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影响及对策
2014-03-09关耀强
关耀强
我国政府行为深刻影响着社会组织的壮大和健康发展,当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低效率与活力不足等各种问题,与背后政府行为供给、行为反应度、作用效果等有直接的关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政府可以选择规范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着力培育公民社会等行为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政府与社会组织二者之间的关系的基础并不是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附和归顺,也不是政府统管社会组织。相反,社会组织要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在法律上两者是平等的,是指导与被指导、扶持与被扶持且相互监督的关系。因此,探究政府行为与社会组织关系及影响,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政府行为影响社会组织活力关系分析
政府行为供给与社会组织需求关系分析。政府行为的干预大小,相对于社会组织而言,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也就是说,社会组织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某一政府行为的作用程度。如图1所示:
图1政府行为供给与社会组织需求关系分析图
社会组织的需求度,可以从0—100划分为不同等级,这些等级社会组织自身发展阶段的影响面、周围社会环境等因素所决定。处于较低等级上的社会组织需求属于弱程度范围,而处于较高等级上的社会组织需求则属于强程度范围。同样,政府的行为供给度也从0—100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表现为弱行为供给度和强行为供给度。我们认为针对强程度需求,政府强的行为供给也是一种供需平衡的表现,可称为强平衡。除此,如果针对弱程度的需求,政府作出强行为,而针对强程度需求,政府作出弱行为,则会出现行为干预过度或行为供给不足的问题,此时都是政府行为和社会组织需求出现不平衡,不能满足社会组织发展需要,或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政府行为反应度与社会组织独立性关系分析。政府的行为必然作用于社会组织的行为,无论是限制,还是放松,都意味着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因为政府行为而调整。那么,政府行为必然有一个相对应的社会组织独立性的状态。如图2所示:
图2政府行为反应度与社会组织独立性关系分析
社会组织独立性是一条自上而下的曲线,上面部分表述独立性小,甚至零自由,越趋于下面,表述独立性越大,直至绝对独立。而社会组织独立性为零,意味着政府的行为干预过度,即完全控制社会组织的自我产生、自我管理、自我决策和自我发展。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35期2014年第0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而社会组织绝对独立性,则意味着政府没有行为或行为不足,自我管理活动不受政府行为的影响,此时政府行为效果为零。
政府行为作用效果与社会组织活力关系分析。从政府作用行为产生的效果来看,有正面和负面之分,或者有效和无效的差别,这种效果又主要通过其行为作用的对象反应出来。因此,社会组织面对政府行为的作用效果,一方面,会因政府行为供给的恰当和充足,而获得快速和健康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政府行为供给不足、混乱和过度,而阻碍了其发展进程,甚至造成负面作用阻碍社会组织发展。
如图3所示:
社会组织的每一步发展都会受到制度环境的直接影响。适宜的制度环境能促进其健康发展,而不合适的制度环境则会阻碍其发展。[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政府需要作出行为,但政府行为反应的快慢、正确与否,结果均有所不同。不同的政府行为,直接的后果就是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或是阻碍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政府行为对策
规范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传统的政府以社会控制为执政理念,致使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的交往和互动中处于不利的不公平地位。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这需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努力: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移,确立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3]三是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利,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
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社会公益和社会责任是社会组织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的使命,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应将重点放在完善的社会问责和评估制度上,并以此建立好“五道防线”,树立社会组织良好的公信力。第一是政府的监督;第二是独立的第三方对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第三是社会组织自律与同行互律;第四是媒体与公众的监督与评估;第五是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涉外活动。通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提高其自身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最终达到改善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中的行为选择。
着力培育公民社会。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社会大众普遍没有完成从“人民”到“公民”身份的转变的意识困局。而要想解决此问题,最有效的途径是培育和弘扬民主意识的公民社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借助网络推手,培育现代政治文化;第二,以法治精神构建公民社会的理性规则秩序;第三,培育和壮大社会中间阶层,促进社会阶层结构“橄榄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