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与海南文化*
2014-03-04张朔人
张朔人
(海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海瑞(1514-1587),海南琼山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中举。嘉靖三十二年,出任南平教谕,三十七年,擢升为淳安县令。其在淳安、兴国为知县七年多内,因政声卓著,于嘉靖四十三年十月,调入朝内任户部云南司主事,为六品京官。四十五年二月,为“求万世治安事”[1],上疏嘉靖皇帝,被下“诏狱”。隆庆初复出,三年(1569)六月,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处[2];四年二月,以原官总督南京粮储。四月上《告养病疏》,乞赐归田[3],上允其请。万历十三年(1585),乡居十六年之久的海瑞被再次启用。十四年二月,升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4]。十五年十月,卒于任上,终年74岁。“诏予祭葬,赠太子少保,谥忠介”[4]卷191,p3590-3591。
在其三起二落、前后19年的为官经历中,海瑞从未入流文官进入实际事权的县令,是个根本性转折;而由县令调入京官可以说是官场奇迹;由“诏狱”复出之后,官阶不断攀升,不能不令人惊讶;在其致仕之年,再次被委以重任,直至死于任上。纵观其仕途生涯,清廉、耿直是根本。这种可贵品格与其故土文化究竟有多大关联,海瑞又是如何对海南文化反哺的?本文就此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海南文化是海瑞的智慧之源
(一)逐步完善的治黎思想
自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海南开郡以来,黎汉关系的调适,是历代王朝治理海南的主要着眼点。入明以后,治黎政策随着“抚黎知府”及“土官制度”置——废反复,使得“黎乱现象骤然放大,以剿代抚成为明代中后期治理黎乱的主要手段”[5]。
1.海瑞治黎的基本思路
海瑞生活的时代,正是黎乱爆发时期。嘉靖二十八年(1549),“是年秋,公举于乡”。出于岛内长治久安的需要及实际问题解决,《治黎策》是海瑞考举人时所作的对策。其中,重点阐述了“开通十字大路”、“迁良民之无田者佃其中”、“不宜剿灭者迁其外”[3]4-5的主张。“此策出,传诵一时。其生平经济,留心时事即于此见之”。次年,海瑞以“广东举人”身份,重申前说,上《平黎疏》[6]。鉴于“黎歧中盘,州县滨海旋于外”之实情,海氏认为:黎歧心腹,州县四肢,黎歧为寇,是心腹之疾也。心腹之疾不除,必将浸淫四溃,而为四肢之患,州县无久安之理[3]6-8。
同时,《上兵部图说》,阐述其具体操作方案。王国宪《年谱》曰:“时以疏下兵部议覆,卒不施行”,海氏的主张并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因而此议未行。
2.对前人治黎成果的吸收
显然,开通十字路并非海氏发明。入明以后,“黎歧中盘”和瘴疠盛行使得“开通黎路”甚为流行。然而,该提案因多种原因而被搁置。
(1)“生黎直路”。洪武五年(1372),指挥张庸建言开通生黎直路获准:“自定安县至儋、万、崖三州,开通中路,宽阔平坦,贯络驿道,以便往来”。从其设计来看,这条以琼州府为起点,经由定安至儋州和万、崖二州的通黎直道,事实上是由通往东部万州、西部儋州和南部崖州三条路线组成。这项庞大工程,在瘴气盛行、人力财力匮乏的明初海南实行,其结果不难预见。“动兴数年,失于区画,未成。十一年戊午,指挥蔡玉建议罢之”。
