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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述论

2014-03-11段金生郭飞平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西藏地方国民政府南京

段金生,郭飞平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述论

段金生1,郭飞平2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相当复杂、曲折。西藏地方政教势力设想趁清末以来中央权威式微之机,维持一种能障西藏上层统治势力原有各种利益之相对独立自主地位,政治意图上既不愿依附于英国,也不想与国民政府恢复正常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与南京国民政府谋图重构统一的中央权威之意图想违,双方时起矛盾。在复杂的动态社会政治情景下,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政教势力双方之意愿,随时受到国际及国内政治时局因素之影响,不断会发生转变,既合作、又对立。

南京国民政府;中央;西藏;关系

自清末以来,西方列强就开始窥视西藏,致使近代中央与西藏地方之关系陷入波谲云诡之状态,并引起了国人的强烈关注。伴随近代民族国家构筑进程之迈进,国人急切要求中央政府关注西藏,维护西藏的领土主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关心边事者即呼吁:“解决藏案,时机迫切,不可再缓。今幸全国统一,内部革命既告段落,从此宜注重国防,改进蒙藏”。南京国民政府对西藏问题亦十分重视,在中央层面专门设立了蒙藏委员会这一边政机构,下设藏事处主管西藏事务。1929年召开的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其间的政治报告决议案中,直接提及边疆省区的仅有蒙古、西藏与新疆,显示了西藏在南京国民政府政治视野中的特殊性。由于社会、政治诸因素的影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与西藏地方之关系错综复杂。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之关系,客观评价了影响双方关系之社会政治因素。

一、猜疑中的接触:1928—1933年的双方关系

正如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自身所承认的那样,清末民国以来“藏事糜烂,已难收拾”。因此,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对西藏问题十分重视,并且认为“对藏第一要务即在如何祛除中央与西藏间之隔膜”,应恢复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的正常关系。对于西藏方面来说,由于英帝国主义者积极干涉西藏内政事务,直接威胁到十三世达赖的利益,加以国民政府“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宣传也使达赖寄予一定幻想;因此,达赖也试想联系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以便对抗英国,双方开始了初步的试探。

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达赖派出了西藏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前往南京面见蒋介石,试探南京国民政府的态度。在南京国民政府筹备孙中山奉安大典时,达赖派赴北平的代表棍却仲尼表示:“极愿代表达赖南下参加奉安大典,藉表敬意,并联络中藏感情,惟切须严守秘密,不宜登载报纸,恐英人质问”。可以说,此时达赖的确有改善与国民政府中央关系的意愿,但担忧英国政府的干预。其实,这也是西藏问题的症结之所在。

当时,达赖的代表棍却仲尼以及楚称丹增向南京国民政府申述了三件事情:一、达赖并没有亲英之事,达赖与英国发生关系,是因为英(指英属印度)、藏壤地毗连,“不能不与之略事敷衍”;二、达赖仇华的消息属于误传;三、达赖、班禅感情素惬,二者误会是因为班禅部下“行为不法”,达赖逮捕数人,致使班禅“遂惧而出走,并非达赖所逼”。另外,棍却仲尼的使者巫怀清也向蒙藏委员会表示:一、达赖确实愿输诚中央;二、诚意欢迎班禅回藏;三、将来西藏的行政系统、军事、外交归中央办理,并派遣驻藏长官,藏人有充分自治权;四、军事上以边防军的名义,可以由班禅率少数军队回藏;五、森姆拉划约原系西藏方面的主张,将来达赖可声明由中央主持解决,则英人方面自难藉口;六、将来达赖派正式代表,必须西藏三大寺承认始能有效;当班禅出走时,三大寺即主张派人迎归,不意班禅有借兵归藏之复函,三大寺因而亦不满意。但以班禅仍有信仰,一加疏通,自可造成派正式代表欢迎班禅回藏。

