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央视地沟油报道反思当前食品安全报道机制
2014-03-12严文明白京京
严文明 白京京
【摘 要】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本文对中央电视台近三年来有关地沟油的报道从报道频次、报道内容、报道模式等角度进行样本分析,分析了相关报道的优点与不足,并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报道机制进行了反思和总结。
【关键词】地沟油 食品安全 报道 机制
近年来,频发的瘦肉精、毒豆芽、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出现。尽管媒体不断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却并没有因之偃旗息鼓,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本文通过对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经济信息联播》、《焦点访谈》、《新闻1+1》等节目近三年来有关地沟油的报道进行样本分析,旨在能够以此一瞥食品安全报道的现状,同时对食品安全报道机制的提升进行探讨。
一、中央电视台地沟油报道样本分析
1、报道频次
中央电视台近三年来对地沟油的报道频率相对密集,在《每周质量报告》、《经济信息联播》、《焦点访谈》、《新闻1+1》等央视节目中都有所涉及。以《焦点访谈》为例,在近两年的报道中,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近30条,而地沟油事件就达4条,每条报道的时间跨度大概为4个月。
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2009年12月4日的《相聚在北京》节目中,讨论了食品安全的话题;《新闻1+1》节目在2010年3月24日以“地沟油:依然在地下?”为题进行相关报道。《焦点访谈》自2011年3月24日至2013年5月24日近30条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中,地沟油相关报道共4篇,分别为2011年8月28日“围剿地沟油”、2011年12年17日“地沟油是如何流向餐桌的”、2012年4月2日“围剿新型地沟油”、2012年8月28日“把住地沟油流向”。《每周质量报告》自2011年3月20日至2013年5月19日共22条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其中,地沟油相关报道共2篇,分别是2011年9月18日“围剿地沟油”、2013年4月7日“直击地沟油大案”。①
2、报道内容
近年来,央视针对地沟油的报道内容,主要集中在地沟油的来源与流向两条主线,大多以如何杜绝地沟油为主题。
具体来说,针对地沟油的六大生产环节,对制售地沟油现场进行具体详细的报道,同时对地沟油跨省制售流程进行揭露剖析,针对地沟油对人体的危害进行阐述,并请有关专家分析如何遏制地沟油等方面的内容。
以2011年12月17日播出的《焦点访谈》“地沟油如何流入餐桌”节目为例,以“如何流入餐桌”为主线,针对近期破获的制售地沟油特大案件,对地沟油从最初的来源、渠道、跨省后深加工等过程一一还原,指出“地沟油通常是一些打着生物柴油研究招牌的看似正规的企业进行大批量制售”这一普遍的运营模式,同时指出暴利驱使是地沟油制售猖獗的原因。最后围绕“如何建立起从地沟油的源头开始的追踪监督机制?如何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的有效的监管网络?如何建立起公众广泛参与的线索举报平台?”等内容提出了整治地沟油制售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焦点访谈》2012年8月28日“把住地沟油流向”这期节目中,将严格监管地沟油源头这一新的技术成果与实践进展进行报道,是有关地沟油类食品安全报道内容的新尝试,体现了在监管地沟油源头环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已经采取了新的举措和实践。
二、央视对地沟油事件报道优劣比较
1、地沟油报道中的优点
(1)快速反应,及时跟进最新进展。媒体时刻关注有关地沟油制售的最新动态,通过与公安部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等密切配合,及时跟进,附加记者暗访、群众举报等形式搜集有用信息,争取在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有关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并争取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持续关注,遵循纵向发展主线。对地沟油问题有一个持续的关注和报道,形成有关地沟油的间断性系列报道,引起社会长时间的关注。从地沟油的存在、制售过程、查处情况、地沟油监管新技术的出现等报道内容来看,报道是遵循从发现到惩处到预防的一个渐进发展的流程,这样的报道也能够体现客观、公正的报道理念。
(3)表明立场,彰显理性色彩。在针对地沟油类惡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时,央视作为我国主流权威媒体,能够在节目中针对此类事件进行横纵延伸。横向上,从事件本身出发,追根溯源,从源头和流向两端进行透明化报道,针对不同的环节邀请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惩治和预防等方面的建议。纵向上,通过持续关注来客观公正地报道,在整个节目中立场明确,尤其是报道的后半部分理性色彩浓厚。
2、地沟油报道中的不足
(1)报道模式固定化。目前关于地沟油的报道存在着模式化现象,基本上大多数报道都是遵循共同的思路和流程,即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接到线索破获地沟油制售企业后,媒体进行跟进,对制售环节、流程的具体细节进行报道。有新的重大案件破获或者新型地沟油制售案例出现后再报道,形成一个在时间上更新但内容上没有实质性变化的报道模式。
以《焦点访谈》四期关于地沟油事件报道为例,2011年8月28日:有关浙江省宁海县警方破获的一个加工窝点的地沟油非法制售。2011年11月27日:公安部在“打四黑除四害”的专项行动中破获的十起制售地沟油案件之一。2012年4月2日:3月21日安徽、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山东集中对特大新型地沟油专案实行收网行动中摧毁特大跨省新型地沟油犯罪网络。
