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犹太教一神论的“神圣帷幕”之作用
——基于彼得·贝格尔的宗教定义

2014-03-06李明轩

关键词:犹太民族犹太教神圣

李明轩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与文化构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为人提供安身立命基础的终极关怀,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精神文化与信仰文化。宗教的核心在于其信仰的超越性、神圣性与终极性。而这些专属于宗教的本质性的表征尤其集中在宗教的信仰对象——“神”身上。众所周知,宗教的历史发展有着许多不同的向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宗教信仰是宗教的基本构成因素,因此关于对神圣者的信仰的历史演进这一向度则应是延展宗教历史发展的基本进路。整个宗教的发展进程以信仰对象为考察变量则是“一个从‘自然宗教’到‘多神教’和‘一神教’的发展过程”。[1]当然这种以信仰对象更迭为依据的宗教形态的划分并非是机械的、单向度的,我们同样注意到“宗教史不是寻常意义的历史,神的概念并非以线性的形式从某一点演化出最后的概念来”。[2]6上述的关于信仰的三性虽然是形形色色的宗教信仰体系中的神圣信仰对象即“神”的共有特色,但是表现得最为明确最为彻底最为周全的无疑是“一神教”(Monotheism),也称独一神教。而犹太教、基督教(一般即指现在的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及伊斯兰教则是历史上同时也是现实中最为彻底的三大一神教。一神教的根本特点为只崇尚一神,绝对拒斥他神,且神本性为其教义的基础与核心。根据前述以宗教进化观与宗教发展观审视一神教可以说其在宗教发展进程中属于高级的宗教形式。而其中犹太教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神教,对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形成特别是两者一神信仰的确立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神教的核心在于神的惟一性、终极性和绝对性,而这也隐喻着神将整个宇宙和人的意义置于自己的庇护下,一神信仰在关于世界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层面充当着世界观的解释及认识论的肇始的双重角色,为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帷幕。一神论在意义和秩序的建构上与彼得·贝格尔关于宗教的定义不谋而合,使得这种观照在理论上有了可能性。

一、犹太一神思想的历史进路

立足于历史与宗教史的批判考察证明,犹太教把耶和华确定为唯一的神或上帝,经历了一个坎坷多舛的历史过程。作为一神宗教的犹太教并不是犹太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信仰。根据《圣经》的说法,这个一神教开始于亚伯拉罕,在摩西时代开其端,在结束“巴比伦之囚”、返回耶路撒冷之后定其型的。在思考一神信仰发生在犹太民族身上是否存在着必然性,是否有其特殊性的情况时,往往需要我们采用还原主义或处境化的视角。乔治·桑塔亚纳在《宗教中的理性》中追溯以色列人的部落一神教,指出:

“一个游牧部落,既被压迫又富于侵略性,就像早期以色列人明显表现出来的那样,它意识到部落的统一性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因而保护部落是它的神的主要功能。无论耶和华在最初可能有什么样的性格,不论其是西奈半岛还是阿勒山的风暴神,或者是一头神牛,古代以色列人一旦接纳他作为神,他们除了能够在他身上看到对他们所征服的土地的保护力量外,再也看不到别的任何本质的东西。鉴于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这种独一无二的忠诚,以色列人也以同样对他独一无二的虔诚作为报答。总的说来,他们首先反对其他神有类似的力量,最后,他们甚至反对任何其他神的存在。”[3]

