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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式腐败

2014-03-11

延边党校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腐败官员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1800)

十八大以来,“习李新政,反腐先行”。中纪委掀起的反腐风暴已席卷了全国,远远超出了一些人“反腐只是一阵风”的前期预料。官员,本应牢记“人民的公仆”这一角色,本应胸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如若真如此,本该是社稷之福,百姓之幸,然,沧海桑田桑田沧海,或是糖衣炮弹的袭击过于绚丽,或是防腐拒变的堡垒过于脆弱,或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太过于不堪一击,越来越多的官员与腐败有了“亲密接触”,腐败之于他们,恰如带毒的“罂粟”,一旦沾染便再难戒掉。于是乎,腐败似乎已成了官员的“常态化模式”,大有愈演愈烈之态势。然,“习李新政”以来,党中央杜绝了对腐败的“容忍君”,迎来了“高压帝”,“打虎拍蝇”模式正式开启。这一系列的反腐行为既不是“肃清异己”,更不是党内的“派系之争”,而是旨在对腐败现象进行“拔出萝卜带出泥”似的“连根拔起”。

1 腐败的特点显示

1.1 形式隐

如果说建国之初的腐败,还仅仅体现在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上,那现在的腐败则越来越倾向于向“羞答答”的隐形腐败转变,也就是说随着腐败空间越来越逼仄,腐败的方式由原来的“直接”转变为“间接”,由“地上”转阵为“地下”,由“俗贪”更新为“雅贿”,由“现货”升级为“期权”。换句话说,现在的腐败实际上是披着合法的外衣从事着腐败的行为。

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经推荐过《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这本书中有这样的一种观点:宏观上来讲,贪污形态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支出式腐败、审批式腐败和卖官鬻爵式腐败。但若从目前的中国来看,除了显性的权钱交易式的腐败外,腐败还囊括了各式各样的隐形腐败行为:“期权交易”“干股分红”“低买高卖”“合作投资”“裸体做官”“色情贿赂”“礼‘上’往来”“以智捞钱”诸如此类等等。腐败形式之“隐蔽”不得不让人“拍案惊奇”!

1.2 数额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本是商界的“至理名言”。但,现如今,竟也在官场表现得淋漓尽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本是古代官场黑暗的真实写照,但,现如今,竟也成了当代官员的现实缩影。

“表哥”杨达才因“名表门”谢幕不久,“福建表叔”又粉墨登场,与福建“表叔厅长”几乎同一时间,网络上又爆出广州市番禹区城市管理局政委蔡彬,个人及其家人名下共有房产21处,价值超过四千万元,被网友戏称为“房叔”,可谓是这方唱罢那方登场。当然,这仅是贪污腐败的“九牛一毛”“冰山一角”,在现在的腐败官员眼中,几万不屑一提,几十万不值正眼一瞧,几百万也只是一般般,几千万才是“常态化”,值得自身“屈尊大驾”,几个亿也是完全“不嫌多”。这“多”除了金钱的数目多,也包含着贪污腐败的种类多,除了人民币、美金、英镑、欧元之普通常物,当然也少不了金条、玉器、古董、房产诸如此类种种“雅物”。腐败数额之“多”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1.3 层次高

若把以前查出的腐败官员称之为“小苍蝇”的话,那现在中央揪出的官员可谓是“大老虎”。自2012年11月的“十八大”截止到2014年8月底,已经有48名省部级高官落马,这个数目相当于之前10年落马人数的总和。厅级以上的领导,也有近400人被查,这也就意味着:平均一位省部级,就连带有10名厅局级官员陪同。

这48名省部级高官中,受关注较多的有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原军方总后勤副部长谷俊山,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国务院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重庆市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南京市原市长、市委副书记季建业。再到最近令“打虎拍蝇”行动走向高潮的,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被调查。腐败涉及的这些“高官要职”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