上述密谈表明,这一时期西藏达赖方面十分希望能够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恢复并改善双方关系,达赖方面承认西藏是中国之领土。尤其巫怀清的六点意见,除在班禅回藏一事的具体问题上与南京国民政府方面有所分歧外,其他方面基本是南京国民政府期望达到的政治目的。当然,上述表态仅是一种意愿而已,要转换为实际行为却要受到很多政治因素的影响。而正因为如此,西藏达赖方面的立场转变较快,给双方关系的恢复带来了诸多阻碍。

南京国民政府也积极地与西藏地方进行联系。在达赖派遣棍却仲尼试探国民政府后,蒋介石于1929年9月23日致函达赖,函文中称:达赖派遣“棍(棍却仲尼)、楚(楚称丹增)二堪布来京转陈一切,备见法座倾诚内向,爱护共和,至为佩慰。自先总理领导革命,创立民国,一以力求中华民族自由平等为职志。政府秉承遗训,奠定寰区,对于藏卫人民,无时不思以至诚博爱之心为谋安定。前因道途辽远,致法座维持地方、皈依主义真诚无由悉达。兹幸具闻宗旨,如拨重云,五族振兴,已可觇其朕兆。政府必本先总理亲爱精诚之教诲,与以扶持。际此赤白帝国主义鲸吞蚀之秋,我中华民族务必团结一致,共同对外以争存。法眼精详,必能远瞩高瞻,则外人拓植之阴谋,当无所施其狡矣。兹特派雍和宫堪布棍却仲尼赴藏慰问,并宣布中央意旨,希与接洽,并选派负责大员来京商洽一切,是所盼望”。抛开一些官面的政治语言外,蒋介石此函隐含有以下意思:一、表达了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对西藏问题的关心与重视之意;二、借有外敌窥视,希望达赖多做民族团结之事,这既是有笼络但也有要求之意,软中带硬;三、表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对达赖的尊重,希望相关问题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将派遣专人入藏进行商谈。应该来说,在当时政治形势下,蒋介石的这一信函所确定的解决西藏问题的方针是基本正确的,其主旨强调了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主权属于中国政府,达赖的行为须维护国家主权利益。

经过接触,双方对各自的政治立场有了一些初步认识。如前所述,南京国民政府决定派遣棍却仲尼代表中央入藏宣慰,而蒋介石也写信给达赖,表示期望与西藏地方同心协力、共御外侮:南京政府已经统一全国,“西藏为我中华民族之一,政府现在正督饬蒙藏委员会调查实际,用资建设”,双方通过接触,中央了解达赖“倾诚党国之决心”,而“藏卫接壤强邻,帝国主义者压迫久矣。幸赖法座深明大义,内向情殷,此后愈当并力一心,修内政而御外侮”,自会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时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的阎锡山也专门就棍却仲尼代表中央入藏宣慰一事致电西藏噶伦擦绒:“国家多故,未能顾及西陲,致使我藏胞日受帝国主义者之侵迫,而执藏者又不得不与周旋。此情此苦,概难宣喻,惟有人心,早引为痛心者也。”阎锡山此语,实际上告诉西藏方面,中央政府对西藏上层与英帝国关系是谅解的,西藏与英国发生关系,是因为“国家多故”的原因导致的,现在国家已经统一,就应该团结对外:“兹幸统一造成,主权克伸,五族团结,一致御外,外人虽狡,亦能逞其无理干求。”蒋介石、阎锡山以及赵戴文等先后致信西藏达赖及噶伦擦绒等人,表明了国民政府中央希望与西藏方面恢复正常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共同维护国家权利的意图。

西藏方面对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派遣专使入藏表示同意。而除了棍却仲尼作为国民政府中央代表入藏宣慰外,南京国民政府文官处职员刘曼卿也利用其母亲为藏族同胞、本人通晓藏语等有利的条件,在棍却仲尼之前即已入藏调查,并到处宣扬国民政府对西藏的政策,联络汉、藏感情及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棍却仲尼入藏后,在与西藏地方相关人员会谈期间,“达赖喇嘛及僧众尊崇中央”,表现出西藏方面有意改善与国民政府中央的关系。

