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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檀香刑》中的赵甲形象分析

2014-03-20

关键词:檀香刑刽子手檀香

储 诚 意

(安庆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莫言《檀香刑》中的赵甲形象分析

储 诚 意

(安庆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檀香刑》通过描绘和揭示刽子手赵甲的普通心理、杀人哲学、职业生涯与道德,刻画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刽子手形象。赵甲的典型不是具体的个案,而是具有普泛性。这个典型的意义,就在于警示我们:要时刻提防人性中潜在的赵甲式恶魔,别让它出来作恶。

莫言;《檀香刑》;刽子手;赵甲

莫言曾说:“把我们认为的好人和坏人都当作人来描写,这个小说,第一,才真正符合生活;第二,才符合文学的原则;第三,才有可能有比较长久的生命力。”[1]《檀香刑》就是一部在上述三条原则的指导下把我们认为的坏人当作人来写的小说。在这部作品里,作者将主人公赵甲,一个职业刽子手,不仅当作普通人来书写,而且赋予他许多特殊的品质,给他戴上“状元”桂冠。赵甲这个人物,作为刽子手虽为人们所不齿,但作为一个文学典型,如同《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将会“永垂不朽”,具有普泛性的意义。

一、刽子手的普通心理

刽子手,作为一种职业虽为人们所唾弃,但将他们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考察,也有其可理解之处。他们都是人,因而同样具有普通人的心理。

(一) 媚上

人的媚上心理几乎与生俱来。作为孩子,希望得到父母的夸奖,作为学生,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工作了,希望得到领导的器重和赞赏。作为普通人,谁都希望得到“上级”的信任和赞扬,人生价值就是在这信任和赞扬声中得到实现,这是大众心理,刽子手也一样。赵甲几次重大行刑时就是这种心理,如对偷皇上鸟枪太监小虫子施刑“阎王栓”、凌迟钱雄飞、施“檀香刑”于孙丙,都是“上级”交办的光荣任务。施刑小虫子,是皇上的“恩宠”,尚书王大人道:“皇上把任务交给刑部,这事破了天荒。这说明皇上记挂着咱刑部,器重着咱刑部,天恩浩荡啊!”[2]37这“天恩”让赵甲和他的师傅余姥姥受宠若惊,能得到皇上的恩宠和尚书大人的信任能不荣耀吗?于是“我和余姥姥……接受了这个光荣的任务”[2]37,打造“阎王栓”,将小虫子折磨死去,并得到皇上的夸奖:“还是刑部的刽子手活儿做得地道!有条有理,有板有眼,有松有紧,让朕看了一台好戏。”[2]49凌迟钱雄飞、施“檀香刑”于孙丙都是总督袁世凯大人交办的任务,对赵甲来说,那同样是莫大的荣耀。这里不仅是上司的信任问题,同时还包含着在上司面前展示自己才艺的机会,用赵甲的话说:“儿子,咱爷们出头露面的机会来到了。”[2]50为了不辜负袁世凯大人的信任,赵甲用500刀凌迟了钱雄飞,完成了一部“杰作”;发明了“檀香刑”,让孙丙在“升天台”柱子上五天不死,遭受凌辱。赵甲不仅出色地完成了上司交给的任务,而且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杀人手艺,满足了内心“出头露面”表现的欲望。

(二) 畏上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和儒家文化传统培养着人们的奴性,“君为臣纲”的传统道德不仅区分了人的等级,规范着人的行为,更制约着人的心理。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死时还要感谢龙恩的规训下,有谁能违背上司意旨,敢不执行上司的命令呢?上司交办的任务,就是“圣旨”,就是“皇帝诏曰”,无条件地接受和执行是作为属下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轻则降级革职,重则杀头。尚书王大人在交给余姥姥和赵甲惩治太监小虫子任务时威胁说:“你们一定要加小心,活儿干得俊,让皇上高兴,怎么着都好说;活儿干丑了,惹得皇上不乐意,砸了咱刑部的招牌,你们的狗头就该搬家。”[2]37在此“高压”话语权下,谁不畏惧?谁敢说“不”!因而赵甲和余姥姥接受任务时“胆战心惊,”生怕搞砸了,“阎王栓”戴在了自己头上。

(三) 贪婪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讲的是人对物质财富的追求;还有一句俗语,叫作“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是巨大的物质财富能驱动人们去干那些不想干、不愿干、不能干的事情。前者说的是人内心的贪婪,后者讲的是外在物质利益的诱惑。赵甲之所以愿意去杀人,既有前面分析的荣誉感和畏惧感,还有就是那巨大的物质诱惑。施刑小虫子“阎王栓”,他和余姥姥捞了一大笔钱:“余姥姥得了一百两,你爹我得了七十两。”[2]38七十两银子,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那可是一个巨大的数目。用这笔不义之财,赵甲回家买了房子,娶了媳妇。由于任务完成得好,王大人高兴,又赏给他和余姥姥两匹红绸子。另外,在这次行刑过程中,他还亲眼看见了“咸丰爷的龙颜”,那是一般人所享受不到的荣耀。

