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与面子
——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探索
2014-03-01李爽俞鑫荣
李爽 俞鑫荣
人情与面子
——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探索
李爽 俞鑫荣
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对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我国,社会工作由于没有形成西方社会的制度信任,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建立专业关系并非易事。参照黄光国“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提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理论模式,分别对情感性关系、工具性关系以及混合性关系中社会工作者如何建立专业关系进行探索。
专业关系;信任;人情与面子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指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社会工作在我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壮大。目前社会工作已经渐渐进入到了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岗位日益增多。但是,在这样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下,我国的社会工作依然还有很多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参照黄光国的“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对社会工作实务当中,非常重要的专业关系的建立进行一些探索,希望能为我国社会工作理论和职业伦理的建构尽微薄之力。
一、相关概念辨析
在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中,良好专业关系的建立对服务效果至关重要。要研究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建立,首先就要解决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社会工作中的专业关系?专业关系建立的基础是什么?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建立基础与西方社会是否相同?只有把以上这些问题搞清楚,才可能从较深层次上去探索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建立方式。
(一)专业关系
比斯台克在《个案工作关系》一书中将“个案工作关系”定义为“有目的地协助当事人达到个人与环境较佳的调适的一种个案工作者与当事人之间,在态度与情绪上的动态互动”。[2]18廖荣利是这样界定专业关系的:“专业人员和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和态度表现的动态交互反应关系,社会工作人员透过此种交互作用以协助当事人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的改善和增强。”[3]112结合诸多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社会工作中的专业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之间,为了履行职业责任,促进当事人的自我发展而建立的助人关系。
(二)信任是专业关系建立的基础
社会科学中界定信任为一种依赖关系。卢曼是这样界定信任的:“信任是为了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将信任分为两类: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人际信任的建立是依靠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只有情感深厚的一定程度,才可能形成信任。而制度信任则依赖于正式的、合法的规范准则以及制约,制度信任是普遍性的,不受个体的影响,只要这种制度系统有效实施,信任就能够建立,人与人之间情感并不是必须的。[4]45-58韦伯则依据信任主体的归属对信任分为两类:普遍信任和特殊信任。他认为,特殊信任是遵循特殊主义的原则,只有在熟人圈内或存在血缘关系的人中才能建立;普遍信任则遵循的是普遍主义原则,建立在抽象的、普遍的个体,是将相同的生命伦理推广到个人关系与血亲之外。[5]44
在社会工作的实务领域里,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是开展社会工作助人活动的前提,而信任是专业关系建立的基础,如果没有互信,个体之间是无法发生互动的。
(三)中西方社会信任模式的比较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在社会文化、社会结构以及风俗习惯上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导致信任模式也存在差异,中国社会是熟人社会,在实践中,信任行为主要依靠私人关系以保证。韦伯认为,中国人的信任是基于家庭关系和血缘,对外人满是怀疑,相信仅存在于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人,中国的信任为特殊信任,很难建立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普遍信任。[5]44在西方社会,信任不但可以存在于私人关系当中,也可以存在于陌生人之间,即陌生人之间存在一种可以依赖的中介物,比如制度,由此来建立一种普遍信任。
(四)中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比较
在西方社会,社会工作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是制度信任的关系,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制度信任并不否认当事人对社会工作者个人的信任。当事人对于社会工作者的信任是以其专业为凭据的,而专业则包含了一系列严格的专业知识、工作制度以及行业规则等,这些都是相对固定的和普遍适用的,当事人以此作为信任的评判标准,建立制度信任。[6]
