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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初探

2014-03-07邓翊平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5期
关键词:跨国公司双向跨境

邓翊平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 401147)

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初探

邓翊平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 401147)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跨国公司日益成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主体。而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本文分析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相关制度设计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

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企业纷纷加快经营战略调整和管理国际化进程,跨国公司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主体。而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不少外资跨国集团在中国设立其区域总部,中资跨国企业集团也逐渐崭露头角。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经批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于2014年初开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试点。为进一步提高境外主体持有、使用人民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人民币“走出去”,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顺应市场需求,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类创新业务。

一、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必要性

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集团企业借助商业银行这一交易中介,调剂集团内企业人民币资金余缺,集中集团内人民币现金头寸管理,避免内部资金分散运作,从而实现集团内部资金优化配置的资金运作方式。由于现阶段政策限制,除上海自贸区外,跨国企业集团尚不能在其他地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国企业集团还缺乏有效的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管理手段,成员企业各自为政、各自筹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务成本较高。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将有助于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节约财务成本、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进一步扩大。

(一)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归集集团境内外企业的闲置资金、沉淀资金,可提升集团整体竞争优势和信用等级,增大集团授信额度,既能增强其对外筹资议价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又有力支持了集团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加速了资金周转速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人民币资金池统筹了境内外企业的人民币资金,可有效解决境内外企业之间资金供求不平衡,即境内企业人民币资金有余(不足)、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不足(有余)并存的问题,境内外资金流通渠道得以打通,便利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发挥集团人民币资金集合优势,可用集团内融资替代集团外部融资,降低对金融机构融资的依赖,节约资金成本,降低财务风险,规避汇率风险,实现集团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而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集团能否实现资金的有效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将集团境内外企业人民币资金集中,可提高集团成员企业人民币资金收支透明度,控制并降低成员企业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监控成员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其资金管理行为,有利于强化集团资金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确保资金运营安全,避免成员企业为了局部利益而损害集团整体利益。

(三)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助推企业“走出去”

跨境人民币业务自2009年启动以来,依靠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的迅猛发展,人民币在跨境交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BIS公布的数据显示,按2013年交易量排名,人民币是外汇交易第九大币种;据SWIFT统计的数据,2014年1月底人民币成为世界第七大支付货币,截至目前,人民币已连续6个月上榜全球十大支付货币。从业务范围看,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所有经常项下和部分资本项下,要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必须发展新业务领域,而人民币资本输出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下一阶段,理应将跨境人民币业务推进重点转向投融资领域,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正是投融资的重要突破口,可在企业“走出去”和人民币回流之间搭建渠道,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可行性

(一)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成功实践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提供了经验

一是资金池已成为企业集团现金管理的主流模式之一,部分大型央企已有资金池管理的成功经验。以海尔集团为例,据报道,该集团早在2002年就积极搭建集团本外币资金池,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统一调配和管理资金,有偿调剂集团内部企业资金余缺,优化了集团资源配置,盘活了闲置资金和沉淀资金,满足了集团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实现了集团流动资金零贷款,节约了大量财务成本,提高了集团资金运营管理水平。二是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行试点取得了积极效果并已在全国范围推开。2009年外管总局发布了《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境内企业可在境内集中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不少企业集团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实际设计了具体实施方案,大大提高了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2012年12月底以来,外管总局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三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参与试点企业73家(包括2247个境内外成员单位),12家中外资银行成为试点合作银行。试点在统一资金管理平台、盘活境内外资金、推动中资企业“走出去”以及提升企业在集团内的地位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试点得到了企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广泛欢迎和支持。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框架为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

跨境人民币业务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起步,试点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目前业务已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由试点初期的试点企业制度调整为重点监管企业制度;资本项目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了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人民币ODI)、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人民币FDI)、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RQFII)等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政策逐步完善。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全部经常项下和部分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框架体系已初步确立。在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方面,非特殊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规定①按照规定,普通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内借入外债。从其境外股东、关联方或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人民币对外放款方面,境内非金融机构可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这些都为开展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提供了部分理论依据。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实践为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提供了管理经验

当下,随着社交媒体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与日俱增,奢侈品牌能否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与社交媒体营销能否成功将口碑转化为销量息息相关。以社交平台为主入口的社交电商,成为了电子商务一种成功的衍生模式。消费者已经能够实现在社交平台上完成整个购物过程,包括品牌搜索、产品购买以及评价反馈等。

跨境人民币业务启动四年多来,结算规模不断扩大,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取得突破性增长,并保持良好上升态势,截至2014年4月末,全国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2.35万亿元;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相关业务结算金额累计1921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累计1.03万亿元;已有境外央行(货币当局)、人民币清算行、境外参加行、境外保险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和RQFII试点机构等境外机构获批以人民币投资境内债券市场;RQFII已从香港扩展至新加坡、英国、法国等地,总额度达5800亿元;截至2014年3月末,香港、台湾人民币存款余额分别为9449亿元和2684亿元,境外人民币资金稳步增长。其中,2014年1季度,全国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65万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1.09万亿元,占海关同期进出口的比重为18.5%,同比提升7.1个百分点。直接投资方面,2014年1季度,全国共办理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278.2亿元,同比增长2.5倍;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1652.7亿元,同比增长1.1倍。经批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从2014年初开始试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在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方面,人民银行始终坚持风险可控、事后监管的发展思路,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在遵循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前提下得以健康快速发展,人民银行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多样的管理手段。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作为采集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数据和支持人民银行对业务进行监测管理与统计分析的重要工具,经过不断升级,系统功能日益完善,为人民银行加强事后监管、提高非现场监测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此外,人民银行还探索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将跨境人民币业务纳入综合执法检查范围,逐步构建对跨境人民币业务全方面的监管体系。这些都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制度设计

