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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问题初探

2014-03-24张可

北方经贸 2014年2期

张可

摘要: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一直是中美贸易关系中的焦点问题,奥巴马执政以来也并未改变对华一贯的歧视性做法。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阻碍了中美高技术产品贸易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损害了双方的经济利益。对此,我们要积极努力打开瓶颈,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利用外交渠道和民间交流积极与美方协商,运用最惠国待遇原则维护贸易权益,还要加强自身出口管制体系建设。

关键词: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中美高技术贸易

中图分类号:D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005-02

一、 美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情况概述

出口管制是美国政府维护其国家安全及高技术领先地位的基本国策。美国的出口管制是一整套体系,主要基于1979年国会通过的《出口管理法案》,管制的重点物项是军品、军民两用品和技术,并制订了两份详细的清单,分别由国防部依据《国际武器贸易条例》和商务部依据《出口管理条例》实施管理。此外,当高技术出口涉及具体领域时,美国其他部门也会参与到管制决策中来。纯军用品的管制清单内容比较单一,军民两用品清单主要包括10个大类:核材料、设施与设备;材料、化学、微生物、生化毒素;材料处理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与信息安全技术;传感与激光技术;导航或航天技术海洋探测技术;推进系统、空间探测技术及相关设备。[1]根据《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上管制清单内的产品或技术出口都要事先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证。在1977年以前,美出口管制仅限于美有管辖权的商品和技术出口。但在1977年国会修改《出口管理法》之后,出口管理扩大到所有由美国管辖下的人所出口的任何货物和技术。即行使域外管辖权,对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的产品或技术均实行出口监督与管理。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就单独或者操纵“巴统”对华进行封锁、禁运和出口管制。虽然从中美建交开始,美国从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考虑,有过放宽对华出口管制的努力,使中国由“敌国”变为“非敌国”乃至“友好的非盟国”,但美国在冷战思维下一贯的对华的歧视性看法并没有真正改变。2007年6月19日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新政策开始对“可能促进中国军事现代化”的一些限制出口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以往不受出口限制的、军民两用的部分高科技产品也进入限制列表。

2008年金融危机重创美国经济后,美国政府为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出口倍增”,于2010年将出口管制改革提上了日程,放松对一些非敏感技术的出口管制并简化程序。[2]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尽管美国政府一直口头上承诺要在改革中放松对华技术出口管制,但却从未予以落实。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曾经把美国这种行为描述为“只闻楼响,不见人下来”。2011年6月美国公布《战略贸易许可例外规定》,这项被称作“美国出口管制体系改革重要一步”的规定将中国排除在44个可享受贸易便利措施的国家和地区之外。2012年3月,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在上海表示,美国已经准备将46项技术出口到中国,其中一些不需要执照。当时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认为,这46项产口是相对低端的产品,而且也要逐案审查,所以根本谈不上是放宽。2013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放宽了卫星及相关物项出口管制,但对中国仍保持严控,不仅禁止对华出口、再出口或转移,而且也不允许在中国发射。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所副所长倪峰认为,以前,在中美双方贸易比较互补的阶段,对华出口还不是一件太敏感的事情,但是现在中美双方的竞争性日益增强,因此美国小心敏感也是必然的。[3]从以上一系列情况可以看出,美国对中国的管制仍然在短时期内不会放松,中美高技术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前景仍不容乐观。

二、美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对中美经贸关系影响

(一)阻碍了中美高技术贸易发展

随着中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对高技术产品的需求会持续增长。而且中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的过程中,包括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节能减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等。美国的成熟高技术和产品可以在这些方面大有作为,市场潜力巨大。从数字上看,中国进口高技术产品额近十年从560亿美元增至4630亿美元,年均增幅23.5%,但从美国进口高技术产品额却不断减少。2001年,在中国进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18.3%来自美国,而到了2011年,这一比例迅速下滑至6.3%。[4]这正是因为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和复杂的程序使美国企业丧失了贸易机会,使中美技术贸易难以得到充分发展,这一问题对中美双方的危害都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使美国企业难以开拓海外市场分摊研发成本,最终削弱了整个产业的全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直接对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中国企业引进技术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对中国高技术产业的跨跃式发展和国防现代化的实现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总之,自1949年美国开始实施出口管制以来,经过了六十多年的历史变迁,国际上的政治和经济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政策早就和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违背了经济全球化和技术全球扩散的规律,是一项“损人不利己”的政策。

