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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实践中讯问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2014-03-11王艳平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问话笔录讯问

王艳平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合肥 230088)

侦查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审讯时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讯问笔录记载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和无罪辩解,反映了讯问活动的全过程,是侦查人员分析案情,制定策略,开展取证的重要依据。经核实的笔录是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一,因此做好侦查讯问笔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进步,便捷的电子笔录在讯问过程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然而,正是这种便捷,使当前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制作完全符合写作规范和法律要求、具有较高质量的讯问笔录却相对薄弱,看似合乎要求的笔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因此,本文就侦查实践中讯问笔录存在的几个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希望对公安侦查人员制作讯问笔录有所帮助。

一、侦查实践中讯问笔录存在的问题

(一)制作者思想上不够重视,讯问缺乏针对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些侦查讯问人员对制作讯问笔录不够重视,特别认为案件不够重大,审讯不太困难的,就缺乏足够的耐心和责任心,制作笔录时事前无充分的准备工作,不列讯问提纲,想哪问哪,没有章法,无头无序,只重问的结果,不顾问的过程,记录时认为重要的就记,不重要的就不记,记录的内容之间缺乏相关环节,无相关的逻辑顺序,连贯性,针对性,目的性不强,以致整篇记录只流于形式,质量不高。

(二)讯问笔录问话形式单一,讯问效果不够理想

侦查讯问是语言的交际活动。有效的言语交际就是在特定语境中选择最好的语言向特定听话人传递自己要表达的意义①廖美珍.法庭语言技巧 (第三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4。在侦查讯问笔录中,问话是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传递自己的意思,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主要武器。那么只有选择合适的问话才可得到最佳的审讯结果,但笔者在查阅大量讯问笔录时,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话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讯问结果不够理想的问题,例如一起利用婚恋诈骗案件。

例:(节选)……

问:你是何时到婚姻介绍所登记的?

答:是2008年春天。

问:你登记的姓名、职业?

答:登记的名字是方某某,我说我是在服装厂打工的。

问:婚介所有无帮你介绍对象?

答:帮我介绍几个,一般都是电话联系。

……

问:你和孙某某有无确定恋爱关系?

答:没有。

问;你和孙某某有无发生关系?

答:没有。

问:你有无和孙某某介绍说自己是办服装厂、做服装生意的?

答:没有。

问:你仔细回忆清楚?

答:没有。

问:你有无跟其他的婚介所介绍的对象见过面?

答:没有。

……

问:你和孙某某有无经济关系,

答:孙某某有时给我几百块钱花,让我买衣服。

问:你有无找孙某某要过钱?

答:没有。

问:孙某某有无找你借过钱?

答:(沉默不语)

……

问:孙某某有无在银行给过你钱或让你陪着一起取钱?

答:没有。

问:孙某某有无给过你大数额的钱?

答:没有。

……

在这篇讯问笔录中可以看出,这种单一的正反问话给犯罪嫌疑人回答带来很大便利,虽有问必答,但犯罪嫌疑人都用简单的“没有”或避重就轻的回答回避了实质性的问题。在这个案件的其他几次讯问笔录中,也存在着大量的这样简单问话,都没有取得有利于案件的结果,致使审讯陷入了僵局,最终因证据不足而不能起诉定案。在其他的讯问笔录里也存在着不少重复的没有实质内容的问话,如:“你接着说”,“你如实交代你的作案过程”,“你是不是……”,“你有没有……”,“你是否……”这样简单的问话,虽从形式没有任何问题,但实质得到信息很少,不利于对案件的突破和深入挖掘。

(三)讯问笔录无声语言记录缺失,影响笔录的真实性

无声语言也称非语言或体态语。非语言是相对自然语言而言的,即运用手势、表情、体态、空间位置等非语言性的符号系统来表达一定的思想,传递一定的信息,有人称之为无声语言①胡关禄.侦查讯问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32.。在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无声语言可以传递大量信息,表达有声语言所无法表达的内容,发挥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作用。但是目前的讯问笔录中这方面的内容记录越来越少,笔者翻阅了大量的笔录,很少笔录中有无声语言的记录,用得最多的就是:“沉默不语”,其他神态、表情、动作几乎很少反映出来,如:“哭泣、摇头、叹气、捶胸顿足、抓耳挠腮、歇斯底里、无理取闹”等在笔录上均无反映。这些记录缺失不仅影响了讯问结果的真实性,也对综合分析案情和今后作相关研究不利。

