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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妈妈”精神薪火相传

2014-02-28李功耀

人民公仆 2014年1期
关键词:湘云法官同志

■ 本刊记者 李功耀

让“法官妈妈”精神薪火相传

■ 本刊记者 李功耀

2013年10月16日,本刊记者就“首届感动衡东人物”、“法官妈妈”刘湘云的事迹(见本刊2013年第12期“时代公仆”专栏文章《铁肩担道义,真情铸“天平”——一位平凡法官的非凡事》),采访了湖南省衡东县县委书记程少平、衡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冯卫、副院长旷文林等同志,并与他们就弘扬“法官妈妈”精神进行了座谈。

“刘湘云不仅是衡东法院的骄傲,也是衡东县全体党员干部的楷模!”程少平书记说:“在衡东县,刘湘云同志是个老典型。她的事迹在衡阳市政法系统流传很广。她在执法中深入一线,访贫问苦,帮助弱势群体,显示出高尚的情操。在衡东法院25年,她经办的案子1000余件,质量都很高。这个典型,不是我们推出来的,是她通过二十五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奋斗出来的,是人民群众把她抬出来的。”

程少平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健全,特别在农村,一些当事人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是经济条件差、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而在其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后,其生活更加困苦,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对社会产生仇视或对抗心理,这就需要有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在依法惩治案犯的同时,努力构建社会和谐。刘湘云就是一位给案犯以灵魂救赎、给贫困家庭孩子以无私资助的法官。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像她这样,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程少平强调,刘湘云同志的精神,一是勤奋敬业,执法为民,在本职岗位取得了可喜成果;二是以人为本,公正无私,人性化地执行法律和化解纠纷;三是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作为首届感动衡东人物,她的事迹非常典型。

冯卫院长说:在老百姓眼里,法官的形象一直是刚正不阿、公正廉明的“铁面包公”,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有些“不近人情”。刘湘云同志在办案中既公正司法,又以人为本,做了许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群众的好事,是当代法官的优秀代表。她的过人之处,不仅在于依法办案,还在于对涉案人员的家属特别是贫困学子予以关怀,伸出援手,使我们的审判活动闪烁人文的光辉。

冯卫在座谈时指出,近些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审判和司法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法院内部,仍有少数干警作风素质存在问题,导致老百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法官有必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多一份人文关怀,把依法办案和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起来,使审判活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刘湘云同志正是在这方面作出了表率,值得我们学习。

衡东县法院基建办主任,原民一庭庭长谭志刚感慨,刘湘云政委有几个特点:第一有公心。她想问题做事情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工作,为了法院整体形象。第二有才干。多年来,院里的许多活动她都组织得有声有色。她沟通能力强,能解决其他人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第三有德。她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院里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关于她的不良反应。她秉公执法,公正公道,从不推诿。第四有爱。她乐于助人,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或不屑于发现的,或发现了不愿意去解决的问题。她资助几十位贫困学子,还动员身边的人和社会上一些爱心人士,不能不令人敬重。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我们,她的事迹,提升了衡东法院干警的整体形象。

衡东县法院监察室主任、“法官妈妈爱心团队”队长刘金良说:“刘湘云同志一直是我的楷模!我平常喜欢叫她‘刘大姐’,她真有一种大姐风范。她业务过硬,责任心强,尤其是她特别善良,特别有爱心。她一直过着简朴的生活,却资助那么多贫困学生,完全是出于她的品格和修养,出于她的一副菩萨心肠。她严于律己,制定了严格的家规,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有这么一位好法官、好党员,是衡东法院的光荣。”

衡东县法院刑事庭审判员陈琼说:“刘政委的品格对我们年轻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积极影响。改革开放到今天,我们享受着丰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优越的生活条件使我们的感觉神经迟钝了,看不到在社会底层还有一些人处于贫困状态。我们在办案中,很少追索案件背后深刻的社会根源,但刘政委不一样,她能看到弱势群体生活的贫苦,能发现一些涉案家庭孩子面临的困境,并予以资助。我虽然也常到基层走访,也献过爱心,但没有她那么自觉、那么持之以恒。今后,我要用刘政委的精神,审视我们的工作,履职尽责,执法为民,传承正能量,服务新时代。”