在棍却仲尼入藏时,蒙藏委员会拟具了“关于西藏问题如何解决”的8项条款,要求棍却仲尼到藏后交给西藏噶厦,然后予以答复。此8项条款的具体内容为:西藏与中央关系应如何恢复;中央对西藏统治权如何行使;达赖、班禅加入国民党;西藏地方自治权如何规定、范围如何;达赖、班禅在西藏政教上地位与权限一律照旧否;达赖如何欢迎班禅回藏;达赖是否在京设立办公处以便接洽;西藏对于中央有无其他希望。对此8项内容,西藏的噶伦一一作了回答:一、“中央能将中藏施主关系,照前至诚有信之待遇,而西藏以前原系至诚相见,现在更要竭力拥护中央”;二、“西藏政教谋根本安定之法,商洽立约后,必更稳妥”;三、“从此中藏施主诚意谋西藏安全,其范围自应照旧,若原系西藏地方,刻下未在西藏治下者,自应仍归西藏范围,久后必安”;四、“达赖喇嘛现在年高,加之政教事务甚繁,又因三大寺及上下居巴僧俗官员未经同意之前,不能来京。至班禅现住内地,除札什伦布庙宇教务外,素无其他政务可管,自应就近加入国民党,但素无解决藏事之发言权”;五、西藏政教,归西藏政府管理,班禅与达赖将照以前旧规办理;六、班禅及其左右在“未声明逃奔理由之前,西藏碍难欢迎”;七、达赖将在南京、北平、西康三处设立办事处;八、只希望中央在军械上接济,以后如有所求再陈请。

西藏噶厦的回复,将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定为施主关系,只同意班禅加入国民党,要求扩大西藏管辖的区域范围,而班禅及其左右须先申明离藏理由方可回藏,实则有要求班禅等承认错误之意在内。这与南京国民政府的要求相差颇远,与初开始接触时的态度有了极大变化,显示了与西藏恢复正常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困难颇大,但毕竟迈出了接触的一步。根据西藏方面的要求,1931年,西藏驻京、驻平、驻康办事处先后设立,这对于加强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联系具有积极意义。

正在双方加强联系时,1930年,因甘孜大金寺与白利土司的庙产争夺事件、玉树地区尕旦寺(亦称噶丹寺,属格鲁派)与朗杰拉孜寺(属噶举派)田产及庄稼收夺纠纷,西藏先后与青海、西康地方实力派发生了战争。事件发生后,南京国民政府进行了积极调解,以避免局势恶化。而西藏方面也需要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斡旋,以舒缓困境。故这两次事件虽然对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改善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双方仍然继续保持接触。

总体上,这一时期,西藏达赖方面实行的是“骑墙政策”。西藏方面既想改善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关系,但又随时根据自身利益“待价而沽”,对恢复与国民政府中央关系的态度变化较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西藏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联系,一方面是当时西藏上层对国民政府存在若干希望,希图通过接触来判断国民政府有无力量帮助西藏摆英帝国的控制;另一方面,西藏也试图向英帝国表明,若英帝国压迫西藏过紧,西藏则要投入祖国怀,借此缓解英帝国对西藏的压力。可以说,这一阶段西藏地方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关系有所恢复,往来也日渐密切,但双方的根本分歧并未消除。关于此点,民国时期已有学者精辟地评论道:这一阶段国民政府“总以为达赖有悔祸之心来归顺中央,那知达赖是那样的一个精明阴险的政治家哩!所以中央与西藏的关系依然是如以前几年一样”。

