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儿养老支持力研究——基于豫东A村的调查
2014-03-21李喜荣
李喜荣
(洛阳理工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据《2011 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2011 年全国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按照联合国的标准,老龄化社会是指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依据此标准,我国已步入老年型国家行列。长期以来,我国农村老人养老依靠的是“养儿防老”这一传统途径。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加快,“养儿防老”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女儿养老的能力和意愿有所增强。学术界已出现一些对农村女儿养老现象的分析和研究。唐灿认为农村家庭的现代化变迁使女儿在赡养父母的实践性活动方面重要性愈发显现,女儿作为娘家的非正式成员,原来并没有赡养父母和承担家计的责任和义务,如今却越来越多地在娘家的经济、资源和家庭福利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陈菊红认为面对当前“儿欲养而力不足”的农村养老现实,女儿在家庭养老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女儿的养老支持力有所增强,但传统的嫁娶式婚姻形态和从夫居的婚居模式降低了女儿养老的可能性,村规民约对女儿养老也产生重要的反推作用,要给予女儿养老更多的机会和空间。梁军认为农村女性平等参与养老首先是对父权制家庭制度中养儿防老观念的突破,是女性独立人格的获得和平等权益的享有前提下应该承担的义务。高华认为在赡养时间上,女儿在老人自立时期就已承担起了赡养责任,而儿子则在父母需要赡养时才承担养老责任;在赡养规则上,女儿赡养父母的逻辑以“情感”为主,儿子赡养父母则主要遵循理性逻辑。此外,与农村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外出相对应的留守妇女群体的存在,也从空间上强化了女儿参与养老行为。但学术界对女儿养老支持力进行专门系统研究的文章尚不多见。本文依据笔者在2013 年暑假期间对豫东A 村女儿养老问题的实地调查,描述和分析了当前农村女儿养老的经济、照料、精神支持力的现状。
二、研究社区——豫东A村概况
2013年暑假期间,笔者对豫东A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A村位于河南东南部,距离镇政府所在地3 公里,距离县城40 公里。2007 年村里的主要干道铺上了水泥路。2010年主要干道上装上了路灯。当地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白芝麻等农作物。A村没有企业,村里有一所小学,4家小卖部(商店)。许多村民选择外出务工,全村每年约1800人次外出打工。A村有8个村民小组,共有551 户,2418 人,人均耕地1 亩左右。该村60岁以上的男性老人141人,60岁以上的女性老人168 人,共计309 人。没儿子完全靠女儿养活的5人,只有儿子没女儿的10人,单身汉13人。70岁以下的老人占老人总数的67.4%(见表1)。村民养老金是从2011 年开始发放的,标准是按每人每月发放:60~69周岁55元、70~79周岁65元、80周岁以上100 元(包含高龄补贴)。政府发放的养老金,理论上能维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但在实际中,老年人体弱多病,只有住院治疗方可报销,加之一系列额外支出,农民养老仍然离不开“养儿防老”这个传统。子女作为家庭养老支持力的主要来源,其支持力大小,首先表现在子女的数量方面。从总体情况看,由于目前农村老年人在其生育期内还没有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都拥有足够数量的第二代[1]。A村老年人的平均子女为4人,其中女儿为2人。
表1 老年人年龄分布
虽然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是直接关系养老质量的问题,但现阶段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最关键的还是养老的经济来源。调查数据(见表2)表明,在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中,老年人自己劳动收入所占比例为29.5%,这也和农村老年人只有到了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完全依赖别人照顾时才会脱离生产劳动的习惯有关系。子女支持的比例则要比老年人自己劳动收入高13.5个百分点,这成为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当地农村老年人近三年来陆续加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本是政府的一个惠民行动,但当地百姓却对此颇有微词,老百姓去能报销的正规医院看不起病,医疗费用太贵,即使是报销之后费用仍难以承担,小病(包括只要还能拖下去的病)就去私人小诊所治疗,费用能便宜三分之二,用老百姓的话说“钱都让医院给赚了”。当地老人对每月能领取60元左右的养老金是赞不绝口,他们没想到还能花上国家、政府的钱。客观地说,老年人领到的60元养老金的保障水平还是偏低。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100~150 元养老金能基本保障老年人的日常支出。而低保和救济金制度遭到当地人批评的最多,我们在调查中得知当地的低保和救济金基本上被村干部家族的人或和村干部有关系的人领去了,真正符合条件领低保和救济金的老年人反而领不到。因此中央的惠民政策如何能落到实处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表2 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分布
