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体育行为影响因素的logistic分析
——以湘鄂渝黔边区为例
2014-03-21李晓旭杜建林张玉婷罗雪梅罗家顺欧廷政
李晓旭,杜建林,张玉婷,罗雪梅,罗家顺,冯 洋,欧廷政,高 思
(1.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2.吉首大学医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湘鄂渝黔边区位于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省(市)的交界处,包括湖南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及怀化市,湖北省的鄂西土家族自治州,重庆市的涪陵地区、黔江地区,贵州省的铜仁地区等6个地、市州的52个县,它是以土家族、苗族等14个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1],由于经济、文化、健康水平的相对落后,农村妇女健康与体育文化素质远低于城市妇女,农村妇女体育事业发展和妇女体育活动行为受到多种影响因素制约。为此,本文以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为切入点,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农村妇女体育行为的影响因素,揭示农村妇女体育行为与相关影响因素的内在特征,并提出促进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体育行为的措施与建议,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妇女体育与健康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看,县以下被认为农村,包括乡和村,与乡村相对应的集镇也应包含在其中[2]。农村妇女是指居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农村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已婚女性劳动力[3]。根据以上界定,本研究以湘鄂渝黔边区居住在县级以下村镇且户籍在农村的18周岁至60周岁农村妇女为调查对象,于2013年7月至8月随机整群抽取湖南省(花垣县、龙山县、永顺县),湖北省(来凤县),重庆市(秀山县)和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6个县,进行实地调查。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采用自制调查问卷和通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4]。其中自制调查问卷经专家咨询论证及预调查实验,进行可信度和效度分析,可信度系数为0.89,问卷结构经专家评议后修改,最终确定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年龄、民族、婚姻、家庭收入、健康状况、体育行为认知、生活满意度、家人支持情况等,还包括农村妇女居住地体育活动宣传、组织、指导、体育基础设施等。
调查员由吉首大学4名教师、3名统计学研究生和6名临床专业本科生组成,前期对调查员进行了培训。以走访、询问的形式填写调查问卷,共收回问卷600份,有效问卷520份,有效率86.6 %。
1.2.2 数理统计法
资料采用epidata3.0软件进行录入,导出数据后,运用SPSS19.0进行单因素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2 logistic模型与多重共线性诊断
2.1 logistic模型选择
logistic回归模型属于概率型非线性回归,是分析因变量为定性变量的常用统计分析方法。由于logistic回归模型对数据的正态性、方差齐性以及自变量类型不做要求,并且具有系数的可解释性等优点,使得其在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对logistic回归模型的研究已取得很多好的结果,且结果多侧重于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
设因变量为y,取1表示参加体育活动,概率为p,取0表示不参加体育活动,概率为1-p,影响y的自变量记为x1,x2,…,xk。则经过对数变换后logistic回归模型可表述为:
其中xk(k=1,2,…,m)为参加体育活动中的影响变量,ck(j=1,2,…,m)为回归参数,可以通过极大似然估计求得。
2.2 多重共线性诊断
多重共线性问题是指自变量之间存在线性的函数关系,彼此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线性依存关系,多重共线性关系常增大估计参数的标准误,从而降低模型的稳定性,有时还可出现与实际情况相悖的结果。因此,为了合理地估计和解释一个回归模型,需要对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进行处理,通过线性回归对自变量进行共线性诊断。
方差膨胀因子VIF值均小于2,容差均接近于1,说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对logistic回归模型参数估计没有影响,数据适合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2.3 模型中的变量描述
logistic回归模型采用logistic函数,它不要求数据满足正态分布。
根据调查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最终选取了年龄、民族、文化等17个标志变量,以是否参加体育活动为因变量,其余16个变量为自变量,变量含义及赋值见表1。
3 实证分析
3.1 基本情况统计
被调查农村妇女中,18—30岁之间的占10.8 %,31—40岁之间的占19.6 %,41—50岁之间的占35.2 %,51—60岁之间的占34.4 %,年龄结构上,40岁以上农村妇女居多,说明当地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妇女外出打工,中老年妇女留守农村;文化程度上,没读过书的占12.3 %,小学占52.9 %,初中占21.3 %,高中以上占13.5 %,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职业上,以务农为主,56.7 %农村妇女主要从事农业活动,25.6 %农村妇女做小生意,12.7 %农村妇女外出打工 ,乡镇职业人员占5 %,包括警察、乡镇政府机构、医院工作人员;民族分布上,土家族人数居多,占56.7 %,苗族占20.4 %,汉族占19.8 %,其他少数民族占3.1 %。
表1 变量含义及赋值
3.2 单因素分析
运用SPSS中的交叉表对影响因素做卡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卡方检验
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家庭收入与是否参加体育活动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卡方检验结果卡方值均小于0.05,说明不同年龄组、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以及不同职业之间在体育行为上存在显著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
生活满意度、参加体育活动意愿、家人的支持、政府宣传与组织4个变量卡方检验结果显著,P值均小于0.05,是影响体育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体育器材是否完好卡方检验结果在a=0.05水平上不显著,但在a=0.1水平上显著,考虑到体育基础设施是影响体育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决定将其引入模型。
3.3 多因素分析
3.3.1 logistic回归模型检验
采用逐步回归法,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的综合检验结果见表(略),卡方值为72.204,P值为0.00,取显著性水平0.05,考虑到自由度为5,可知卡方临界值为11.070 5,并且相应的sig.值小于0.05,因此在显著性水平为0.05水准下,回归模型有统计学意义。