二、逐步改善:1934—1940年的双方关系

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错圆寂,给正在缓和的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带来了新的异变。依照清代以来的定制,达赖圆寂后噶厦须及时向中央政府报告。十三世达赖圆寂后,西藏噶厦也立即将情况电告了西藏驻京办事处,要求该处及时将达赖圆寂的信息转报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南京国民政府得悉后,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石青阳马上致电西藏司伦、噶厦:“惊闻达赖大师圆寂,震悼殊深。遥念西陲,弥切关怀。除呈请中央从优褒恤,暨令蒙古、青、康、平、热、五台各寺唪经外,特电致唁。”南京国民政府追赐达赖为“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西藏驻京办事处亦电请中央:“速派大员入藏吊唁,借谋中央与西藏一切问题之解决”,愿“大员入藏,早日出发,以慰远人而利边局”。西藏方面按照清代时期的规定向国民政府中央汇报达赖圆寂信息,一定程度上也间接承认了对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认可。同时,希望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派人入藏宣慰,既是尊崇旧制的表现,也含有试探达赖圆寂后南京国民政府对藏政策走向的意图。

对于此时的南京国民政府来说,借吊唁入藏,既可显示国民政府中央对达赖的优崇,笼络西藏僧俗民众,宣示中央对藏主权;同时,通过与西藏的直接接触,更能了解西藏政情,有利于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互动。南京国民政府也紧抓此次机会,决定派遣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为“致寂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达赖喇嘛专使”入藏;意图“乘此机会打破两方隔阂之局”。

西藏方面也十分重视这次民国以来的第一次中央大员入藏宣慰。西藏噶厦对黄慕松代表团经过的地方路站下达了命令,要求他们做好迎送工作。为迎接国民政府中央代表团入藏,西藏方面做了较充分的准备,按照迎接中央大员的惯例,在拉萨东郊设帐迎迓,并由噶伦率领各级官员亲往迎接。黄慕松于1934年4月启程入藏,8月到达拉萨,12月离开西藏经由印度东返,除完成主持致祭达赖任务外,与西藏方面进行了密切交流。

与西藏方面商谈如何恢复双方关系是黄慕松此次入藏的重要政治任务。黄慕松抵达拉萨后,与西藏首席噶伦泽墨进行了会谈。会谈中,黄慕松向泽墨强调:西藏问题是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内部问题,不愿第三者(指英国)过问;西藏方面有何要求,可逐条开具出来,然后由黄氏转呈国民政府中央核办。经过在西藏的亲身体察,黄慕松向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呈报中认为:“历访司伦及各噶厦,皆希望中藏问题商议解决”,并清晰地认识到西藏“内部政争潜伏,民困已极,加以西英事,形势日非也”。

西藏方面对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态度十分矛盾。十三世达赖虽然圆寂,但西藏噶厦及僧俗上层与十三世达赖有着同样的政治意图。他们既想借助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势力来抵制英国对西藏的侵扰,又想排斥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力量对西藏的过多干预,以图保持西藏上层的原有利益。因此,他们在与黄慕松的会谈及交流中对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态度矛盾而反复。1934年10月4日,西藏噶厦四噶伦一起访问黄慕松,并递去了西藏方面的公文,但公文中仅言康、藏纠纷问题中西藏方面的诉求,而对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如何处理即丝毫未有言及;公文中片面强调如果将康、藏问题解决,则中藏关系自然良好。[1]西藏方面坚持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是檀越关系。但当时西藏方面正与青海、西康同时交恶,故对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也不敢过于顽抗。

南京国民政府认识到西藏与内地关系积重难返,其与西藏地方进行交涉将存在许多困难。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根据黄慕松对西藏政情的反映,要求黄慕松在与西藏地方交涉过程中,一方面要坚持康、藏界务纠纷的解决与中藏关系的恢复需要同时并行,另一方面也表示在西藏赞成中华民国的前提下,可以给西藏适当之自主权:“康藏界务纠纷之解决,至少须与中藏关系之恢复同时并行”;西藏方面既“表示诚意共同建设中华民国,以整个力量团结对外,则适度之自治中央自可酌量允准”。南京国民政府对解决西藏问题显示了一定的弹性。但由于双方的政治目标差距较大,不可能在短期内达成一致,黄慕松最终决定返京,但留下了刘朴枕、蒋致余代表国民政府中央继续与西藏接洽。黄慕松离藏返京后,南京国民政府随即任命其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负责蒙藏事务,“对于藏事仍积极设法调整”。

