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管理质量的探讨

2014-03-28向娟

财政监督 2014年31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征管优惠

●向娟

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管理质量的探讨

●向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经历了整顿、调整和稳步发展的三大历史时期,具体分为:一是1978-1994年的双轨制经济发展时期,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农工商联合企业等企业形式得到快速发展,但企业的发展领域依然集中在农业,工业并未涉及;二是1994-2004年的市场经济建设时期,中小企业得到规范发展,国家首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中小企业的概念及划分标准,涉及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呈爆发式增长;三是2004年以后,新一轮税制改革启动,中小企业进入了转型发展时期。在各个阶段,我国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其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科技创新。

一、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认知度低

当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不明确,资格认定难度大,申报程序复杂。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政策问题,导致税务机关有法难依,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难度较大。

如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个体销售者不是农业生产者的,必须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品免税政策执行。然而准确界定农业生产者的身份相当困难,因为销售者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目前又缺乏与乡、村、镇、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资料共享,便民、快捷、准确地审核自产自销的真实性不切合实际。与此同时,税收优惠的申报程序复杂,进一步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就我国税收征管的现状来看,税收优惠在间接税方面较为缺乏,且政策的执行缺乏法律强制性,此外,调研发现企业对政策的满意度较低,总的来说,我国政策体系执行效果不佳。在对武汉市、十堰市进行的问卷调查中,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税收优惠申报程序过于繁琐,审核时间过长等缺陷阻碍了小微企业发展。

(二)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

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立法层次不高,缺乏统一性、规范性、稳定性和透明度。许多优惠政策都是依据实施细则、临时通知或补充规定加以制定,其具体措施一般散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种通知、法规,且大多是原则性规定,较笼统。同时,由于一些涉及个案问题的优惠政策没有形成完整而稳定的法律规定,从而呈现行政化趋势,人为因素随意性大,致使不少优惠政策被滥用,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此外,已有的过时的优惠政策不进行废止和修订,而新的优惠政策还在不断的出台,势必造成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的态势。目前,我国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偏向盈利企业,这使得那些迫切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反而享受不到国家的政策扶持。从企业所得税优惠来看,目前能享受按15%的优惠税率缴税的中小企业,除了要达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方面的条件之外,还要盈利。在自主创新方面,就研发支出优惠政策而言,盈利企业本年度研发支出增长超过10%(含)以上,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可加计扣除50%,而更需要扶持的亏损企业却不能享受这一优惠,对那些研发支出增长未超过10%的盈利企业也显失公平。

(三)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管理效率不高

1、强化税收征收的计划管理,忽视优惠政策执行效果的事后评估。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税收征管系统软件不够完善,影响优惠政策执行效率。目前国税使用的是在全国推广的CTAIS2.0征管系统,但系统在文书流程设计、审批权限、减免计算方法、资格认定等方面存在一些与政策相脱节的现象,不能够准确评价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影响了对政策执行效率评价的客观性。二是税收征收部门对税收会计统计工作重视不足,制约了优惠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体系的建立。具体来说,税收优惠政策会计核算的范围和内容偏窄,税收会计科目设置简单,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制度仅要求核算有文书的税收优惠,并未如实反映减免税规模,同时,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结果的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影响税收优惠政策会计核算的质量。三是税收优惠数据未得到统计和应用。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鲜有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的规模、结构进行统计和分析,而税务部门不了解税收优惠基本数据,就难以对其效果进行合理评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优惠的管理效率。

2、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部门间配合不够,难以做到动态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一部分由税务机关自行管控,还有一部分需要与其它部门相互配合,如对福利企业、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需要民政、信息产业、劳动、科委等部门的配合。由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跟踪管理监督制约机制,造成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把握,或不好操作,一方面造成税收优惠政策无法落实,另一方面造成税收流失。此外,由于缺乏长期有效的跟踪管理机制,税收征收机关和相关部门一般只在资格认定时把关,而后逐年进行年检,平时的跟踪检查不到位,难以做到动态管理。

近年来,税收征收机关为了规避执法风险,不再参与民政、信息产业、科委、劳动等部门组织的税收优惠前置资格认定,因为对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资格认定,超出了税收征收机关的行政执业能力。但以上部门组织的前置资格认定是否客观、公正、权威,过错如何追究,缺乏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

3、优惠政策范围宽、规模大,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涉及范围较广、涵盖主体较多,且税收优惠在设计和结构上变化较快,这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税务部门在对税收优惠进行审核时容易出现争议,而政策的变化又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因此,经常会出现无法裁量、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造成各税务机关把握政策的尺度不一,威胁税法的严肃性。

二、提升中小企业税务优惠管理质量的对策

从税务征管机关的角度来看,要积极地转变服务态度,担负起职位所赋予的责任,各部门要致力于营造和谐的征税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周到和便利的服务。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第一,遵循处罚从轻原则。中小企业本身对纳税信息的了解能力偏弱,财务系统参差不齐,出现违反税收规定行为的原因也各不相同,为此,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处罚应坚持从轻原则,特别是对新成立的企业或者业务尚不熟练的小企业来说,帮助为主,处罚为辅,目的是帮助企业规范纳税业务流程,对有条件建账的企业鼓励其建账并提供必要的指导。确有违法行为的,也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对于部分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纳税的中小企业,不能只依靠处罚的手段,而要更加深入地了解情况,从根本上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去解决问题;而对于部分故意不履行税收义务的中小企业,则需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于累犯企业,处罚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

第二,便于税收征管原则。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分布广、数量多,且财务能力和税务基础相差很大。为此,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征管必须简单明了、目标清晰,以容易操作、便于征管为导向,可采取简化纳税程序,延长纳税时间的方式,实行简易申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征管成本。

第三,提升中小企业的税务服务。中小企业大多缺乏精通财会业务、熟悉税收法律政策的专业财会人员,财务信息披露意识不强、财务管理相对薄弱。为此,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提供、纳税辅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培训等服务,并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对各类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代理纳税事宜所得收入给予免税照顾,大力促进税务代理工作的发展,尽量减少中小企业因不熟悉税收政策法规而造成的纳税失误,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严格中小企业税收管理权限。税务机关应针对税收工作的特点,在各个环节建立制约机制,保证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管理到位。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严防随意调整和扩大优惠范围。税务部门应对已认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其资格认定和享受税收优惠项目的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税收优惠的透明度。除此之外,还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偷逃税款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税收优惠资格,并追缴税款、滞纳金,从严从重罚款,若偷漏税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则移交司法机关以刑法论处。■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

猜你喜欢

优惠政策征管优惠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实证研究
有优惠!有靓货!房企铆足劲的“金九银十”来袭!
优惠订阅
洞察全球数字税征管体系
读者优惠购
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优惠政策的思考
各城市具体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税征管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基于《环境保护税(草案)》征管模式的思考
把“优惠”做成“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