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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域转换与马克思哲学的真实意蕴——兼与孙亮同志商榷*

2014-03-25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本体论

孟 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近来读到孙亮同志《哲学视域的整体性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转型》(载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以下简称《转型》)一文很受启发。作者认为当前国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呈现出一种虚假繁荣的局面,即借“重新理解”开辟了哲学研究的种种景观和马克思哲学的“千面解读”,却导致理解论域的“整体性”悬置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遗忘。这一观点不仅十分深刻而且发人深省。

《转型》一文提出了三个基本问题:马克思哲学的视域是整个世界还是人的世界?物质本体论与实践观之间的关系如何定位?马克思哲学的本性到底如何理解?作者分别立足于自然先在性、物质本体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给出了解答,由此构成了文章的三个部分。应该承认,就具体问题而言,作者的论证不乏真知灼见,但多次拜读整篇文章之后,笔者对其基本观点却萌发了一些疑问和不同想法,在此提出来向孙亮同志和诸位同仁请教。

一、先在性澄明与马克思哲学的世界观

在《转型》一文的第一部分“马克思哲学前提:‘自然先在性’抑或‘人的世界’”中,作者提出,马克思哲学作为现代唯物主义形态,继承了一切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特质,即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而且相对于人类世界和人的实践而言,自然界是有着优先地位的。在马克思那里,认可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也就是指明物质是世界的本体,因此,物质一元论的世界观构成了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前提。

如果仅仅就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本质来看,这一观点是能够站得住脚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切中了马克思哲学之根基的。但是问题在于,这里强调和揭示的只是马克思哲学与包括旧唯物主义在内的一切唯物主义所共有的根基,不仅如此,作者其实已经在有意无意间对马克思哲学作出了一种退行性或还原化的理解。首先,按照作者的观点,作为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对“物”的理解,与旧唯物主义相比,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因为承认自然界(物质)对于精神(意识)的本原性,恰恰是马克思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共同点,而不是对其超越之处。事实上,对于思维与存在、精神与自然界的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马克思哲学并没有也不可能作出有别于一切唯物主义的回答,否则它就不可能是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对之前一切唯物主义的超越也绝不意味着马克思哲学应该放弃基本的唯物论立场,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其相对于旧唯物主义之“新”,就新在对唯物主义之“物”赋予了新的理解。其次,按照这一理解思路,极有可能导致对马克思哲学和唯心主义的双重误读,马克思哲学作为新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根本性变革和实质性超越也将由此被弱化消解甚至变得蔽而不明。作为新唯物主义而诞生的马克思哲学,其“新”不仅是相对于旧唯物主义哲学而言,同时也是相对于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而言的。较之于一切唯心主义哲学,马克思哲学的根本性变革和实质性超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归于其所继承的“一切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特质”的,否则,旧唯物主义哲学应该早就战胜并超越唯心主义哲学才对。相反的是,“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1]。事实上,黑格尔在《自然哲学》中已经深刻指出,“自然在时间上是最先的东西”[2]28,从感性意识来看,“自然才是第一性的东西,直接的和存在的东西”[2]25;但是从逻辑上看,“绝对 Prius〔在先的〕的东西却是理念;这种绝对Prius的东西是终极的东西,真正的开端”[2]28。

《转型》一文试图论证马克思哲学的视域是包括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在内的整个物质世界。但不得不指出的是,首先,从对世界的理解来看,作者在作出上述划分的时候,物质世界的外延其实已经被缩小了,与人化自然相对的人类社会这一物质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被作者忽略不计并排除在外了。因此,被作为马克思哲学视域之整体性而强调的整个世界,在《转型》一文的作者那里,其实并不是物质世界的整体,而只是其中一部分。其次,从这一观点的论证过程来看,由于作者对自然界及其本体与优先地位的强调和对人的世界及其价值与意义的低估,整个论证其实已经偏离了其想要证明的观点,马克思哲学视域的整体性的证明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片面性的验证,问题的本质就在于,作者事实上并没有论证或者至少没有效地论证马克思哲学面对的是整个世界,却把世界之局部的自然界及其先在性作为论证的重点与核心。最后,从作者实际上所论证的观点本身来看,过分强调马克思哲学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先在性”,不仅是对马克思哲学的退行性和还原化理解,还往往导致从时间在先和经验科学的视角来看待马克思哲学,最终结果极有可能是再一次将马克思哲学强行推回并拘禁于传统西方哲学的旧有范式和基本框架之内。

