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访须想群众明政策懂法规
2014-03-03杨国平
杨国平
近几年“领导接访”频繁在媒体上出现,党政领导干部到信访一线接待来访群众,直接面对来访者,解决具体问题,受到广泛认可。但也有的领导干部说起来重视、做起来走样,有的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掌握不全面,接访时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尊重信访部门,有时因乱拍板而引发更多上访。笔者认为,领导接访要坚持“三个原则”、强化“四种意识”。
“三个原则”是:
群众利益至上原则。信访工作的目的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上访者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领导干部接访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要坚持领导接访公开化,接访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事前都广泛向群众公布,参加接访的领导干部按时到岗、满点工作,不能以工作忙为由只到信访部门点个卯,甚至连个面也见不着。要踏踏实实地参加接待工作,认真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合理解决,藉以取信于民。上访群众要求见到接访的领导干部,大多是认定自身反映的问题很重要,或是牵扯到几个部门,需要领导干部协调拍板解决。领导干部要做到不管反映的问题有多难、多复杂都要尽全力帮助协调解决,并对重要的交办案件实行全程管理和督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与信访部门工作协调一致原则。领导干部接访既是党和政府及领导干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也是为了促进信访部门的工作,促进有关职能部门增强群众观念,在工作中少扯皮、多协调,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领导干部接访与信访部门的工作要形成整体协调一致的原则。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由于法律知识、政策意识匮乏,出现了乱拍板的现象。如有的领导把上世纪60年代发生的工伤问题,按现行的待遇标准处理,让信访工作人员左右为难,这样势必引发同类人员的攀比,引发更多人员上访。信访工作人员常年与上访人和法律法规打交道,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领导干部要听取信访部门意见,把接办的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领导干部在接访中要自觉维护信访部门的威信,不能有长官作风,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拍板定调,忽视信访部门的辛勤劳动和工作安排;要尊重信访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接待处理信访问题时,对一些自己不熟悉的问题,要主动向信访工作人员征询处理程序、方法和成功案例,以保证接待处理工作的连续性。
依法信访原则。领导干部接访要始终坚持依法信访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使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依法信访主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督促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妥善、及时、就地、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给上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对那些坚持过高要求、无理闹访、缠访的上访者要进行教育,对那些不听劝阻,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上访者要依法予以处理,从而维护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
“四种意识”是:
一是学习提高意识。信访工作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领导干部不一定也不可能对所有相关知识都全部了解掌握。领导干部要随时加强学习,对有针对性,急用的政策法规要先学,日积月累就会成为行家里手,接起访来就会得心应手、应对自如。二是“一岗双责”意识。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做好接访工作的责任,更要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更得民心,避免失误,减少信访发生,同时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三是解决问题意识。不能简单地把接访理解为到信访部门值班、见见群众,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疑难、重大问题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访。四是深入基层意识。要通过对群众信访问题的了解,掌握民情,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完善决策,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