作为补充参照,我们进行了Hosmer-Lemeshow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
表3 Hosmer and Lemeshow检验
该检验依然以卡方分布为标准,但检验的方向与常规检验不同:要求其卡方值低于临界值而不是高于临界值。取显著性水平0.05,考虑到自由度数目df=8,可知卡方临界值为14.067.作为Hosmer-Lemeshow检验的卡方值3.005<14.067,检验通过。并且Sig.值0.885>0.05,据此也可以判知Hosmer-Lemeshow检验可以通过。
3.3.2 结果分析
经过逐步回归变量筛选和迭代运算,模型参数逐渐收敛到稳定值,最终我们确定模型变量如表4。
表4 方程中的变量
建立如下方程:
回归模型及系列参数表中,只有生活满意度、参加体育活动意愿、体育设施、家人的支持、政府宣传和组织等5个变量被引入, 它们对农村妇女是否参与体育活动影响大且都达到显著性水平(P< 0.05),剔除了其余不显著(P>0.05)的变量。
参加体育活动意愿对农村妇女体育活动的影响最大,总体优势比Exp(B)=5.477。换而言之, 在其他变量值不变时,参加体育活动意愿每提高一个单位值, 则农村妇女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次将增至原来的5.477倍。说明参加体育活动意愿显著影响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是否参加体育活动,直接决定着体育活动的发生与否。
政府宣传和组织对是否参加体育活动影响也较大,Exp(B)=2.789,也就是说,有政府组织的地区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是没有政府组织的地区农村妇女参加人数的2.789倍,这说明要促进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体育活动的参与水平,政府的宣传和组织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生活满意度与是否参加体育活动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828,Exp(B)值为2.289,表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生活满意度的参加体育活动是生活不满意的参加体育活动的2.289倍。说明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满意度能有效提高其体育活动参与水平。
家人支持对是否参加体育锻炼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优势比为1.898,说明家人支持每增加一单位值,体育活动参与水平提升1.898倍。
体育设施对是否参加体育活动影响最小,优势比为1.553,虽然体育设施未能通过单因素卡方检验,但在模型中引入其他变量之后,该变量对模型效果显著。另外,在对体育设施因素的研究中,实际调查分析发现,当地农村妇女参加的体育活动类型多是民族传统体育舞蹈类项目,对体育设施的要求不是很高,所以没有通过单因素卡方检验(P>0.05),模型中其影响程度最小,最终结果表明这5个变量是影响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体育行为的重要因素。
从估计的参数值可以看出,自变量与因变量都是呈正相关,符合定性分析结果,具有实际意义。
4 结论与建议
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对是否参加体育活动有显著影响的变量(P<0.05)有ps5、se1、co3、su1和po1,说明生活满意度、参加体育活动意愿、体育设施是否完善、家人的支持以及政府是否宣传和组织是影响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体育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重要程度依次为:参加体育活动意愿>政府宣传和组织>生活满意度>家人支持>体育设施;而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睡眠质量、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有指导员等因素对是否参加体育活动无显著影响。
首先,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意愿对体育行为作用最为显著,体育价值观影响参加体育活动意愿,决定着体育行为的发生,且对体育行为起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其次,政府宣传和组织对体育行为的影响仅次于参加体育活动意愿,在湘鄂渝黔边区的农村妇女平时多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对体育的认识程度不是很高,多数农村妇女由于无人组织导致对体育活动产生了错误看法,所以政府在这里要起到引导的作用,促进农村体育活动的发生,有政府组织的参加活动情况要好于没有政府组织的地区;再次,生活满意度对体育行为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满意度越高,参加体育活动的几率越大;最后,家人支持和体育设施也影响体育行为的发生,家人支持的参加较多,体育设施完善的参加较多。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扩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由于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条件有限、对体育知识的缺乏,普遍存在“干活就是锻炼,无需再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身体是城里人的事”的观念,认为劳动可以代替体育行为,甚至认为劳动就是体育锻炼,体育活动参与主动性不够。当地有关部门应加大体育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从思想上进行引导,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参与体育活动[5],利用民俗传统节日、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农村妇女参加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参加不同形式的锻炼。第二、加大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社会支持力度。 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地处大山深处,少数民族居多,受民俗传统影响,对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社会活动和体育锻炼仍然存有偏见。为此,通过建立农村妇女体育组织,发挥村镇妇女参加民族体育活动的示范作用,扩大影响,消除偏见,积极争取社会和家庭对妇女体育活动的认同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提高农村妇女的体育锻炼意识[6]。第三、注重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满意度。要想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满意度,除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外,构建和谐社区和良好的家庭环境也是提高生活满意度的重要手段,同时也要从认识上改变农村妇女的生活态度和体育态度。第四、完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是影响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基本的体育场地和设施是组织体育活动、进行体育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大力完善基础体育设施,满足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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