这里不能不从时间上和逻辑上对先在性再次作出区分与澄明。顾名思义,时间上的先在性或者说时间在先,就是指在时间的次序或顺序上的在前性或在先性,比如在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中,正像前因后果这个成语所说的那样,总是先有前因,才有后果,原因在时间顺序上总是在前的。再比如在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中,产生者在时间次序上也总是在先的。而所谓逻辑上的先在性或逻辑在先,则是指道理上和逻辑关系上的根本性和优先性,从根本性来看,它强调道理上和逻辑关系上的前提性和决定性作用。从优先性来看,它强调道理上和逻辑关系上的理由性和根据性。时间在先和逻辑在先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是有着严格的区分的。“从性质上看,时间在先是经验科学的视野,体现的是科学的解释框架;逻辑在先是哲学的视野,体现的是哲学的解释框架。”[3]

马克思哲学并不否认时间在先原则和自然的先在性,这是科学理论得以建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连康德、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都予以承认的。但是对于一种哲学理论来说,更重要的问题则在于是否坚持以及坚持了什么样的逻辑在先原则。在马克思哲学那里,对逻辑在先原则的坚持首先体现在其世界观上,即现实世界或人的世界相对于自然界在逻辑上的先在性。具体说来,世界观并不是人站在世界之外观世界,而是人置身于世界之中反思自身与世界的关系。一旦人类诞生,就再也无法将自己置身于世界之外,在抽象的意义上,当然可以谈论人类诞生之前、灭亡之后或与人类并存却不发生任何关系的那个自然界,但是,“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4]77。从时间在先的角度来看,自然界当然有着不容置疑的先在性和前提性;但是从逻辑在先的角度来看,人的世界则自有其合乎根据的优先性和基础性。对世界而言,人是属于世界的,是从世界自身分化而来;而对人来说,世界是属人的,世界只能是人(眼中)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世界就是现实的人生活于其中的“现存的感性世界”,而“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割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5]116。“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5]83

二、实践转向与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批判

在《转型》一文的第二部分“‘实践本体论’与‘物质本体论’的‘纠缠’”中,作者认为,作为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马克思哲学是物质本体论,而仅在唯物史观领域内成立的实践本体论从根本上说应纳入并受制于物质本体论。悬置掉物质本体,将使实践本体论与物质本体论的纠缠更加复杂化。

首先要明确指出的是,不管是将马克思哲学归结为物质本体论还是实践本体论都是不符合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实质和本真意蕴的,或者至少是一种以偏概全、以点带面,说到底,这其实仍然是在试图将马克思哲学纳入传统的本体论范式之内。物质本体论把脱离人的世界、历史过程的抽象物质作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基础,并将其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根本基石,这其实是一种抽象唯物主义,恰恰是马克思所批判和反对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种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具有同样的性质和方向[5]89。“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超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点中立刻显露出来”[6],“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7]。而实践本体论在基本思路上与物质本体论其实是如出一辙的,不过是对实践作了类似于“实体”或“物质”的概念化理解并将其上升为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范畴而已,问题是实践的本体化同时也意味着本来具有现实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的实践被绝对化、非现实化和非历史化。而且,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只要哪怕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4]77作为人类世界基础的实践何以能成为包括自然界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本体呢?不难看出,对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来说,非要将其“唯物主义”的“物”归结为某种具有本原或终极意义上的物质本体,并进而将马克思哲学定位为某某本体论,这其实仍然没有摆脱旧哲学和传统本体论的基本范式和致思理路。不仅如此,从本体论的思路出发,必然导致对唯物主义本身和马克思哲学的简单归结和片面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哲学既不是物质本体论也不是实践本体论,对马克思哲学来说,事实上并不存在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之间的纠缠。

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在贯彻和坚持物质对意识、存在对思维的本原性和第一性时比以往任何一种唯物主义都更加彻底,如果说这里的本原性和第一性就意味着本体性的话,那么,所谓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也仅限于在认识论范围内来讨论,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和列宁都曾予以明确指出。再进一步,依照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所做的划分,如果说承认自然界(物质)对于精神(意识)的本原性和第一性就是物质本体论的话,那么一切旧唯物主义也同属物质本体论,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又“新”在何处呢?同为物质本体论的马克思哲学又何以与其他唯物主义相区分呢?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如果这一理解思路被泛化,作为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在很大程度上将沦为“唯物质主义”,这还是本真意义上的马克思哲学吗?

