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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文化概念的新探索

2014-03-20岑孝清

文化学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整体文明人类

岑孝清

(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文明与文化的概念及其关系是一个世界性的学术热点,研究的学科很多,层次也很高,观点层出不穷,这反映了文明与文化的复杂性。在当前中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进程中,人们对于这两个概念的讨论更是热烈起来,上至国家文化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至普通的文化研究者及日用其中的百姓。从人与社会的实际出发,汲取现代系统理论的科学成果,揭示文明与文化的科学内涵,努力探索马克思主义文明学及建设马克思主义文化学,这是一种科学的方向,虽然任重道远。

一、人类学和社会学视域中的文明与文化

在学科史上,关于文明与文化的研究,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研究堪为代表。首先,文化或文明在人类学和社会学中得到了广泛研究,虽然其根本内涵仍然未能揭示。人类学于19世纪下半叶形成,其研究对象为人类的体质状况及其演化规律。20世纪50年代,它拓展到了研究人类的文化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如今,人类学包括了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人类学这一学术史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劳动实践的历史进程,因为在劳动实践中,人们最先感知的是自身活动随环境变化着的各种现象,人类学家一开始所关注的是人自身以及人通过自身劳动实践呈现出的那些变化,这正是人类的文明。目前,文化人类学给予自己最艰巨的任务是:一方面,深究人类的起源和演化的问题;另一方面,试图从“他者的目光”转换到“中性的目光”,从而以文化的多元主义或相对主义去解决人类的冲突与战争,寻找人类共同发展的道路,实现世界和谐。事实上,前一个任务是要解决人的文明之所以存在的根据,后一个任务是试图以人的文明状态去衡量人类社会的发展程度,也就是关于所存在事物的静态描写。不过,这些都还未能达到对人类自觉改造世界这一文化本质的揭示。

再看社会学。可以说,如何研究社会整体,社会学提供了丰富的方法和工具,这是迄今为止它对社会科学的突出贡献。不过,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也不曾离开过人,只是这些内容是不断变化且日益复杂化的。19世纪70年代后,也就是当社会学的研究中心转入美国后,它对于社会伦理和人的道德情操、精神生活等内容更是给予了充分关注,而这些内容其实也就是人这一研究对象的具体化,也属于文明的范畴。这样一来,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和人类学的研究内容便有重叠和交叉了,以致在学科上形成了社会人类学与文化人类学两大分支学科。在英国和法国,社会人类学同美国一样,进行着道德和精神伦理价值的研究,在德国,文化社会学则着重于文化变迁以及历史社会学的研究。看起来,一方面,社会学试图通过对精神文明的现象研究揭开人类社会结构的本质,以便勾画出人类社会的真实图景,芬兰的E·A·韦斯特马克的《人类婚姻史》和《道德观念的起源和发展》就是这样的。另一方面,社会学试图从社会结构的存在事实出发,揭示人的思想、政治观点等特点,德国的K·曼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就是这样的。然而,这两个方面随后仍然没有发展出关于人的文明的真正的科学,以及关于社会的真正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仍在文化与文明之间不断动摇,文化与文明的真正内涵仍然湮没在繁花似锦的学术深处。当代,社会学的状况仍然如此,突出的表现是两点:一是,它既研究社会整体,也研究个人及其社会行动的根源;二是,它所存在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多元化,以及内部的分化正是该状况的反映。

其次,两个学科对于文化与文明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理解,但其内涵常常互相篡越,边界亦不清。最初,文化概念被笼统地用来指称人类活动的产物,文明概念被笼统地用来指称人类活动的行为方式。显然,此时的文化与文明概念都直接指示人性,这反映了人们对人与社会的关系还未自觉,人与社会在人们的头脑中还是混沌的。近代以后,文化和文明的内涵开始在人性与社会性之间摇摆。这种摇摆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德国式的,一种是英美式的。在德国,精神性的活动及产物被称为文化,制度、技术之类的被当作文明,这是德国式动摇;英美国家的情况则与此相反,精神性的活动及产物被称为文明,制度、技术之类的被当作文化。当代,出现了总和论,即文明也就是文化,文化也就是文明,文化与文明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替换使用,文化和文明更难以区分。深究起来,这是人类发展至今,经济、政治和文化之间的联系更紧密、更复杂。所谓更紧密,例如,经济活动直接创造文化,文化活动直接产生经济,也即所谓的经济的文化化和文化的经济化,当代文化产业化发展大潮就是证明。所谓更复杂,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出现,将人的社会性以及人的个性的发展推向了更为复杂也更富有生机的状态,文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也就趋于复杂了。