(四)讯问笔录内容记录不规范,不能忠于审讯原貌

讯问笔录是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作有罪供述或无罪辩解的文字记录,是证据性法律文书,因此在记录时要忠于事实,即忠于原貌,以问答的形式再现和还原讯问的全过程,但是现在很多讯问笔录往往不能做到。

从笔者查阅的笔录来看,现在讯问笔录制作多是电子版,手写的很少,在大量的电子版讯问笔录中形式规范上已用固定的模板,基本已无问题,但出现了在初审时讯问统一划齐的内容模式,无论面对何种犯罪嫌疑人问话都基本相同,显然有失原貌。另外在很多讯问笔录中,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在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时,一次回答的内容记录很长很完整,犯罪嫌疑人的语言表述流畅,前因后果叙述清楚明白,意思表达完整,甚至没有任何逻辑和语法错误。在一份讯问笔录里最长的一个回答说了1200多字,几百字的回答记录也很常见,犯罪嫌疑人如何能回答这样完整顺畅,真正的审讯是无法做到的,很显然这样的笔录是记过修改加工技术化处理的结果,很难忠于原貌,还原审讯活动过程。

笔者到基层调研,参与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中,看到了现在笔录制作的过程,看到了高科技计算机给侦查讯问人员带来的“便捷”,事实是这样:一般讯问记录由同一个人完成,边问边记,边添加边修改,往往在“你如实交代自己作案经过”这一个提问下综合了数次的提问与回答,这样就看到上述完整流畅的笔录。这样的笔录不能说内容不真实,因为这也都是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相关内容,但笔者认为,讯问笔录最大的要求是真实性,忠于问答的原貌,否则,在今后的诉讼过程中可能对核实案情真实性带来麻烦。因为毕竟讯问是在一种特殊的环境中,犯罪嫌疑人处于特殊的心理状况下作出的回答,在最后的审理时可能有的犯罪嫌疑人感到笔录犯罪事实不是自己所说的,可能当庭翻供,成为辩护律师进行无罪或轻罪辩护的“缺口”,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如果笔录不能如实记录,可能造成笔录与录像录音脱节,不利于以后案件的取证审理。

除了上述的主要问题外,有的讯问笔录还存在着书面用语、专业性、技术性用语较多;人称表述不当;犯罪要素叙述不全,违法行为或犯罪事实表述不清,逻辑性不强;方言黑话等缺少必要的准确记录等等问题。

二、侦查实践中讯问笔录制作的完善措施

讯问笔录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八种证据之一,对了解案情,核实口供,鉴别印证其他的证据,总结办案经验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熟练规范地做好讯问笔录十分重要。

(一)加强制作者的思想认识,提高讯问人员的素质

讯问笔录出现问题、质量不高的根源,一是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敬业精神不强,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没有认识到讯问笔录的重要性,敷衍应付,不能精益求精,不按要求记录。二是领导重视不够,把关不严,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三是有的侦查讯问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做好讯问笔录的基本能力。要解决这一问题,每个侦查人员都必须端正态度,平时要认真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多看经典笔录,掌握写作基本原理,打下扎实的基础,使自身的能力得以提升;领导干部对办案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责任,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负责卷宗的审核工作;加强定期定岗的培训机制,使侦查讯问人员有学习和提高的机会,有共同交流的平台。总之,要不断提高讯问人员的工作能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觉悟,提高其综合素质,为做好高质量讯问笔录奠定基础。

