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的有罪推定
2014-03-20刘明
刘明
有罪推定,是个法律上的词儿。通俗地说,就是法官问嫌疑人:你犯的是盗窃罪还是抢劫罪?这样,嫌疑人无论选择哪一个,都是有罪的。不管怎样,就是假定嫌疑人是有罪的,这是大前提,然后再确定是啥罪,需要何种证据,其实这种有罪推定不妨用到养生保健上。这样,面对一些疑团,就不至于晕头转向,不知何去何从。比如转基因食物,比如牛奶。争吵了好多年,依旧没有最后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这东西究竟吃还是不吃,需要自己拿主意,不要去追问别人。因为养生存在个体差异,具体到个人,需要自己去摸索。
作为一种非自然的产物,转基因食物改变的几乎是物质的本源的东西。至于它是否真的对人体有害,现在还没有最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但这不是说,它就是安全的。想一想当年的铝制品,曾经珍贵过、时髦过,究竟对多少人造成了损害,已经无从统计。等后来认清楚它的危害,淘汰了它,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所以,这时候,不妨就假定转基因食品有害,那么它有哪些害处呢?需要证据来证明。去寻找相关资料,来证明自己的判断。如果无处获取,那么,就暂时远离它,防止被它偷偷地伤害。尤其值得庆幸的是,到目前
为止,转基因食物还不是非吃不可的。那么,选择权就在自己手里。可以回避含有转基因的食品。这样,即使百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证实转基因确实有害,它也没有害到你。个人认可国外的一个学者说的原则,坚决不吃外祖母不认识的食物。虽说这样会少吃不少美味而且无害的东西,但却至少不会受到未知的伤害。
至于牛奶,外祖母肯定认识,甚至还喝过。谁是第一个喝牛奶的人,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又有人说,喝牛奶得癌症。这个很吓人的。因为癌症有多狠,很多人都亲眼目睹。于是,这牛奶喝不喝,又出现纷争。经过数轮交锋,喝牛奶还是占了上风——声称喝牛奶患癌只是个例,没有更强有力的证据出现。至于说牛奶是牛喝的,不是人喝的,就不值得去批驳了。人吃的东西,杂得很,如果按照此类标准划分,估计人快没有吃的了。
此类事情容易让人想起一个曾经获得诺贝尔奖的人,这个人鼓吹维生素C的神奇功效,说这东西包治百病,他自己就大把大把地进食维生素C。这个人声名显赫,不可谓不权威,绝对称得上专家,而且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说事,影响自然是巨大的。后来,世界各地的学者专家教授一起来证实他的结论。结果,依旧找不到强有力的理论和实践的支撑,当然,结果就是维生素C没有神奇下去。
就目前科技发展的现状,人们寻找规律的办法还不多,通过调查和总结数据,还是行之有效的。当然,在进行有罪推定时,要看的也是数量。当癌症村出现时,好多社会机构,甚至政府部门也组织专家学者等前去寻找致病根源。他们会有大量的调查和数据统计,一旦找到共性的东西,就可以初步认定可能性大的原因。然后,再进行验证性试点或者论证。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些调查和推断都是不可能去做的,事实上也没必要去做。我们能够最直观地看到周围人群的情况,谁爱吃啥,谁有啥习惯,几乎都了然于胸。当然,有谁突然得了癌症,自然就会有人去思考原因,尽管可能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这些身边的人的影响,远比专家学者来的直观。其实这也算是一种有罪推定。
编者注:从现代法律的角度看,有罪推定是错误的。本刊刊登这篇文章,不等于认同其观点,只是提供一种思路,拓宽视野,集思广益。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是让时间和实践来下结论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