《转型》一文为了解决“实践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的纠缠”,将实践作为物质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试图将实践纳入物质,将实践本体论纳入物质本体论,这一观点也是明显欠妥的。从实践和物质的关系来看,二者之间根本就不存在部分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蕴含关系。虽然实践是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具有客观现实性,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实践就是物质的表现形态,因为实践同时又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因而具有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两个特性,而这两个方面恰恰是和物质的基本含义相悖的。如果说实践是物质的特殊形态或一部分,那么其主体性又何在呢?它还何以能成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呢?

学界大都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场,实现了哲学发展史上的“实践转向”。但是这种转向,绝不是对传统本体论哲学致思路向的简单转变,更不是将实践本体化后对以往各种本体论形态的直接替换。这一转向的真实意义就在于马克思哲学把实践的观点作为自己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并以此对传统本体论所赖以立足的绝对化、归本论等基本原则和思维方式实施了釜底抽薪式的拆解,在批判和扬弃中完成了一场彻底的本体论革命。从实践的观点出发,马克思哲学首先扭转了传统本体论所确立的理性高于感性、理论高于实践的基本取向,把理论作为实践的一个环节,使理论从属于实践,并且服务于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4]55,“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56。其次,马克思哲学以历史的、生成论的辩证发展性思维克服了传统本体论的超历史的、既成论的绝对确定性思维,因为实践始终是一个不断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历史性是实践活动的本质规定。“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8],“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5]92。最后,马克思哲学以实践中介性思维置换了传统本体论的两极对立式思维,使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抽象统一走向实践基础上的具体统一。实践既不是纯粹的物质活动,也不是纯粹的精神活动,而是二者统一的能动的活动,是主观和客观、感性和理性的统一。正是这一特征,使它能够担当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间的中介,并使二者通过实践达到现实的、具体的统一。

三、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

在《转型》一文的第三部分“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与‘唯物主义’的坚守”中,作者认为,只有在坚持物质本体论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明晰马克思哲学变革的真实本性,否则将会造成对马克思哲学的恣意解读甚至是唯物主义基本立场的丧失。在作者看来,提出历史唯物主义意味着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取代,强调实践的观点意味着对物质本体论的挑战,而突出属人世界的地位则意味着将其“越位”为完整的马克思哲学世界观。

通读整篇文章后不难发现,为了提升辩证唯物主义和物质本体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转型》一文作者似乎在有意将辩证唯物主义同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将自然界和人的世界相分离,甚至认为坚持物质本体论就是对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立场的坚守。如上文所述,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比以往任何一种哲学都具有更加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守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立场。但问题是,唯物主义的坚守不能成为一种退守,不能退回到唯物主义的共有立场甚至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水平上来坚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的坚守同样也不能变成一种固守,不能囿于对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立场和物质概念的早期解读甚至是教条式理解而固步自封、止步不前。唯物主义的坚守更不能简单等同于对物质本体论的坚持:只要坚持物质本体论就是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而如果不承认马克思哲学是物质本体论就意味着对唯物主义立场的抛弃。这里的问题不仅在于对唯物主义之“物”作何种理解,还在于物质在马克思哲学中是否可以上升至本体论的高度,包括能否用物质本体论来界定马克思哲学。

《转型》一文提出,“看一种观点是否形成了成熟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前提有三个标准:‘(1)马克思是否同意物质本体论或自然本体论,亦即马克思讲的“唯物主义”中的“物”是否只是人类社会或实践,而不是自然物质?(2)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否只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只是头脑里的而不是外部世界的,只是方法论而不是世界观?(3)认识、思想是不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只要稍加分析即不难发现,这里的三个标准的提法本身就存在一定问题,人类社会与自然物质、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思想认识与客观世界在提问中已经被割裂并对立起来了。不仅如此,在这种提问方式中,作者事实上已经强行对所要驳斥的对立方的观点作了一种片面化设定。类似这样的提问在《转型》一文中并不鲜见,比如作者在论证马克思哲学的世界观时问道:“说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社会历史领域是否能够说马克思超越了对世界的本质问题的回答”;在反驳实践本体论和唯物史观论者时反问:“但马克思哲学的内容难道仅仅只有唯物史观?”这样的反问表面看来很有力度甚至很难反驳,但是在片面化设定对方立场的同时无疑也让作者自己的观点陷于片面乃至走向绝对化。

