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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公众媒介话语权变迁研究

2014-03-25钱敏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1期
关键词:话语权媒介公众

钱敏

(铜陵学院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话语权,也就是说话的权利,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媒介话语权则是话语权在大众传播媒介上的延伸,指的是公民在媒体平台上,对其所关心的社会事务、政策以及各种社会现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1]在我国,大众传播媒体始终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媒体的话语权并不属于媒体自身,媒体只是公民借以实现其言论自由的一种工具,公民有权通过媒介发表自己的言论。

从本质上说,媒介话语权应是公民表达其言论自由的一种权利,但在某种程度上,媒介话语权却已蜕变为一种资源掌控权。传统媒体时期,由于媒介资源稀缺,媒介信息传播的不对称,以及媒介把关人的垄断地位,致使媒介话语权分配不均,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通过媒介,向社会公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换言之,媒介话语权为领导者所掌控,媒介所传播的,只是决策层的相关信息。此外,我国新闻媒体固有的“事业单位、企业经营”的性质定位,使其在巨大的市场诱惑和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存在话语权寻租的可能和空间。媒介掌控者可能利用媒介话语权,为自身牟取非法利益。此种情形的存在,在直接影响媒介传递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的同时,将导致媒介话语权分配的再次失衡。凡此种种,均已充分表明,将媒介话语权从资源掌控者手中解放出来,并使其主体由精英阶层向公众转变,既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的权利之需,也是媒介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探讨自媒体时代公众媒介话语权之变迁,就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与针对性。

一、自媒体带来的公众媒介话语权之变迁

自媒体的诞生,打破了传统媒介时期信息传播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的信息传受关系,改变了公众在传统媒介时期媒介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原有地位,为公众提供了属于自己的发声渠道,并构建了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型传受关系。自媒体带来的公众媒介话语权变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实现

传统媒体时期,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媒体虽然有意识地让公众发声,但由于其所拥有的把关人地位,使得公众与把关人观点相左的各种声音,在信息筛选环节被一一过滤,因而公众很难通过大众媒介发出自己真正的声音。一方面,作为信息接受者的受众,很难在大众媒介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另一方面,掌握绝对话语权的社会精英阶层,却能轻松地在大众媒介上发声,由此,在传统媒体时期,精英阶层和公众所拥有的媒介话语权处于失衡状态。自自媒体诞生后,个人才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发声渠道,其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亦完全由自己决定。人们可以在自媒体平台上,自主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记录传递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这一意义上,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报纸”、“广播”或“电视”。换言之,在这个全民DIY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DIY,创制出一份能真正表达自我的“产品”。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信息传受主体地位的改变,极大地提升了公众的媒介话语权。

据第33次互联网报告,2013年,在各移动终端的推动下,我国的即时通信用户规模提升到了5.32亿;综合性即时通信应用在其原有的社交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分享甚至支付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用户的黏性;与此同时,微博、社交网站的用户规模,也达到了2.81亿和2.78亿。庞大的自媒体用户群体的存在,彰显出公众对自由话语空间的青睐。时至今日,自媒体已然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参与讨论、传递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并大有演变为大众化舆论平台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政府、社会机构和公众人物,都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或传播各种信息。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未来的自媒体平台将更为丰富,公众将拥有更多的实现其媒介话语权的渠道。

(二)传播内容的变革

传统媒体时期,媒介话语的制定者是政府。政府是信息传播的议程设置者,掌握引导着社会舆论的方向。传统媒体时期,在媒介信息把关人的作用下,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媒介传播遵循着单一的传受式传播路径,大众被传播者视为单一的信息接受对象。在这样的传播模式下,公众难以真正获得媒介话语权。自媒体的诞生和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弱化了把关人的地位,极大地唤起了公众彰显自我的热情。在媒介传播中,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信息需求和表达诉求,选择定制自媒体平台所传播的信息内容。如在“7·23”温州特大动车事故中,从发生动车追尾事故开始,微博用户便以图片、文字的形式,不断地发布事故现场的即时信息。来自于新闻现场的即时播报,使外界在短时间内,较为清晰地知晓了事故现场的情况,为救援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事件发生后24小时之内,新浪微博相关话题的讨论帖即达到400万条左右。大量社会公众通过微博,对该事件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由此可见,自媒体时代传播内容的变革,在激发公众传播热情的同时,赋予了公众充分的媒介话语权。

(三)传受关系的改变

传统媒体时期,媒介的话语传播是单向的,线性的。其信息传播者和受众之间,很难或很少有直接的交流互动,而受众与受众之间,则更缺乏必要的交流互动。在其整个传播过程中,受众被设定为或仅仅只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在这种传播模式下,信息传播者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政府作为议程设置者,同传统大众媒体一起,主导着新闻的信息来源。在自媒体时代,公众既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获取各种信息,也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传递各种信息。不仅如此,公众还可以利用自媒体平台,进一步推动信息的二次传播,如针对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和话题,公众能在自媒体平台上,及时地进行跟帖或转载等相关处理。在这一过程中,受众可以与信息传播者及时互动,而不同的受众之间,也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彼此交换意见。自媒体平台所拥有的评论、跟帖、转载等功能,充分体现了自媒体交互性强的特点。正是这一特点,在改变传统媒体信息传受关系的同时,极大地赋予了公众媒介话语权的自由。换言之,在自媒体传播模式下,信息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并逐渐形成了传受合一的新型信息传播关系。这一传授方式的变化,最终带来了公众媒介话语权的转移。