1.4 范围广

现在的腐败,若说只是存在于个别领域,仅见于个别官员,是支流而非主流,是个别而非一般,是特殊而非普遍,是“畸形”而非“常态”,那肯定是回避矛盾,逃避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地来讲,现在的腐败可谓是“红遍”党政军群,“风靡”东西南北。

改革开放之初,权力腐败仅局限于一般的经济管理部门,目前的腐败,触角已经从一般的经济管理部门延伸到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等要害部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大领域针对腐败现象也无一幸免,均受到腐败现象不同程度的侵袭和渗透;过去曾被称为“清水衙门”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系统,腐败现象也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更有甚者,军队、纪检、宣传、反贪等部门也深受其害,从而“湿了鞋”。腐败现象在华中、华北、华南、西北、东北、西南、华东各大地域也都“榜上有名”。腐败现象渗透的领域之多、部门之广、地域之全实在是“惊心动魄”!

2 腐败的原因分析

2.1 自身存有腐败“基因”

据落马官员的现身说法,之所以自身出现腐败,要么是“为人情所累”不得已而为之;要么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心中扎了根;要么是夫人大人的“枕边风”吹得太过频繁与有效;要么是“差序格局”的根深蒂固;要么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委屈与无奈。要么是处于攀比心理,“不腐白不腐,要腐大家一起腐”“不贪白不贪,贪了也未必会犯案”的心理作祟……最后,殊途同归,与腐败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千万条理由当中,他们却恰恰忽视了最重要的自身因素。“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内因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着条件性的作用,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把腐败归结于这原因那原因,归根结底还是自身的原因:或是自身理想信念的不坚定;或是自身为人民服务意识的淡薄;或是自身把党纪国法视为了儿戏;或是自身拒腐防变堡垒的脆弱;或是自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之“四风”的严重……

2.2 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P·亨廷顿就认为,对于后发国家而言,腐败、改革和现代化几乎是同义语。他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指出:“一定的腐化不失为一种打通现代化道路的润滑剂”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自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市场经济后,权力与资本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官商勾结越来越严重,权力寻租现象越来越泛滥,为此,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异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市场经济着实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更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但市场经济是一柄“双刃剑”,随着市场经济给我国带来的一系列的福利,也随之产生了“腐败”这一“衍生品”。钱和权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官和商也成了一对“孪生姐妹”。

2.3 “依法治国”落实不力

孟德斯鸠认为,“各种政体的腐化都是从原则的腐化开始的”。“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但现在的中国离这一愿景还存有一段距离。

在昔日封建社会,曾有言云:“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而现如今的“依法治国”社会,因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难点,导致了行政官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为官员的腐败行为留有大量的空间和余地。于是,本应是有法可依、有序可循的行为变成了“说句话”“打个招呼”这般的简单。从而“卖官鬻爵”“萝卜招聘”“权力寻租”等行为要么“横空出世”要么“大行其道”。直接导致了本应是为民服务的“公权力”变成了为有钱有权人服务的“私权力”。

3 腐败的路径选择

3.1 壮骨还魂

3.1.1 公仆意识

中国自古就有“父母官”这一说法,意思是百姓是官员的衣食父母。目前,我们说,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党政官员的角色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就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官员一定要把人民放心上,人民才会让我们坐在台上。我们想问题做事情一定要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莫将“主人”与“公仆”本末倒置,错把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当成自我腐败的工具。

3.1.2 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章中对群众路线简洁而明确的表述,我们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腐败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争取成为腐败现象的“绝缘体”,誓与腐败行为“水火不容”。

3.1.3 信仰重建

习总书记曾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旦坚定了自身的理想信念,便有了“根”与“魂”,恰如自身有了“铜皮铁骨”。纵使“糖衣炮弹”的袭击再猛烈,“拒腐防变”的堡垒自会“岿然不动”!