二、现代系统理论视野中的文明及文化

长期以来,人们都认同文明是相对于野蛮或愚昧而言的,然而这说的是人性而不是社会性,因为社会无所谓野蛮愚昧与否。文明的这一属人的含义,哲学家黄枬森先生曾有揭示,他说:“两个文明的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都是人的建设。物质文明是人的实践能力的标志,精神文明是人的思想水平的标志。”[1]那么,如何看待文明的“积极成果说”(“进步说”)观点呢?如果该观点的本意是说,人的文明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成果,这当然是对的,因为社会发展的确会带来人的文明的发展;但如果是说,文明是社会本身的积极成果,则是不确切的了,因为社会本身的积极成果是社会的进步,而反映社会进步状态的首先是文化,其次才是文明。还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无论是人的文明的发展进步,还是社会的文化的发展进步,都有其内在动力。对此,可以借助于现代系统论来认识①前苏联学者应用系统理论来研究文化,贡献是很大的,虽然他们局限于当时的系统理论水平。参见E·A·瓦维林,B·II·福法诺夫.马克思主义文化范畴论[M].奚洁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即:文明是直接与人相对应的,是诸多要素构成的人的整体涌现,是人的能动性的整体涌现;文化是直接与社会相对应的,是社会的能动性的整体涌现;而文明与文化的根本动力都是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

如果借助于钱学森院士在人体科学中提出的“功能状态”②在人体科学中,钱学森认为,人这个巨系统在超巨系统中不断地受干扰,人起来自卫,排除干扰,形成了各种功能状态。参见:钱学森.要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体科学 [A].钱学森文集.卷4[C],顾吉环,李明,涂元季.北京:国防出版社,2012.概念,笔者以为,人在社会中的整体功能态可谓之文明,而社会活动的整体功能态可谓之文化。功能态之所以呈现,其根源在于劳动实践,无论是人的功能态还是社会的功能态,其根源在于此。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现代系统论的整体思维,对于以劳动为内在源泉的人的整体性特征的文明,人们的认识并不是很深刻。其实,文明根本上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而作为一个概念,它反映着人的劳动力在人身上的实现程度,因此它能成为人的整体状态的标志,而不仅仅是人类的思想状态的标志。对于作为社会的整体性特征的文化,人们的认识要好得多,但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例如,现在有的论者常常只揭示文化的社会整体涌现,而忽视文化的物质生产劳动这一根本源泉。如果那样,则文化将失去其物质性本源。

总之,文明和文化的最后根据在于物质生产劳动,劳动实践的自觉性与能动性程度集中体现于人自身,称之为文明;劳动实践的自觉性与能动性程度集中体现于社会,称之为文化。还要指出的是,同社会一样,人也是开放复杂的巨系统,所以,也同文化的概念一样,文明也是具有同样动力源泉的整体概念,它反映着整体的人的存在状态,是人的发展状态的整体涌现,是人的劳动实践活动在人自身的整体涌现。认清这一点很有现实意义,这样可以避免在实践中陷入“人口论”“种族论”之类的误区,也避免对“精神是大脑意识的整体涌现”作片面认识①此命题源于美国脑神经学家斯佩雷 (R.Sperry)关于意识的研究。斯佩雷认为,由于外界刺激后所引起的神经系统活动是人脑的基层活动,而意识或精神则是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特别是人脑的最高层次的活动。。

三、文明的人性与文化的社会性

事实上,人在环境中进行劳动,劳动实践一方面创造了人自身,另一方面创造了人类社会,而反映这种通过劳动实践自觉改造世界的思想,是人类所特有的精神活动。对此,哲学家黄枬森先生曾揭示到:“这种自觉改造世界的思想是任何地区、任何时代的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必然具有的,而且不能不有的,否则它就只有萎缩、凋零、消灭。”[2]黄先生认为这是不同类型文化的共性。笔者以为,这是精湛深刻的观点,不过,还可以据此再进一步,将文化与文明的内涵给予分别揭示,即:自觉地改造世界的思想集中体现于人自身,并通过人的各种性状和能动性呈现出的整体状态,这就是所谓的文明;自觉地改造世界的思想集中体现于社会,并通过社会的各种性状和能动性呈现出来的整体状态,这就是所谓的文化。