二、公众媒介话语权变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媒体诞生后,凭借其信息传播的自主性、交互性等优势,迅速被社会大众所接受。但自媒体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为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现实的社会问题。

(一)公众媒介话语权变迁中存在的问题

信息良莠不齐。在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者同时也是信息接受者。信息传播者传受身份的合一,以及信息传播过程中把关人地位的减弱,致使自媒体平台所传播的信息鱼龙混杂,一些谣言、格调低俗的信息甚至色情类信息,混迹于网络之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温州动车事件发生后,网络名人秦火火在微博上恶意中伤相关政府部门,编造并发布了差异巨大的中外乘客相关赔偿标准。该谣言经网络散布后,迅速被不明真相的人转载。短短2小时内,该谣言即被转发了12000次。事后,相关部门虽然对谣言予以了澄清,秦火火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但该谣言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却已然客观存在。由此可见,因公众媒介话语权变迁而带来的网络信息的良莠不齐,是公众媒介话语权变迁过程中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

相关法律缺失,监管不到位。目前,针对自媒体平台的信息传播,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处理相关违法事件时,有关部门主要是结合其违法事件的性质,以及其所造成的后果,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处罚。与此同时,由于国家尚未明确指定自媒体平台监管部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自媒体平台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在这样的情形下,公众一旦因其自身素养低下,无法辨别信息内容的好坏,亦无法界定其所传播的信息是否合法,便很容易造成违法信息的二次传播。因此,面对自媒体时代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大力提升,相关部门必须保持应有的警惕,切实加强对自媒体平台的监管力度,以在充分保障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同时,避免公众媒介话语权陷入失控状态。

非理性滥用话语权。受信息来源、信息表达倾向和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自媒体平台所传播的信息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偏激的、非理性的,甚至完全错误的观点。这类“谣言”,可能会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招致大批网民的盲目追随,以致最后发展成为网络群体事件(网络谩骂、不合理的人肉搜索、网络追杀等)。因此,在充分保障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同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对公众媒介话语权予以限制。[2]

沦为少数人非法牟利的工具。随着微营销的兴起,自媒体平台拥有了能为企业和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功能。这一功能的实现,理应建立在合理合法地拥有广大受众的基础之上。然而,部分企业或个人,为了提升经济效益,可能会编造一些虚假的信息欺骗受众,以非法牟利。与此同时,少数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络大V,也会以发布对企业或个人的不利信息,甚或恶意编造谣言以威胁对方,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因此,在充分保障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自媒体平台的切实监管,以防止其沦为少数人非法牟利的工具。

(二)相关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规范引导自媒体平台信息传播中的相关行为。

建立健全自媒体平台监管体系。如上所述,随着公众媒介话语权的提升,在自媒体平台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公众也相应地产生了一些失范行为。要规范公众的相关行为,除了依靠公众的自律之外,还应靠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力制约。因此,应建立健全自媒体平台监管体系,使自媒体平台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以在制度层面有效地规范其信息传播行为。

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意见领袖是指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他们在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作用。意见领袖是两级传播中的重要角色,是人群中首先或较多地接触大众传媒信息,并将经过自己再加工的信息传播给他者的人。意见领袖拥有能影响他人态度的能力。他们介入大众传播之中,加快了传播速度,扩大了传播的影响力。因此,在充分保障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同时,要规范公众的网络行为,必先规范意见领袖的相关网络行为,使其发挥表率作用,以更好地引领公众的网络行为。

提升受众的媒介素养。新媒体的诞生,为人们带来了海量信息,而如何在海量信息中辨别其真伪,则需要受众具备一定的信息识别能力。因此,要充分保障公众媒介话语权,必须提升受众的媒介素养,以使其正确地分辨信息,并树立正确的信息传播观。只有这样,才能使公众在自媒体时代,更好地行使其媒介话语权。

自媒体的诞生,打破了传统媒介时期那种单一的信息传播模式,构建了新型的信息传受关系,改善了公众话语环境,使以往作为受众的社会公众,拥有了展示自我,传播信息,发表意见的新渠道,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实现。随着公众媒介话语权的得以实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将会有更多的人通过自媒体平台充分行使自己的话语权,乃至通过自媒体平台参政议政。由此而言,充分彰显公众媒介话语权的自媒体,未来将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董慧敏.网络时代话语权的延伸和变迁[J].今传媒,2012(7).

[2]李之美.新媒介与公众话语权[J].浙江学刊,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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