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生态蚕业推进广西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基于宜州市蚕沙综合处理项目的讨论
2014-02-27何智勇李祉祺杨昕然赵文文朱晓文
何 林,何智勇,李祉祺,杨昕然,张 玮,赵文文,朱晓文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应作为国家战略来发展。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在全区开展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活动中桑蚕产业污染治理问题被放在首要位置。
从2006年国家实施“东桑西移”工程以来,广西牢牢把握这一契机,大力发展桑蚕产业,成为我国桑蚕生产第一大省(自治区、直辖市)。但是随着桑蚕产业的不断发展,其污染问题日渐严重,蚕沙处理逐步成为桑蚕产业链发展的短板,此问题一直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由于位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以发展循环经济的可持续桑蚕产业链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和运行模式不合理,人才匮乏和技术落后等问题,作为全区蚕业重镇的宜州不得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因此,为了成功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作为蚕业重镇的宜州,应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从转变观念出发,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应当重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努力实现“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的战略,为成为全区发展生态蚕业示范区而努力。
一、生态蚕业的意义
生态蚕业要充分利用桑树种植和蚕养殖及深加工过程中的主副产品,不断促进环境和生产和谐发展。生态蚕业同时也应当将蚕业生产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相结合,如通过种植桑树和桑苗实现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等,最终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发展生态蚕业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富民强桂,建设美丽广西”目标的实现,提升广西桑蚕产业的综合能力。
二、以生态蚕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种桑养蚕的蚕农方面,开展生态蚕业有利于制定完备的环境保护制度,引导和规范种植和养殖,逐步培养蚕农良好的清洁生产习惯,提高蚕农的整体素质。从基层做起,有利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
在桑蚕产业发展方面,开展生态蚕业有利于提升广西桑蚕产品的品牌质量,从而进一步打造桑蚕产品的品牌效应,拓展其市场份额;有利于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促进生产企业调整单一的产业结构,全面发展桑蚕产品的深加工,延伸桑蚕产业的产业链,增加其附加值。从产业做起,有利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
在生态环境方面,发展生态产业有利于环境整体整治,如解决蚕沙处理不当造成的河流、土壤污染问题。发展“桑蚕—沼气—种植”的生态产业链,有利于实现农村节能减排。丰富了环境综合处理的模式,促进环境的美化,从而促进乡村生态旅游的开展,让游人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从环境保护做起,有利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基础。
三、以蚕沙综合处理推进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蚕农方面,蚕沙综合处理有利于防治由蚕沙处理不当引起的蚕虫大面积病害,从而维护蚕农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改善蚕农的居住环境,提升蚕农的整体生活水平。因为蚕沙的综合处理,延伸了产业链,增加了附加值,在给部分农民创收的同时,也促进了落后地区蚕农的就业。
在桑蚕产业生产方面,蚕沙综合处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桑蚕产业的深加工,增加其附加值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来源;有利于促进企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其市场份额的同时也促进了其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企业产品整体品质的提高,树立企业形象,如宜州的蚕丝不再因为质量问题,被大量用作蚕丝被的生产。
在生态环境方面,因为企业和蚕农对蚕沙的不当处理,造成了河流湖泊受污染,大量鱼类资源死亡,居民用水受到威胁;导致土壤肥力受到破坏并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部分地区寸草不生。蚕沙的气味也对空气质量造成了影响,破坏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桑蚕病虫害的大面积传播。蚕沙综合处理,有利于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和谐发展。
图1 蚕沙综合处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四、蚕沙综合处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蚕沙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低
广西牢牢抓住“东桑西移”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桑蚕产业。从2000年起广西迅速扩大桑蚕生产规模,蚕茧产量大幅度提升,2008年全区蚕茧产量跃居全国第一,此后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2013年,全区桑园面积279.38万亩、蚕种饲养量695万张、蚕茧产量32.34万吨、生丝产量3.54万吨、蚕农售茧收入132.69亿元,分别增长6.34%、4.51%、2.44%、8.5%、17.21%,均再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一,其中生产新鲜蚕沙量逾上百万吨。按平均每张蚕种可生产出风干蚕沙77.4千克进行计算,2013年全区能产风干蚕沙就达53.8万吨,全区蚕沙年产量如此之大,蚕沙资源极其丰富,但调查发现,蚕沙利用率却很低,除了几家如舜泉、春雨等企业的回收加工,其余都未能被充分利用。
(二)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生态文明意识不强
宜州地处区内少数民族偏远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部分工作人员生态文明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没有意识到伴随经济发展的除了GDP的增长,还有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他们环保意识落后,仍旧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没有对蚕沙治理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地方经济的发展,导致蚕沙污染问题日渐严重。
(三)监管体制不完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宜州桑蚕产业迅猛发展,环境监管方面的体制建立相对滞后,无法及时有效地监管蚕沙污染问题。而宜州市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不足,对于环境治理的投资占蚕业税收比率极低,对处于宜州生产地区的农村的投入更是远低于城市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匮乏,财政补贴力度不够。
(四)蚕农环境意识淡薄,习惯于粗放型生产方式
首先,宜州目前大部分蚕农都采用一年多批交叉养蚕模式,蚕农同时养殖几批蚕,因此产生了大量无法及时处理的蚕沙;其次,蚕农习惯于粗放型生产方式,长期养成的生产习惯使得他们不注意环境保护,只追求经济效益。以上两个原因使得蚕农随意倾倒蚕沙,严重污染了水源、土壤、空气,对居民取用饮用水、灌溉水和种植农作物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五)综合处理技术落后,普及面窄
宜州地处经济和技术欠发达地区,其对环境技术方面的研究落后于发达地区,同时对相关技术的引进和人才的培养不足,仅有的落后技术在普及方面还不够全面,造成了蚕农和企业无法全面有效地处理蚕沙,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
五、蚕沙综合处理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教育,全面树立生态文明意识
宜州市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抓住“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契机,对各级领导进行一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意义的深刻教育,从各级分管领导做起,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向蚕农、企业及相关领导宣传“以蚕沙综合处理推进生态蚕业发展,以生态蚕业发展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实施”。同时努力建设宜州生态蚕业改革示范点,以点带面,争取全面树立起生态文明意识。
(二)完善监管体制,加大蚕沙综合处理财政投入
宜州市在发展桑蚕业的同时,应注重环境监管体制的建立,对违法倾倒蚕沙的蚕农予以一定的处罚,并积极引导和教育,使其逐步认识到蚕沙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追求短期利润、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企业应勒令其进行升级改造,否则一律叫停。在监管的同时,政府也应当合理适当地加大对蚕沙综合处理的财政投入,监管机制应和激励机制并行,对在蚕沙综合处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一定的资金奖励,树立典型,引起蚕农和企业的重视。
(三)政府牵头,校企合作,不断创新蚕沙综合处理技术
宜州蚕沙处理的过程中出现了技术落后、人才匮乏的问题,作为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向东部发达地区学习,引进先进技术,不断为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政府还应该意识到高校的资源优势,努力将研究成果和生产相结合,做校企合作的桥梁。企业也应当不断学习先进地区的优势技术,对企业内部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延伸桑蚕产业链,注重其附加值的提升。
(四)大力发展生态桑蚕旅游
在广西旅游业发展迅猛的今天,宜州市政府应利用好河池市红色旅游与巴马长寿之乡旅游两条旅游线路,立足于桑蚕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桑蚕旅游,传播桑蚕文化,在带动宜州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为宜州蚕沙污染治理做贡献,实现建设“桑蚕宜州,生态宜州”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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