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使用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信用报告存在的问题亟待关注
2014-02-25姜文倩杨福伟
姜文倩 杨福伟
(中国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新疆 库尔勒 841000)
一、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身份验证方式复杂,查询申请提交困难
目前,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取“数字证书验证”及“私密性问题验证”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但两种方式都具有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导致用户无法通过身份验证而查询失败。一是“数字证书验证”支持的银行机构较少,无法满足偏远地区查询需要。目前平台支持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银行或机构(共77家)发放的数字证书,但上述银行中,多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对于巴州来说,由于绝大部分银行(目前77家银行中,仅有邮政储蓄银行、昆仑银行、天津农商行在巴州设立分支机构)未在地市一级设立分支机构,居民无法使用此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严重限制了群众网上查询的积极性及普及性。二是“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复杂,程序繁琐。“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下,需要用户进行问题验证(在10分钟之内回答5道问题),平台涉及的问题较为具体,例如信用卡额度、贷款的具体时限等。这些问题对于长时间未使用过信用卡业务或者有多笔信贷业务的用户显得较为“苛刻”,客户在办理信用卡前,未对自己的办卡内容仔细填写,不了解个人信用卡等细则信息,导致“私密性问题验证”通过率也不太高。
(二)注册申请提交后次日返回激活码,无法满足客户“实时性”需求
客户在利用平台查询信用报告,多是出于方便快捷,节约时间的目的。然而,在查询注册时,一般在第二天才会按照注册填写的手机号码反馈验证是否成功,这对于有迫切需求的客户来说,未达到预期目的,其在等待激活码的期间,更愿意选择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次日返回激活码的程序未能满足客户“实时性”需求,使得客户对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认可度不高。
(三)银行及小贷公司等机构接受认可度较低
平台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与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提供的基本一致,但身份证号仅显示后四位,前面14位用“*”号代替。由于新疆目前处于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初期,个人向银行业机构申请办理贷款、银行卡、担保等业务时,银行业机构还是希望其提供由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直接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对于平台提供的信用报告由于身份证号未显示全面,各机构采取谨慎态度,担心个别用户利用挖补等方式来篡改信用报告。
(四)部分群体难以通过平台获取信用报告
在现有依据“身份证号”和“姓名”2项标识确定信息主体进行身份验证的情况下,部分群体因从事特殊行业或其他原因难以通过身份验证享受互联网信用信息平台服务。如:军人这一特殊群体在2008年之前无身份证,办理各项业务统一使用军官证,2008年之后各地不同时间,不同层次的为军人办理了身份证。互联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现仅支持使用个人身份证进行注册、验证,而信息系统内存有的军人信息绝大多数是以军官证和姓名进行匹配的,因此这一人群在进行身份验证时会因系统内无对应信息等问题无法通过验证。此外,如客户变更姓名或使用一代、二代身份证都办理过信贷业务,则也往往很难通过身份验证。
(五)部分维吾尔族群众无法利用互联网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报告
从目前使用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来看,各家金融机构在录入维吾尔族客户基本信息时,都不同程度存在对维吾尔族姓名错写、格式标准不一的现象,尤其是名与姓之间“·”常常出现逗号、空格、小数点等错误的分隔符号,这就导致了同一少数民族客户可能有多份信用报告。目前,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利用身份证和姓名同时匹配的方式标识信息主体,一个身份证仅能注册查询一份信用报告,这就会导致部分维吾尔族群众查询不到信用报告或者漏查的情况发生。
二、对策建议
(一)丰富身份验证方式
建议积极扩大平台合作银行的数量,特别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还应丰富身份标识手段,如增加军官证验证方式、银行卡验证、手机动态验证码验证等,在确保安全的同时真正便利社会公众使用平台提高的查询服务产品。
(二)完善系统查询功能
针对少数民族姓名书写不同导致的信息查询不全面问题,建议完善平台信息建设和功能管理,适当提高系统容错能力,主要对文字进行核对校验对姓名中的特殊符号进行过滤,全面的反映其信用记录,切实满足主体的信用信息需求。
(三)加强产品使用宣传
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加大宣传解释力度,采取在银行网点、小贷公司等地设立“互联网个人信用查询专区”以及开展平台应用培训、多渠道宣传推广、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等方式,提高平台的受关注度和普及度,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