尽管如此,开通生黎直路的呼声不断:“成化(1465-1487)间,副使涂棐方议开辟,辄以事阻”;弘治(1488-1505)末年,刑部主事文昌人韩俊建议,“以前挫由处置欠宜,况今军民谙练黎俗者众,乘南蛇平后,复建议开中路”,该建议因副使王檵所阻[7]再次停顿。
(2)十字路。明中叶后,随着军事势力的不断推进,对通黎道路有了新的认识。最早设计者为俞大猷(嘉靖二十九年(1550),朝廷任命“钦州守备署都指挥使俞大猷,充右参将,往守琼崖”[1]卷358,p6417-6418,就开通道路而言,俞大猷认为:自琼州至定安县—大坡头营—磨赞村—凡阳峒—崖州城。“此南北径直道路,所宜开通,迁立驿递,以便官民往来者也。”
“自沙湾新设城起,西由临高黎峒行,由催抱、古镇州、罗活、领脚各新立之城经过,由万州、乐会、定安等黎峒,复回沙湾,此周流于黎峒之中。”
在俞氏的规划中,包含着二方面的含义:一是横穿五指山腹地,建立一条真正沟通琼州府城与南部崖州的通夷道路;二是在五指山外围建立一条环状通道,对于此内的生黎采取“每年各巡一次,渐使归化”[8]的措施,将生熟黎割裂开来。
海瑞在俞大猷的基础上,明确了“十字路”的具体方位,即:从琼州到崖州的南北路线以及自万州至昌化县的东西路线[3]10。这两条沟通南北、连贯东西的十字路设计,目的就是通过道路建设,将五指山“黎峒中盘”的局面彻底瓦解。
“开通黎路”在不断反复的过程中,其性质也产生了变化:前期以王朝经略为重要目标,到符南蛇之乱被平息之后,则有明显的巩固军事成果的取向,在嘉靖之后表现得更加明显。俞氏五指山环状通道,旨在对生黎以抚为主的政策,经过海瑞修改成十字路,这本身就表明抚黎政策的变化。
(3)治黎政策上的联系与差别。俞大猷的《处黎》一文,是其对海南进行实际考察之后而作的解决黎族问题的主要著作。主要论及:“罗活宜立参将府”、“抱显宜立县”、“古镇州立屯城”、“催抱村宜迁巡检司”、“开通道路”[8]137-139等七方面内容。海瑞在其《平黎疏》中,就黎族问题的解决指出了自己的主张,即:“招民”、“置军”、“设里”、“建学”、“迁创县所”、“屯田”、“巡司”、“驿道”七条。
该主张在其《上兵部图说》中有着具体的阐述。其中:“奏疏、图说中,间用参将俞虚江《处黎》图说语,盖虚江守备琼崖日久,熟于黎事,其语不可易也”,道出了二者治黎措施中的关联性。
当然,二者之间的差别也十分明显。在俞氏的七件事情中,设参将府和立屯城,可以看做为“置军”;设置三个“巡司”;“设县”以及“开通道路”等四大方面内容。就“立县”而言,海瑞认为黎族“村峒可立县者甚多”,如:崖州罗活峒抱显村、感恩县古镇州、陵水县郎温峒、琼山县大坡头营、儋州七坊峒四个县以及“凡阳、磨赞二村之间”建一大县。如此,环绕五指山周边以及在五指山内建县的策略,远非俞氏抱显一县可比。
至于“参将府”,应建立在五指山核心地带的“凡阳、磨赞二村之间”,将位于琼州府城的海南卫、兵备道、参将府迁入其中。之所以如此,海瑞认为该处可以震慑东西南北之“黎岐”,且与新设四县互为军事犄角,相互应援。所谓“设里”有二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将黎区可开垦的山林之地“招方外无业民耕作”,并将这些“无业民”结为里社;二是加强归化之黎人的行政管束,“编其峒首、村首为里长,所属之黎为甲首”。如此,黎汉错居,相互约束。这是二者之间最大的不同。治黎手段之一的“建学”,缺少细节性的论述。毫无疑问,以王化为旨归,是著者的根本追求。据此可以看出,俞的方案是巩固军事征讨之后的社会局面,临时性明显;而海瑞立足于岛内长治久安,故而其主张更具有全局性。
(二)海南入觐金处理方式
