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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侯的雅俗观

2014-03-20马伯庸

国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音乐界老夫子子夏

马伯庸

几千年前的孔老夫子有一个梦想,就是“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对孔老夫子来说,《韶》、《舞》就是最高雅不过的上等音乐,应该提倡。对于当时涌现出来的一些新生事物,比如说郑国和卫国的音乐,老夫子就很讨厌,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意思是郑国的音乐格调低俗、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心灵。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么高的觉悟。那个时代,郑乐极为流行,秉承孔子遗志的门徒们只好四处奔走,苦口婆心试图去说服列国诸侯要反三俗。

有一天,孔子的得意门生子夏去见魏国的魏文侯,谈到这个问题。魏文侯老老实实承认:“我穿得整整齐齐去听古乐,老打瞌睡;听新的流行音乐时候,却乐此不疲。”子夏没办法,义正词严地给魏文侯分析,说古乐多么健康,多么高尚;那些郑、卫之声多么低俗,多么浅薄,多么缺乏内涵。

大家都知道,理论分析是一回事,爱听不爱听是另外一回事。结果子夏讲了一大套,魏文侯还是客客气气,昏昏欲睡,此事就此不了了之。

几千年以后,这种现象又重演了一回。

最近一批音乐界的知名人士召开了一场“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的座谈会。会议上呼吁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扰,摈弃低级恶俗之风,着重在音乐欣赏方面对网络歌曲的主要传播对象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引导,使他们认识到低俗网络歌曲对自身成长的侵害。——这些新时代的“子夏”拥有很强烈的责任感,觉得自己是雅乐正统,眼见礼崩乐废,忍不住要站出来匡扶纲纪。可很不幸的是,在这个时代,“魏文侯”们更多。

知名人士们所批判的那些恶俗音乐,无一例外都流行很广,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这些音乐如此低级趣味,那为什么还具备如此之大的影响力,以至于音乐界要专门开会来抵制呢?究竟是愚民无以教化,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就我个人的看法,既然广大人民喜闻乐见,那所谓“恶俗”的音乐自然就有它能够流行起来的道理。知名人士居高临下地进行批判,俨然就把自己搁到了道德制高点和法官的地位。问题是,人民群众并不傻,工作需要指导,娱乐就免了吧。音乐不是猴子山,不用分三六九等,也不需要搞宗教审判,也不必让卫道士们来教。音乐嘛,自娱自乐而已,各得其所便好。

说到底,其实歌曲是无所谓雅俗的。阳春白雪是好东西,阳春面和白雪公主也不见得俗气。歌曲存在的意义,便是能够给人带来愉悦。艺术这种东西,是不需要什么权威来进行评判的,套句现成的话,只有艺术形式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想如果魏文侯如果复生的话,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

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流行音乐被斥为是“靡靡之音”,上有音乐学院的教授围剿,下有居委会老太太满大街巡逻。我手里收藏了一本名字叫《如何鉴别黄色音乐》的小册子,里面语言精辟、论证严密,气势磅礴,中心思想就是恶俗音乐罪大恶极,大有“流行乐不亡,中国必亡”之势,把猫王、披头士甚至爵士乐挨个骂了个遍。

现在究竟局面如何,不用我说大家也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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