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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探讨

2014-03-18王礼红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财税政策创新发展中小企业

摘要: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和地位日益重要,其创新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单靠市场机制难以有效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要政府财税政策予以支持。文章依据Rothwell与Zegveld对创新政策工具的分类,从供给面、需求面、环境面对我国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给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 创新发展 财税政策

大量国内外的经验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和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方面,中小企业创新关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推动创造就业方面,中小企业创新则直接关系到高水平的就业人员增加和劳动力结构的升级。因此,积极探索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财税政策支持的理论基础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技术创新具有外部效应,会造成技术的有效扩散,非常有利于国家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所以,技术创新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不应属于纯粹的私人投资范畴。技术创新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技术创新必然会带来外部收益,而创新者无法通过市场取得外部收益;但创新风险是私人承担的,而创新收益却为社会所共享。所以,政府可以通过财税政策的调节补偿创新者部分收益,分担部分风险,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政策工具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很强的激励作用

寻找、设计、确定合适政策工具并不是简单的事,宏观措施并不是经常、明显地有效。因此,类似于“普遍优惠政策”这样的政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无意义的。政策制定必须是能影响特定经济活动、特定产业、特定技术的政策。Rothwell和Zegveld将一般性的创新政策进行了归纳,创新政策可以被分为三类,如表1所示。

从表1中可以看出,创新政策分为供给面的政策、环境面政策、需求面政策。本文所探讨的是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财税政策在这三类政策中都有提及,比方说供给面政策下面的财政资金的支持,需求面政策下面的政策采购支持,环境面政策下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等,可见财税政策是对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财税政策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中小企业的创新一般要经过研发阶段、产品化阶段、商业化阶段。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体现在企业自主创新的每一个环节上,在研发阶段政府可以给予公共财政的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激励等措施;在产品化阶段,政府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在商业化阶段,政府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在整个创新过程中,政府都可以搭建信息平台,提供企业足够的市场信息。通过财税政策的导向,以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减弱自主创新的不确定性,培育自主创新环境以增加创新者预期收益,刺激企业的自主创新。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Rothwell与Zegveld的研究可以看出,供给面政策、需求面政策和环境面政策都会对创新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影响。《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各级政府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可以从供给面、需求面、环境面去完善财税政策,以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一)财税政策从供给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设立财政专项基金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一条提到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各级地方政府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建立财政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上,各级政府已经做了一些努力。例如,江苏省政府成立的“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缺口,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政府要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可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完善公共财政资金的补助政策

公共财政资金补助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公共财政补助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人才补助。各级地方政府对于中小企业引进的高科技创新型人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并在户口、子女教育等问题上给予照顾,解决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创新工作。

(2)社保补贴。中小企业员工社保支出已经成为中小企业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处在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很大,如果在员工社保费用支出方面能得到政府补贴,将极大改善企业资金状况。

(3)研究开发补贴。给予研究开发直接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减少技术创新的风险性,还可以将技术创新的部分外溢社会收益转化为企业内部收益。

(4)贷款补贴。中小企业由于本身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在借贷市场上通常以较高的资金利率获取贷款,这无形之中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各级政府可以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二)财税政策从需求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需求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主要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安排,创造和增加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技术创新的“市场拉动效应”。这样的安排,可以使企业的创新产品在市场开拓期有比较稳定的市场需求,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风险。在发达的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购买了大约国民生产总值15%甚至更多的商品和服务(纳尔逊认为政府的这个比例是30%—50%左右)。政府留出一定比例的政府采购合同给中小企业,就意味着中小企业有一个稳定的市场,可以从需求层面给予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一个制度保障。endprint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着手制定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的产品目录,特别是对自主创新生产科技型产品的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中小企业更多地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确保中小企业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政府采购平台。各级政府还可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资金中的一部分(参照美国的经验,可以规定为20%左右)用于采购当地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这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拓展市场空间,推动其创新发展。同样要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不停留在文件上,每年各级政府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的有效监督,确保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财税政策从环境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国家利用有关税收政策支持鼓励中小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从企业所得税方面激励企业创新发展。

(1)允许研发费用后转扣除。创新型中小企业收益不稳定,费用发生的当期很可能没有足够的所得用于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使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应当允许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可以无限期后转,排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空,可以有效激励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

(2)允许利息支出全额扣除。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无形资产比重大,收益不稳定,其流动性风险通常会高于商业银行设定的警戒线,使得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比较困难,迫使一些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转向非金融企业融资。现有的所得税法对于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超过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的部分是不允许扣除的,这无疑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允许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比照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扣除方式,全额扣除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这样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激励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3)允许所得税弥补模式和期限调整。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亏损弥补期限可以向前和向后无限期结转,才能完全避免对亏损征税,才符合所得税的实质。改变现有的所得税弥补模式和期限,允许向前转3年,向后转期限适当延长,这样可以使得中小企业在当期亏损的情况下,可以有前期已纳所得税款的退还,特别是对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励企业的创新发展。

2、政府公共财政搭建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取信息,促进企业与市场的融合,推进企业与高校之间产学研合作。目前,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活动主要依靠的是产业链上的商业伙伴以及自身努力,尽管经过多年的磨练和积累,中小企业在传统渠道中已经具有了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但从外部获得信息和创新支持相当有限。大量的创新投入和产出均集中在大型企业,同时大型企业在开展创新过程中更容易从政府获得各类信息,也更容易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因此,各级政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由政府搭建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建设,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创新方面的培训,为中小企业的创新牵线搭桥,同时也帮助中小企业与高校之间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总结