在中国,当代的社会结构仍然是差序格局,人们更加信任与自己关系较近的具体的人。另一方面中国仍然是伦理社会,一种非理性主义社会,而制度信任的建立是需要理性主义的土壤的。最后,社会工作在中国起步晚,因此在理论体系以及实务上社会工作都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导致的结果是在中国目前的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关系很难建立在制度信任上,而更多地建立在实质性信任关系之上。王思斌教授指出,实质性信任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沟通理性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从当事人切身利益出发的关系,这种实质性信任关系的表现也许不如经典的社会工作那么规范,但其实际的效率也许更高。[7]
二、“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
“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是黄光国在《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中提出的,将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区分为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三种(见图1)。[8]5
图1 “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
在解释这一理论模式之前,有一个概念需要先解释清楚。所谓“权力”是指,在社会交过程中,一方以其意志加诸另一方,使其改变态度、动力或行为的力量。为什么有人希望用权力来影响其他人,是因为如此做法能够让他取得对方所占有的某种资源,从而获得自身需要的满足。[8]4为了方便理解,“人情与面子”理论将社会行为简化成双人互动模式,但这一模式也同样适用于多人的社会行为。此外为了方便,这一理论模式也将双方分别定义为资源的支配者以及请托者。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可能都具备某些社会资源,因此两边都有可能在一些时候扮演资源的支配者,其他时候则可能是请托者。[8]5
(一)情感性关系
情感性的关系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社会关系。情感性关系的建立可以满足人们情感方面的需要,比如爱、温暖、安全以及归属感等等。像家庭关系、密友关系等都是情感性关系。个人和他人保持情感关系,维护关系本身是最终的目标。“需求法则”是情感性关系中的交换法,即“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处于情感性关系中的人之间会表现得更加真诚,彼此间一般不会玩“人情与面子”的游戏。当然在亲情关系中,也会发生人际矛盾,并将引发此类冲突的情境称之为“亲情困境”。[8]7
(二)工具性关系
工具性关系与情感性关系是对立面。个人与他人在生活中建立这种工具性关系,主要是为了要获取他希望得到的物质目标。在中国,“公平法则”是工具性关系的交换法则。这一法则具备普遍性,凡是工具性关系中的个人,都会一视同仁、无区别地进行交往。情感在工具性关系中所占比例甚小,个人与他人交往时,都是按照实际境况,依照“公平法则”进行,并做出较为利己的决策。这种关系基本上都十分短暂且不稳定,同样也不是中国人利用“人情”和“面子”玩“权力游戏”的范畴。[8]8
(三)混合性关系
混合性关系是指双方有一定程度的情感关系,但这种关系没有深到随便表现真诚行为。另外,双方通常可能认识相同的人,由此构成了人际关系网,从而对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混合性关系中,双方都会预期将来彼此有再次进行情感交往的可能,同时,也将考虑到网络内的相互关系的其他人会了解他们之间的联系状况,并将根据社会的标准来判断。混合性关系中的交换法则是“人情法则”。人情法则指中国社会中人与人应该如何相处的社会规范。包含两大类社会规范:一是平时个人应当用馈赠礼物、互相问候和拜会访问等方式与其关系网内的其他人保持联系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二是关系网内的某个人遭遇困难时,其他人应当同情他,体谅他,并尽力帮助他,“做人情”给他。例如请托者向关系网内的资源支配者求助,资源支配者若顾及“人情法则”,就会迷失在“人情困境”中:首先,自己会付出代价;其次,接受者的回报时间及方式具有不确定性;最后,对关系网内其他人的回应情况的综合考虑。[8]10
资源支配者如果经过综合的考虑,认为代价大于预期回报,就会做出拒绝请托的决定,这就会导致请托者觉得自己“失面子”,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中国人平时都非常注重“维护面子”,并且积极应用面子功夫“争面子”。相反,如果资源支配者认为代价小于预期回报,就会“做人情”给对方,接受请托,请托者会觉得自己“有面子”,根据“人情法则”也会在以后让对方“有面子”。当然第三种情况是资源支配者既不愿答又不拒绝,请托者往往顾及面子也不会再追问,事情就会不了了之。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拉关系”是请托者实现目的的常用手段,想尽办法与对方拉近关系,和对方保持混合性关系。图1中工具性关系与混合性关系之间的虚线也说明了“拉关系”是比较容易将工具性关系转变为混合性关系的。但混合性关系和情感性关系之间的实线则说明二者之间是很难实现转换的。长方形的对角线将其一分为二,其中阴影部分表示情感成分,空白部分表示工具型成分。[8]5
从西方国家社会工作作为制度存在的情况来看,按照“人情与面子”的人际关系理论模式,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从功能角度来说更倾向于是工具性的人际关系。但在中国,不同在于工具性与情感性的投入比例大概为1:1,当然这一比例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换句话说,从其情感与工具的功能比例来说,又与混合性人际关系比较契合。笔者认为,正常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应该介乎于工具性与情感性之间。
三、“人情与面子”理论模式下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建立