外地官员进京朝觐,以金钱打通关节,是明代中后期官场的一大弊政。海南因地方经济水平低下,府职官员不得不将此项额外负担分解于其所属州县。至迟在正德时期,“朝觐旧例千金”之习浮出水面。最早对此进行质疑,并加以拒绝的是嘉靖初年的定安知县鄢高[9]。《万历府志》如是说:时,郡守以入觐常例索属邑。高(鄢高)曰:“剥民以媚上,吾弗为也。”遂见忤,己丑(嘉靖八年,1529)考察,竟以不及改教。这位改任潮州教授,在其离开之前曾赋诗一首,曰:“世路人情蜀道难,几回飞梦绕乡关。一肩行李梅花瘦,万里冥鸿任往返。”
鄢高以自嘲的方式,指出“世道人情”之难,算是道出了其中些许无奈。与“旧例”进行较量的第一回合,是以鄢高的“考核不及”并改任而结束。至嘉靖间第八任知府张俊,采取措施,朝觐旧例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毫无疑问,为官海南者所做出的努力,对海瑞施政提供了成功的先例。
自淳安县令始,海瑞便在革除此类弊政上做出积极努力。当时社会风气为“外官入京有交际”,满朝贿赂公行,上官经常到淳安县征金以作贿赂之用。对此,海瑞指出“尽天下而不为上官之赂也,岂尽不迁!又尽天下而惟上官之赂也,岂尽不黜!安可自以其身甘沟壑也!”因之而开罪于上司,海瑞说:“充军、死罪,宁甘受,安可为此穿窬举动耶?”[3]538这充分表明了海瑞革除弊政的决心。
(三)海南文化对海瑞品格的塑造
明代是历史上海南文化发展高峰时期。有明一代,海南士人中举人数为586人,其中中进士者60人[5]209、211。对这一群体进行研究,可以发现清廉和耿介是他们的基本特征。海南文人的性格特征,为海瑞的品格形成,提供了可以效法的榜样。
1.清廉生活
邢宥,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为官三十余年:“清谨廉介,不事华靡;两典剧郡,皆有政声;及巡抚,声名稍损,然能急流勇退,士夫尤有取云。”[10]至于其11年的乡居生活,丘濬曰:“晚年家居,尊翁逾八秩,公奉养备至。友爱诸弟,其田产多以让之。足迹未尝至城市,凡一切外务,略不介意,暇日杖藜徐行田圃,自乐而已。”[11]
丘濬,景泰五年(1454)进士。《明史》对其清贫生活如是说:“濬廉介,所居邸第极湫隘,四十年不易。”[12]这为位极人臣的“理学名臣”在其辞世南归之际,“除钦赐白金绮币外,囊无赢资,行装惟图书数万卷而已”[7]卷36名德。
至于海瑞的清廉,史料多有记载。为淳安知县时,“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万历初年,张居正令巡按御史对闲居琼山的海瑞的廉洁程度进行察访,“御史至山中视,瑞设鸡黍相对食,居舍萧然”,乃至御史叹息离开。在其辞世后,“佥都御史王用汲入视,葛帷敝籯,有寒士所不堪者。因泣下,醵金为敛”[12]5927-5932。三组生活片段,足以说明海氏一生基本生活状态。
2.耿介性格
嘉靖四年(1525),朱厚熜以外藩入继大统后,下令讨论崇祀乃父兴献王朱祐杬典礼之事。君臣之间,围绕着该事件而形成了“护礼派”和“议礼派”,两派间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争论——“大礼仪之争”。与海南相关的二位士人参与此次争论,皆为“护礼派”。
廖纪①按:廖纪,祖籍海南万州人,寓直隶河间府东光县。乃父廖瑄,万州陵水人,景泰初寓居景州东光县(即今河北省东光县)(唐胄《正德琼台志》卷40《人物》5《封赠》),故而,廖纪与海南有着血缘关系。,弘治三年(1490)进士。嘉靖四年五月,吏部尚书廖纪鉴于“世室之议久而未定”[1]卷51,p1280-1281,从“亲”“孝”“礼”等出发,上书反对议礼,为嘉靖所拒。
嘉靖五年,世庙成,“大礼仪之争”告一段落。嘉靖十七年(1538)六月,致仕扬州府通判同知丰坊之奏后,“帝欲祀献皇帝明堂,配上帝”[12]卷203,p4808,争论再起。