奴颜婢膝承讨上司欢心、博取信任与器重;唯命是从执行上司意志、趋利避害保全自己;贪婪追求财富与荣誉、满足物质欲望与虚荣,赵甲在媚上、畏上、贪婪的心理驱使下,逐渐丢失本性,丧失良心,在刽子手这个职业行当里追逐着自己的人生梦想。

二、 刽子手的杀人哲学

杀人总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是恶中之恶。但一些杀人者,为了寻求心理平衡和良心安慰,总会臆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如俄罗斯伟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描写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为了杀死那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就想出了一个看似非常合理的理由:“我真想把这个可恶老太婆给杀了,把他的钱统统抢过来,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这样做决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是你瞧,一方面是那个老太婆,又愚蠢,又无聊,又渺小,又心狠手毒,又有病,谁也不需要她,相反,他对所有人都有害,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活着究竟为了什么,而且赶明儿她就会自动死掉……另一方面是年轻的有生力量,由于得不到支持而白白地毁掉,这情况成千上万,到处都有。用老太婆那笔注定要断送在修道院里的钱,可以举办和整顿成百上千件好事和创举。也许可以使成百成千成万的人走上光明大道,可以把数十户家庭从贫穷、没落、毁灭、堕落和花柳病医院里拯救出来——而这一切用他那笔钱就可以办到。杀死她,拿走她的钱,然后借助于这笔钱使自己为全人类和公众事业服务。试想,几千几万件好事还不足以弥补一件微不足道的罪行吗?用一条人命来换取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使之免于腐烂和朽败。用一个人的死来换取一百个人的生——这不是极简单的道理吗!这么一个痨病鬼,又蠢又坏的老太婆的命,在大众的天平上又算得了什么呢?充其量不过像只虱子和蟑螂罢了,恐怕连这也算不上”[3],拉斯科尔尼科夫这个杀人的理由其实就是一种杀人哲学,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这部作品中对这一杀人哲学做了深刻的分析和探讨。《檀香刑》与《罪与罚》在这方面有契合之处,探讨的同样是杀人哲学,不同的是,这里探讨的是一个职业刽子手的杀人哲学,正如谢有顺先生所言:“莫言写出了刽子手作为一个独特的人可能有的内心风暴,或者说,莫言让我们看到了刽子手的灵魂,并建立了一种我称之为‘刽子手哲学’的文化”[4]。

(一)“执法杀人,为国尽忠”

赵甲作为一个职业刽子手,行刑杀人是他的本事,即职业所在,按他自己的话说,“执行杀人时,我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是神,是国家的法”[2]40而执法杀人,那是“为国尽忠”[2]295,完全是一项正义而崇高的事业。他在袁世凯面前的慷慨陈述,表达了对这一“事业”的深刻理解:“小人斗胆认为,小的下贱,但小的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小的是国家权威的象征,国家纵有千条律令,但最终还是要靠小的落实……只要国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刽子手这一行。”[2]293-294赵甲的这种认识与刑部大堂主事刘光第的见解不谋而合。刘光第曾对他说:“其实,你干的活儿,跟我干的活儿,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为国家办事,替皇上效力。但你比我更重要……因为国家纵有千条律法,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你那一刀上。”[2]204这就是刽子手的杀人哲学,以法律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去杀人,那是神圣而光荣的事情,赵甲为自己能参与这项神圣的工作、为国家办事,替皇上效力而感到自豪:“小的热爱这个活儿,小的能用自己的手艺替朝廷出力小的感到三生有幸。”[2]293

(二)工具性

赵甲每次行刑杀人之前,都要杀鸡取血,将鸡血涂抹手脸,这是一种仪式,其目的就是“抹”去人的面目,涂上“工具性”的色彩,为行刑做心理上的准备。按他自己的话说:“干咱们这一行的,一旦用公鸡的鲜血涂抹了手脸之后,咱就不是人啦,人间的苦痛就与咱无关了。咱家就是皇上的工具,咱家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2]376工具性,是赵甲为自己行刑杀人寻找的第二条理由,他认为:“不是我在杀人,而是皇上在杀人,是法律在杀人,我不过是一个执行者,我是在替皇上完成一件工作。”[2]129其儿子赵小甲将这个道理说得更加直白:“爹的手……这可不是一般的手,是大清朝的手,国手,是慈禧老太后和万岁爷爷的手,慈禧老太后和万岁爷爷想杀谁了就用俺爹的手杀。”[2]361刀斩“六君子”,特别是要斩首知遇恩人刘光第时,赵甲也曾难过:“眼窝子热辣辣的,眼泪差点儿流出眼眶”,但他并没有为此而背上不义的包袱。其强大的心理支撑就是来自对皇太后的忠诚和对自己工具性的认识:“小的执行的是皇太后的懿旨。”[2]94实事求是地说,赵甲说的并不错,作为职业刽子手的他,其实就是皇上用来杀人的一件工具,一台杀人机器,工具性是其职业的属性。