无独有偶,马丁·布伯也立足于犹太民族特殊的历史境遇,由此来考虑一神教问题。“由于在几千年前它就失去了其天然的家园,并且由于它不再拥有共同的语言或一个天然的共同体,因此它生存的权利和继续存活下去的需要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了问题——这一疑问甚至来自犹太民族的内部。”[4]对一神信仰进行历史溯源的进路必须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托马斯·哈定则在理论上提出“如果是一种确实‘较弱’的文化,缺少有效的用于战争的技术和社会组织,那么,观念往往成为主要的防御手段。在许多排外活动和迷信之中,为了组织人们以抗拒一种占优势的和更有生命力的文化渗入,往往会出现和利用一种超自然的观念。”[5]从乔治·桑塔亚纳与马丁·布伯的历史语境中可以看出这种防御的观念作为背景与犹太民族的一神信仰的产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用宗教社会学的观点来审视犹太教,可以说其一神教信仰是人对神的完全地、彻底地委身(commitment),这种委身建立在将犹太民族在磨难中的理想预设转化成为了宗教救赎所寄望的对象的基础上的。因此,与其说犹太民族以上帝的“选民”自居,标榜上帝选择了自身为救赎的对象,等待弥撒亚的降临,毋宁说是犹太民族自己选择了上帝作为唯一神,作为维系整个民族的信仰纽带与精神烙印。而这个选择因其犹太民族所处的境遇让我们评估出这个选择的合理性。这也意味着在一神信仰的选择上犹太民族是有着主观上的理性的。“这些考虑引导我们这样对人类理性的原则进行表述:在其信息和理解局限之内,在可行的选择的制约下,在其喜好和趣味的引导下,人们总是试图做理性选择。”[6]而这种选择直观地表现为将自我完全交付给上帝所进行的交换目的是为了用一种回报换另一种回报。而犹太教的一神论信仰所赋予给犹太民族的秩序与意义则是上帝的回报。

二、彼得·贝格尔的宗教定义

作为西方当代著名的宗教社会学家,彼得·贝格尔的宗教社会学思想理论体系是由宗教与人类活动两个维度的互动关系贯穿始终的,即以历史的、动态的脉络梳理宗教之于人类“建造世界”和“维系世界”活动所发挥的作用和这种作用背后的支撑基础。贝格尔认为人类社会是一种建造世界的活动,宗教在这项活动中占有特殊的位置。其所谓建造世界的活动实质为人类创建的自我生存的广义文化系统。社会形成过程在贝格尔的视阈下外展为一个外在化、客观化和内在化的辩证进程。

“外在化,即人通过其肉体和精神活动,不断地将自己的存在倾注入这个世界的过程。客观化,是通过这种(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活动产物而达到一种实在,这种实在作为一种外在于其创造者并与之不同的事实性,而与其最初的创造者相对立。内在化,是指人重新利用这同一个实在,再次把它从客观世界的结构变为主观意识的结构。正是通过外在化,社会变成了人的产物,通过客观化,社会变为一个特殊的实在,而通过内在化,人则成为了社会的产物。”[7]8-9

根据贝格尔的理解,人类的先天生理结构由于具有未完成性的特点,因此决定了人类活动外在化的必然性,因为人类的先天生理结构不能完全满足其生存与生活方式的要求,无法具备特殊指向的稳定而确切的功能,也无法被引向一种拥有特殊性质的外在环境条件。外在化的直接结果是人类社会的建立,人类社会的建立则宣告了关于自身客观规律的存在,它为个人定义了可以为社会整体认同的意义,并把这些意义付诸于社会中的个人。每个人都自然地接受社会对他的教导、掌管和庇护。如果个人与社会在对接层面出现偏差背离,那么个人将丧失其社会赋予的身份和意义,就被困囿于“失范”行为的局面之中。人类对意义和秩序的存在有一种自觉地渴望,这种渴望深蕴于人性的本能之中。因为意义的缺失与失范造成的混乱意味着一种精神上的困局和认识上的恐怖。贝格尔在此基础上提出“人类建造世界的基本宗旨,就是建造人天生所缺乏的那种类似于动物的严密结构,即秩序和法则,秩序化和法则化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抵抗恐怖的避难所。而宗教,正是一种‘用神圣的方式来进行秩序化的人类活动’”。[7]5这也正是贝格尔对宗教的定义和解释。

贝格尔的宗教定义以秩序化的活动与方式组成。但是非宗教的活动也可以具有秩序化的功能,因此“神圣”作为秩序化的方式才是贝格尔宗教定义的关键。根据贝格尔关于社会的阶段进程理论,神圣的秩序产生于无秩序中,进而与无秩序相背离对抗。宗教赋予的这种神圣秩序提供给社会和人一个巨大的实在,它将人放置于一种终极意义且稳固可靠的秩序中。他依然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发现所有原初的秩序都打上了神圣的烙印。恰是立足于这样的事实,贝格尔认为“宗教在人类建造世界的活动中,‘起着一种战略作用’。宗教意味着‘最大限度第达到人的自我外在化,最大限度地达到人向实在输入他自己的意义的目的’。‘宗教是把整个宇宙设想为对人来说具有意义的大胆尝试’。”[7]6-7贝格尔关于宗教的定义因为采用历史的方法和对人的外化的思考使之在考察犹太教的一神论思想时展现了一种契合的可能性。因为《圣经·旧约》的上帝作为唯一的世界的创造者,在他创造的世界里,一方面是上帝活动的场所,另一方面是人的活动的场所,从历史开端的原始材料到整个教规的编纂整理,以色列人的信念无不具有历史的意义。这种意义在种种历史事件中——出走埃及,西奈山立约,到扫罗为王等等始终贯穿着,可以说整个《圣经·旧约》都是围绕历史旋转的。与此同时,作为犹太教一神论的唯一位格的神,上帝本身的惟一性、终极性与绝对性则也是人所自我投射的最大限度的外在化。