一名基层法官的资源毕竟有限。刘湘云资助几十位贫困学子,付出了极大心血。她是怎么做到的?冯卫告诉记者:刘湘云同志资助贫困孩子,主要调动三个方面的力量:一是带动同事、同学和朋友捐款,形成一个自发的爱心群体。二是动员社会上一些有实力的爱心人士,对贫困孩子进行一对一的资助。三是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比如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对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救助。她的救助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经济方面,还包括心理和情感方面。对一些问题少年或涉案家庭的孩子,她像妈妈一样施予关爱,把他们带到家里,进行疏导、教育,给他们以温暖。近年来,在她的感召下,衡东法院成立了“法官妈妈爱心团队”。我们的干警每年都进行不定期的爱心捐款,班子成员带头,全体干警参与,汇成“法官妈妈爱心基金”,反响良好。

刘湘云同志25年办了1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做到这样难不难?冯卫说:“难!”他解释说:“我国社会本质上是熟人社会,这在基层体现得尤为明显。基层法院依法办案,常常要顶住多方面的压力。怎么克服亲情友情对办案的干扰?刘湘云同志用行动作出了回答。她心系群众,公正廉洁,在群众中赢得了口碑。”

冯卫进一步指出,如果要求一名法官一两年或两三年没有错判或改判的案例,不难;但如果二十五年经办的一千余件案件都无可挑剔,那就很不容易了。这说明,她不仅业务过硬,更有一份强烈的责任心。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刘湘云同志做到了,她用二十五年的法官生涯书写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的人生篇章。

冯卫说:刘湘云作为“法官妈妈爱心团队”的核心,大家都很服气。当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她多管闲事:“作为法官,办好案子就行啦,哪有精力管这么多事!”“对贫困学子资助,是民政和教育部门的事,一个法官能做什么?”但刘湘云就是做到了别人认为不该做没有精力做也做不好的事。现在,法院绝大多数同志都支持“法官妈妈爱心团队”的工作。

衡东县法院副院长旷文林感慨:现在典型不好当。典型一旦树起来,人们就会给他无形的压力,使他站在聚光灯下,承受各种挑剔的眼光。刘湘云也不例外。个别人看她获得那么多荣誉,开始“嫉妒”、吹毛求疵了:“我们也献过爱心啊,也捐过款,也帮基层群众做过事啊,为什么都是你‘法官妈妈’的了?”“既然你这么优秀,以后的事都归你做吧!”面对这种叽叽喳喳的声音,刘湘云总是坦然以对,在她默默无闻奉献的时候,不怕有人说她是傻子;在成为典型人物获得荣誉之后,又不怕有人拿她当靶子。她是经得起挑剔、经得起锤炼的。她是衡东法院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代表。

当记者问到“法院领导班子为‘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建设提供了哪些支持”时,冯卫说,法院党组在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活动中,反复向大家宣传司法为民、关注民生的理念,号召党团员拿出实际行动,自觉向贫困家庭捐款,或积极参与“法官妈妈爱心团队”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干警,在全院给予表彰。党组强调,不仅让刘湘云这个典型熠熠生辉,还要培养出更多的刘湘云式的好干部,推动法院各方面工作产生质的飞跃,形成百花齐放春满园的景象。

旷文林补充说:刘湘云同志做好事,从没有影响正常的审判工作。她献爱心,访贫问苦,大多是利用业余时间。她充分调动她自己、她爱人的人脉关系和其他社会资源,用品格吸引大家,用行动感化大家,倡行了一种风气,凝聚了一种力量。现在,刘湘云同志已成为我们法院的品牌。法院的本职是做审判工作,也做群众工作。办案本是冷峻的、严厉的,做群众工作则要有一副热心肠。刘湘云同志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现在,衡东法院干警做好事已蔚然成风,这使我们看到了榜样的力量。

据了解,刘湘云同志2014年就要退休了。那么,“下一步,怎样把‘法官妈妈’的精神传承下去”?冯卫说,相信刘湘云同志会继续以“法官妈妈”的精神,献身她所钟爱的事业,不遗余力地献爱心,散发一位共产党员的光和热。我们一定要把“法官妈妈”的精神发扬光大,把“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要汇集更丰富的社会资源,凝聚更多的爱心人士,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基层,关注弱势群体,展示人民法官的大爱情怀。院党组将努力提升每一个法官和党员干部的精神境界,使“法官妈妈”的精神薪火相传,为提高衡东法院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促进衡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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