借此次入藏致祭的机会,南京国民政府加强了与西藏地方的直接联系,对西藏问题有了较深刻的认识。虽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西藏问题,但从黄慕松入藏到其主持蒙藏委员会期间,西藏与国民政府中央的关系在十三世达赖统治时期相互接触的基础上,有了一定改善,由前面的“冲突时期变为商讨时期”,但“对西藏主权之掌握,则尚有所未能也”。

十三世达赖圆寂后,西藏方面推举热振呼图克图出任摄政,并转报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核准。南京国民政府在核准请示后,册封热振为“辅国普化禅师”,希望以此笼络热振,“布中枢之德意,涣汗遥颁;永西土之教思,边陲长奠”。为笼络热振,南京国民政府还拨巨款修理热振寺,并决定派遣专员奉送册封热政的金印至拉萨,授予热振二等采玉勋章、噶伦等三等采玉勋章各一枚。由于热振对国民政府中央较为友好,此后双方关系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热振摄政后,西藏内部各派也在角逐,并在确定转世灵童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为了能够增强对下一代达赖的影响力,摄政热振与助理摄政朗堆都想确立自己所寻找的灵童为达赖转世灵童。热振为“显示和保住自己寻访青海灵童的功绩,不为掣签所改变”,直接确定了出生在青海的拉木登珠为转世的十四世达赖,并于1940年1月26日,电请中央免予掣签。[2]接到消息后,南京国民政府表示同意,但坚持要按照清朝旧制的程序进行,即免金瓶掣签的达赖转世灵童须由驻藏大臣或专使亲临看视以确定入选资格。国民政府最终决定派遣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为专使入藏,主持完成了十四世达赖的坐床典礼。

清朝开始在西藏实行驻藏大臣制度,其地位与达赖平行,凡西藏重要问题及官吏之任免等,均由驻藏大臣转报中央核办。民国成立之后,中央驻藏大臣制度未能延续。1934年黄慕松入藏内返之时,刘朴枕、蒋致余等行署参议留驻西藏与西藏地方接洽相关事宜,开始了民国以来中央政府设专门官员长期驻藏的历程,但还未能设立正式的办事机构。后来刘朴枕不久病故,蒋致余也在1938年离开西藏,此后只有交通部无线电台台长张威白留在西藏沟通中央与西藏信息。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长期失落的中央政府权威逐渐有了缓慢的复合,并随着国民政府对西藏问题的努力,双方关系有了逐步的明显改善。十三世达赖不甘沦为英国工具,与南京国民中央逐渐恢复联系;而黄慕松、吴忠信的先后入藏,使西藏地方势力与国民政府中央有了直接接触,对促进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在上述背景下,国民政府认为中央与西藏地方之关系既然已经有所改善,则应成立一专门机构,负责与西藏的联系或沟通:“既已显有进步,将来有关政治推动之事,当日见增多,亟应乘此时机组建一健全机关,以专责成”。当时仍在西藏的吴忠信向国民政府中央建议设立的机构拟名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驻藏行辕”或“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但国民政府行政院认为行辕不符合政府体制,而办事处级别太低,应改为“驻藏办事长官公署”。国民政府将设立“驻藏办事长官公署”的意图致电热振进行商议,热振回复说道:一、西藏内部内情复杂,人民疑虑夙深,此时骤设高级机关,易滋误会;二、英国代表古德在此未去,正密切注意中央与西藏政治问题之开展,不无顾虑;三、按照十三世达赖向例,此等重大案件必先交僧俗民众大会解决,预计万难通过,届时徒损中央威信,本人心殊不安;四、此次完成达赖坐床,汉藏情感恰臻圆满,此时吴委员长尽可先行返京复命,本人在此当再徐为运用,总期达到中央希望;五、本人受中央厚恩,无时不思竭诚图报,既有所见,不能不掬诚相告。从热振的答复来看,热振本人对发展西藏地方与国民政府中央的关系较为积极,并愿意做相关的工作,但对于“驻藏办事长官公署”的设立存在的困难也做了阐述,其意就是在当时情况下成立“驻藏办事长官公署”的条件还不成熟。

