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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方濬颐《梦园琐记》的文体性质*

2014-03-12峨,王

关键词:笔记小说

刘 峨,王 军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方濬颐(1815—1889),字子箴,号梦园,安徽定远炉桥(清属凤阳府,今安徽定远东)人。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同治八年(1869)授两淮盐运使。历任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道御史,两广盐运使兼署广东布政使、四川按察史等职。

据史料记载,方濬颐是一名颇有建树的官员。王振世《扬州览胜录》中以“官两淮十年,尤多善政”来褒彰方濬颐在扬州的政绩。同时,方濬颐还是一位视文化事业若生命,奋斗终身,矢志不渝的文人、作家、书法家、收藏家、鉴赏家。晚清时期江淮地区有“怀诗、寿字、定文章”[1]之说,“定文章”就是指定远方濬颐、方濬师、方濬益三兄弟,而其中又以方濬颐声名最著。方濬颐任两淮盐运使时,在扬州创办淮南书局,广揽四方贤士,并增设梅花、安定两书院,召集学士校刊经籍,重修大明寺“平山堂”、天宁寺等诸多名胜古迹,主修《续纂扬州府志》。《扬州览胜录》载:“都转(方濬颐)提倡风雅,为卢(见曾)、曾(燠)以后一人。”《民国江都续志》也持此论,也就是说在任两淮盐运使的官员中,方濬颐和卢(见曾)、曾(燠)一样为扬州的文化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方濬颐晚年定居扬州筑“梦园”,主讲安定书院,教书育人,著书立说,以文会友,诗词唱和。《皖志列传·方濬颐传》载“方濬颐才思敏捷,极善言吐,又能著书,刊行的诗达4000首,60岁后终日研究诸子史传,撰写随笔,日一篇或三五篇,笔耕不辍,实属罕见,因而名冠江南”。他的好友芥航法师曾有《风雨自遣》诗云:“漫道禅心无著处,半床诗画半床书。”这正是方濬颐晚年生活的写照。

遗憾的是,无论是政绩彪炳、文名鼎盛的方濬颐本人,还是他的《梦园琐记》,长期以来都未能得到学界的重视,关注者寥寥,这与方氏在晚清文坛、政坛和历史上应有的地位极不相符。我们应该给予方濬颐这位晚清重要的皖籍作家更多的关注,对其生平及著作做细致的梳理与研究,在多维视角下对其进行全面观照,挖掘方氏文学、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价值。

《梦园琐记》清稿本,共十二卷,繁体竖排手写,既无序跋,也无凡例、目录,读来费时费力。因一直以来不受关注,相关的梳理、审定、校勘、注释等整理加工工作无人来做,所以也没有便于今人阅读、研究的新版本。笔者希望能以此文引起学界的重视,并有学者能够着力于《梦园琐记》的古籍整理工作,早日有简体横排版的点校本面世。

分类工作是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要研究《梦园琐记》,不仅要“知人论世”,全面掌握作者方濬颐的生平与创作之关系;更要立足文本,准确界定《梦园琐记》的文体性质与分类。只有先搞清楚《梦园琐记》的文体特点,其他的研究工作才能有效开展起来。

关于《梦园琐记》的文体性质与分类,少有人论及,笔者所见的仅有黄山学院张振国《清代安徽稀见文言小说补录》一文中将其列为“稀见文言小说”[3],但也仅仅是对其特点稍加论述,一笔带过而已。笔者认为,《梦园琐记》当归为文言笔记体小说。这“文言”自不必再说,但是否可以归为“小说”,又算不算是“笔记体”,这两个问题都尚须科学论证。

方法论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占据基础性的地位,科学的结论必须建立在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那么,如何才能科学地界定一部著作的文体性质呢?明代著名文艺批评家胡应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科学的方法:“小说家一类,又自分数种……或一书之中,二事(按指不同题材内容)并载;一事之内,两端俱存。姑举其重而已。”[4]

“文体(文学体裁)构成具有外在的形式和内容的规定性双重因素。它既具有语言、结构方面的特征,同时也有内容和题材方面的因素。因此,在分类上可以产生多角度性,在标准上产生不一致。”[5]一方面,中国古代小说作品浩如烟海,头绪繁多,内容庞杂,形制体例也十分繁杂,虽有其特点,但并非千篇一律,整齐划一;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小说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表现方法和题材内容互相影响、借鉴,以及上下延续的情况。而研究者区分的视角不同,尺度不同,标准不一,很难得出一致的结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研究者。笔者认为,胡应麟所提出的“姑举其重”,也就是以一部作品题材内容和功用的主要侧重与倾向来确定其归属,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较好方法。“姑举其重”既直面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分类纷繁芜杂的状况,又依照古代文体分类的传统“功能”视角,从作品的实用性质、题材类型、表现形式等方面来进行界定,操作起来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省去了许多左右为难、难以取舍的麻烦。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把目光牢牢地锁定在了她们身上。我发现,但凡是班级排队,诸如上下午大课间、体育课、信息课以及放学,她们都会刻意保持距离,俨然熟悉的陌生人。我找了个由头,调整了排队站位顺序,当然主要还是为了将她们隔开,试图让距离淡化她们之间的矛盾。