正如前文所述,在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是建立在制度信任的基础上的,有了制度的保障,专业关系的建立就容易很多。而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中,社会工作者建立有效的助人关系(专业关系)并不是那么容易,需要在实质性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专业关系。王思斌指出,中国社会求助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消极的求助模式;相对主动的助人行为;感情介入。[7]所以在我国本土化的情境中专业关系建立的特点是:(1)社会工作者相对主动的助人行为;(2)非专业关系往往出现于专业关系之前;(3)即使是当事人主动求助,也很可能是通过个人关系“介绍”来的,这些中间人可能是社会工作者的亲戚、同事或朋友等。[6]
由此可见,社会工作者为了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就需要先“拉关系”,黄光国的“人情与面子”理论模式就非常具有借鉴意义,图2为套用“人情与面子”理论模式而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理论模式。
图2 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理论模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情”为判定“接纳”的标准,在这样的本土情境下,工具性的关系由于其不稳定性及缺乏情感因素,是不太适合成为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类型。因此,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在建立专业关系过程中,倾向于情感性或者是混合性关系建立过程,这一模式会对专业关系的建立会有以下几种启发:
(一)“情感”优先于“专业”影响甚至决定专业关系是否顺利建立
正如上述提到的,要想发展出专业关系,首先要做到的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有“情”,“情”分两种情况,一是“感情”,一是“人情”。在本土情境中,社会工作者常常在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之前,双方需要进行情感或人情、面子等工夫的投入。如果是感情,那么两者之间首先要建立起情感性的关系,如果是人情,那么首先是混合性的关系。如果是工具性关系,意味着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没有过多的情感成分,这种工具性关系中专业关系的建立只能依靠制度信任,在中国很难实现。根据图2的理论模式,专业关系建立的策略是从工具性关系与混合性关系之间的虚线入手,首先需要通过“拉关系”,将工具性关系转换为混合性关系,具体有两种方法:
方法1:从“缘分”入手。中国文化中有很强的宿命观念,在人际关系上非常注重“缘分”。社会工作者可以以此入手,把与当事人的萍水相逢定义为一种命定或前定的“机缘”,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是建立混合性关系的第一步,也是建立专业关系的起点。
方法2:“钻营”。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关系人事的引荐,和当事人“串联”关系。一旦“串”上关系之后,当事人“不看僧面看佛面”,双方就不再是工具性关系,而是混合性关系,便有了进一步建立专业关系的可能。[8]22
总之,首先要与服务对象建立起非专业关系的情感性或者混合性关系,甚至专业关系本身就是情感性,或至少是混合性的。专业关系中的平等、尊重、接纳、非批判等,都必须在服务对象对工作者产生“情”的基础上,即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要么之前就相互深入地情感投入,要么是通过介绍人,有一定的熟识度。如果一开始两种情况都不是,那么社会工作者为了能建立起良好的专业关系,必须首先与服务对象发展出情感关系,如亲人、朋友等,或者是混合性关系,例如,“做人情、给面子”等。
(二)专业关系建立过程中,“给服务对象面子”很重要
面子在中国人际关系中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双方关系发展。“如果在人际交往中,一方不给另一方面子,就会影响双方关系的亲密程度,严重的会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8]18因此,工作者给不给面子是服务对象判断工作者是否接纳自己的一个标尺,这也将直接影响服务对象对工作者的信任,以及继续与工作者合作的意愿。
如何给服务对象面子:社会工作者需要学习善用“人情”手段。人情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可以作为一种资源来馈赠对方。具体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平时个人应以礼物、拜会、问候等方式与关系网内的人增加联系,保持良好关系。第二,当关系网内有人碰到困难的时候,应当有同情心,体谅他并帮助他,即“做人情”。对方接受了恩惠,就欠了人情,就会想着回报。[9]
(三)社会工作者的“面子”影响服务对象的“信任”
由图2的理论模式发现,社会工作者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权利和地位的大小,也会影响后者对专业关系建立的态度。还可以得出社会工作者也应该特别重视“面子”和“面子功夫”,这对专业关系的建立也非常有帮助。社会地位和声望直接影响“面子”,所以社会工作者应该注意培养专业素质,提高自身修养,也就是要有“面子”,如果每个社会工作者都有“面子”,社会工作整个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声望都会提高,也就是说整个行业都有“面子”,那么也许这便离制度信任就不远了,和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也就不会如此困难了。
(四)专业关系面临的相应的伦理困境
