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教育专项整治目标
2014-02-28
据《云南日报》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精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取得新成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加强‘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及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坚持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肃的纪律抓好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何金平掷地有声。
何金平介绍,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是省委关于教育专项整治的目标。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坚持严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研究制定高校招生录取、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预警,制定《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目录的暂行办法》,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为切实减轻我省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我省出台了《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实施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制度,规范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程序和要求,划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的范围,做好教辅材料的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的编写行为,实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报备制度,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在回应和关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得到落实,享受同等的教育政策。
何金平指出,职称评定直接关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在评定过程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称评定相关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方式,开发并使用专门的“云南省教育厅职称和专家管理系统”;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对职称评审结果认真审核,及时向社会发布公示信息。
此外,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生助学金和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公办中小学补课收费、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制”政策、幼儿园收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好教育的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