通过对热振回复信息的考量,国民政府认为在拉萨设立长官公署的目的既然一时难以办到,可采纳吴忠信的建议,与西藏方面协商在拉萨设立行辕或公署。对于此事,国民政府十分重视。经过国民政府的认真衡量和考虑,认为就此事与西藏进行协商,如果被西藏拒绝,国民政府反而处于被动形势,应直接将国民政府设立驻藏机构的决定通知西藏,而不再与西藏进行协商:“为免蹈覆辙计(指西藏不同意),遂对藏取通知方式而不取洽商方式,以免其表示拒绝意见,反成僵局”。因此,1940年3月25日,入藏主持十四世达赖坐床仪式的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向西藏方面宣布:将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这一机构,由随行入藏的蒙藏委员会藏事处处长孔庆宗为驻藏办事处处长,驻藏咨议张威白为副处长;并于4月1日正式筹备成立。随后,将此决定函告热振及西藏噶厦1940年4月1日,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如期正式成立,西藏方面也认可了这一机构。驻藏办事处的设立,对加强国民政府中央对西藏的直接联系起到重要作用,也是国民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好转的表现之一。

十三世达赖圆寂后,西藏噶厦向中央及时汇报;西藏方面同意与外人(英国)接触、交涉需报告国民政府中央承认;国民政府在派遣黄慕松入藏后,随即在拉萨留设无线电台;西藏方面派遣西藏代表出席国民代表大会,并默认国民政府中央在拉萨创办古札(贵族)学校、江达、昌都两所小学以及收回管辖西藏汉族民众的司法权。都表现出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逐步改善。

这一时期,促进国民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改善的原因是多重的。国民政府坚持与西藏进行积极联系,先后派遣黄慕松、吴忠信等中央大员入藏致祭、主持坐床典礼,加强了沟通,对确定国民政府中央对西藏的主权、宣示国威起到了较好效果。而在这一阶段主持西藏政教的摄政热振,在思想意识上较为亲华,这对促进双方关系的改善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而同一时期,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英国本土忙于欧洲战争,其南亚、东南亚殖民地又遭受到日本的攻击,自顾不暇,对西藏的干预力度减弱。在缺乏外力干预的情形下,西藏地方本身力量单薄,并无实力与国民政府中央抗衡。这些都为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改善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合作中的对抗:1941—1949年的双方关系

吴忠信入藏主持第十四世达赖坐床典礼,随后在西藏设立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西藏地方与国民政府中央关系“日臻密切”。但是,近代西藏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是列强的侵扰;因而,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会产生反复。

热振摄政西藏时期,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取得了较大发展。但随着二战形势的演变,英帝国开始重新重视亚洲,一度被削弱了的对西藏的野心再度膨胀,积极活动亲英势力与国民政府中央斗争。虽然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在逐渐改善,但完全恢复中央与地方正常关系的道路仍然艰辛苦。有学者分析认为,吴忠信入藏主持十四世达赖坐床典礼恢复的中央主权仅具形式,并未能从根本上镇慑和打击亲英势力;热振在西藏内部的势力角逐中,策划和实施免予掣签时,置传统于不顾,虽达到了自身目的,但一定程度上也失去了西藏民众之心;国民政府及吴忠信对热振一再迁就,致使中央威信大受损失。坐床大典后,热振表上执掌了大权,但在西藏政坛上却处于孤立状态;西藏地方势力中的亲英派与自立派将热振视为共同政敌,合流向热振发难。因此,在1940年下半年,热振迫于社会舆论及政治压力,向西藏噶厦正式提出辞呈,并推举其师傅达札活佛代理摄政。而达札摄政西藏时期,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发生了逆转。