(二)加剧了美国对外贸易逆差

对于中美贸易失衡问题,美国政府主流观点偏执地认为是源于人民币的低估和低价倾销。然而美国的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限制阻碍了中国引进先进的民用技术,这才是导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除了飞机等少数大宗产品之外,中国可以从美国进口的商品实在有限,从而造成了中美贸易中一种反比较优势现象。按照一般贸易理论,美国作为一个技术资源丰富、生产力水平高的国家,本应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上占有优势,并可长期保持贸易顺差。但美国对中国技术贸易逆差却逐年扩大。从表1-1看出,2002-2011 年,美对中高技术产品贸易逆差几乎增长了10倍,占中美贸易总逆差近一半的份额。出口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我国高技术产业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对国外电子制造商产业转移的承接;而进口方面的原因,则是美国违背国际贸易分工比较优势原理,对中国采取遏制政策,进行歧视性技术出口管制。[5]

三、打开美国放宽对华出口管制瓶颈的思路

(一)提高高技术产品自主研发能力

加快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是在放松管制斗争中的关键环节。因为如果我国高技术竞争力上升,美国的出口管制所带来的安全收益和经济利益会非常小,而管制对其美国企业造成的损失又很大,收益大于成本,那么美国就会根据情况放松对我国的出口管制,削弱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我国的科技创新力度,加大投入扶持高技术产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培养,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发实用高科技技术。此外,我们还要积极与其他第三国如欧洲国家、日本合作共同研究前沿尖端技术,加强国际间多边合作,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竞争力,在出口管制斗争中争取主动权。

(二)利用多种外交渠道积极与美协商

我国政府应积极通过外交途径敦促美国政府放宽出口管制,促进美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尽可能地把它与政治和安全问题区分开来。要积极开展两国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利用好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和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研讨会等成功的对话机制和平台,主动做好美国商务部、国务院、国会、国防部等负责制定出口管制政策部门的工作,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信任。其中,中美两国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是两国互信、合作、加深了解的重要平台。在2013年7月结束的第五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给予中国公平待遇,认真考虑中方关切。所以,中方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通过沟通与协商,敦促美方提出时间路线图,尽快将对话成果转化为现实,建立互利共赢的贸易关系,尽最大努力维护中国的利益。

(三)加强与美国企业和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

鉴于中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商机,美国企业界希望扩大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利用美国企业和民间组织向政府施加压力,对于缓解美国对中国高技术出口管制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美国大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利益集团对出口管制政策的制定有很大的影响作用。2012年2月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行业贸易组织“航空航天工业协会”正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对美国政府出口管制政策做出改变,该协会指出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美国对商业卫星的出口管制已经导致美国减少了2.7万个工作机会,并为航空航天公司带来210亿美元的销售额损失。对美国卫星产品的出口管制限制了自己同欧洲与其它国外卫星制造商竞争以获取商业订单的能力,还促使很多国家走上自主开发和创新的道路。美国政府经考量后于2013年04月宣布放松对部分航空与航天工业项目出口的管制,商务部的出口审批流程也更加灵活,以期消除本国企业竞争劣势。这次出口管制政策的调整是总统奥巴马2009年宣布着手改革以来第一次得到落实,反映了利益集团已成为影响政府决策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因此我们要加强与美国企业和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努力打开互利共赢的局面。

(四)利用最惠国待遇原则维护贸易权益

中国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和国际组织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贸易权益。世界贸易组织反对出于外交目的而对一个国家的进出口实行限制或歧视。美国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中的有些条例违反了WTO中最惠国待遇原则,我们有必要借助这一原则来质疑美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的非法性。我们也可以借助联合国这一反制裁平台,争取联合其他发达国家,突破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管制。

(五)做好自身出口管制体系建设工作

第一,我国需要加大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出口管制体系,以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合理的防扩散国际义务,减轻美方对我国可能将进口产品转让至第三国的担心。第二,改变技术引进方式,以更灵活的做法应对美国冗长繁杂的出口管制措施。如运用以租代购的方式或适当减少某些附加设备等方式引进某些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满足中国对该项技术的需求,又可以巧妙地越过美国对华设置的出口障碍。[6]第三,我们要加强对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研究,了解美国各相关机构在美国出口管制中的职责和作用,熟悉美国出口管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清单变化,寻找打破美国对我国高技术管制的突破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参考文献:

[1] 程 慧.出口管制系列之一美国出口管制改革与中美高科技贸易[J].经济,2012(4):81-83.

[2] 张 颖.略论美国出口管制与中美高技术产品贸易的反比较优势现象分析[J].现代财经,2010(12):37-42.

[3] 李艳杰.“美国式承诺”:对华高科技出口“松绑”效果待查[BE/OL].和讯网.2013-7-15/13-06-30.

[4] 新华网.美国对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势不再[BE/OL]. 新华网,12-11-16/13-06-30.

[5] 张茉楠.美国“出口管制”是作茧自缚[J].经济,2012(6):51-52.

[6] 侯 坤.中美贸易失衡中美国出口管制的影响分析中国市场[J].2012(12):97-99.

[责任编辑:金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