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传播环境下的媒介化社会风险
2014-03-03王戒非
■ 刘 玮 王戒非
多元传播环境下的媒介化社会风险
■ 刘 玮 王戒非
媒介化社会已经把全世界浓缩进了媒介自身的运行体系当中,真正实现了麦克卢汉的“地球村”的局面。世界变小了、变近了,却变得更为复杂了。进入本世纪以来,网络等新媒体的逐步兴起带来了传播格局的改变,对传统媒体所构建的一元传播格局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媒介技术的发展速度拨快了全世界社会风险的时钟。在各个领域中所蕴藏的社会风险信息都正在或将要被媒介表征、界定和传播。
一、多元传播的媒介环境与媒介化社会风险的形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达到5亿。与此同时,全国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7。79%,广播听众规模为6.72亿,全国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8。42%,中国有线电视用户数2.24亿户,比2012年的2.15亿户增加900万户。受互联网电视等视听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影响,有线电视用户较2012年的增幅略有下降,广播听众受新媒体影响不大。这些数以亿计的用户数量证明了中国媒介化时代的到来。
在媒介化的社会,大众媒介成为社会生活的展示平台。而风险和危机同样也成为展示的内容。媒介化社会的突出特点是拟态环境的环境化。大众传播提示的虽然是“拟态环境”,与客观环境有很大差异,但由于现代社会中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大众媒介的信息来判断和采取环境适应行动的,这些行动的结果作用于现实环境,便使得现实环境越来越带有了“拟态环境”的特点,以至于人们很难在两者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①
因此媒介化社会风险,即是在媒介化社会中,以媒介为载体传递的、通过媒介表征的各种社会风险的总体,既包括通过媒介的信息传递而让公众认知的风险,也包括媒介化过程中所制造的风险。
二、媒介化社会风险的影响
1.导致社会风险复杂化、多元化
媒介化社会风险本质上是后现代社会中现代风险的一种类型,是现代风险与媒介化传播技术体系融合之后,表现出的具有媒介属性的社会风险的总和。媒介化传播技术体系与现代风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可以成为风险的预警者和化解者,也可以成为现代风险的传播者、扩大者,并可以制造出新的风险。
媒介化社会风险存在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现代社会风险的复杂化和多元化。媒介化社会风险包括媒介外社会风险和媒介化内生风险两个大的类别。媒介外风险,系社会本身存在的现代风险问题。如公共卫生类社会风险、事故灾难类社会风险和社会安全类社会风险等等。它独立于媒介而存在,媒介充当了风险的信息源,建构公众的风险认知,并指引公众的风险判断。也就是说,这类现代风险问题的存在并不依赖媒介,但是常常成为媒介信息传播关注的重点。媒介所传递的关于现代风险的信息成为人们认识风险的主要线索、知识背景以及参考框架。
此外,媒介化社会风险还包括媒介化内生风险这一个前所未有的风险类型。主要包含有媒介谣言、媒介暴力、媒介舆论煽动等等。这种风险类型是在媒介化传播技术体系内人为生成的,严重干扰了信息传播秩序、社会情绪稳定,甚至可以直接煽动公众从虚拟世界投身于现实生活中从事聚集、动乱等行为,用具体行动干扰社会生活。比如,邪教组织利用社交媒介散播教义、组织和发展成员。再如媒介中大量片面、偏激的言论或者造谣对人、事、物进行污名化,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加快社会风险向危机转化的进程
病毒式传播使媒介化社会风险具有了几何倍数增长的可能性。大众媒体传播信息方式是“一点对多点”的辐射状传播,但它实际上无法确定传播的信息是否真正到达了受众。而病毒式传播是自发的、扩张性的信息推广,它并非均衡地、同时地、盲目地传给社会上每一个人,而是通过类似于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的渠道,风险信息被大众传递给那些与他们有着某种联系的个体,从而造成风险信息的有的放矢,加速了风险信息的传递和扩大。风险不再仅限于产生风险的地方,面对风险事件人们无法做到“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风险影响范围在扩大,风险到危机转化的这个质变时间在缩短。比如日本福岛发生海啸后造成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露,新闻传播发达的地区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新闻报道,其他与核泄漏相关的信息也在自媒体、手机信息上广泛传播,而仅仅两三天之内,中国在东南沿海以及东北局部地区就发生了大范围抢盐的社会风险事件。另外,近几年国内陆续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比如瓮安事件、重庆万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等都与媒介化信息传播、组织有一定的关联。
3.加剧文化领域的冲突
媒介化社会风险表现为媒介信息传播的风险。媒介作为信息和文化的载体,传播着与社会文化相关的各种信息。媒介技术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文化领域的冲突。文化冲突的结果有两个类型,一是文化的融合,另一类是文化的替代。文化的冲突是一个自然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有利也有弊。利的方面是促进了先进文化对落后文化的改造,弊端是导致文化的单一性发展。媒介化社会中,文化随着媒介的触角在全球范围能发生碰撞,由于信息量巨大、速度过快导致这种碰撞往往是强硬的。因此媒介化社会风险所潜在的一个重要风险就是加速了文化领域的冲突。典型的文化冲突表现在宗教信仰的冲突、种族的歧视。
数字鸿沟导致了各个地区明显的信息不对等,给文化的流向制造了更大的落差悬殊。在媒介化触角伸向各处时,文化的洪流造成的文化冲突就显得格外严重。西方打着“自由”和“平等”旗号的文化输出实质上形成了西方文化的“侵略”。弱势文化面临着被削弱、同化甚至消解的困境。这将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出现文化传播上的“马太效应”②。