纵观《梦园琐记》的文本,我们可以发现这样几个鲜明的特点:

1.所录多为亲见亲历或别人讲述之事,是为故事的基本来源

如《梦园琐记》卷一中记载的两则故事:“先大父十四岁时忽患心痫之症,每夜辄发”,后遇仙人赐药痊愈一事,源自“四姑母告予”;而另一则文字所记“吾家有祖姑,守节完贞,事母尽孝”的种种事迹,则是作者这个侄孙不忍心让“吾祖姑之奇节至行”“听其湮没,弗传于世焉”而特意记录下来的。再如《梦园琐记》卷八开篇就是“龙溪又述四则,其一云……其二云……”,指出四则故事源自别人的讲述,而文中随处可见的“叔平言”、“礼园言”等,更是清楚地表明该故事是转述自他人。为表示严谨实录,方濬颐往往在转述时还清楚地标明何时、何地、何人、何时,特别是将所述的人物信息细化到姓名、籍贯、身份甚至年龄等,讲述情节发展过程时有言语、行动甚至心理描写,故事性得到了增强,可信度也有效提升,小说的特性较为明显。即便真事,亦可称小说,这正是《梦园琐记》的魅力所在。

2.奇闻异事、神鬼精怪、因果报应故事占据了较大比重,是为全书的主体部分

《梦园琐记》中记载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或稀奇古怪,或珍稀罕有,或具有地域特色的饮食、器物、金石、异宝等。如《梦园琐记》卷一中记载有“大于门不能进也,因命庖丁剖而为四,门乃得入”、“十余口啖两月始尽”的极大月饼;记载有作者“曾两见之”,或“形椭而圆,表里莹澈,中涵一水泡如珠,倒之有声,珠泛于上”,或“开目障,可使盲者复明”的珍稀“空青”(白玛瑙);还有关于“封缸”、“五香”、“绿豆曲”、“女儿酒”、“神木酒”等各地美酒佳酿的记载。卷八中还记载了一匹只能骑三十里的奇马。此马首先奇在“非许莫能骑,他人近之则蹄且齿”。益奇之处在于即使是真正识马的许令“亦仅能骑三十里而止,过则易骑,不相强也”。自以为识马的巴令初骑此马“往来驰骋……于马上扬鞭顾盼,而谓许曰:此天下之良马也”。于是许令将此马赠给巴令,众人“皆为马得主庆且贺”。但过了一年,马又回来了,原来因“行三十里马止,公怒鞭之,不行愈鞭之”,最终落了个马怒人伤的结果。巴令“懑甚,不作书而使下走以马还也”。这时他再也不说此马是良马了,“拍案曰:此天下之不良马也”。许令最后一语道破:“马则犹是也,而公齿加少矣。”

劝善惩恶、因果报应类的故事更是方濬颐和众多文人作家热衷传述和记载的题材内容。如《梦园琐记》卷七中记载,杭州某生因误杀沙弥而“遁往金华山中古刹披剃为僧”,二十多年后与此沙弥的后身相遇,因一僧一弁“皆善解冤”而“立地成佛”;另有一则故事讲婺邑北坑头匠作潘某“从屋上堕于地,伤尻骨,遂成残疾,行乞于市者三年”,本是悲剧人物,但后来因拾金不昧,天人感应、善有善报,遇仙人赐药而“霍然而愈,行动如常人”。

鬼狐灵异类故事也是文人作家笔下的重头戏。卷八中记龙溪讲述的四则故事,其一云“庐州府署后楼五楹旧有狐居”。一个“习拳勇,自负胆力”的老仆“欲观其异”,却被狐“以游戏遣之”,“甫欲睡,闻鼓声如雷自枕中作,隆隆聒耳,不能成寐,起坐即又不闻,卧则复作,凡三夕未交睫,倦不能支,遂不敢再往”。狐不动声色,也不现身,就把侵入者驱逐了出去。作者赞曰:“狐亦黠矣哉!”卷六中记浙江绍兴刑名沈某“品甚端方,胸无城府,好饮,醉后劇谈多不慎”,多次入冥断狱,“皆持平之,至宜乎”,但终因泄露天机,“冥间不令还阳也”。隐晦影射了封建吏制的黑暗腐败和普通老百姓的含冤受屈,秉公执法的清官能吏也只能到冥间一展身手,最终还落得个不能“还阳”的结局。

