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同铸“安全墙”
2014-03-27刘欣华
刘欣华
媒体屡有报道学生踩踏、溺水、跳楼、校车出事甚至有学生遭凶杀、性侵等事件,社会反映强烈,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面对如此严峻的学生安全形势,我们紧紧围绕学校安全工作“三有”(有校园安全管理网、有规章制度、有活动载体)、“三不发生”(不发生在校学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安全案件、不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责任执行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做到安全工作“四个结合”(安全工作与排查整改、养成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家庭监督教育相结合)。目前的重点是从家校两个方面来同铸“安全墙”。
一方面,我们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促使家校联动,整合安全教育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我们反复组织学生及其家长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学生及其监护人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应负责任的五种归责类型: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澄清了一些模糊的概念和责任,让学校、家长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划分是为了让家长了解自身责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心”,懂得对孩子不能只关心他的成绩,也应关心他的安全,能够真正与学校联合教育管理孩子。
另一方面,我们增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良性互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想安全工作永不降温,并一如既往地取得理想的效果,学校必须持之以恒,严格要求,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学校要求教师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家访,沟通情况,了解实情。二是寒、暑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三是利用校讯通平台,让家长了解学校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动主题。四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通报学生的在校情况。五是邀请家长观摩学校组织的各种疏散演练。六是上、下午第一节课由行政值日巡查各教室缺课学生情况并予登记,发现学生缺课的情况不明,及时和家长联系。七是每学年举办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家长恳谈会,利用多媒体汇报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实施情况等,征询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和创新来年的安全工作做准备。八是聘请政法干警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经常邀请社区、疾控、药监、政法部门的有关人士到学校作不同类型的报告、讲座。九是组织学生由家长陪同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网上安全知识竞赛。十是联系派出所指定护学岗,联系交警大队,实施上学、放学时的路段交通疏导管理。这一系列措施,对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的形成很有作用。
恳谈会是家长喜欢的“节目”之一。自由度大,了解、学习的信息多,提出的建议也很中肯。比如,对于放学站路队,家长建议将低年级路队带到固定区域,既便于家长接,也可以避免校门口拥堵。学校经过分析研究,对类似建议进行了优化:一是贴出温馨提示,便于家长查找某班路队的位置;二是在接小孩的相应区域写上标志,并固定区域三年不变;三是分时段错峰放学,避免拥挤踩踏;四是交警、家长委员会的志愿者和值日教师共同规范接学生的车辆停放位置。结果是校门口的拥堵“消肿”了,出路顺畅,学生路队也就安全了。再比如有一段时间,市场上“爆走鞋”(鞋跟装有滑轮)狂销,少量学生穿着这样的鞋进校园,在走廊、操场上疾速滑行,学校发现后,立即召开班主任会,并利用校讯通和家长联系,指出它的危害性,建议家长不要买此类鞋,更不得带进校内。在家校共同努力下,校园内杜绝了穿“爆走鞋”的现象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第一小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