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一国的经济成长,不在于这个国家有多少大型企业,而是在于这个国家中小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前文的分析指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需要政府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政策方面予以激励。财税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政策工具,可以有效地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各级政府在财税政策上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并做好审计与绩效考评,使得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中小企业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毕守峰,孔欣欣.中小企业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9)

[2]韩林静.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1(5)

[3]陈劲,王飞绒.创新政策:多国比较和发展框架[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4]宜国萍.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以绍兴市为例[J].财会研究, 2011(12)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济转型背景下苏南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2013SJB6300004)阶段性成果〕

(王礼红,1981年生,江苏高淳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税收法规)endprint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着手制定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的产品目录,特别是对自主创新生产科技型产品的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中小企业更多地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确保中小企业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政府采购平台。各级政府还可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资金中的一部分(参照美国的经验,可以规定为20%左右)用于采购当地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这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拓展市场空间,推动其创新发展。同样要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不停留在文件上,每年各级政府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的有效监督,确保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财税政策从环境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国家利用有关税收政策支持鼓励中小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从企业所得税方面激励企业创新发展。

(1)允许研发费用后转扣除。创新型中小企业收益不稳定,费用发生的当期很可能没有足够的所得用于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使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应当允许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可以无限期后转,排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空,可以有效激励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

(2)允许利息支出全额扣除。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无形资产比重大,收益不稳定,其流动性风险通常会高于商业银行设定的警戒线,使得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比较困难,迫使一些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转向非金融企业融资。现有的所得税法对于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超过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的部分是不允许扣除的,这无疑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允许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比照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扣除方式,全额扣除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这样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激励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3)允许所得税弥补模式和期限调整。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亏损弥补期限可以向前和向后无限期结转,才能完全避免对亏损征税,才符合所得税的实质。改变现有的所得税弥补模式和期限,允许向前转3年,向后转期限适当延长,这样可以使得中小企业在当期亏损的情况下,可以有前期已纳所得税款的退还,特别是对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励企业的创新发展。

2、政府公共财政搭建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取信息,促进企业与市场的融合,推进企业与高校之间产学研合作。目前,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活动主要依靠的是产业链上的商业伙伴以及自身努力,尽管经过多年的磨练和积累,中小企业在传统渠道中已经具有了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但从外部获得信息和创新支持相当有限。大量的创新投入和产出均集中在大型企业,同时大型企业在开展创新过程中更容易从政府获得各类信息,也更容易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因此,各级政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由政府搭建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建设,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创新方面的培训,为中小企业的创新牵线搭桥,同时也帮助中小企业与高校之间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总结

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一国的经济成长,不在于这个国家有多少大型企业,而是在于这个国家中小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前文的分析指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需要政府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政策方面予以激励。财税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政策工具,可以有效地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各级政府在财税政策上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并做好审计与绩效考评,使得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中小企业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毕守峰,孔欣欣.中小企业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9)

[2]韩林静.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1(5)

[3]陈劲,王飞绒.创新政策:多国比较和发展框架[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4]宜国萍.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以绍兴市为例[J].财会研究, 2011(12)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济转型背景下苏南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2013SJB6300004)阶段性成果〕

(王礼红,1981年生,江苏高淳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税收法规)endprint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着手制定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的产品目录,特别是对自主创新生产科技型产品的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中小企业更多地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确保中小企业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政府采购平台。各级政府还可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资金中的一部分(参照美国的经验,可以规定为20%左右)用于采购当地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这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拓展市场空间,推动其创新发展。同样要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不停留在文件上,每年各级政府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的有效监督,确保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财税政策从环境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国家利用有关税收政策支持鼓励中小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从企业所得税方面激励企业创新发展。

(1)允许研发费用后转扣除。创新型中小企业收益不稳定,费用发生的当期很可能没有足够的所得用于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使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应当允许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可以无限期后转,排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空,可以有效激励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

(2)允许利息支出全额扣除。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无形资产比重大,收益不稳定,其流动性风险通常会高于商业银行设定的警戒线,使得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比较困难,迫使一些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转向非金融企业融资。现有的所得税法对于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超过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的部分是不允许扣除的,这无疑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允许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比照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扣除方式,全额扣除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这样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激励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3)允许所得税弥补模式和期限调整。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亏损弥补期限可以向前和向后无限期结转,才能完全避免对亏损征税,才符合所得税的实质。改变现有的所得税弥补模式和期限,允许向前转3年,向后转期限适当延长,这样可以使得中小企业在当期亏损的情况下,可以有前期已纳所得税款的退还,特别是对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励企业的创新发展。

2、政府公共财政搭建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取信息,促进企业与市场的融合,推进企业与高校之间产学研合作。目前,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活动主要依靠的是产业链上的商业伙伴以及自身努力,尽管经过多年的磨练和积累,中小企业在传统渠道中已经具有了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但从外部获得信息和创新支持相当有限。大量的创新投入和产出均集中在大型企业,同时大型企业在开展创新过程中更容易从政府获得各类信息,也更容易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因此,各级政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由政府搭建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建设,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创新方面的培训,为中小企业的创新牵线搭桥,同时也帮助中小企业与高校之间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总结

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一国的经济成长,不在于这个国家有多少大型企业,而是在于这个国家中小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前文的分析指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需要政府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政策方面予以激励。财税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政策工具,可以有效地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各级政府在财税政策上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并做好审计与绩效考评,使得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中小企业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毕守峰,孔欣欣.中小企业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9)

[2]韩林静.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1(5)

[3]陈劲,王飞绒.创新政策:多国比较和发展框架[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4]宜国萍.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以绍兴市为例[J].财会研究, 2011(12)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济转型背景下苏南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2013SJB6300004)阶段性成果〕

(王礼红,1981年生,江苏高淳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税收法规)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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