唐胄,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明史》为之传云:“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13]他通过对《孝经》的解读,指出“后世祀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误识《孝经》之义,而违先王之礼”,进而强调明堂之建,不合古制。此番言论,深为世宗所不满。是日,“定明堂大飨礼,下户部侍郎唐胄于狱”[12]卷17,p228,其“耿介”之性格由此可见。
就争论的本身而言,“意义并不重大,不过是礼文末节。但其背后,却隐藏着大臣们的争权夺利,对于当时的政治有着不小的影响”[14]。诚如斯言!但是,这些海南籍朝官数量少,难以结党营私。对廖纪、唐胄敢于直谏可能的解释为:一是对古代圣贤之训的执着追求;二是那种来自海南初民社会的质朴性格,使得他们成为坚定的“议礼派”。
顾可久,直隶无锡人,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进士。正德皇帝“南狩”之际,“与其僚伏死而谏。诏:‘廷杖之’。濒死,降秩国子监学正”。在嘉靖“大礼仪之争”中,“引《礼》不合”,挺而劝谏,“复廷杖之”[15]。他是饱受二朝二次廷杖之苦的耿直之臣,于嘉靖十四年(1535),以“整饬琼州兵备广东按察使副使”身份,执掌海南。有趣的是,他与海瑞有着师生之谊。
海南文化中,士人的“耿介”究竟对海瑞品格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两朝崇祀庙谟新,抗疏名传骨鲠臣。志矢回天曾叩马,功同浴日再批鳞。
三生不改冰霜操,万死常留社稷身。世德尚余清白在,承家还见有麒麟。[3]512
此乃海瑞隆庆复出之后,拜谒乃师顾可久祠时所作,诗中充分流露出著者对“骨鲠之臣”那种“三生不改冰霜操,万死常留社稷身”价值追求的肯定。
嘉靖后期一意“玄修”,不理朝政。海瑞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二月,以户部云南主事的身份,上疏“直言天下第一事”(又曰“治安疏”):陛下则锐精未久,忘念牵之谓神仙可得,一意玄修,竭民脂膏,侈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弛矣。数行推广,事例名爵滥矣[1]。《治安疏》中,充分透露出海瑞对纲纪、国运的担忧,其过激的言辞以及备棺上疏的举动,激怒了嘉靖皇帝,因之而“入诏狱”。《治安疏》将海南士人的“耿介”发挥到极致,海瑞及其刚正不阿的形象,至今仍为传诵。
二、对家乡的贡献
海瑞对海南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二个层面:一是自隆庆四年(1570)的罢官至万历十三年(1585)复出的海南闲居时期内,对岛内民生的关注;二是前后三次为官履历中,一以贯之的“清廉”、“耿直”品格,将海隅士人的形象放大,从而成为后世推介海南最有力度的名片。
(一)醇正乡风民俗的努力
1.蒙德范事件
海瑞在其罢官居乡期间,琼山县龙岐村人秀才蒙端(字德范),于隆庆五年(1571)三月,海寇犯村,举村外逃之际,拾得村人余达之妻遗失的包袱裹银四十两,数日后完璧奉还失主。余达欲分金酬谢,蒙端拒绝接受。海瑞得知这一事迹后,特撰《赠蒙生德范还遗金序》一文:只今财帛世界,居财帛世界之中,独能自脱于财帛世界之外,义利之辨别不爽,屋漏之昭监如见,有之乎?不复有斯人也,而今或有之[3]343-344!并指出:“攘攘利往,天下皆然也,而谁与易之?”针对世风日下的家乡,海瑞正好抓住了蒙德范拾金不昧的典型,进而予以表彰。这可以说是为了挽救日益败坏的家乡风俗而作出的努力。
2.矫正妇女“负贩”积习