三、神圣意义与秩序的建构

(一)作为建构者的上帝

远古时代多神信仰与泛神论普遍流行,这与各民族、各部落乃至家庭单位的分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此带来的是形形色色的神祇信仰及据此派生出来的各具差异甚至是迥然不同的教义与认识指向。世界被众神分割与掌管,而基于对神的信仰形成的解释宇宙与存在的世界观在当时各自的民族、部落、氏族中充当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核心角色,众神为将自己奉为保护神的民族、部落、氏族提供一块神圣的帷幕,在人面对一系列无意义与无秩序的边缘情境与经验时提供“终极防护物”。但是这种由一部落多神或泛神并信的局面支撑而起的帷幕无疑是碎片化与脆弱的,这种世界观导致了认识论上的混乱与冲突。这种看似有理性的背后实质是“世界显然缺少统一,是隶属‘多头管理’。这样的世界缺少和谐,呈现一种无序、分散、对立状态是极其自然的。”[8]229

犹太民族的一神信仰在多神或泛神论的“荆棘”中劈斩开来,而“整体”概念和“发展”概念则是确保犹太教一神本质的原则和基础。利奥·拜克认为历史磨难所传续的观念使得犹太教成为一个绝对的整体,其内部的每种思想都是犹太思想整体的组成部分,而这个绝对的整体是一神观念的前提。至于发展的概念,则意味着“每一个单个的成分都是从标准的成熟宗教,而不是从宗教的萌芽状态中获得自己的根本特征的,同时,以人格化为条件的发展概念,对理解犹太教的成长有着根本性意义。”[9]整体和发展分别作为稳定性和推动性的因素,确保了犹太民族在多神与泛神论的境况中实现了上帝向他们的自我展开。犹太民族通过自身的历史独特地理解与接受了民族的整体性和现实指向。《圣经·旧约》的历史对于这个民族来说是一种清楚的道路,一种明确的期盼,它产生于至高的统一性与完整性,源于所有事物存在的最深刻的基础,在贝格尔意义上的理解即是人最大程度上所外在化的上帝,在客观化的倒转后内在化为犹太民族伟大的确定性,成为整个民族完整的意义和基础。上帝因此成为惟一性、终极性和绝对性的存在。

(二)神圣的意义与秩序

“如果说存在着一句对犹太教独一神论高度概括的词语的话,那就是犹太教的祈祷辞《示码》。《申命记》第6章第4节是这样陈述《示码》内容的:‘以色列啊,你要听!雅赫维——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8]232这一祈祷辞高度且明确地概括表达了犹太民族的一神信仰。由《圣经·创世记》可知这位神即上帝(雅赫维),他创造并掌管着世界,世界和世间万物都由其主宰,他以造物主的姿态站在宇宙之外。在《圣经·旧约》中上帝是不受条件限制者:“我将成为我将成为的。”[2]31他能够完全为他所选择的,而且不用提出任何保证。这个自存性也宣告了他是独一无二的,是唯一存在的神。而这也自然意味着否定了其他所有神祇的神圣性与合法性,同时也拒斥了偶像崇拜,保证了上帝的惟一性,终极性和绝对性。

