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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类改革启幕

2014-03-19

商周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技术类职级待遇

刚结束没多久的广州“两会”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该办法于3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部门决算草案按经济分类编报支出,并细化至款级科目”,外界解读为进一步透明化,是上级类目不断向下“拆解”的过程。这也意味着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在“阳光下运行”。

而在今年年初,中组部、人社部等方面联合召开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重点强调,要把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作为整个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点,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选任制度和机制。

针对全国公务员录用、考核、薪酬等方面的改革正在紧密筹划当中。

公务员的分类改革

为什么要强调“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这与当下基层公务员普遍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关。近年来,县以下基层公务员队伍普遍出现了年龄和知识老化、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一些少数艰苦边远地区,甚至还出现了招人难、留人难的现象。

对于2014年如何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曾表示,在建立健全公务员选任制度和机制的同时,要重点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一些艰苦边远地区,要适当降低公务员录用门槛;在县级以下机关,要全面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目的是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

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中国已经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制度。

但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中国公务员管理一直采取的是“大一统”模式,没有什么类别划分。从事综合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的机关人员与在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的政府部门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如果个人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只要进入公务员队伍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

从2006年8月开始,深圳市就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率先实施了专业化改革,但当时的动作很小,在全国基本没什么影响。2010年,受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深圳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而相关配套政策的一系列改革一直持续至今。

作为全国惟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深圳的基本做法是首先把大部分从事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服务的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中划分出来,归为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高达69%,共分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至七级“执法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由高至低设有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

按照规定,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从表面上看,是没有被划分出来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了便宜,端的还是“铁饭碗”,但实际上,是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晋升空间和机会更大。

现存的公务员体制有个弊端,由于管理岗位有限,绝大多数普通公务员都是晋升的机遇少,工资待遇也难上调。从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之后来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待遇是与机构规格挂钩,大多数人都将在科处级以下退休,而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待遇均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只要工作业绩平稳,薪酬待遇都相对较高。

据深圳市的一位专家介绍,按照目前深圳的公务员分类制度,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绝大部分人在退休前可以升到二级执法员,大致享受的是综合管理类副处以上的薪酬待遇水平;专业技术类的高级专家更是可以享受到局级以上的薪酬待遇水平。

从2010年全面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至今,深圳方面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据了解,国家公务员局在起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过程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深圳的政策经验。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主张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认为这样的改革应该进一步扩展至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凡是涉及财政拨款的人员都应纳入此改革”。

不过,叶檀认为深圳公务员改革是把公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档。公务员依然享受体制内的待遇,铁饭碗还是摔不破。按照《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就有“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分类算不上根本改革。被广为称道的养老体制并轨改革稍有新意。但政府为公务员缴纳的经费没有下降,增加了一块个人缴纳的8%部分。如果公务员主动离职,账户可以带着走,不必耗到头发花白。真正的改革是聘任制,深圳实行了新进公务员聘任制,但这只是第一步。

薪酬改革倒逼提速

从2013年1月中央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始,到“六项禁令”;从反“四风”,再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一年的政府部门新“整风运动”,几乎涵盖了从“舌尖”到“车轮”、从土特产到提货券等多个方面。

规定和禁令等多项“紧箍咒”密集出台,让那些平时隐性收入高的公务员的抱怨声四起,甚至发出“为官不易”、“官不好当了”的声音,也频频传出公务员辞职的消息。

关于改革引发的公务员“辞职潮”的说法,虽然被多位专家否认,但也有人认为,公务员因反腐离职晗恰说明该职业回归正常,不管是内部的适当调整,还是外部大环境的“倒逼”,一些媒体评论依然带有乐观态度:“不谈具体机构部门是否该压缩福利,以及压缩的幅度,在总体上,当入职若干年的公务员因为反腐而产生离职行为,恰恰体现了作为一种职业的公务员正在靠近它的正常轨道。”

今年1月,竹立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几年,破除“官本位、权本位”将是一种正常现象,届时,“公务员不热”也将成为一种常态。

在这种预期下,涉及公务员的薪酬改革终于有了提速的迹象。

那么,涨多少,怎么涨,一直是个问题。同时,如果仅是因为灰色收入减少了,就要求涨工资,总是透着那么一股子明目张胆将“暗补变明补”的嚣张。毕竟,灰色收入乃不当收入,虽然长期存在却也不应理直气壮,更不应成为公务员辞职的意愿表达以及要求加薪的正当理由。

“公务员原本就是为人民服务的队伍,绝对不允许利用公共资源获得好处和福利,如果仅是因为减少了灰色收入而辞职,那我觉得这是好事,这样的人应该尽快离开公务员队伍。”竹立家强调称,日本、德国等地的公务员工资原本就不是很高,但他们有为国家服务的荣誉感和自我实现感,我们也应该给我们的公务员更多的荣誉,使其成为值得尊重的人。

既想享受体制内的稳定,又想拥有体制外的高收入,这似乎是一个悖论。

“公务员职业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原因在于‘只进不出。”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沈友军建议,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实行合同管理,这是畅通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根本解决方案;同时,人员退出必然涉及人员的生存保障问题,只有把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障解决好,才能激活人员的顺畅流动。

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重心在于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其中最主要的两个任务就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以及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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