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是否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
2014-03-01王娟
财会通讯 2014年5期
城中村改造是否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
问:我公司从事“城中村”改造项目。请问,“城中村”开发能否比照“棚户区”开发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
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娟
答: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09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为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而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并以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城中村”和“棚户区”不同,二者主要有三个区别: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城中村”的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而“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土地。二是房屋结构不同。“城中村”是以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房屋结构完好,功能健全;而“棚户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三是批准立项单位不同。当地的“城中村”改造是区政府提出意见,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而“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所以,“城中村”改造项目不能参照“棚户区”改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战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