1940年,英国关闭了滇缅公路这一中国进行抗日战争的国际大通道,对于抗战形势产生了不利影响。当时,国民政府考虑另修一条以四川为起点,经过西藏察隅等地而到达印度阿萨姆的中印公路。1941年2月,国民政府中央通知西藏地方政府,将派勘测队入藏进行勘测;西藏地方表示服从国民政府中央命令,并愿意沿途给予保护。然而,英帝国仍然没有放弃殖民主义帝国固有的思维,不肯放弃从与中国签订的各种不平等条约中所获取的权益,认为:“把握西藏,自可利用以为中英俄缓冲地区。破坏中国西南国防,将来沿可相继吞并,以广印度殖民区域,控制黄河长江上游”。因而,英国除根据各种不平等条约攫取在中国西藏的权利外,还擅自在拉萨设置代表,“统一办理政治、军事、交通、教育、慈善及与藏方接洽联系各事。以印度政府为主动、锡金行政官为指导、驻亚东江孜之英员为联系”,积极进行各种侵藏行动。英国政府担心中印公路的开通将增强国民政府中央对西藏的影响,并由此助长其殖民地印度的民族解放运动,美国势力将会趁机渗入。于是,在1940年4月,针对国民政府修筑中印公路的计划,英国正式发函给国民政府,强调:中印公路的修筑“必须事先征得西藏地方的同意,然后才能进行有关修建这条公路的工作”。实则是企图以此为借口,反对国民政府修筑中印公路,这给正在逐步改善的双方关系带来了不利影响。

在英国的怂恿和支持下,达札主政下的西藏地方政府反毁前面的承诺,反对国民政府中央修筑中印公路。“中印公路测勘队长袁梦鸿等,在帕郴、门工、掘罗瓦、察隅等地,被藏官拆桥毁路,并调兵遮梗”;西藏地方政府还借西藏民众大会之名义,“以神意反对测修”中印铁路。在英国的干扰下,国民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开始倒退。而在西藏地方反对修筑中印公路的同时,西藏噶厦又于1942年宣称成立“外交局”,使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雪上加霜。

随着二战形势的逐步好转,英国对西藏的侵涉行为更趋积极,并采取了多种侵藏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英国暗中支持西藏地方政府应付国民政府中央,“以深悉藏政之底蕴与西藏密约控制印藏交通”,不让汉族商人的货物自由出入西藏境内,“以博藏人欢心”。二、英国还通过对西藏的达官巨商以免税、赠物等方式频施恩惠以示笼络,借他们来抵制反对英国侵略的西藏喇嘛。三、英国还为西藏训练士兵,出售西藏武器装备,“以壮藏人抵制中央之胆气”。四、英国还在西藏推行卢比,以掌握西藏的经济与金融命脉。五、英国还整顿印、藏交通,蚕食藏边,“一由森姆拉进窥阿里;二由哲孟雄通前后藏;三由布丹门德旺紧逼拉萨;四由萨地亚突入察隅”,这样四路并进,并“预布军事,以为后图”。通过上述方式,英国对西藏的侵略较前一时期更甚一层。

在英国的支持下,西藏亲英势力开始逐步掌握了西藏军政大权,而亲华势力则受到压制。热振向达札交权时,曾有3年之后归还权力的约定。但3年后达札恋栈不与,从而与热振进行了长期激烈的权力斗争。虽然国民政府暗中在财政等方面对热振给予支持,但达札利用其摄政身份,并在英国及亲英势力的支持下,最终取得了权力争夺中的主动权,于1947年将热振迫害致死于狱中。