海南“女劳男逸”现象由来已久。从明代的海南方志风俗篇中可以看出,女子从商集中分布在本岛西部和东南部的二个地方。儋州“女子负贩”的角色分配由来已久,而陵水的“妇女贸易”,似乎在明代中后期才逐渐放大。与此同时,这一现象大有全岛蔓延之势,乃至政府不得不动用行政力量加以干涉。万历初年,金坛(今江苏省金坛市)人贺邦泰为琼州知府,甫一上任便出台了《禁妇女出街市行走买卖》[3]445-446。赋闲在家的海瑞对此做出积极回应,与“乡士夫、亲友诸先生”约定:本府约束其差使,往来亲友家及资生大小买卖,各以男子充之。妇女只做门内工,不外出。
在海瑞看来,行走贩卖的妇女,亦往来闺阁之中,她们善于家长里短、拨弄是非,对于“悠闲贞一”的妇德是一个严重挑战。为“严肃闺门之计”,并“济官法之所不及”,以达到“焕然礼别之俗”之目的,于是上有知府之禁、下有海瑞与乡士夫之约,试图以此对女子负贩加以禁止。
(二)关注岛内民生
1.奏考回琼
所谓科考,即是由“各省直提学官主持的确认应试生儒乡试资格的考试”,始于正统九年(1444)[16],科考合格的生员才能应本省乡试。广东辖地辽阔,山水之隔使得海南与之往来十分不便。显然,广东一名提学官是无法及时组织海南的科考的。作为变通,提学官于雷州对海南生员实行“行文吊考”。然而,过海翻船事件屡见不鲜,从而严重影响了王朝治化在本岛的推进。所以解决海南生员的现实问题,尤显重要与迫切。鉴于海南儒生的实际情形和朝廷对于甘肃科考之先例,海瑞大约在其闲住期间,给广东巡按御史龚懋贤(号怀川)去信提出,请让海南得“比甘肃事例”,或者请龚氏“倡先题请”,使提学御史“一年一至(海南)”[3]450-451。但是,这一提议并没有得到落实。
2.田地丈量
万历初,朝廷清丈田亩,推行一条鞭法。海瑞总结自己各地为官经验,归纳“当行事款”、“不可行事款”等事项,并以“流水鱼鳞图”的方式,将田亩分为上中下八个等级。各田地数、收粮情况,田地四至、户主相关信息等进行登记,“使人照此如式”一一填写。“丈田无虚粮、虚差”,但是,在丈田过程中,由于“书生平日不知有此”、“贪毒之人”多借名取钱,致使“朝廷美意,宁知今日反成毒害”[3]278-287。海瑞《拟丈田则例》,事实上是规避丈田中的种种弊端。此外,海瑞对以文昌县尹罗近云在文昌、定安两县丈量土地获得成功,予以肯定[3]393、397,树立典型,以此推动海南丈田。
3.兴修水利
琼州府东南官隆因农田缺水,农夫“耕而不获”,赋闲在乡的海瑞领乡民凿沟引山中泉水灌溉。官隆田沟,“自昌华桥长坡前,至鸡头墩,逶迤十余里,灌田千百顷,民到于今受其赐。”此为嘉庆二十五年(1820)二月,琼山举人王承烈所撰、纪念海瑞为乡人修建水利的文字。“今日去公之世三百余年,遗泽之在人亦三百有余年。”“公之广兴水利,有益于天下者,人尽皆知。至有益于乡里者,人不能尽知之。”[17]是故,官隆一里乡民创建“海忠介公庙”,以纪念其造福乡里。
4.治理倭寇海盗
隆庆六年二月,倭寇三百余人自廉州抵澄迈,夜至定安,攻定安县城,掘钟芳墓,掠石门等处[9]248,海南局势危殆。海瑞就“官军不能平寇”等直言不讳:“急则治其标,今日所言所望,标之标事也。标中之标且不能矣,他尚何望?”[3]439-440为民请命,充分体现出一个“赋闲”士人浓浓的家乡情结。
(三)对海南文化的创新与提升
嘉靖之后走入仕途、以“清廉”“耿介”而著称的海瑞,在宦海中几经沉浮。其在为官中诸多施政理念及其逐步形成的个人品格,是海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海瑞因而成为海南的一张重要名片。
1.革新仕宦文化
(1)施政理念。《淳安政事稿》完成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是海瑞在淳安县的施政总结。为革除弊政、以苏民困,制定《兴革条例》[3]36-144,并围绕着参评对象的职责、管理权限、目标、责任等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制定了《参评》标准,以此监督知县、县丞、主簿等相关人员[3]145-152。可以说,《条例》是目标,《参评》则是手段。这一施政理念,为其在巡抚江南十府时所使用。