3.2 刮骨疗毒

3.2.1 财产公示

“财产公示”是真反腐还是假倡廉的“试金石”,是反腐力度“浅尝辄止”还是“攻坚克难”的“刻度计”,“财产公示”不涉及技术层面的问题,关键是决心问题,所以这就意味着,对于财产公示制度不存在难不难,只存在敢不敢。虽然一些官员,特别是腐败官员对“财产公示”存有抵触心理,但七大常委在财产公示方面已起了表率,自上而下的“财产公示”也就指日可待。为了避免财产的国外转移,与之相适应,我们还要完善法律法规以遏制“裸官”。

3.2.2 “两个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前者是前提后者是保障,二者辩证统一,密不可分。党委的地位由“领导”变为“主体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样就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对腐败的惩治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纪委负监督责任可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两个责任”的提出,使责任制刚性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剑”时可以在“尚方宝剑”的护航下“师出有名”。

3.2.3 民主宪政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严谨的学术研究和不争的经验教训表明,走出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历史周期律”困境,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引入民主宪政制度,实现“官民关系”转型。“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②。只有坚持以宪政为本,民主为根,才能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体现出国家的权力真正属于全体人民。也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使腐败失去存在的肥沃土壤。

3.3 壮士断腕

3.3.1 打“上山老虎”防止“养痈遗患”

“老虎上山,谁敢阻拦?”,在这样的惯性思维下,高升,意味着以前贪污“劣迹”的“抹杀”;意味着腐败“污渍”的“漂白”。“带病提拔”的官员也就与“不光彩”的过去“一笔勾销”,更有甚者,更有官员,在更高的级别、更高的职位上进行着更高明的“腐败”。为了杜绝“养痈遗患”,2013年8月,提拔不足半月的海南省东方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麦明刚被检察机关带走,告诉我们,现如今的政府对“上山老虎”可谓是“重拳出击”,2014年2月,提拔不足一年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原副厅长王可炜被查处,告诉我们,铁腕的中纪委对“上山老虎”可谓是“绝不姑息”。中纪委以铁的事实告诉我们,无论多有前途的“官场新星”,一旦沾染了腐败,照样被“斩于马下”。

3.3.2 打“下山老虎”拒绝“安全着陆”

长期以来,官场有着人尽皆知的“潜规则”:退休意味着“休止符”,更意味着“安全着陆”。但现在中纪委的做法却打破了“退休即安全着陆”这一思维定势,让59岁不再是安全临界点,不再享有法外豁免权,从而有效遏制了“权力期权化”的发生。在“下山老虎”中,中纪委打掉了一些已退休或退居二线的省部级高官,其中有64岁的郭永祥、63岁的陈柏槐和59岁的倪发科,71岁的徐才厚,72岁的周永康……,血淋漓的事实警示官员们,不要再存有侥幸心理,反腐工作没有“法外开恩”,没有“手下留情”。无论是否退休或退居二线,贪污腐败的行为一旦查实,照样会“晚节不保”。

3.3.3 打“纪委老虎”破解“灯下黑”

传统意义上,各纪委部门是中纪委的“直系血亲”,当属“嫡出”,所以对纪委各部门的反腐工作往往不能“一视同仁”导致“网开一面”,各纪委又是反腐工作的“中坚力量”,免不了对内部人员的腐败会“护犊心切”导致“情大于法”。2014年5月11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5月19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当今的中纪委反腐时本着“上无禁区、下无死角”的理念,为了杜绝“空白区”“灯下黑”情况的发生,已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人们:代号“打虎拍蝇”的反腐行动“360度无死角”。“自家虎”犯案照样“严惩不贷”。

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的覆灭无不是因为统治者及其幕僚的昏庸腐败而导致灭亡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③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期,社会转型的深水区,面对腐败这一“毒瘤”,我们既要“顶层设计”;又要“末端治理”;还要“中间疏通”。“反腐要既拍苍蝇又打老虎。”这是中纪委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为此,我们一定要本着“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理念,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使官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不必腐败。利剑高悬,苍蝇老虎一起打,让腐败“无处遁形”。

【注释】

[1]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刘为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P53.

[2]黄炎培.八十年来(附延安归来)[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2.P156-157.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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