对于西藏上层而言,他们仗恃西藏交通不便,在国民政府与英国之间根据利益取舍而“依违利用”,期图实行闭关政策以保障西藏原有的贵族喇嘛专政的特权阶级制度。因而,他们内部集中政权、充实军备,外部联络英印,坚持闭关主义,排斥新思想与新建设。

在应付与国民政府中央关系方面,西藏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策略:第一、保持与国民政府中央的联系。平时照例派遣代表联系国民政府中央,貌似恭顺、以示无他,但实际是觇察内情;而对国民政府中央在西藏设置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维持一种“非心所欲,勉强迁就”的状态。第二、在政治方面采取双重策略。国民政府中央实行或公布的政策及措施,如果不涉及西藏方面的基本政治利益时,西藏方面大体可以与国民政府中央协商办理;但如果这些政策对西藏的原有政治氛围可能产生滞阻时,则多予拒绝。并且在政治生活中,随时排斥国民政府中央机构工作人员入藏。第三、宗教方面,西藏方面也采取了双重政策。西藏方面仅仅承认国民政府中央的施主地位,及接受国民政府的布施。但国民政府中央可以办理宗教上不涉及政治的事务,主要是因为“欲藉中央关系维护佛教,于不得已时抵制外教国家”。第四、对于汉族民众的方法。西藏地方政府严防汉族民众进入西藏,意图避免汉族民众在西藏人口增多而形成较大势力;而对已经在西藏生活的汉族人民,则要求由藏族官员来进行管理,“严刑峻法迫其同化,俾汉人势力不致发展”,反对国民政府中央驻藏机构管辖西藏的汉族民众。第五、在对待青海、西康等邻省的态度方面。西藏地方政府认为青海兵力强劲且信奉回教,“甚惧而防之”,置重兵于青藏边境;对西康,因为信仰相同,不甚疑惧,防军较少;而对云南则更少注意。由于西藏上层统治阶层具有上述思维与认识,故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发生反复也在当然之中。

对于国民政府而言,维护中央政治权威,维护西藏领土主权是其所追求的政治目标。但由于这一时期抗日战争仍在继续,并且国民党也试图消灭或削弱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因而在对英国、对西藏问题上力求稳定。国民政府一方面虽重视西藏问题,通过各种措施促进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关系的发展;不过,也认为西藏问题可“以国家民族为前提,在领土主权完整之原则下,予以适宜之处置”。其适宜之处置应是指在保持对西藏领土主权的原则下,避免与英国发生摩擦,维持西藏现状,以待将来时机成熟再解决。然而,随着国共内战中国民党的失败,其政治意图自然无法实现。

四、简要小结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与西藏地方之关系,十分复杂。按照西藏方面政教势力之设想,它想趁清末以来中央权威式微之机,维持一种能障西藏上层统治势力原有各种利益之相对独立自主地位,政治意图上既不愿依附于英国,也不想与南京国民政府恢复正常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相对应,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初步确立了党治政体模式,这似乎结束了北京政府长期纷乱之政局,向稳定的国家社会秩序形态发展。南京国民政府自身也积极谋求重塑中央威权,实现对中国社会政治的完全控制,并试图运用强制性力量将中央权威重塑于边疆区域,以维护疆域稳定与领土完整,阻滞边疆的离心倾向。然而,由于国民党内部派系冲突激烈、存在诸多内政问题,加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南京国民政府主观上虽极力想在西藏推行中央权威,但力有未逮,故治藏过程中多以暂时维持稳定的政治现状为主。

综合上述,我们不难看出其中的一个明显特点,即在复杂的动态社会政治情景下,南京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政教势力双方之意愿,受国内外政局变化之影响甚大,经纬万端。双方既有合作与协商解决分歧的时候,也会在主权及相关政治问题上产生强烈碰撞与对抗的局面。在波谲云诡的政治形态中,国民政府中央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直至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政权崩溃为止,都一直未能恢复正常形态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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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强)

D6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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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681(2014)05-0148-07

段金生(1981—),云南师宗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及边疆史地研究。郭飞平(1964—),云南昆明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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