(2)报道内容和范围存在失衡。以地沟油报道为例,当前主要集中在对违法制售地沟油作案人员的惩治及制售环节、流程的报道,而通过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后,对于监管部门的应对措施、市场是否在曝光后有所好转、政府是否有所立法等内容鲜有涉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报道的阶段性进展。同时,相关报道在对受众如何甄别地沟油等安全科普方面也存在很大的欠缺。在范围上,目前相对单纯地涉及到企业、作坊层面,对地沟油的六大生产环节的监管部门的报道缺失,没有达到客观、平衡的报道。而且此类报道密集出现,平衡报道不足,易引发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
(3)新闻表达待商榷。在有关地沟油的报道中,新闻表达方面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一些新闻措辞的使用可能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并使人们对食品安全更加担忧。如2011年12月17日《焦点访谈》在报道公安部公布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破获的十起制售地沟油的案件时形容道:“这些案件涉及的人数多、地域广、作案手法多样,隐蔽性强”;在2011年9月28日《每周质量报告》在报道中概括道:“作案人员在浙掏捞粗炼倒卖至山东,经过深加工后又卖到河南进行批发销售,六个环节都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把地沟油生产者打造成极其有手段的形象,可能会使公众对我国监管部门在每个环节的投入力度及能力产生质疑。
三、从地沟油报道反思食品安全报道机制
1、第一时间反应,及时报道
食品安全与公众的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因此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应该首先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及时报道,满足受众的知情需要。同时,媒体作为社会的“瞭望者”,有监视环境的功能和义务,因此对社会中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发现和报道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2、注重信息报道的平衡化
平衡化报道分为横纵两个层次。横向上,要明确食品安全报道的概念,即不完全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还囊括了食品安全知识等信息的传播,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进行甄别的知识宣传。同时,还要注重适当的正面报道来进行正向的舆论引导和心理安抚。媒介传播信息、报道新闻的过程实际上是进行议程设置和拟态环境建设的过程,一味的负面报道不利于社会和諧稳定的发展,因此要注重平衡化、客观化的报道。
另外,在报道范围上还应该涉及监管部门、大企业等,突破常规关注的黑作坊、黑市场。纵向上,对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进行持续的跟进,对惩治、立法、业界最新动态进行报道,既满足受众的知情需要,又是对市场的革新和可持续发展负责。
3、尊重受众心理,规避社会恐慌
媒体恐慌是指媒体在对社会恐慌事件进行大规模报道的过程中,会导致产生新的更多的恐慌现象或恐慌心理。它包含人们对媒体的恐惧心理,也包含由媒体的夸大报道所造成的恐慌。②
食品安全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传播不当,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集体失望、媒体恐慌甚至社会信任的缺失。媒体在涉及食品安全报道时要谨慎传播,既要注意合理化新闻表达,又要防止夸大事实。在履行媒体社会责任的同时,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追求轰动效应,进行虚假报道,要在报道之前进行理性考量,避免出现“新闻伤农”等情况的出现。
4、突破常规,丰富健全报道模式
当前食品安全报道的常规化模式是“出现问题——媒体进行报道——相关部门介入并进行查处”③,而在地沟油事件的报道中,常规模式是“相关部门介入并查处——媒体进行报道”。第一种模式中,媒体作为社会问题的先锋来发现问题引起国家政府的重视,第二种模式中媒体进行报道告知公众的同时树立公众信心。两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媒体的地位和角色较为尴尬,报道后对相关部门的查处和整治存在一定的负面效果,有一定的越位之嫌;而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惩处后媒体再进行报道,又会让公众对媒体的及时性产生质疑,还会造成一定的信任危机。因此要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报道模式,就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与媒体的有效沟通。
5、树立科学传播食品安全的意识
在进行食品安全报道时,既是对媒体社会责任感的考验,又是对其专业水准的考量。新闻工作者要树立科学传播的意识,在秉持着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前提下,客观、公正的进行报道,不刻意夸大渲染事实。同时,由于食品安全报道多涉及专业领域知识,如果新闻工作者不加了解就进行报道,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新闻伤害和一定程度受众心理恐慌甚至媒体恐慌,因此新闻工作者在进行食品安全报道时,要对食品安全报道的关键何在,报道的采制过程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报道会对受众产生何种影响等各种细节进行明确。新闻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以科学传播食品安全的意识来进行食品安全报道。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危机意识危机传播与媒介素养研究”(11JJD860006)成果】
参考文献
①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
②邵培仁,《恐慌源于媒体——媒体恐慌论介绍及启示》[J].《新闻记者》,2007(5)
③李丽英、王青波,《食品安全报道的现状和对策》[J].《传媒观察》,2012(2)
(作者:严文明,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学博士研究生;白京京,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学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