值得注意的是,《梦园琐记》卷六有一则故事,讲述浙江某生汲汲于功名利禄,实为庸才却不自知,到京师参加科举考试时,夜行失路误入鬼宅,被群鬼以作对戏之,生因做不得对,“跼蹐莫知所置喙,唯唯诺之而已”,十分狼狈。后又遭惊吓,“伏地昏去……气息仅属,遂不得终场”,“次年三月中遂亡”。作者最后以“梦园主人曰”的形式加以评论,认为“鬼工叠韵,亦不俗”,生反不如鬼通达,“宜其受侮也”。方濬颐通过鬼主人之口,讽刺了皓首穷经、至死执迷不悟却“一对犹不能耶”的儒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科举考试制度对读书人的毒害,这个故事虽借鬼言事,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进步思想。

3.劝善惩恶、道德教化的倾向比较明显,是为本书创作的主要宗旨

《梦园琐记》记载了大量的街谈巷议、杂闻奇谈,或详或略,或玩世或庄重,但总的来说,它属于规模较大、内涵较丰富的文言短篇集。这部作品以自选合辑的方式把志怪、传奇、传记、游记、寓言、随笔、杂感、评论等融为一体,在材料的选取和内容的倾向上体现出较强的时代性,不仅为了记载轶事,传布奇闻,还有“资考证、广见闻”,为时人保存文献资料、提供借鉴指导的特点。它的内容写实与虚拟并存,几乎涵盖了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作者通过创作或清晰或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憎情感和审美趣味,以及对社会对人生的理想与追求。但《梦园琐记》中蕴涵的思想内核,应该是道德教化无疑。

如《梦园琐记》卷六共记9则故事,或志怪或志人,其中有几则较为鲜明地体现了作者劝善惩恶、道德教化的思想倾向。如第四则记广德建平等地供奉的山大帝之神的种种灵验事迹,以鹅卜凶吉,选巫为民医病,尤精针法,“其灵异真不可思议矣”。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神所选为巫者,皆“端方醇厚之人”,凡家道殷实者、游手好闲者,“概不入选”,此处有评曰:“神于冥冥中固抉择惟谨焉”。另外,神医为民治病“所取甚廉”,“可以媿(愧)世之孽,孽为利者矣”,体现的是作者扶危济困、劝善惩恶的思想倾向。第七则记江阴徐挹泉为女尸收殓,女尸报德助其科场成功,“人以为恻隐之报云”,也是典型的善恶果报类故事。

方濬颐自幼受儒家思想的熏习,在小说创作中,一方面秉承史传传统,本平日之所见闻,笔之成书,力求劝善惩恶;另一方面又注重个人情志的抒发,敢于“不平则鸣”,揭露社会黑暗现实,希望劝勉世人、道德救世。

卷六第五则故事记“滇之奇女子杨娥”本为明黔国公沐天波家将,兵败后托身吴三桂,身藏匕首意欲行刺,终因病未能如愿,死前谓其兄曰:“吴三桂逆贼杀吾主致吾夫死绝域,故觅此报仇物以待之。老贼好色,计吾之貌与艺,足以动之,故忍耻自眩,冀得一当,以慰吾主吾夫于地下。今事垂成而死,老贼命也,复何言乎?”将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的忠义与勇谋、悲愤与不甘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作者以“梦园主人曰”赞之:“忠义节烈,奋不顾身,小女子乃能若此,事虽不成,而其人足以千古矣!”一方面宣扬了忠义节烈的伦理道德,另一方面则表达了对吴三桂汉奸行径的强烈鄙视以及对女性的充分尊重和赞赏之情。

作为长期身居高位的封建士大夫和谨奉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正统文人,方濬颐目睹晚清社会日益衰败腐朽、纲常大坏的社会现实,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需要,重视道德伦理对人民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在作品中积极宣扬贞洁烈孝等封建伦理道德,有个别篇目大谈忠孝节义,劝节劝孝劝忠,希望以此教育感化、劝勉世人,维持世道人心,这是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封建知识分子的必然选择,也是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使然,不必苛责方濬颐个人。可以说,正是方濬颐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的关注现实的精神,决定了他在创作《梦园琐记》时,不由自主地贯彻了事关风化、劝善惩恶的教化宗旨。内心深处对文学创作“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的认识,决定了道德教化的思想主线贯穿于他的《梦园琐记》之中。

