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型银行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策略研究
2014-03-14宋燕辉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济南250014
◎ 宋燕辉(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济南250014)
我国大型银行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策略研究
◎ 宋燕辉(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济南250014)
近年来,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加之监管部门的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开始改变经营策略,纷纷将目光投向小微企业。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无论从自身角度还是相较于中小型银行来说,都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型银行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策略选择。
小微企业本身具有经营规模小,缺少抵押品等固有缺陷,商业银行对其发放贷款,风险大且成本高。因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商业银行尤其是本外币资产总量大于等于2万亿元的大型商业银行(以2008年末各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参考标准)更倾向于发放大中型企业贷款,而忽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近年来此种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商业银行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小微企业,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金融加速脱媒,更多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减少了对银行贷款的依赖,议价能力在增强;二是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小微企业贷款能够减少资本消耗;三是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增速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得低于上年同期增量。大型商业银行考虑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但是,由于国内经济形势疲软,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呈现上升趋势,不少商业银行开始缩减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大型商业银行应否继续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以及如何开展,成为摆在学界和业界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已获成效
考虑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近年来大型银行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开拓力度。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持续丰富,贷款技术日益先进,贷款模式不断创新,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已取得相当成效。
1.1 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数量与占比
截至2012年末,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078.5亿元,增速达13.36%,比同期公司类贷款高近3个百分点。其中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与建设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同口径的公司类贷款增速,仅工商银行未能超过公司类贷款平均增速,但工商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占公司类贷款的比重比较高,达29.06%。而四大行总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公司类贷款余额的比重仅为20.9%,这个数字相对于小微企业为社会所做的贡献以及它庞大的融资需求来说还是比较低的。同时,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34.61%,大型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
1.2 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已由“政府推动”转为“市场推动”
曾有观点认为大型商业银行本身缺乏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动力,是在监管层要求和政府政策推动下才发展小微企业金融的。然而,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金融加速脱媒的市场压力下,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已经成为大型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和战略转型的重要内容。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课题组首次开展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理人问卷调查显示,小微金融经理人认为小微企业业务的定价优势、客户结构稳定性和优势以及带来的交叉销售机会是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三大动力来源,仅有不足2成的受访者认为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是响应国家号召和监管层的要求,其实没有多大动力。
2 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存在的问题
2.1 产品单一且适应性差
各大型商业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特点设计的诸多贷款产品并不完全适应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这些产品过多地强调抵质押,贷款期限较短且对贷款用途限制较多。比如大型商业银行一般只向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而不发放或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但目前小微企业在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下,并没有对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进行明确细分。对小微企业来说,购买原材料,新上生产线与升级设备都是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如果简单地将生产线设备当作固定资产来对待,那就很难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2.2 组织机构效率低下,审批权过于集中
现阶段,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基本是按行政区域划分的,主要包括总行、分行、二级分行和支行等几个层级,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也是按照这种总分行制度设立的[1]。这种复杂的组织结构有如下缺点:首先,产品不能及时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因为一项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反馈流程至少要经过五个环节,其间耗费太多时间,直接导致产品的设计与规划跟不上市场需求。其次,信息传递成本高,信息流失率严重。银行对小微企业授信凭借的是对其软信息的掌握,而此类信息经传递的层级越多流失率越大。假设每个层级的信息流失率为20%,那么有关企业的软信息由客户经理到达总行审贷会要经过五个层级,也就是说总行审贷会获得的信息仅为原始信息的32.77%,这无疑加大了总行决策的难度。第三,信贷审批权过于集中。审批链条过长也会延长从申贷到放款的时间,降低贷款效率,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贷款„急‰的要求。