(三)诡辩逻辑

赵甲杀人,有他自己编织的一套诡辩逻辑,那就是:前提是犯人总是要杀的,你不杀,我不杀,总有人来杀。推理是我是大清朝的第一刽子手,可能我杀得比你杀得要好。结论自然是与其你杀,那还不如我来。在这一逻辑支配下,他欣然接受了袁世凯要他施刑亲家孙丙的任务,并发明了《檀香刑》这一酷刑。他对儿媳孙眉娘的苦苦哀求和大声咒骂无动于衷,心冷如铁,他说:“儿媳,你哭也没用,恨也没用,俺受过当今皇太后的大恩典,不干对不起朝廷。俺不杀你爹,也有别人杀他。与其让一些二把刀三脚猫杀他,还不如让俺杀他。俗言道:‘是亲三分向’,俺会使出平生的本事,让他死得轰轰烈烈,让他死后青史留名。”[2]50在这段叙述中,似乎他施刑亲家孙丙不是去做一件恶事,相反却是去干一件好事:让亲家“轰轰烈烈、青史留名”,这就是刽子手的逻辑。

执法杀人、工具性、诡辩逻辑是赵甲为自己行刑杀人寻找的三条理由,即他的杀人哲学。这是刽子手的杀人哲学。在这一哲学思想武装下,赵甲已经丧失了人性,成了真正的“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在其职业生涯中创造着辉煌。

三、 刽子手的职业道德

刽子手的职业是行刑杀人,杀人本身是不道德的,但如果把它作为一种职业来讨论的话,那就不能采用“道德——不道德”的对立范畴,而只能用“非道德”的概念,“当杀人被当作一种职业之后,道德判断便因被悬置而失效”[5]。

赵甲走上刽子手职业之路,源自家庭的贫困与不幸。他10岁时父亲死于霍乱,15岁时母亲死于伤寒,从此“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白天一根棍子一个瓢,挨家挨户讨着吃。夜里钻草垛,蹲锅框,哪里方便哪里睡”[2]51。不得已,在母亲阴魂的指引下,到京城投奔在衙门当差的舅舅,一路乞讨, 来到京城,本满足于京城各大饭店的剩菜剩饭,打算以乞食为生,不料却被一群叫花子打得半死。虽找到了舅舅,但只在刑场见到了最后一面,还没来得及相认,舅舅就被斩首,后被刽子手余姥姥收为徒弟,干上了行刑杀人的活儿。按他最初的理解,这是一份饭碗,与其他职业一样,都是弄一口饭吃,糊口而已。

在余姥姥的教育和熏陶下,赵甲对行刑杀人的理解不断深化,由“饭碗”上升到一门“手艺”:“这刽子手的活儿,也是一门手艺。”[2]50为学这门“手艺”,他用心向师傅余姥姥学习:“姥姥干活时,小的在旁边伺候着,用心地揣摩着师傅的一招一式。”[2]87经过多年的磨炼,赵甲的杀人技术日臻完善,杀人境界逐步攀高,他成了一名优秀的刽子手,而“一个优秀的刽子手,站在执行台前,眼睛里就不应该再有活人;在他的眼睛里,只有一条条的肌肉、一件件的脏器和一根根的骨头……赵甲已经达到了这种炉火纯青的境界”[2]181。

如果刽子手的活儿算作一种职业的话,那么赵甲就是这一职业中的敬业典范。他始终不忘师傅的教导:“师傅说刽子手对犯人最大的怜悯就是把活儿做好,你如果尊敬她,或是爱她,就应该让她成为一个受刑的典范。你可怜她就应该把活儿干得一丝不苟,把该在她的身上表现出来的技艺表现出来。”[2]191凌迟钱雄飞是赵甲践行师傅教诲和敬业的最好范例,当第五十四刀割去钱雄飞的舌头时,他的“双手灼热难熬,他感到他的手随时都会变成火焰烧成灰烬。他感到自己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但高度的敬业精神不允许中途罢手。尽管因为袁大人下令割舌,打乱了程序,他完全可以将钱尽快地草率地处死,但责任和他的道德不允许他那样做。他感到,如果不割足刀数,不仅仅亵渎了大清的律令,而且也对不起眼前的这条好汉。无论如何也要割足五百刀再让钱死,如果让钱在中途死去,那刑部大堂的刽子手,就真的成了下九流的屠夫。”[2]196为了对得起钱雄飞这条好汉,成就他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赵甲坚持着割完五百刀才让钱雄飞死去。他用自己高超的技艺,使钱雄飞成为刑场上的英雄,以坚强的毅力表达了对职业的尊敬。