隆庆三年六月至次年二月,海瑞在整合其南平教谕、淳安县令、兴国县令等时期的诸方案基础上扩充而成三十六款《督抚条约》,旨在“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正宿弊”[3]540。为弥补《督抚条约》不足,海瑞以《续行条约册式》等内容加以完善。海瑞从官员的德、能、绩方面着手,开具考核项目,让官员“按季申报”[3]259,并以之作为属内官员升降的标准。这些“册式”,对整顿吏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洁己洁人。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官员奢腐现象严重。盐法都御使鄢懋卿所至郡县,“招权吓财,叱咤风生”,极具代表性。海瑞对此风进行严厉抵制,于是便有与鄢氏之间的较量[1]卷510,p8400-8401。海氏廉洁自处,在前文已有述及,如何“洁人”?海瑞在巡抚江南时期,就自己在按临各地时的宿、食、行等方面进行规定。住宿,“止随原有公所,就中择其可者奉本院暂居,不许改修”;饮食,“止鸡、肉、鱼、小瓶酒等件,不用鹅及金酒。物价贵地方费银不过三钱,物价贱地方费银二钱,烛柴俱在内”;交通,“驿送,县不许送,不携家行别有牌减数”[3]243。这种以行政命令方式、从自身做起的设计,显然是“洁己洁人”在制度上的安排。
(3)不畏权贵。在江西兴国处理原南京兵部尚书张鳌之侄、土豪大户张魁、张豹“欺骗买木银两,返触打抢”案件中,海瑞指出:“系南昌人氏,非化外之民,王法度不相及也。上司职重在除强抑暴。本县权微,专牧养、理幽抑,视民冤而不为言,知奸发而莫以告,上慢残下,可以为民父母哉?”[3]213-214
江南地区“赋甲天下,京边咸取给焉”,既为国家赋税主要来源,又是“仕宦之渊薮”[3]560,包括首辅徐阶在内的豪族大姓林立。于是,抑制权贵、平均赋役,成为巡抚江南时期的海瑞与权贵斗争的焦点。徐阶在海瑞上《治安疏》时为内阁首辅,曾有恩于海瑞。但是徐家“产业之多,令人骇异”,海瑞认为“若不退之过半,民风刁险可得而止之耶!”[3]431至于徐阶之弟徐陟“武断残民”的罪行,海瑞“辄逮治如律,尽夺还其侵田”。正是其努力,“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3]547。
对兴国张氏兄弟及江南徐陟的严惩,充分表现其不畏权贵的一面。而对徐阶的退田,则充分反映出海瑞公私分明的可贵品质。
2.提升海南的美誉度
这位“起海隅,处下位,而以其身砥柱天下”[3]548的海南籍人物,以《治安疏》而名留青史。在巡抚江南时,“搏击豪右,禁绝侵渔;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犹能道之”,因之而成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4]卷176,p3254-3256。其“美曰美,不一毫虚美;过曰过,不一毫讳过”[1]的严谨与执着,成就了个人宁为圣贤、不为乡愿的价值追求。
今天,以海瑞为原型的多种版本戏曲的流传、“海青天”“南包公”等赞美之词,以及浙江淳安的海瑞祠等,无不是对这位海南籍的名人的颂扬。其故乡海南的美誉度因之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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