文明存在于人自身,它包括个体的文明和类的文明。由于目前对个体的人的文明与类的人的文明的研究还未取得共识性成果,笔者在此将两个文明统称为“人类文明”。所谓的人类文明,其内容主要是两个:一是人的生物性方面的变化,如身体素质提高的状态,人的器官功能的延展或增强,以及类的进化,这可谓人的自然性文明;二是人的劳动活动性给自身带来的变化,如大脑功能的发达状态,以及视觉的建构作用,行为方式的进化等等,这可谓人的活动性文明。从理论上说,这两个内容其实是由人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所赋予的,这样的实践活动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三方面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的总和构成了人的整体状态,这就是文明的人性。换句话说,所谓文明的人性,是指人改造世界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在人自身中呈现的整体状态,它反映劳动实践活动在人身上的实现程度。而从实际情况看,每个人自觉改造世界的能力在社会环境中的表现,常常是三个方面,即人的物质文明、人的政治文明和人的精神文明。人的物质文明是对人改造自身物质性能的自然状态的反映,人的精神文明是对人改造自身意识活动的意识状态的反映,人的政治文明是对人改造自身与社会关系的行为状态的反映。

文明是这样的,那么文化呢?事实上,与此同时的是,文化亦存在于社会环境中,它呈现出三种社会形态:劳动实践活动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首先是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即经济的社会形态;其次是直接适应物质生产活动的人们的生产关系,即政治的社会形态;最后是直接或曲折反映经济和政治活动的社会意识,即社会意识的社会形态。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所揭示的:经济、政治是文化的基础,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当然,文化一旦发生,它也对自身进行反映。文化对自身的反映,是社会性的,是一种社会意识。这样,文化也就是对经济、政治及文化自身的整体反映了。从文化反观,人类社会环境其实存在着三种文化形态,即经济的文化形态、政治的文化形态和社会意识的文化形态。总之,“文化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和产物”[3],这就是文化的社会性。

在日常生活中,“文化”一词无所不包,如饮食文化、建筑文化、文化艺术、宗教文化、制度文化等等,甚而把人所创造的一切称之为文化,即人化而来的所有对象,包括经济的、政治的都属于文化,这就是广义的文化,时下人们称之为“大文化”。广义文化的合理性在于,它包含了人类劳动实践活动在社会中的全部表现,即包括了在经济的社会形态中的表现、在政治的社会形态中的表现和在社会意识的社会形态中的表现。还要指出的是,在生活中,人们使用的“文明”一词,其实是文明本义的泛化,如“制度文明”“政治文明”“地理文明”之类的名词,这些名词看起来好像首先是一种社会性的概念,其实不然。这些名词中的“文明”其实是用人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标准,是“拟人化”的用语。因为,制度和政治都是社会性的概念,地理是自然性的概念,三者首先都不是人性的概念。例如,所谓“地理文明”无非是两层含义:一是人类群体存在着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意识,并且具有可以应对不利于人类社会的恶自然环境的手段;二是个体具有环保意识或行为活动。前者可简单地称为社会的地理文明 (其实是某个时代中人类社会整体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的集中体现),后者可简单地称为个体的地理文明 (其实是具体个人关于自然环境的科学素养)。地理本身无所谓文明与否,地理文明概念反映的其实是人及其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状态,衡量的尺度来自于人及人类社会。

四、文明与文化的关系及其学科建设

关于文明与文化的关系,前面已经有所阐述。这里,结合学科建设,围绕学术界的几种看法继续讨论。

首先,文明与文化是同一个概念么?有不少研究者对此作了肯定的答复。然而,由于社会与人不是同义的,故文化与文明也不是同义的。另外,关于两者的范围问题,文化大于文明?还是文明大于文化。目前,认同文明大于文化的说法正在成为国际学术界的潮流,如英国学者汤因比提出的文明形态论,美国学者亨廷顿提出的文明冲突论。这是符合自文艺复兴以来的人类思想史的发展进程的,反映了人对人的价值逐渐重视的过程,以及对现代经济自由主义泛滥带来消极影响的反思。但是,如果说文明首要属性是人的,文化首要属性是社会的,那么情况正好相反,即文明小于文化,因为,文明与文化的关系根植于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人的范围小于社会的范围。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且从根本上是社会决定人而不是相反,因为,人是构成社会的细胞,而人及其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加上社会内部的其它诸多要素,才共同构成了有机的人类社会整体。相应地,作为反映人的整体状态的文明,也就只能是作为反映人类社会整体状态的文化的部分了。

