作成绩.
〔1〕肖绍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管理的思考[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3,7(5):178-179.
〔2〕马超.浅议新时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J].现代商业,2013,5(20):134-135.
〔3〕王建萍.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管理中的问题和措施[J].中国电子商务,2012,4(7):163-164.
C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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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60X(2014)11-0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