2.3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大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所具有的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及无法提供充足有效担保等特点,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大型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一直非常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并采取了一定的手段和方法,但上述调查显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仍然比较高,并且相对于2011年来说风险是在增加的。调查中,大型商业银行中所有的受访者均认为2012年相对于2011年来说风险增加了。并且,相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大型商业银行的受访者反映所在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相对要高一些,仅有3成的受访者认为低于1%,有5成的人认为在1%~3%,还有11.1%的人认为不良率在3%~4%。而另两类银行则有65%左右的受访者认为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低于1%,显著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33.3%。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无论从绝对还是相对的角度来看都是增加的,反映出了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状况不容乐观。
3 我国大型银行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策略选择
小微企业是商业银行客户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大中型优质客户的重要战略储备。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日趋重要,很可能成为其发展的下一个蓝海,未来大型银行将在较大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但如何开展需要大型商业银行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3.1 优化银行内部服务小微企业的组织架构
各大型商业银行积极落实银监会的„六项机制‰要求,纷纷进行组织机制改革,成立了众多的专营机构。但这些专营机构并未落实专营职能,大多流于形式。因此,大型商业银行要做好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必须进行组织架构的再设计,具体来说应分三步走。
一是分别建立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专业支行和针对小微企业的专业支行,对各支行进行客户和业务的重新划分。在过渡期内,将小微企业资源相对丰富的支行转型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支行。小微企业专业支行只接受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开展相应的营销与贷前调查工作,调查后可将资料直接报送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审查中心审查。
二是借鉴个人贷款审批中心模式,建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审批中心。首先,在一级分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审批中心,集中开展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审查和审批,提高专业化程度和效率,降低单笔贷款成本。同时可由其负责相应的贷后管理工作,提高非现场检查的比例,降低支行客户经理的贷后现场检查工作量。其次,建立区域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审批中心,逐步将各分行负责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审查审批工作集中至区域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审批中心,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查审批工作的集中化、系统化与标准化,各分行负责的贷后管理工作也可适时集中。
三是设立独立核算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事业部,实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在建立小微企业专业支行与区域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审批中心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建立包括这三个层级在内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事业部,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单配规模、单独核算与单独考核。由此,将原来的四级管理体系改为了三级管理体系。在小微企业金融事业部模式逐步成熟后可将其独立出来成立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控股公司,实现真正的客户分层与专营[2]。
3.2 细分小微企业客户,分级管理
美国富国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取得成功,部分应归功于对小微企业客户群体的细分。在富国银行的组织架构中,批发银行部负责管理超过100人的大中型企业贷款,零售银行部门专职客户经理负责10~100人的小型企业贷款,而1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贷款由基层网点负责营销[3]。富国银行还通过交叉销售的方式来有效识别客户的潜在需求,由此营销效率大大提高。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借鉴富国银行这些成功做法,认识到小微企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市场,不同规模的小微企业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应对小微企业这一细分市场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对具有不同特点的小微企业进行分层营销,采用不同的贷款产品和贷款流程。针对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情况,对于授信额低于500万元的具有个体经营特征的贷款应参照信用卡批量审核模式,将其划归于零售部门,从而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营销和审批效率;对于授信额度在500万~3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由信贷部门客户经理负责营销维护。
3.3 创新风险管理机制
大型商业银行过去通常运用信用评分技术进行客户风险识别,但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风险识别技术——内部评级法,它是对信用评分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和系统化,各大型商业银行开始积极研发这种基于违约率、违约损失率以及风险敞口的客户信用风险评级系统。但内部评级法对财务指标等硬信息的真实性依赖性比较强,而小微企业客户普遍无法提供全面的财务数据,并且也不具备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能力。所以,对小微企业客户风险的识别要回归信用评分技术,并且应该做到两点:一是对规模较小的小微企业,将企业主个人资质和信誉状况作为主要指标,建立以软信息为主的信用评分卡。二是通过„交叉验证‰技术对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的各类信息的真实性予以核实。交叉验证的依据主要来自收据、发货单等信息支持性文件和相关第三方的交流信息。主要验证客户提供的不同时间的数据是否互相矛盾,口头信息与书面信息是否一致,客户信息与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水平是否相当等等。
3.4 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创新力度
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的创新,首先应设计合理的产品研发管理模式。目前,大型商业银行普遍实行区域研发后报总行审批或备案的研发流程。这种研发流程存在时效性不强,统一的风险管理模式导致区域产品创新无法实施等缺陷,因此,应降低研发层级,缩减流程,建立高效的研发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可由小微企业专业支行提出研发要求,报送至小微企业贷款审查中心。审查中心设有专门的研发团队,负责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对区域内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研发的审查工作。对于超越团队的研发能力或是跨区域的研发需求,由小微企业贷款审查中心报送至总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研发团队,由总行团队开展产品的研发工作。如此,在研发管理权限方面,就形成了专业支行提出研发需求、区域性小微企业贷款审查中心负责审查、拥有产品创新权限、总行小微企业金融部负责对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研发工作进行管理的模式。研发权限的下放能使支行提出的产品研发要求得到及时的满足,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的研发效率,也有助于提高支行客理营销工作的积极性。
[1]王文生,黄智.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路径选择[J].海南金融,2013(2).
[2]王雅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战略定位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构想[J].南方金融,2012(11).
[3]陈游.富国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成功典范[J].武汉金融,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