历来中国古代小说的概念就具有庞杂、纷乱的特点,其内涵也在与时俱进,不断演变。常言道“文史不分家”,小说与史传文学关系最为密切,很难区分,另外,小说与散文、科学记载甚至诗歌等其他文体不分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历来被视为魏晋六朝的散文名篇,却“被一字不差地收录在志怪小说《搜神后记》中”[6],明显是将小说与散文混为一谈了;而“《五朝小说》把‘竹谱’、‘禽经’、‘诗品’列为小说。今人侯忠义、袁行霈的《中国文言小说书目》收录了大量的‘诗话’”[6]。这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把那些难以归类的杂说短记划为了小说一类。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笔记与小说长期处于杂糅共生的状态,难以截然划分。笔记著作中掺杂文学性的小说,小说集中收录笔记型的杂著,这类情况非常常见”[7],也为广大研究者所普遍接受。上世纪20年代上海进步书局出版的《笔记小说大观》,其中虽然收入了《阅微草堂笔记》等典型的“笔记体小说”,却同时收录了不少仅为笔记而非小说的作品,像《国史补》、《鹤林玉露》、《容斋随笔》等书中,史料性或学术性笔记占有较大比重,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纵观《梦园琐记》的文本,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所录多为别人讲述或亲见亲历之事,奇闻异事、神鬼精怪、因果报应故事占据了较大的比重,是为全书的主体部分,而其中蕴涵的“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的创作宗旨与纪昀《阅微草堂笔记》这样的典型笔记体文言小说也是如出一辙,因此我们将《梦园琐记》归为文言小说,是科学合理的。

解决了《梦园琐记》小说性质界定的问题,我们再来看《梦园琐记》是不是“笔记体”。

顾名思义,笔记体小说就是以笔记的形式创作的小说。上海古籍出版社《历代笔记小说大观》之“出版说明”指出:“‘笔记小说’是泛指一切用文言写的志怪、传奇、杂录、琐闻、传记、随笔之类的著作,内容广泛驳杂,举凡天文地理、朝章国典、草木虫鱼、风俗民情、学术考证、鬼怪神仙、艳情传奇、笑话奇谈、逸事趣闻等等,宇宙之大,芥子之微,琳琅满目,真是万象包罗。”[8]这为我们给出了一个广义的“笔记体小说”的定义。至于狭义或者说典型意义上的“笔记体小说”,我们仍需要认真加以界定。而“对它的界定,关键在于区别非小说的笔记和非笔记的小说”[9]。

由前面的论述可知,“非小说的笔记”在很多小说著作中普遍存在,但并不影响全书整体的小说性质。《梦园琐记》也是这样,它的题材内容很丰富也很驳杂,体例不纯,或记奇闻异事,或记金石器物,或记民俗风情,或记名胜古迹,或揭露科举考试之弊端,或表彰秉公断狱的清官能吏,或劝善惩恶,宣扬因果报应、贞洁烈孝的封建道德,或谈鬼说狐,记神鬼灵异之事。另外,还有一些对时政的评论,以及做人、做官、做学问等方面的杂感随笔。总体来看,虽然《梦园琐记》中有相当的“非小说的笔记”成分,但并不影响其“笔记体小说”的整体性质。

至于“非笔记的小说”,我们对照着笔记小说的特点来看《梦园琐记》。笔记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最初形式,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有所变化,但总体特点还是较为明晰的。一是篇幅较短,虽也有数千字的个例,但一般都在数百字左右;二是多记作者“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目睹”(干宝《搜神记序》),基本上一事一记,合而成帙,虽也注重谋篇布局,相对来说文笔较为简练,一般不会大肆铺陈渲染,仅粗陈故事梗概而已。而这两大特点,《梦园琐记》都是整体上具备的。另外,《梦园琐记》讲述故事的开头或结尾往往点明转述人的姓名,如“叔平言”、“礼园言”等,文末常以“梦园主人曰”来加以评论,表现自己的审美理想和价值取向,这与公认的笔记体文言小说代表作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异史氏曰”、许奉恩《兰苕馆外史》中的“里乘子曰”有异曲同工之妙,具有明显的笔记体小说性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方濬颐《梦园琐记》是晚清时期一部不被重视的笔记体小说集的结论。由于笔者学疏才浅,所见有限,以上所述也许很不完善,一家之言,仅当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引起学界对方濬颐及其《梦园琐记》的重视,对古代皖籍作家研究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 黄家忠.“怀诗、寿字、定文章”[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6):88-90.

[2] 四库未收书辑刊编纂委员会编.四库未收书辑刊:子部第3辑第29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479.

[3] 张振国.清代安徽稀见文言小说补录[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33-36.

[4]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九·九流绪论下[M].北京:中华书局,1958:374.

[5] 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498.

[6] 沈新林.古代小说与戏曲[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1:31.

[7] 陶敏,刘再华.“笔记小说”与笔记研究[J].文学遗产,2003(2):111-120.

[8] 王根林,黄益元,曹光甫校点.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1.

[9] 苗壮.笔记小说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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