4.引发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
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传播渠道相对简单,传播秩序维护和把控也比较容易。各个国家可以对媒体和公众的信息传播行为及时有效的把控,用来维护自身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局面。传统传播技术决定的传播渠道是有序的,其方法是清晰的,其效能总体是明显的。各个国家也都利用媒体进行政党政治思想的宣传、意识形态的控制,维护社会上层建筑的巩固和统一。
但是到了媒介化时代,政府对媒介信息传播的控制遭到严重弱化,文化的霸权和渗透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国家的意识形态常常遭到威胁。时至今日,全球的媒介信息通信网络已经代表了一种权力,可以负载政治的目的和民主的用意。西方国家开始尝试利用新兴媒体对其他不发达国家进行渗透和颠覆。比如发生在中东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发生在伊朗的Twitter革命还有阿拉伯地区诸多国家的“阿拉伯之春”民主革命等等都无一例外的得到了网络的推波助澜,而经过数据统计这些革命运动的网络支持者多在国外,实际上是国外的网民操控了网络上的风暴,给国内革命运动以声势上的支持,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充当了摇旗呐喊的角色,并未直接参加到革命运动中。由于媒介化社会风险并没有得到各国的足够重视和防范,一旦发生就已经使社会处在紧急状态,紧急状态下政府对信息的管理多呈现简单粗暴的形式,比如限制IP、设立防火墙、切断互联网和通信网络。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常常适得其反,形成更为恶劣的社会后果。
三、多元传播环境下,媒介化社会风险的探源
媒介化社会风险是后工业时代以来社会风险发展的最新形态,是社会风险中的又一个重要的类别、组织方式和表现方式。风险社会理论给现代社会风险的产生归结了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技术的因素,一个是制度的因素,这两个方面都是人为建构的。对于媒介化社会风险,其根源也仍然是人为建构的,同样包括技术和制度的根源。
1.技术的根源
如果把传播媒介的技术系统作为技术因素的话,技术的复杂性无意决定了风险存在的前提。从早期的人际传播、到大众传播,再到现如今的自媒体时代,每一个传播时代,都相应的孕育了大量的传播实践和理论,也都出现了不同的传播特征和效果。媒介化传播系统的复杂性蕴含社会风险是必然的,这种说法并不是要否定媒介高度发展的现实社会,而是要冷静地指出媒介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它既有不可小觑的重要贡献,也有不容忽视的先天缺陷。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技术不断发展、进化、自我修订的过程,新技术诞生时,人们往往还尚未意识到其中的严重破坏力。比如,核能技术、转基因技术,每一种技术都既是包袱又是恩赐,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社会对某一项技术的依赖性越高,这种技术对社会的破坏力也就越大。比如,全世界都在依赖电力才能维持正常的秩序,一旦全球范围停电,其后果恐怕无法估计。媒介化社会,是媒介在社会中起到基础性作用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中,社会对媒介的依赖是空前的,那么媒介技术一旦出了问题,对社会的破坏也将是空前的。比如2007年海底光缆的中断使全球蒙受巨大损失。
2.制度的根源
制度的因素则不仅仅局限于传播法律法规的范畴,而是扩大到整个传播运行的体系。在媒介化社会中,信息传播的主体、信息使用的主体是多元的,多元的主体中都掺杂了利益的动因。国家、各种社会组织、企业、家庭、个人等都可能因为利益的驱动而成为是参与者。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主体相对单一,包括政府和媒介机构两个方面,因此信息传播的利益性也仅限于政府的政治利益和媒体自身的产业经营利益。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主体扩展到全社会,信息传播的利益性也随之复杂化。媒介化社会的信息传播的利益主体主要有国家、组织、个人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信息发布者通过媒介发布有利于自己利益的信息以宣扬他们的信仰、意识形态、文化、身份,或者用以宣传营销、诋毁污蔑。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可以利用媒介进行符合自身政治利益的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同时也可以利用媒介去破坏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民族独立。社会组织机构可以利用媒介进行自身组织体系的运行和维护,也可以用以进行以牟利为目的的炒作和商业欺诈。个人可以利用利用媒介进行自我观点的发布和宣泄,也可以利用媒介进行造谣、污蔑等行为去损害他人利益。所有这些行为背后的利益主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媒介为我所用,达到自身目的。媒介的利益主体其实就是媒介的使用者,媒介化社会中,人人都是媒介的使用者,人人都构成媒介的利益主体。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交织之下的媒介化社会,风险也会因此而生。
注释:
① 王朋进、颜彦、高世屹:《媒体危机报道:原理与策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
② 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广泛应用于社会心理学、教育、金融以及科学等众多领域。
(作者单位:刘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王戒非:辽宁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责任编辑:潘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