其次,由于人与社会是不可分离的,没有无人的社会存在,也没有无社会的人的存在,因此,文明与文化是不可分的,没有无文明的文化亦无无文化的文明,要科学认识两者的关系,则要科学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要之,文明与文化的关系,其根据在于人与社会的关系。如今,已经有了研究人的科学叫人学①参见:陈志尚.人学原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则其中以人的文明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可以称为文明学,它是人学的一个部门学科。如果说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称为人体科学,则关于人的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可称为文明学,而人学是人体科学和文明学的哲学。现在,也有了研究社会的科学叫社会科学,则其中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可以称为文化学,它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学科。如是,则相当长时期来西方社会中关于文化的学说,许多部分都是属于文明学的范畴;相当一段时间里前苏联和中国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文明的学说,许多部分都属于文化学的范畴。不过,迄今为止,总体的情况是,所有的研究都还难以厘清文明与文化,这是由文明与文化所根据的人与社会的复杂性关系决定的。

再次,两者的联系问题。确实,文明与文化之间有密切联系。一是,在起源上,两者同源同时。因为,人与社会是同源同时的,故文化与文明是同源同时的:同源于劳动实践,同时于劳动实践的发生。二是,人及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从无序到有序,是从简单到复杂的巨系统,即人与人类社会都是开放复杂的巨系统,其发展都是趋于复杂性的,这种复杂性使得两者的联系趋于紧密。这种紧密联系的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的整体涌现的过程。所谓人类社会的整体涌现,其实就是指人与社会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运动中统一,这种统一是人类的价值所在,因为,人类社会的整体涌现绝不是远离自身系统的“物自体”,而是整体自身之中的人。这就是说,人类社会存在的意义在于人,文化存在的意义在于文明,文明是文化的价值归宿。人与社会的辩证运动中的统一性的反映,中国古代思想谓之“大同”,当代中国学者谓之“和谐世界”。

最后,从文明、文化和社会三者的关系看。人类社会的存在基于劳动实践,而劳动实践中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实践活动的展开往往都是沿着人类身体器官功能的发展而展开的,如劳动工具是手的延伸,电脑是大脑功能的延伸,全球化信息系统是人类意识的延伸,而这些实践工具构成了经济社会形态的文化。要之,在劳动实践基础上,人类的文明是由文化来表现和承载的;反之,文化必以文明来推动,也以文明为归宿和目标。当代中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之所以赢得广泛认同,并被称为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思想,其哲学根据应当在于此。就此而言,文明可谓是社会的主观表现,文化可谓是社会的客观表现。

需要指出的是,从文明与文化的不可分,推出具体的文化与具体的文明不可分是不符合实际的。的确,在抽象的理性认识中,文明与文化是不可分的,因为,文化与文明是需要相互规定的。文明是具有社会性的文化的产物,即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自觉改造世界的产物;文化是具有人性的文明的产物,即每个实践着的个人自觉改造世界的产物。可见,离开了文明则文化不存在,离开了文化则文明不存在。但在实际生活中,某一具体的文化与某一具体的文明并不构成充要条件,两者是可以分离的,如拥有科学的宗教知识并不一定就是某个具体的人是否文明的充要条件;事实上,这个人是不是文明的,离开了科学的宗教知识也还可以是文明的,如他具有科学技术知识。反之,某个人文明与否,并不与某一具体的文化构成充要条件,如某位著名文学家身上体现了当代人类文学艺术创造的文明状况,但他不一定就非要因文学艺术文化的成就而被称为文明人,他还可以因为能够运用现代科技产品如电脑而被称为文明人。

总之,基于劳动实践,从人与社会的实际出发,从而揭示文明与文化的内涵及其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科学的探索方向。如果文明首要的基本的属性为人性和文化首要的基本的属性为社会性能够成立,则这可以为研究反映人的存在状态的文明学奠定理论基础,也可以为研究反映社会的存在状态的文化学提供又一理论支点。从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看,如果说文化学的根本理论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那么文明学的根本理论问题却还远远处于前科学状态,人们对“人体科学”①参见:钱学森.一个人体科学的幽灵在我们当中徘徊 [A].顾吉环,李明,涂元季.钱学森文集.卷3[C].北京:国防出版社,2012.的强烈争鸣反映了这一点。文明学的探索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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