(一)基本思路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运行模式,仍应坚持风险可控、事后监管的管理思路,在便利性和风险可控之间寻找到一平衡点。从便利性角度看,企业通过选择的结算银行直接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手续,便利业务办理,满足企业对资金时效性的要求。从风险可控角度看,要尽量避免大规模跨境资金流动对境内货币供应量和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和冲击。

(二)业务运作模式

跨国集团总部选择一境内企业作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主办企业,参与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境内外成员企业通过主办企业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实现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的人民币双向资金归集(详见业务框架图)。

这种运行模式的主要特点为:

1.业务操作方式灵活多样,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多对一”,还可以“一对多”,资金归集覆盖面广,能充分满足跨国公司灵活调配资金的需要。若以借贷协议方式实现资金归集,则借贷期限、利率都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采取内部透支方式,则透支额度与期限都由参与企业与银行协商确定。

2.境外成员企业能否参与到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取决于境外货币当局对人民币使用的态度。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需要境外货币当局政策支持,需要境外货币当局对人民币账户的开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核准等予以支持。

3.对银行信息系统的要求较高,需要银行相应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持。银行需构建全球人民币账户整合系统,能将跨国公司在境内外开立的人民币账户通过主办企业的账户实现关联。银行系统要保障账户管理和资金汇划符合监管要求。最佳方案是所有账户都开立在同一家银行(包括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

图1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框架

(三)参与归集的资金来源

尽管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属于企业经营层面的资金运作问题,但若不对参与归集的资金来源加以明确界定,容易引发风险跨境转移。境内向境外归集时,若参与归集的境内企业资金来自境内银行借款,可能导致境内企业出现还款困难,境内银行的债权保护面临落空风险或不得不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加大银行管理成本。境外向境内归集时,根据现有政策规定,除特殊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外,其余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其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额内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而若境内成员为中资企业,则其从境外接收人民币资金就意味突破了现行中资企业不能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的政策规定,同时如果参与归集的境外企业的资金来并非其经营活动的资金而是来自境外银行机构的融资资金,则打通了境外人民币资金流入境内的通道,大规模的跨境资金流动甚至会冲击境内的货币信贷调控,从而增加境内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因此,参与归集的资金必须是成员企业产生自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得参与归集。

(四)参与归集的跨境资金规模

为避免大规模跨境资金流动对国内宏观调控产生冲击,影响货币调控的效果,有必要对参与归集的资金设置一定规模限制。境内向境外归集时,以境内企业的净资产作为参与归集的资金上限,监管部门设置一定参数,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该参数予以调整,从而实现对境内向境外归集规模的控制。在操作上,以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作为计算其净资产的依据。境外向境内归集时,境外企业富余资金方能参加归集,以境外企业经营活动正现金流作为参与归集的上限,监管部门设置一定参数,通过对参数的调整实现对境外向境内归集规模的控制。在操作上,以境外企业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作为计算其经营活动正现金流的依据。

(五)归集资金的使用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集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助推企业“走出去”,因此归集的资金必须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以及其他禁止使用的范围。

四、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政策建议

(一)业务准入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一是银行的准入,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银行应具备国际结算能力、有支撑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相应业务系统、有相关业务人员和相应内控制度等条件,拟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银行应向其所在地人民银行提交相关备案文件。二是企业的准入,参与资金归集的境内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真实业务需求、具有完善的人民币资金管理架构和内控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电子管理系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不能参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国公司集团应通过其主办企业选择的主办银行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行方案、法律确认文书等。

(二)对归集资金的来源、额度和使用进行适度控制

一是参与归集的资金严格限定在成员企业产生自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得参与归集。二是参与归集的资金规模,境内向境外归集时,以境内企业的净资产作为参与归集的资金上限;境外向境内归集时,以境外企业经营活动正现金流作为参与归集的上限。三是归集的资金必须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以及其他禁止使用的范围。

(三)尽快出台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管理规定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有了制度依据。按照本币结算更便利的原则,人民币跨境结算应该比外币结算更为便利。建议人民银行加强研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总结上海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试点工作经验,借鉴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成功做法,尽快出台《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业务操作流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RCPMIS信息报送要求、风险防范等问题,消除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不必要的歧视和制度障碍,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提供法理依据,确保业务的合规性,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事后监管

一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银行业务的指导,引导银行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开发投入力度,满足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业务需要和管理需要。银行应将相关业务信息和跨境资金信息,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RCPMIS报送,并积极做好业务评估、监测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升级完善RCPMIS,增加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模块,将参与资金归集的所有企业统一归集到同一跨国公司集团下,开展归集监测,详细记录有关账户、额度、跨境收付、资金划转等信息。适时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1]叶爱兵,胡寒冰.论国有大型企业资金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现代商业,2010,(15).

[2]朱卫华.浅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J].武汉金融,2011,(3).

[3]王竹泉,孙 莹,祝 兵.全球化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模式探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1,(8).

[4]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天津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现状研究[J].华北金融,2012,(7).

[5]王 洋,刘增彬.跨境人民币资金集合管理业务模式探析[J].上海金融,2013,(5).

[6]辛崇峰.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4,(1).

Preliminary Study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Cross-borderTwo-way RMB Funds Pool

DENG Yiping

Facing the challeng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re increasingly becoming an important subject of economic life. With the growing use of RMB cross-border, the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demand for cross-border two-way pool of RMB business increasingly strong.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cross-border two-way pool of RMB business, and the relevant system design are discussed,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Cross-border; Two-way; RMB funds pool.

F830

A

1009 - 3109(2014)06-0032-04

(责任编辑:何昆烨)

邓翊平,男,汉族,硕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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