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拔干部必须做到有诺必践
2014-03-11李琼会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2期
● 文/李琼会
新提拔干部必须做到有诺必践
● 文/李琼会
1月10日,四川省第一期省管新任职干部岗前培训班结束。和过去培训不同的是,这次到省委党校进行岗前培训的100多名新提拔省管干部,培训期间率先吃了一次“螃蟹”,集体签订《新提拔省管干部任职承诺书》。这标志着我省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正式推行。
集体签订任职承诺旨在强化新提拔干部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纪律意识,这对加强新提拔干部履职承诺,有效增强新提拔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作风根本转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签订承诺书只不过是履行一种手续和形式,而践诺才是根本和目的。作为一名新提拔干部,要认真对照承诺书的内容全力抓好执行和落实,不得在承诺事项上打折扣。签好的承诺书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或装订存放、束之高阁,而要像照镜子一样经常拿出来照一照,看看哪些地方还没有践诺,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只有说到做到,只有向群众严格践行承诺,并为这个承诺而努力奋斗,群众才会相信。
相关部门也应该建立健全践诺评价监督机制,对新提拔干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新提拔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表彰先进、提醒一般、警示落后,激发新提拔干部为民服务的热情,对践诺不合格的新提拔干部,要制定措施,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承诺事项全部落实到位。要在教育、考核和惩处上下工夫,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时刻牢记承诺事项,筑牢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