赵甲虽冷酷无情,却也知恩图报。斩首“六君子”,面对知遇恩人刘光第,他“眼窝子热辣辣的,眼泪差点儿流出眼眶”,为了报答刘光第的情谊,他以闪电般的速度砍去了对方的头颅。他认为,对犯人的怜悯与尊敬就是把“活儿”干得干净利索,让犯人少受点痛苦:“看到死者脸上表情安详,他心中顿时安慰了很多。他默默地念叨着:刘大人,俺的活儿干的还够利落,没让您老人家多受罪,也不枉了咱们交往了一场。”[2]213

赵甲从一个贫家子弟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既有外在因素,污浊的社会环境销蚀了他身上的善良;也有内在因素,那就是放纵潜藏在心底的恶魔出来作恶,没有自觉与自醒,从而丢失了人性。外因与内因将赵甲异化为一部冷酷的杀人机器,他那所谓的“敬业精神”只不过是一个异化之人的病态表现。

四、结 语

《檀香刑》通过描绘和揭示刽子手赵甲的普通心理、杀人哲学、职业生涯与道德,刻画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刽子手形象。赵甲,学者们早就指出,这是一个符号化的姓名,因而赵甲的典型不是具体的个案,而是具有普泛性:“一个人物,没有实际的名字,只有宽泛的符号化的名称,这说明这个人物并不是历史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人,而是一个文化群体的代表,一种文化方式的象征。”[6]赵甲的普通心理、杀人哲学存在于每一个人心中,潜藏在每一个人的意识里。这种心理和哲学,只要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条件,就会发酵滋生,跳出来作恶。莫言在《我的文学经验:历史与语言》一文中就曾袒露自己在“文革”中参与的一次恶行。他写道:“我在‘文革’期间尽管是一个小孩子,但是我也有需要忏悔的地方,比如批斗我们的一个老师。这个女老师对我们家是很好的,在‘文革’没有爆发的时候,我也是她非常喜欢的学生,后来‘文革’爆发,大家都在斗这个老师,而且很多出身革命家庭的孩子,对这个老师施以残酷的人体惩罚,我们站在旁边的每个人都要上去踢她一脚,或者打她一拳。最后轮到我了,你是踢还是不踢,是打还是不打,感觉非常痛苦。如果踢的话,这个老师确实对我非常好;如果不踢的话,你明显就要被这个群体排挤出去,你马上就要在你的同学当中变成一个另类。这个时候,我就捡起一块很小的土块,投到了这个老师的背上……”[7]读着这段自白,我们感到心痛,一个孩子,面对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老师,竟然向她投去了土块,参与到对老师的惩罚行列,充当着“刽子手”的角色。这个个案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尽管莫言对自己的“刽子手”行为给予了说明——因畏惧被当成另类,但并不能完全排除他心理没有“刽子手”惩罚他人的快意。因为是面对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老师,他才感到痛苦,但如果是自己不喜欢或讨厌的老师,他会感到痛苦吗?他还会是捡起小土块而不是大石头而投向她吗?或许莫言不会落井下石,但有人会的,只要有这块土壤,人身上的恶就会表现出来。

[1] 莫言.我为什么写作[M]//郭凤岭.写书记.北京:金城出版社,2012:127.

[2] 莫言.檀香刑[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3] 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M].臧仲伦,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5:76-77.

[4] 谢有顺.当死亡比活着更困难——《檀香刑》中的人性分析[C]//林建法.说莫言(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3:69.

[5] 程倩,王国新,王永贵.于残酷中审视人性——莫言《檀香刑》与卡夫卡《在流放地》之比较[J].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02(2):84.

[6] 季桂起.论莫言《檀香刑》的文化内涵[J].齐鲁学刊,2004(1):43.

[7] 莫言.我的文学经验:历史与语言[C]//莫言研究.陈晓明,编.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01.

责任编校:汪孔丰

2014-03-07

储诚意,男,安徽岳西人,安庆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

时间:2014-10-28 14:19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5.005.html

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5.005

I207.42

A

1003-4730(2014)05-0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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