上述讨论的是本土情境下一般性的人际关系,正如文章开头所辨析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是特殊的,有其价值理念指导并具有个性化规范,它并不能完全被界定为上述讨论的任何一类关系,但同时发生在上述的非专业人际关系环境中。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规范,要求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正常的专业关系。因此,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建立起非专业性人际关系后,理论上需要将其转变为专业服务状态,例如,从一开始朋友、亲人关系,转变为助人者与受助者的关系。但在本土情境中,仍有下列两种情况:
1.在双方的非专业关系阶段达成了服务目标。这种情况似乎比较理想,双方关系良好,又达成了目标。但对于工作者而言,随即面临的一个挑战是如何结束助人关系,亲情伦理或人情伦理与专业伦理发生冲突,产生伦理困境。一般解决方法是在目标达成后,工作者停止专业助人行为,但维持双方的非专业关系。
2.在双方的非专业关系阶段并未达成服务目标,这种情况下,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就是是否要继续此种非专业关系。如果结束,有可能使得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如果不结束,将影响服务目标的达成。尤其是情感性人际关系,其本身不具备向其他关系形式转变的特点,这种情况下,工作者需要考虑转介等技术手段。
由此可见,中国文化情境下的“人情与面子”,对社会工作发展专业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不仅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需要将其与专业过程相结合,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的发展也需要讨论“人情与面子”的意义,挖掘并发挥其在本土情境下的优势,规避劣势,发展适合本土情境中人群特性的服务模式。正如刘梦教授所说:“在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不仅对中国有益,也会对全世界社会工作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对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探讨,将影响国际对社会工作的定义。”[10]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新华网,http://baike.baidu.com/view/2323954.htm,2006-10-18.
[2](美)比斯台克.社会个案工作的专业关系[M].王仁雄译.台中:圣城印刷厂,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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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德)卢曼.信任[M].瞿铁鹏,李强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5](德)韦伯.宗教与世界[M].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闫涛.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界限[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0.
[7]王思斌.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制度与文化的视角[J].社会学研究,2001,(4).
[8]黄光国.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9]姜彩芬.面子文化产生根源及社会功能[J].广西社会科学,2009,(3).
[10]刘梦.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分析[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1,(6).
责任编辑:贾春
Esteem and Human Relationships:Indigenized Approach to Building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in Social Work
LI Shuang,YU Xinrong
Establishing good trust relationships between social workers and service receivers is extremely important in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It is also a hard as well as a unique way for Chinese people going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because of an lack of recognition of social work and trust systems in society.The“face and human relationship”model created by Huang Guangguo,plays an essential role in social services relationships.A Chinese model for establishing social work relationships will be explored in this article based on discussion of the“face and human relationship model”.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trust;esteem and human relationships
10.13277/j.cnki.jcwu.2014.04.020
2014-01-10
C913.68
A
1007-3698(2014)04-0115-06
李爽,女,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区工作;俞鑫荣,女,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青少年与精神健康社会工作。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