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有重点 解决有措施
2014-02-28龚振鹏
□ 文/龚振鹏
巡视有重点 解决有措施
□ 文/龚振鹏
文宣/图
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近年来,长庆油田围绕全面建成“西部大庆”的宏伟目标,深入思考、积极探索、持续改进基层领导班子巡视工作,注重把握巡视规律,形成巡视模式,延伸巡视领域,拓展巡视深度,提高巡视质量,解决了“重点监督什么,怎样开展监督,达到什么目标和要求”的问题,促进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
巡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于发现并解决问题
勇于担当发现问题。巡视人员必须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感。责任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责任意识体现“想干事”;责任能力体现“能干事”;责任行为体现“真干事”;责任机制体现“可干事”;责任成果体现“干成事”。要以对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细认真的态度开展巡视工作,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对已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就是没有尽职的观念。
提升能力发现问题。巡视监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敏感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巡视人员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能力、政策运用能力、知识储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够找得出问题、说得清原委、提得出意见。
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等重点事项发现问题,了解领导班子是否“用好权”。围绕涉及经济安全运行的投资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重点内容发现问题,了解领导班子是否“管好钱”。围绕选拔任用干部中落实制度、履行程序、遵守人事纪律等重点环节发现问题,了解领导班子
是否“选好人”。
针对单位特点发现问题。巡视工作不能搞“一刀切”,要结合被巡视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内容,哪些方面问题突出、哪些方面问题反映的比较多,就对哪些方面情况进行重点巡视,只有这样才能捕捉到深层次的问题和有价值的线索。
在相互对比中发现问题。横向上,把巡视单位内部了解的情况与第三方等外部协作单位了解的情况进行对比;纵向上,把近3年生产经营、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业绩指标逐年考核情况进行对比。同时,把班子成员谈话与中层干部谈话、员工代表谈话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对比。通过对比,了解的情况更加立体化,突出问题就会显而易见。
巡视工作的根本途径在于创新监督方式
创新巡视谈话方式。畅通短信、微信、邮箱、电话、意见箱等多种信息平台,提高谈话质量,掌握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在谈话中,既注重从大家的共识中发现问题,也注重从少数人流露的情绪中发现问题;既注重从结果看过程中的问题,也注重从过程看结果。
创新巡视调研方式。应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到边远井站等管理末端及基层生产一线去调研,深入到普通员工群众及离退休人员家中去调研。从基层看机关,从员工队伍看领导班子,从局部看整体,从现象看本质问题。
创新巡视评价方式。应规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及集体座谈的比例及覆盖面。通过“手中有数”,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评价有数”。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增强巡视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巡视工作的基本规律在于处理好几个关系
有效监督与监督有效的关系。以有效监督确保监督有效,以监督有效验证有效监督。有效监督应体现在组织体系的科学构建、制度体系的持续完善、工作体系的有效运行。监督有效主要体现在听取意见要“广”,反映情况要“实”,发现问题要“深”,提出意见要“准”,解决问题要“快”。
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巡视工作既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纪监、人事、内控、审计、信访等监督工作的延伸。巡视前,应注重收集这些监督部门的信息线索,带着问题去巡视;巡视后,应将巡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上述相关监督部门,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巡视工作与干部考核的关系。巡视工作与干部考核相比,二者具有互补性。干部考核时间短,侧重于领导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的表现;巡视工作时间较长,侧重于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应将巡视结果及时通报组织部门,增强干部考察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表面现象与实质问题的关系。巡视汇报或个别谈话中,往往讲共性多讲个性少、讲现象多讲本质少、讲成绩多讲不足少,一些同志在谈问题时,思想上带有保留。巡视干部一定要善于处理“表面”与“实质”的关系,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客观看待每一件事,公正评价每一个人,准确反映每一个问题。
巡视组与被巡视单位的关系。巡视组首先要认真履行巡视监督职责,做好巡视前的工作准备,尊重被巡视单位的工作规律,加强沟通与协调,有效推进工作;被巡视单位应自觉接受巡视工作安排,敞开胸怀,共同推进巡视工作,共同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巡视反馈与成果应用的关系。巡视反馈是取得巡视效果的关键,巡视成果的应用是巡视工作的目的。反馈不到位,成果不应用,巡视工作就流于形式;反馈到位了,成果应用了,巡视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作者单位: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