(二)提高侦查讯问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讯问效果

侦查讯问笔录内容的制作过程,实际就是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记录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以“问——答”的形式来完成的一种特殊的语言交际活动的过程,因此,在讯问过程中侦查讯问人员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之所以出现问话句式单一,问话内容局限的主要原因是讯问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不强,缺少对汉语言表达规律的认识把握。在讯问中,讯问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何直接影响讯问效果①刘国旌.论侦查讯问语言艺术.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因此,提高侦查讯问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汉语的词汇丰富,句式多样,语法精深,要驾驭好为我所用十分不易,但又十分必要。首先要认真学习了解汉语言的基础知识、汉语言特点,不断提高讯问的语言表达能力。如“确切、模糊、委婉”的表达,“声音、语调、语气”的作用,“一词多义、歧义”的现象等等。其次要提高提问的技巧。讯问主要是用“问——答”形式来进行语言交际活动,提问是讯问活动的主要形式,在此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侦查人员良好的提问技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侦查人员的“问”主要表现在句式的选择上,汉语的句式多种多样,现代汉语中,问话有表达疑惑和询问的双重意义,通常使用的句式是疑问句,疑问句式有多种类型,常用的有是非问、特指问、正反问、选择问;反问、设问、附加问等,选择不同的问话形式将会得到不同的回答信息内容,如“何时”,“何地”,“多少”,“哪里”这样的提问,得到的回答一般简单、明确;“为什么”“怎么样”“干什么”形式的提问比较宽泛,回答者一般可以有较大的表述空间,回答内容较为丰富,侦查人员得到的信息就越多;“是不是”,“对不对”,“有无”等相互对立式的提问,对回答是一种约束,往往得到信息单一。所以侦查讯问人员在不同的阶段,针对不同的情况要选择不同的提问方式进行质疑,追索,揭露和证实违法犯罪的事实,查明事实真相。最后,还要注意讯问语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一方面可运用直接的、强硬的语言宣讲政策、法律法规,表明法律的严肃性及办案人员彻查的决心,打破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要用委婉的、模糊的语言,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提问,谈心式的规劝,抑扬顿挫、富有感染的谈话,消除犯罪嫌疑人心理障碍,营造良好讯问环境,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案件事实。

(三)加强讯问笔录中对无声语言的记录,提高笔录真实性

有的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在交际的过程中60%-70%的思想和感情是通过人们的身体、表情、动作等无声语言来实现的。在侦查讯问的实践中,无声语言是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的重要表现,通过无声语言的记录,能够真实掌握犯罪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的心理,有利于分析案情,加快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防线突破。因此在笔录中要加强对无声语言的记录,掌握记录的技巧。一方面要克服轻视无声语言的思想,消除无声语言不重要、可记可不记的认识;另一方面掌握无声语言的记录技巧。一是要对无声语言加以甄别,哪些是重要的反映被讯问人心理的,哪些是无效的不重要的,要加以判断记录有用的信息;二是记录要准确,对表情动作描摹要符合情景,词语选择要恰当,如:表述哭泣有“垂泪、流泪、痛哭、抱头痛哭,泣不成声……”,表示动作有:“抓耳挠腮、捶胸顿足、摇头、点头、耸肩、……”,这都要侦查讯问人员在笔录中视情况记录清楚。这样有利于侦查人员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以便制定相应的对策。在侦查讯问中无声语言不仅具有传达信息的作用,还对有声语言起着补充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因而在笔录中要加以完善。

(四)进一步加强讯问笔录制作的规范性,使笔录更加忠于原貌。讯问笔录是一种证据性文书,其真实性要求不仅体现在内容必须真实,而且形式也必须真实,要做到这两个真实,记录的时候记录者的还原意识非常重要①李华文.讯问笔录写作过程中的还原意识.法律与写作,2013.(1)。在侦查讯问实践中,怎样才能做到规范的记录,还原讯问的过程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就讯问的内容可分具体情况而定,如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可用表意单一的问答形式,如:“你的姓名叫什么?你个人的情况?你的家庭情况?”再如对案件中相关具体情况的讯问,例如一聚众斗殴中关于使用凶器的情况讯问。

例:(节选)……

问:你们打胡某某是否使用凶器?

答:我们带了7、8把锹把。

问:这些锹把是从何处来的?

答:是我叫庞某某从某某处买的。

这种简单的问答可用于查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追问案件详情,查证重要细节,使案情有所突破。另一种是陈述式的记录,如对犯罪嫌疑人供述案情的记录,这是讯问笔录的重点,要围绕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详细地记录案件发生的始末,如要记清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结果等要素以及案件有关的其他人员情况。

当然,这里说的忠于原貌,并不是要“有闻必录”,而是要加以判断、取舍,如对犯罪嫌疑人无理取闹,不着边际答非所问的回答,就不能实录,要有所选择的记录;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哪些重要情节?在什么情况下供认的?当时表现、原话等要记录清楚,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涉及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等要详细记录,这对案件的定性、定罪、起诉、庭审采信度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总之,制作规范的高质量的讯问笔录,要求侦查人员以法律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全面、完整、准确记录讯问活动的实际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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