这意味着全知全能全善的、惟一的神将整个宇宙的秩序与意义笼罩在他所提供的神圣的帷幕之下。事实上他也是如此向犹太民族展现的。上帝所建构的神圣秩序的直观认识可以理解为立足于贝格尔所说的“人的生理构造的未完成性”之上的,从人的认识前提即空间观念与时间观念两个向度出发赋予了人认识论层面的意义:首先,在空间观念里,神创造世界,意味着宇宙万物成为一个关联的整体,化解了之前因多神造成的无序、分散、对立的世界状态。他确保了他所创造的世界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犹太人对世界的这一解释实际上是以神学为出发点提出来了后来人总结的‘统一宇宙观’的思想。”[8]229在上帝的保任下世界拥有了意义,这个意义与无秩序的混乱是相对的,为人类非固有性与非稳定性(贝格尔关于人类产物的两大特征)的产物提供合理化的解释。一个有序、合理且统一的即使相对人类而言是外在的、客观的世界,也让人有了认识的可能。而这种可能性也为人类的理性认识埋下了伏笔。“事实上,无偶像的上帝崇拜,把上帝类同于某种绝对理念……造成了神的唯一性和个人与之直接沟通的可能性,可能形成一种自由主义气氛,以上帝神谕为形式的教义,赋予了教徒一种命定论式的观念,生活和历史的这种命定论是理性的一种虚妄形式;但当近代理性主义兴起时,它有可能成为一种事实上的理性主义。”[10]其次,在时间观念里,犹太教不同于其他宗教的信仰体系认为所谓时间即是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人所能做的只能是在轮回中听天由命。“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1—1∶5)在上帝的观照下,时间有了明确的开端,从上帝创世出现第一日开始,去向一个上帝应许的未来。在一神论的指引下“犹太教成为世界诸民族中率先形成比较系统的直进历史观的民族。其文化不仅通过神话和宗教形式把世界的创造和时间的演进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的生存和族类生存通不断趋进的未来事件联系起来,而且把历史解释称为一个内容丰富、不断向前发展的运动。”[8]234因此犹太史家埃班将由上帝赋予的神圣秩序下的线性直进历史观视为最重要的犹太人遗产也就不为过了。

通过对空间世界与时间世界意义的建构与赋予,犹太教一神论中的上帝通过建构神圣的帷幕——空间世界与时间世界的意义与秩序从而遮盖住造成无序、混乱的秩序与制度,将原本虚无失范的标记撤下,使之成为某种发端于时间开端的东西。通过神圣秩序的构建,通过对世界的合法性解释,“上帝就成了最可信赖而且有终极意义的他人”[7]46。

在当时多神信仰与泛神论交杂带来的无序、分散甚至对立的神学世界观与认识论的情况下,犹太教一神论思想在犹太民族自身特殊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犹太民族从分散走向整合的道路上也逐渐形成与强化起来。上帝(雅赫维)成为犹太民族惟一的神,他创造并掌管着整个世界。上帝的惟一性、终极性与绝对性为犹太民族提供了一块彼得·贝格尔所理解的宗教意义上的神圣的帷幕。这块帷幕通过上帝在空间和时间上建构的完整的、统一的、合理的空间世界与线性的、直进的、发展的时间世界为人类提供抵抗失序与无意义的终极防护,对无秩序现象提供合理性的论证与解释。在这个意义上犹太教一神论中上帝在犹太教中发挥的作用就是彼得·贝格尔之所谓的宗教“神圣帷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段德智.宗教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99.

[2][英]凯伦·阿姆斯特朗.神的历史[M].蔡昌雄,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13.

[3][美]乔治·桑塔亚纳.宗教中的理性[M].犹家仲,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65.

[4][德]马丁·布伯.论犹太教[M].刘杰,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20-21.

[5][美]托马斯·哈定.文化与进化[M].韩建军,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51.

[6][美]罗德尼·斯达克,罗杰尔·芬克.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M].杨凤岗,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6.

[7][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M].高师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8]徐新.犹太教的独一神论[J].宗教学研究,2014(1):229-238.

[9]于健.利奥·拜克论犹太教的本质[D].山东大学,2011:47.

[10]顾晓鸣.犹太——充满“悖论”的文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15.

猜你喜欢

犹太民族犹太教神圣
神圣大陆(下)
FOR YOU, O DEMOCRACY
神圣的使命 光荣的担当
枕枪而眠
犹太文学中的“施勒密尔”形象与中国“阿Q”式人物之比较
神圣的简约
海涅作品中的犹太性
两个K
论犹太人的金钱观教育
犹太教在当代北美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