三、女儿对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支持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当地女儿对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的方式大多是给予老年人零花钱,在299名有女儿的老年人中,其中241 位选择女儿经常给自己零花钱,其他的有些逢年过节给零花钱,有些过上一两个月给一次零花钱。有一次给三五十元的,有一次给一二百元的,也有更多的,这些视已婚女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女儿越有出息,就越有能力也越舍得对父母花钱。所以当地父母也越来越愿意对女儿的成长进行投资,很少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传统观念。当地老人最喜欢女儿回娘家走亲戚,女儿回娘家走亲戚,不仅给父母零花钱,还会给父母带上些好吃的好穿的,让父母改善生活。女儿给父母零花钱已成为老年人重要的经济来源。当地儿子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多是一年提供当地出产的几百斤小麦等粮食作物。一般儿子给父母零花钱的很少,问及原因,有的老人说“儿子想不着”(也就是说儿子不懂得心疼父母),有的老人说“儿子不当家”(儿媳妇掌握经济大权,儿子手里头没钱)。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自我意识的增强,使传统的媳妇照顾老年人的责任有所削弱,因为他们在强调做女儿的角色照顾自己的父母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对公婆的照顾。当老年人遭遇重病等重大事故时所需费用一般是儿女商量均摊。
四、女儿对农村老年人的照料支持
从日常生活照料来看,一旦老人生病或者家务劳动需要帮助时,配偶是主要提供者,其次是儿子、女儿、媳妇[2]。由于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忙于外出务工或在本地以其他的形式进行生产经营,儿子对老年人的照料较之以往减少许多,女儿对老年人的照料随之上升。因为只有孤寡老人才可享受到邻里或社区养老院的养老帮助以及政府的救助,所以,居住远近和居住方式对农村女儿对老年人的照料有很大影响。与老人共同居住或是同一村庄的女儿对老人照料的最多。农村女儿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同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也有较大关系。一般老年人年龄越大、身体状况越差,女儿对老年人的照料会越多。也就是说,女儿对老年人照料支持与老年人自身的状况有关。但对于久病在床,已丧失部分或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来说,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部分人是农村生活状况最凄惨的人群。当地流传的“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正来源于此。因为对于农村大部分家庭而言,过多的时间和巨额的金钱支出是无力承担的。这也导致部分农村年轻人消极对待养老人的情绪有所增加。因此,一些农村高龄老人的生活出现了老无所依生活质量低下的局面。
五、女儿对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支持
从情感支持来看,当老人有事需要商量、建议、讨论时或者有心事需要交流倾诉时,配偶和子女是主要提供者。现在的农村早已不再是“父母在,不远游”的年代了。由于当地农村男子流动性强,多半要外出打工,较少有时间和机会陪伴在父母身边,儿子对母亲的精神支持很多时候难以实现,用老年人的话来说就是“离得远,指望不上”。赡养老人重物质轻精神是当前农村一些青壮年男性普遍存在的现象。当地流行的说法,“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这说明女儿更体贴父母、善解人意、愿意和母亲说知心话、体贴话。所以说女儿对父母的精神支持在日渐增多,对农村老年人的情感慰藉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在调查时常听到老人们说,“养儿子中用,但还是养闺女值、有福”。当地老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养儿子能传宗接代,死了有人“顶老盆”(老人去世出殡的时候要由儿子或家族的男性后代给死者摔一个烧纸钱的土盆,土盆意思是指在阴间的锅,“顶老盆”就是指把给逝者把阴间的锅给支起来,以方便他做饭),也就是老年人认为的“中用”。养闺女值、有福是从实际生活来讲,女儿更知道和父母亲,知道心疼父母。但也不难看出,女儿外嫁的距离会影响和父母的沟通交流,一般而言,已婚女儿距离娘家越远,对父母的情感支持会越少。因此父母在女儿择偶时,多半不愿意女儿嫁得太远,择偶圈在方圆5 公里左右。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完成,电动车非常盛行,几乎每家每户都拥有一辆以上,私家车在当地也不鲜见,交通的日渐便利和新的交通工具的不断出现,使得女儿“走娘家”的频率大大提升,女儿对父母提供情感支持的机会更多。
六、结论
从豫东A 村这一个案可以看出,随着大量农村男性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女性自主能力的增强,儿子养老的功能有所弱化,女儿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女儿对父母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支持等方面的支持力作用愈发显著,在农村老人晚年生活保障方面起着非常重要作用,这对于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社区、政府对老年人的支持力度还有提升和完善的空间。家庭、社区、政府的养老支持力度的不断提升,是确保农村老人有一个更加幸福美满晚年生活的关键所在。
[1]苏宝忠.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2]贺丽丽.关于贫困地区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以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张老庄村为例[J].西北人口,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