说《转型》一文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相对立也许并不确切,因为作者将历史唯物主义定位于历史观层面并坚持认为这样的唯物史观只不过是内含于辩证唯物主义的一种面向人的生活的世界观。作者指出:“在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变革中,存在着完成科学的世界观到再完成人的生活世界观的逻辑进程。”这里本身就存在一个无法逾越的逻辑悖论,如果说辩证唯物主义是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普遍规律的学说,是整体意义上的世界观,那么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必然是建立在对作为世界观之一部分的历史观进行研究的基础之上的,也即它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为前提,这样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还需要在历史观领域运用吗?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社会领域的“彻底运用”,是部分意义上的世界观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先有了一个不完整和不完备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由于它在形成过程中将历史观排除在外,因而需要在历史观领域的运用,这样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又何以保证其运用于历史观领域的正确性呢?

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笔者在这里不想作更多的深入分析,但正像《转型》一文作者自己已经认识到的那样,既然辩证唯物主义的立论根基是自然先在性和物质本体论,而历史唯物主义则面向人的生活世界并以社会历史领域为研究重点,那么辩证唯物主义是如何使历史唯物主义内含于自身的呢?如果辩证唯物主义真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是整体意义上的世界观,而历史唯物主义只是部分意义上的历史观,那么这种包含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辩证唯物主义还能说它的前提仅仅只是“自然先在性”,甚至用物质本体论就可以指称它吗?

虽然对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到底是什么这一问题至今并未完全达成共识,但是学界却一致认为这场变革是从哲学观层面发动的,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基本认同。一是马克思哲学改变了西方哲学从本体论到认识论的致思理路,把实践的观点作为自己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使哲学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二是马克思哲学把哲学的目光从天国转向人间,从对世界图景和知识体系的形上追求转向对现存感性世界和人的现实生活的深切关注,从而实现了哲学基本视域的彻底转换。三是马克思哲学在拒斥形而上学、终结体系哲学的过程中完成了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的哲学使命跨越。四是马克思哲学把一般世界观作为前提和方法,以社会历史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将全人类的解放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自己哲学的核心主题。请问这样的哲学变革在以自然先在性为前提和物质本体论为根本的辩证唯物主义中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每当我们要表明马克思哲学与以往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或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时,都会援引马克思的那句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57这句话大多数人已耳熟能详,但是它所隐含的深意却思者甚少。事实上,“改变世界”语境下的世界是与作为主体的人相关联的世界,而“解释世界”语境下的世界则只是从客体角度理解的世界。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批判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分别以直观和抽象的方式理解世界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导致它们都只能沦为“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4]56,并因而难以走出解释世界的迷宫;只有马克思哲学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出发,才第一次对世界及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出了正确的回答,从而成为真正改变世界的哲学。以往的哲学所关注的都是远离了人的世界,从根本上说,也就是现实的人无法参与、人的实践不能触及的自在世界,要对这样的世界进行改变当然只能成为纸上谈兵了。而马克思哲学则把世界理解为在实践中不断向人生成的现实世界,说到底,是人通过实践自己创造的人的世界。对这样的世界观来说,自然界不再是属人世界的对立物,而成为社会存在的一部分,是“人的无机的身体”[5]56、“人与人联系的纽带”、“人的存在的基础”和“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5]83;历史也不再只是世界观的一部分,而是把一切存在都理解为历史性存在的历史。这样的哲学,改变世界是其理论本性和必然诉求,解放全人类、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其理论旨趣与核心主题,它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35.

[2]黑格尔.自然哲学[M].梁志学,薛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赵义良,崔唯航.论“逻辑在先”的哲学意义[J].哲学动态,2008(12):11-1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10.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55.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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