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4-02-28寇有志
◆寇有志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课程建设是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之一,课程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我国普通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发展过程中,随着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和学科类别不断增多、课程数量不断增加,课程规范化建设方面明显滞后,直接影响了课程建设的整体效率和质量。本文以大连东软信息学院为例,通过对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规范课程建设的若干具体措施,以适应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
一、课程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自建校以来,各专业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由于学校建制变化、专业设置及专业层次调整、学科发展、师资力量等原因,课程规范化建设方面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课程设置较混乱,课程名称五花八门。很多专业课程的设置学期、学时、学分、课程类别等不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对教学管理和课程建设带来诸多不便。
其次,课程开课系部不合理,课程重复开设情况严重各系部在开设课程方面都存在大而全的思想,各学科课程都希望由本系部教师承担,造成同门类课程各系部重复开设,教学内容趋近或一致,课程资源重复建设。
再次,师资力量分散。由于建校初期学校发展的需要,师资方面缺乏统筹考虑,同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分布在不同的系部专业,各自为政,教师的专业背景与系部课程建设重点不匹配,课程建设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二、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课程规范化建设应遵循分步实施、逐步规范、课程共建、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按照统一性和分层性、协调性和优化性、稳定性和发展性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课程规范化建设进程。
(一)建立课程规范化建设管理机制
为保证课程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学校成立了由教学校长任组长,各系部主任、教务部长、教学质量与保障部长组成的课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课程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协调各系部工作。同时,以各教学系部为具体负责主体,由专业团队任课教师为具体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教务部负责制定课程规范化建设原则意见和具体的要求,指导各系部的课程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教学系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教学系部负责本系部课程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专业团队、各课程组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执行和实施等工作。
(二)课程名称规范化,建立统一的课程命名标准
由于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师资等方面原因,很多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五花八门,课程命名混乱,同一课程在不同专业之间课程名称不相同,同一专业不同年级之间的课程命名不相同,不同课程名称的教学内容相同,相同教学内容课程名称不相同,系列课程命名规则不一致,等等,严重影响了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检查及课程的考核。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及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有关《专业规范》的课程名称统一命名规则。教学难度、学时数及考核要求不同的同名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罗马数字I、II、III、IV等标识,建议按难度及学时数依次递减;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连续开设的,课程名称后加(一)、(二)、(三)、(四)等或(上)、(下)等标识;独立设置学分的实践项目建立统一的命名标准:一级导引项目课程名称为《×××导引》,一级压顶石项目课程名称为《×××实训》,一级项目毕业设计命名为《毕业设计(论文)》;二级项目课程名称为《×××实践》或《×××实战》。非一、二级项目的课程原则上不能按此规则命名,以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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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按照学科进行归类,规范课程开课系部
由于历史原因,各系部重复开课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制约了课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学校在现有教学系部机构设置基础上,规范了各类课程的开设系部,计算机类相关课程原则上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开设;商务及管理类课程原则上由信息技术与商务管理系开设;电子信息类相关课程原则上由电子工程系开设;艺术设计类相关课程原则上由数字艺术系开设;外语类课程原则上由英语系(英语类)、日语系(日语类)、国际教育学院(俄语类)开设非计算机、非外语类等公共基础类课程原则上由基础教学部开设;分属不同系部开设的内容相近课程,根据课程特点、各专业优势,共同商议,并由学校审批后决定课程的归口系部。
(四)规范新开课程审批流程
各专业开设新课程须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报学校答辩审批通过后方可开课。各专业开设由其他系部归口管理的课程时,须提前与归口系部充分沟通协商,尽量在已有课程中选择开设。如需开设新课程,需与归口系部共同论证并申报。
综上,课程规范化建设,关键是要理清思路、抓住重点,通过课程的规范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分享,提高课程建设整体质量,进而提升学校整体的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